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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酒和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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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待姜如松率众兵将离去,整条街,便似又恢复了往宁静。
    碎裂的门板,被整齐的码放在了店铺门口,被以沙土压附熄灭了烟火的正堂,犹散发着,令人不喜的焦糊味道。
    听弦坊正对面的屋顶上,有两个男子席地而坐,一人着黑色劲装,另一人,则穿了一米色长袍,外披一件天青色棉质大麾。
    正是翎钧和万敬初。
    “戏这东西,总得闹些才好看。”
    翎钧一边说着,一边拎起酒坛,往自己的嘴里,倒了一大口,然后,从掐在左手里的兔子腿上,咬下了一块儿整。
    “功夫再高,也怕狗咬,你纵有万般本事,也不该与他这么个纨绔,以武力争高下。”
    “且不说,你爹的产业,不适合晒在太阳底下。”
    “单凭他有个,有爵位在的爹,你就休想,跟他拼正义公平。”
    说着话儿的工夫,翎钧已解决掉了自己掐在手里的兔子腿,随手把骨头往街上一丢,拎起坛子,又往自己嘴里,灌了一大口酒。
    “为何帮我?”
    万敬初像是有些不太适应,跟翎钧这样“豪爽”的人相处。
    他的手里,拿着一只翡翠雕琢的,茶盏大小的杯子,杯子里的,装了约摸三分之一杯酒,瞧样子,应是对饮酒,颇有些抵触。
    “算不上帮。”
    翎钧倒是全不介意,万敬初这把酒当毒药喝的模样,他一边说着,一边又自包在油纸里的烤兔子上,撕了一条后腿下来。
    “媛儿是我妹妹。”
    “她虑事不周,把你牵连进来,我这当哥哥的,自然不能坐视。”
    翎钧比任何人,都了解朱尧媛这个妹妹。
    她本是个活泼的孩子,会变成如今这样,全是因为三年前,那个因她贪玩胡闹,被皇后下令,乱棍打死的老嬷嬷。
    她仿佛,只用了一夜,就突然长大了。
    也仿佛,只用了一夜,就彻底忘了,什么是无忧无虑,如何跟他这个兄长撒。
    识礼。
    博学。
    沉稳。
    睿智。
    善与人结交。
    多才多艺。
    她似只用了极短时间,就成了世家名门出的闺秀们,仰望钦羡的楷模。
    但是,她不会笑了。
    确切的说,是不会再像以前那样,没心没肺的笑了。
    这样的她,让他心疼。
    他宁可,她像朱翎戮一样,整天不务正业,到处惹祸,却能真正因为开心而笑,而非,像现在这样,把笑,当成武器和铠甲。
    现在,他已经有能保护他们了啊!
    不似三年前,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她,抱着那老嬷嬷的尸体,哭晕在雪地里。
    他……
    “她不曾牵连我。”
    “是我听不惯他们密谋,使腌手段坑害公主,出言辱骂他们在先。”
    万敬初稍稍停顿了一下。
    这不是他第一次,使“公主”这词儿,来称呼朱尧媛。
    可偏偏就是这次,他说出这词儿来的时候,突然就觉得,自己有些浑不自在了起来。
    “她跟我比拼琴艺。”
    “却有始无终。”
    “这,不对。”
    万敬初已在燕京生活了两年。
    但对痴迷琴艺的他而言,这里,与他之前生活的山间草棚,并没有太大不同。
    他依旧每早起,读书,练剑,弹琴,吃落雪送至案边的三餐,穿惊云给他准备的衣衫鞋袜,给母亲的遗像上香,然后,沐浴,入眠。
    虽然,常有些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女子,跑来与他探讨琴艺,但对她们那只堪用拙劣形容的技艺,他丝毫提不起兴致。
    起初,还勉强与她们应对几句,到了后来,便干脆的告诉她们,我弹,你听。
    直到,与朱尧媛相遇。
    她就像一只蜻蜓,总能于“无意”间,点破他这池死水,让他窥见琴艺一途的崭新可能。
    在今之前,他一直觉得,她是不及他的。
    言辞中的精妙之处,悉因巧合,甚至,连与他赌琴,赢走了他的“听弦”这事儿,都是运气使然。
    但今天,在听她弹了那半曲《凤求凰》之后,他的想法,彻底改变了。
    她在藏巧。
    她根本不是,弹不了后半曲《凤求凰》,她只是,只是想找个理由,把琴输给他,不夺他所好!
