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前看了看,朱标抬步朝柿子树走去。
卢近爱离开自己的茅屋,走向村头的柿子树。
道路两旁是翻过的土地,呈现出单调的黄色,三五户人家的房子立在那里,有炊烟笔直上升,篱笆里犬吠的声音隐隐约约地响起来,伴随着男人女人聊天的动静,和谐而略有枯燥。
凤阳村很贫穷,卢近爱也很贫穷,但他的贫穷,并不是自身原因造成。
卢近爱有一张瘦削的脸,五官端正而并不出彩,下颚处的线条硬朗,脊背永远挺得笔直,一看就是一个古板的、严肃的、不知变通的刚硬男人。
卢家是世代读书的人家,祖上出过几个小官,最高干到县令,更多时候都是穷秀才,与起伏的家境相反,卢家的家教非常稳定优秀,奉行君子之风,他们家的人,无论提谁出去,都能令古今贤人抚掌而笑。
到了这一代,卢近爱的父亲早年生了一场大病,家中几亩薄田全卖了出去用作买药,还欠下不少外债,病没有治好,人也死了。
卢近爱的母亲没有再嫁,一个人在乱世中拉扯着儿子生活,靠缝补和替地主耕种养活两人,躲过了战争,躲过了饥荒,没有躲过日渐衰老的残破身体,最终还是逝去了。
但她确确实实养成了一个好儿子。
她的儿子极有骨气,极为孝顺。他不顾及自己的死活,用家中最后的钱财为老母买了一口薄棺。
所以如今沦落到了没有饭吃的地步。
这棵柿树是他不久前发现的,说来也奇怪,树上那么多红彤彤的甜柿子,村里的其他人仿佛都看不见似的,哪怕是被他刚摘下来的,别人也看不到半个,愣说他手中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
事出有妖,卢近爱本该小心一点,但他家中实在不剩半粒米,在不愿意欠人情的情况下,没有别的选择。
故而他穿上一身灰色的麻衣,脚踩草鞋,背好一个斗笠,用一根磨光的木棍梳起头发,拿起一根顶端开叉的长竹竿便出发了。
他在树下站定后,伸出长竿,用顶端的缝隙嵌入挂有柿子的细枝,轻微一扭,带下几个红柿。
采够一顿所食后,卢近爱停了下来,对柿树拱手道:“多谢兄台,我这就挑一担水来给你浇上,往后几日恐怕还要叨扰。”
风吹草动,树梢似乎晃了晃。
用衣摆包住柿子,他刚一扭头,就看到大路上迎面走来一人一狗。
人是个少年,狗的模样怪里怪气,似乎是瘦得过分了,一身毛发纠结缠绕,挂着泥浆和杂草。
这是哪里来的?怎么要饭要到凤阳村来了。
等着朱标走近,卢近爱往他手中的破碗里放入一个柿子。
作者有话要说:
凤阳这个名字其实是朱元璋登基后赐名的,大家当成本来就有吧。
也算是历史小常识?
凤凰山之阳,凤阳。
第137章 背道而驰
失策了。
草率了。
柿子落在碗里的时候,朱标感受到了很久都没光顾过自己的尴尬。
一是因为没人敢让他尴尬,二是他的脸皮已经很厚。
现在卢近爱往他碗里放了一个柿子,且又穿得这么破旧,让朱标觉得自己好像是一个碰瓷骗人的卑鄙混混。
他是真的一时疏忽,忘记把这个碗给藏起来了,回老家的第一天,被误会成一个乞丐,还没来得及伪装,朱标直接子承父业,不忘初衷。
倘若时光流转,几十年前,朱元璋也是这个年纪,拿着同样的破碗,蹲在柿子树下,祈求天上掉一个馅饼给他,好拯救他的肚子,拯救他的生命。
幸好老天从不掉馅饼,它虽然否决了朱元璋的愿望,却给了他另一个可能,但凡朱元璋能吃得起饭,就不会有洪武大帝,更不会有朱标的今天。
情况有变,朱标打算换套说辞,他捡起碗里的柿子:“我……”
我字刚出口,卢近爱就有点惊奇地反问道:“你看得见?我给了你什么?”
嗯?
朱标这才觉出不对,悄悄用余光打量“凌霜候”,它竟是已经成妖了。
有些植物成精的草木妖怪,出于保护自己的目的,会将生产出来的果实用妖气掩盖起来,防止动物和人类采摘,只有遇到喜欢的生灵,才会显露真身。
这棵柿树应该是很喜欢老朱同志,也很喜欢眼前这个人。
“你给我的是一个柿子。”
“能看到它,这是缘分。”卢近爱道,“你拿它先垫一垫肚子吧。”
乞丐得到吃的应该狼吞虎咽,朱标意识到自己需要开始表演,几乎嚼都没有嚼,囫囵把柿子吞了下去。
看到这一幕,卢近爱眼里的怀疑消减一些。原因没有别的,朱标实在是太健康了,哪怕灰头土脸,衣衫破烂,也掩盖不住他发育良好的身形,如果是正常的乞儿,不说头大身体小,至少也该面黄肌瘦。
至于六出白,细犬的数量不多,卢近爱固然聪明,也不能理解没见过的生物,只把它确确实实当作一条消瘦的流浪狗。
“你是从何处来的?”卢近爱道,“为什么要到凤阳村?这里家家户户都很贫苦,不是能讨饭的地方。”
朱标抬头望着卢近爱,他看出这是一个意志坚定,想法果决的男人,恐怕不好隐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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