“深让,你还好吧?”去往洛氏庄园的路上,芳菲轻声问他。
“还好。只是有一点儿漂流在河水上的感觉,摇摇晃晃,浮浮沉沉……”深让的声音带着颓唐而纯真的清香。
“你脸皮还真厚,老酒鬼。”她嗔他,却又舒缓地笑着。
“芳菲,怎么说话呢?”副驾上的欧阳瑜花看了眼后视镜,“等一下到了洛家,见薄筝阿姨,看你还敢放肆!”
“她我倒是不怕的,我只是怕见秋儿姐姐。”她小声嘟囔着,边看深让的脸色,“你呢?老酒鬼?你怕不怕?”
怕!他想说。
“我主要是去见我们俩的义子——洛明达。”他淡定而狡猾地回应,脸上挂着饱满的期待与喜悦,心里陡然涌起一阵对稚嫩孩童的亲近感。
“看来,你和丘辰哥的友谊还在。”
“一直都在。”
“这挺好的。”她喃喃自语,将自己缓缓向他倚靠,直到被他拥入温暖的胸膛,她方展露心满意足的甜蜜笑容。
见到洛明达的那一刻,一种对可爱孩童的极度渴望冲击、贯穿了深让夫妇。
“我从未见过如此英俊可爱的小婴儿。”深让抱着孩子的臂弯抖得厉害。
“果然还是更像秋儿姐姐,但眉眼里也能找到丘辰哥的蛛丝马迹。”芳菲也异常兴奋地赞叹着。
“差不多得了,别吓着我孙子。”向薄筝赶紧示意奶妈接管了洛氏的宝贝疙瘩。
“喜欢孩子就赶紧生一个呗,凭二位的优良基因,定能生出出类拔萃的下一代的。”她得意洋洋地请众人去客厅聊天,却看都不看欧阳瑜花一眼,然而瑜花看上去倒也并不介意。
“如果可以,留下来过圣诞吧。”洛爷不得不拿出主人翁的气派来打圆场。
“抱歉,姐夫,我们打算赶在圣诞节前回去。一来我这女婿是个大忙人,公司上下离不了他;再者,我也不太放心我家峥嵘的身体,毕竟,他心脏一直不太好。”
“哦,这么看来,家里幸亏有位医博女婿,倒是派上大用场了。”洛爷和缓一笑。
“是啊。姐夫。”瑜花温和地应声。
谁是你姐夫?!没事儿套什么近乎!向薄筝虽心里不悦,面上也勉强撑出无风无浪的泰然样子。
“那么这几日都是准备住在戚氏吗?”她开腔问道。
“您女婿风云都已安排妥当了。”
“是吗?”她点了点头,“我这女婿啊,就是天生劳碌操心的命数。明明让他不要诸事皆记挂在心上,可他偏要逞能,自不量力,自找麻烦。”
这话可真够难听的!众人暗想。
厅堂里沉默下来,只剩下各自的喘息声持续吐纳循环。
“秋儿姐姐,你的短发在哪里剪的?真好看,我也想尝试一下。”芳菲开腔打破沉寂。
“我是头发掉得厉害,没有办法才剪掉的,妹妹的头发这么美,剪了怪可惜的。”劝慰的话语亲切悦耳,令整室气氛缓和了不少。
“秋儿是难得一见的美人,自然留什么发型都是赏心悦目的,我家芳菲脸型不太柔和,留长发会漂亮一点儿。”瑜花也忍不住夸赞了洛家长媳。
“您过奖了。”阮秋还以微笑。
“听说你曾做过睿茗斋的奉茶仙子,且还擅长古筝与苏绣。”瑜花毫不掩饰对阮秋的好奇与喜爱,似乎并不知晓眼前的绝色佳人曾与自己的女婿有过一段短暂的恋情。
“皆是略通而已。”阮秋则继续不远不近、不卑不亢地得体回应。
“好了,你们坐着聊着,我去看看我们家的宝贝明达。”向薄筝觉得已经被太过夺目的儿媳抢了风头,遂黯然无趣地离开了。
此后,瑜花母女亲昵地与秋儿聊天,洛氏父子则各忙各去,唯深让独自走去窗畔,将窗子打开一个细窄的缝隙。
冷风拂面而来,他微闭双眼,仿佛看见一双抚过琴弦的美丽手指,曾经猝不及防地触动孤傲冷酷的自我。当时那一秒,牵动隔世的心跳。只是这一切,注定无人知晓!
待他回过神来的时候,已是午饭时分了。
“你哭了?就因为我们冷落了你?”芳菲跑过来找他,抚摸他的被冷风吹得冰凉的迷人脸庞。
“没有。”他马上否认,但眼中倏然涌出一滴薄凉的泪。
“死撑。”她嗔他,然后用柔软的丝质帕子擦拭他的泪。即使你放不下她,也没什么用处啊。芳菲想。她也并不感觉这是她的爱情悲剧——他属于我,余生皆属于我,所以还有什么是值得矫情、无法忍受的?!
