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定是被恶魔迷惑了,”斯诺夫肯定地说,“他在研究的过程中,遇到了恶魔。恶魔告诉他,自己可以给他他想要的成就,只是要他付出一些代价。他经不住诱惑,答应了,没想到恶魔是在戏耍他,他在恶魔的谎言里一步步迷失双眼。”
戚黎安微微点头:“嗯……猜得很好。”
斯诺夫瞥了马特一眼,骄傲地说:“可惜,恶魔终究是恶魔,邪不胜正。”
“这也叫故事?”马特喝了口酒,嗤笑道,“大作家就这点水平。”
他说:“要我说,是那个不如他的人嫉妒他的才华,下药把他弄疯了。那个人装作一副正人君子的样子,其实满脑子都是算计。”
沈知瑜鼓掌:“不错!这个好,我单方面宣布这是第二,仅次于我的。”
他嘲讽道:“要我说,是这个道德不行学术也不行的人,看上了天才的名声,想和他绑定,借助他的光辉,获得名誉和关注。可是呢,天才看不上他,还觉得他烦,屡次拒绝他,甚至和他撕破脸皮。最后,他破罐子破摔,索性对外宣称天才疯了。因为天才不善言辞,不会为自己辩解,所以大家都信了他的话,所有人都以为天才疯了,处处排挤他,久而久之,天才真的被逼疯了!”
“你这样,是不是把人想得太坏了?”戚黎安问。
“还有更坏的呢。天才主要研究的是性别改变,简而言之,如何让alpha变成omega,或者让omega变成alpha。可惜,实验出了意外,他从alpha变成了omega,体质也有所下降。他那个朋友,嘴上说帮他保守秘密,其实趁着他发|情|期,标记了他,为了不让他逃跑,还囚禁了他。这些没有让他疯掉,可是他千辛万苦联系上他的家人,想让他们救他出去,他的家人却认为他败坏了自己家族的名声,以及,他变成omega,就无法为家族争光了,不愿意认他回去,还和他那个变态的朋友做好了约定,用他来交换家族立意。他最后一根救命稻草被掐断了,当然就疯啦。你说他们家的人怎么都这样啊,脑子里除了名利没有别的了吗?”沈知瑜上下嘴皮子一碰,话噼里啪啦往外蹦。
戚黎安的脸色霎时间变得很难看:“叔叔的事,不是这样。”
“我呸,都是狗东西。”沈知瑜说完,口干舌燥,热得脸都红了,揪着领口在一边扇风。
言知瑾握住他的手,把手中已经凉了的水递给他。
沈知瑜对他笑了一下,仰头灌下一大口水,还是热得直喘气。
言知瑾等他差不多缓过来了,才徐徐开口:“我也有一个猜想。”
他摸索着触碰到言虺的手,从这短暂的接触中,汲取能量:“或许,他不是天才,也不是其他人期望里的精英。他遇到了自己喜欢的生物,并沉迷其中。”
“他没有被欺骗,没有被蛊惑,更没有被逼迫。是他主动选择,做疯子的。”
作者有话要说:
沈知瑜讲的,就是戚黎安一个叔叔的事。
好巧不巧,那个叔叔的孩子,就是他男朋友。
这个是我之前写的了。不是故意掺杂非主角的感情故事,而是按照人物设定,他提到这些,才是正常的。
第66章
言知瑾说:“疯这个字的含义很复杂, 我不知道你所说的‘疯’,是指神经系统的病变,还是指行为和思想的不合常规。如果是前者, 那应该考虑药物、外伤、毒|品和重大刺激, 如果是后者,则更要考虑社会因素, 你必须提出, 界定异常的标准。如果不明确定义, 那么具体的故事将无法进行完善。虽然不是精神科的医学专家,但我觉得, 作为科研工作者,应当具有这种严谨性。”
本来轻松随意的游戏,好像突然变成了枯燥严肃的学术讲座。在座的人, 都有了一种重回校园, 战战兢兢地挨老师骂的感觉。
戚黎安脸上青一阵红一阵。最后, 他的表情定格在一个标准而毫无温度的笑容。他歉意地说:“你说得对, 是我不够专业。我以为游戏,是大家用来放松的, 要用最通俗的语言,没必要咬文嚼字。”
他转而对着其他人说:“大家应该猜得差不多了,那我揭晓答案吧。事实就是, 天才在研究的过程中, 不幸中毒, 陷入幻觉,将前来帮他的同伴当成了可怕的怪物, 并杀了他。后来他从幻觉中醒来, 发现自己竟然伤害了最亲密的友人, 无法接受现实,所以疯了。”
本杰明嗤笑道:“有了这么伟大的发现,还需要朋友?”
戚黎安和和气气地说:“一个人的精力终究是有限的,有的时候,多几个人,集思广益,才能有新的突破。”
本杰明摇头,灌了口酒,打个酒嗝:“不懂你们。我只要有我的宝贝们就行了。”
他也讲了个汤面。
汤底非常好猜,就是一个小时候见到了神秘生物,从此醉心研究,全身心地投入到研究这种伟大生物的事业当中,甚至可以牺牲一切的故事。
完全符合他的风格。
沈知瑜听了直摇头:“真是科学怪人。”
其他的人也一一描述了自己的汤面。
胡蓬讲的是他以前废掉的电影大纲,章朔讲的是自己以前野外拍摄时的经历。
不知道是谁起的头,所有人都默认按顺时针顺序当故事讲述者。
轮到爱德华的时候,他面色僵硬,讷讷地说:“我不会讲故事。你们、你们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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