    “媛儿的琴,是跟我母妃学的。”
    “她弹得很好。”
    “但……我已很久,都未听她弹过了……”
    听万敬初说,朱尧媛与他斗琴,翎钧偏偏滞愣了一下。
    所谓斗琴,总得是技艺相当的人,才可进行。
    而他似是记得,三年前,朱尧媛还是个五岁孩子的孩子时,他母妃便感叹,怕是等她再长几岁,或遇些挫折,悟些感慨,自己也恐无能与之相斗了。
    即便,这三年来,朱尧媛的感悟不曾精进,未超过他们的母妃李氏,这万敬初,一介平民,不,应该说,是噬杀狂徒的儿子,纵是年幼时,长于深山,潜心练琴也……
    难道,他们斗的是《十面埋伏》?
    若论以杀气入曲,断念楼的气势,的确无人堪比,朱尧媛纵是输了,也不值得奇怪。
    “你们,所斗何曲?”
    凡事,都有个先入为主。
    翎钧嘴上问着,心里,却是已经认定,朱尧媛中途认输,是因为选差了琴曲。
    “《凤求凰》。”
    “我弹得不及她好,但,她只弹了一半,就不肯再弹了。”
    万敬初是个后知后觉的人。
    在他的概念里,琴曲,就是琴曲,再无其他意义。
    “我母妃说,《凤求凰》这曲子,一辈子,只能弹给一个人听。”
    听万敬初说,朱尧媛与他斗的曲子,是《凤求凰》,翎钧拎着酒坛的手,稍稍顿了一下。
    散发着桂花香气的酒,亦因此,而洒出了几滴。
    看来,他需要找个时间,跟朱尧媛谈谈了。
    若她当真心悦这万敬初,他,便需早做打算,竭力给她成全。
    若……她只是孩子心,以戏耍的心思,与这万敬初的胡闹,他,就得好好儿的教训她一番,以免她,引火……
    万敬初,是断念楼少主。
    据他所知,这断念楼,在江湖上的排名,仅比摄天门低了两个,而若单论杀手组织,它更是,当之无愧的第二大门派。
    明枪易躲,暗箭难防。
    若朱尧媛因戏耍这断念楼少主,而遭“通缉”,那便是,他这个做兄长的,都无法护其周全的绝境!
    “那,我要如何做,才能有幸听她弹完整支曲子?”
    听翎钧说,他母妃有交待,这《凤求凰》,一辈子,只可弹给一个人听,万敬初顿时觉得,自己的心,都“明亮”了起来。
    这种“明亮”,他从未自之前的人生中体验,却莫名的,使他心生欢喜。
    “有些事,还是你自己去跟她问询才好。”
    “我虽是她兄长,却不便,事事替她做主。”
    瞧了一眼万敬初的反应,翎钧顿觉心头一紧,暗道了一声“不好”。
    万敬初是个从没经历过的“雏儿”,自不明白,他对朱尧媛,是何种心思,而他,却是尝过心陷,是什么滋味儿的。
    这丫头,可真是,可真是……
    “那我,去跟她问。”
    万敬初稍稍犹豫了下,然后,仰头,将在手里掐了大半晚上的那小半杯酒一饮而尽。
    酒气清香,却辛辣入喉。
    从未喝过酒的万敬初,被这小半杯酒,呛得双眼含泪。
    “这东西,分明如此难喝,为何,却有那么多人痴迷?”
    不解的看向翎钧,万敬初那比常人略显白皙的脸,此时,竟泛出了浅浅的桃色。
    “练琴辛苦,又常常磨破手指,为何,你未放弃?”