想到这里,她终于可以笃定,这才是属于她的真正的爱情!这也是早在很久之前,她与她所迷恋的苏玲珑永远无法抵达的爱情。而她依然感激那段难忘的岁月,感激玲珑陪她一步步走过来,走到她们的天涯分散,走到与他的天长地久。
吃过了丰盛的午餐,深让夫妇又禁不住跑去看他们的义子明达,这个奇妙而美好的小东西完全抓住了他们的心。如果可以拥有一个属于他们的这样的孩子,简直是一种巨大到无以复加的幸福!他们暗暗想着。
临别之际,他们与丘辰夫妇约定,回尔湾之前还会来看明达一次——他们本想说两次,又觉得太过分了。
“等有了自己的宝宝,他们大概就不会对咱们的明达如此上心喜爱了。”丘辰立在卧房窗畔,目送车子开出洛氏庄园。
“这是人之常情。没什么可失落的。”阮秋靠在他身侧,自然而然地亲吻他的脸颊。
“我知道他恨我、怨我……但我还是不想失去这个朋友。如你所见,我的过去完全就是纨绔子弟的轨迹,唯有他,是对我不离不弃的朋友、兄弟。如今,在这段已经碎裂的友谊之中,明达许是唯一的粘合剂。”
我却觉得碎了就是碎了,永远也不可能粘合如初了。她是这么想的,但嘴上却说,“但愿如你所愿。”她说完这句话,目光平和地同丘辰对视一眼,感觉内心逐渐温暖起来。
傍晚,风云从公司归来,照例去书房整理心情。
“见过了明达,感觉如何?”他的俊脸自窗畔缓缓转了过来。
“我都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啊。”悄悄潜进门的芳菲有些沮丧。
“是味道。”风云淡淡地说,“肌肤的味道。”
“哥的鼻子有那么灵?”
“我这个人,比较敏感。虽然这常常使我感到困惑、无趣,但至少不必担心因迟钝而引发的伤害性。”他松弛地看着她,优雅地拉回正题,“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
“感觉非常好。我和深让都很喜爱那小帅哥。”
“打算要个属于你们自己的孩子吗?”
这似乎是个只有长辈才可以轻松问出的问题。但既然风云哥也是非常重要的至亲,芳菲便没有扭捏,直截了当道,“当然。”
他凝神思索片刻,复又带着温润的笑意看向她,“还以为你仍会说——我这辈子绝不会生孩子做母亲的。”
“说那句话时,我才十三岁啊。”
“是啊,那么恭喜你,此时终于长大了。”
“也恭喜你,过了这么久,居然没有变老、变丑、变笨、变小气,反而成长为无人能及的风云人物了。”
“这真的挺好,芳菲,我们能成为见证彼此成长之人。”
“是的。哥。所以,我们才会永远支持彼此,祝福彼此。”说到这里,她的脑海中忽然闪过某个念头,不由得轻轻叫了一声。
“怎么了?”风云缓缓朝她靠近。
“还有罗铮文……也算是见证哥成长之人,对吗?”
“的确如此。且不止于此。”风云大方承认,“他是我今生的知己。唯一的知己。”
“也许你的知己来罗利了,他没告诉你吗?”
“没有。”风云进而问,“你又是怎么知道的?”
“在机场无意间抓拍到的,回看照片时才无意间发现。留着莫西干式利落短发,就是那种两侧剃短寸,刘海很酷很硬朗的帅气发型。嗯……还穿着非常衬他好身材的大牌限量版烟灰色风衣,拿着个小型行李箱。但飞机上并未看到他,所以,我其实也不确定他是来罗利了。我只是觉得,如果他真的是你的知己,便应该在这个时间点上来看看你。哥,你在听吗?”
“抱歉,芳菲,我想单独待会儿。”
“好。记得别独处太久,等一下就吃晚饭了。”
“好。”风云压抑着内心的波澜,极度克制地点头。
门关闭的一刹间,他拨通了手机上设置的某个固定拨号键……
“告诉我你不在罗利,没有神鬼不知地潜进我家的地下酒窖,并在霍深让的酒里动手脚!快厉声斥责我不该把唯一的知己想象得如此不堪!”他极力压低音量,愤懑不平地道出每个字!
“我们都有不堪的过去,风云。我们都喜欢在这真实走过的不堪之上,去架构未来世界里的虚幻完美。若成功,过往不堪亦可称作‘自古英雄多磨难’;若失败,追求完美便被耻笑成‘自不量力的愚蠢执念’。一句话,没人祭奠失败。”忽而忙音一片,鸣奏狠毒的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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