    翎钧没直接回答万敬初的问题。
    他笑着看向自己手里的酒坛,对着江南的方向,缓缓举高,仿佛,是在与远在彼处的柳轻心同饮。
    “琴可静心。”
    万敬初不知翎钧此般举动,是有什么特殊意义。
    但出于对翎钧的尊重,他还是认真的,回答了问题。
    “酒亦可。”
    翎钧喝了一口酒,笑着转向万敬初,与他对视。
    “琴可辨人。”
    万敬初仍不死心,继续跟翎钧强调,练琴与饮酒不同。
    “酒亦可。”
    翎钧依然在笑,仿佛,已看到了远在江南的,柳轻心的低眉浅笑。
    “琴可伤人。”
    万敬初显然并不赞同,翎钧的说辞。
    他不懂酒,亦不懂人心。
    “酒亦可。”
    翎钧深深的吸了口气,将坛子里剩下的酒,一饮而尽。
    酒顺着他的脖颈,渗入领口。
    这一刻,他似乎不再是那个,令人生畏的“煞星”,而是一个,只盼能与所之人,戎马天涯,静看出落,闲数云卷云舒的浪子。
    “我,看不懂你。”
    万敬初抿了下唇瓣,诚实的说道。
    “莫说是你。”
    “便是我自己,也时常看不通透,自己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丢掉已经空了的酒坛,翎钧飞越下屋顶,缓步,往已经没了焦糊气味的听弦坊前堂走去。
    ……
    听闻听弦坊被烧,住在店铺二层的四人,遭虐待残杀,正捧着一碟梨花酥,准备去跟隆庆皇帝卖乖的朱尧媛,僵愣在了原地。
    她的眼睛突然很疼,仿佛下一刻,就会瞎掉的那种。
    她再也见不到那个温润如玉的男子了。
    他死了。
    因她思虑不周而死。
    惨遭折辱而死。
    她早该想到,沐德丰那样的恶徒,定会在遭了她挤兑之后,拿无辜之人撒气的,她,她……
    “媛儿?”
    正在跟姜如松吩咐,处置沐德丰事宜的隆庆皇帝,仰头活动疲累的脖颈。
    偏巧,目光就半分也不差的,对上了僵愣原地的朱尧媛。
    朱尧媛,是他所有子女中,最让他省心的那个。
    然,事无绝对。
    难道,真是如跑来跟他哭诉的,黔国公沐昌祚说的那样,沐德丰对那乐器坊主人痛下杀手,是因为,争风吃醋,不甘将心之人,拱手他人?
    朱尧媛才八岁。
    纵是长在后宫里的女子,会比寻常人家的闺秀,早些“懂事”,也断不应该,这么小小年纪,就与人私相授受才是。
    但瞧她此时表现,那沐昌祚说的,仿佛,也不能算是,全不可信……
    “父皇。”
    听到隆庆皇帝唤自己名字,朱尧媛立刻就回过了神儿来,对他盈盈一礼,面带微笑的,走到了他边。
    “媛儿可是认识这听弦坊的主人?”
    隆庆皇帝是个惜羽毛的皇帝,自不会喜欢,自己的女儿,传出与人私相授受的丑闻。
    他的话,说的非常含蓄,但语气,却严肃怕人。
    “回父皇的话,媛儿认识。”
    听隆庆皇帝口气,朱尧媛便明白,是有人,跟隆庆皇帝嚼了她的舌根。
    在这种况下,失口否认,只会引隆庆皇帝暴怒,而引隆庆皇帝暴怒的结果,就是她之后的所有言辞,都会被认为是狡辩。
    如今之计,最聪明的应对,就是实话实说。
    当然,是避重就轻,尽可能多拉旁人下水的,实话实说。
    “走动甚密?”
    见朱尧媛半点儿未露慌乱,隆庆皇帝反倒有些不太敢确定了。
    他稍稍拧了下眉,跟朱尧媛又追问了一句。
    “算不得甚密罢。”
    朱尧媛稍稍拧了下眉,似是对隆庆皇帝的说法,颇有些不悦。
    “总共去过那乐器铺子三次。”
    “有两次,是跟翎戮哥哥一起,一次,是跟定国公府的嫡小姐,徐婉玉,一起。”
    朱尧媛“认真”的想了想,低头,扳着手指,跟隆庆皇帝“详述”起了自己前往听弦坊的三次经历。
    “第一次,大抵是去年六月下旬。”
    “媛儿应成国公府长房夫人之邀,去参加成国公府老夫人的寿诞茶会。”
    “茶会结束后,媛儿打算去翎钧哥哥府上,摘些木槿回来,给母妃装点茶案。”
    “临行,定国公府嫡小姐徐婉玉的马车折了轮轴,而她一个未出阁的闺秀,又不合适在成国公府门口久候,便央媛儿,顺路送她回去府。”
    “媛儿想着,索都是皇家姻亲,寻常里,关系也不错的,便应了她恳求,了她上车。”
    朱尧媛说的不疾不徐,时而,还会停下来,“回忆”一番,仿佛,是要竭尽所能的,为隆庆皇帝还原当时景。
    “路经坊市,定国公府嫡小姐徐婉玉说,前些时,她的琴崩了琴弦,使丫鬟送到了父皇说的这听弦坊修痕调音,算子,该是能取了,即是经过,便干脆,顺道儿取回府去,使她耳根,免遭她母亲半聒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