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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3)
    检察官,是我选择的路,而不是一开始所打算的律师。
    检察官的工作很忙,忙到我没有时间处理咖啡厅的东西,只能拜託智恩还有阿海帮我打理。
    咖啡厅,是我用那些赔偿处理的,毕竟阿辛做得更多,我也不想动她的钱。
    下班后我偶尔会抱着一堆文件去咖啡厅办公,智恩会跟阿辛一样,适时的帮我送上咖啡跟食物。
    但是味道喝起来总少了点什么。
    姿瑄进了医院实习,因为阿辛的关係,她决定往脑科方向发展,有时候也会来咖啡厅待着。
    「呦,今天只有陆大检察官在喔?」
    我看着走进门的姿瑄,十七跑过去接客,我则倒了咖啡豆,「一样?」
    「一样。」姿瑄坐到了吧台前,「我小姑呢?」
    「这阵子有表演,飞出去了。」我弄了一杯焦糖玛奇朵放到姿瑄面前,再送上一份蛋糕,「智凯呢?」
    「今天开飞往澳洲的飞机,几天后才回来。」姿瑄跟智凯的恋情比我们想的还有低调,两人是大二的时候在一起的,听说是姿瑄难得去了一次联谊,智凯知道后直接杀了过去,还装作巧遇的全程在旁盯着。
    姿瑄先受不了的问智凯是不是喜欢她,不然干嘛一天到晚黏着她。
    喔,当时姿瑄是喝醉的,不然依我对她的了解,她才不会这么单刀直入。
    「对了,新刺青很帅。」
    我看着自己的左手,我找了叔叔帮我刺青,由梔子花、铃兰、薰衣草组成的花卉刺青,还有我跟阿辛的生日。
    「感谢陆大检察官关店前还送我一杯咖啡。」姿瑄等着我锁门,她勾住了我的手臂,看着在前面的十七,「十七前阵子生病好了?」
    「你没看到牠活蹦乱跳的吗?」我没好气的看着姿瑄,从口袋里面拿出了阿辛常抽的菸,点了一根,放在嘴里。
    「不过我以为晚上会有酒吧的部分。」
    「她不在,我也没有找到那部分的设计图,估计是还没画完就……。」我看着姿瑄淡淡的说着,话说到一半又被痛苦包围,深吸了一口气,吐出搅和着痛苦的烟雾,身子彷彿轻松了一些,「我自己也要查案,现在有咖啡厅就够忙的了。」
    「我以为你换单位工作会少一点。」姿瑄抢走了我的菸,自己也吸了一口,「什么嘛!比我想的还不呛。」
    「阿辛抽的都是淡菸。」
    「我说你啊,除了外表之外,其他地方倒是越来越像他。」姿瑄轻轻的挑眉,「智凯跟我说你前阵子多管间事查到别的辖区的案?」
    「什么多管间事?是我要抓的犯人逃到别的辖区,叫他们抓人又不动,我只好亲自上了。」我忍不住想起阿辛,如果她醒着应该会笑我吧?然后会吵着说要教我怎么打架,「刚好受伤休假,可以好好陪她。」
    「我们陆大小姐果然变了啊。」姿瑄轻轻的叹了口气,把菸还给我,「阿辛如果不当摄影师,可能比你更适合当检察官……不,你们会变成很好的搭档吧?当个刑警之类的。」
    「她不会的,检警有太多规则要遵守,她可能在升官之前就被惩戒吧?」
    「话说智恩这阵子不在,你又要查案,店是谁顾?」
    「下班后过来开店顺便办公,反正又不是没有公告营业时间调整。」
    我把姿瑄载回去她家,回家路上又买了宵夜。
    只有我一个人吃有点过分,所以我开了一罐罐头给十七。
    没有阿辛的日子,进入了第三年。
    我们之间的第九年。
    「而今年是第七年。」我看着病床上的阿辛,再看向了坐在我对面的杜允湘,「我们相爱的第十三年。」
    「……你原谅自己了吗?」
    我愣了一下,丝毫没有想到杜允湘会这么问,「你指什么?」
    「自杀,然后……那样。」杜允湘指向了阿辛,「你说自己是杀人犯,是不是代表你还没有原谅自己?」
    「我要怎么原谅自己?」我轻轻的挑眉,看了下时间,「就是因为我,阿辛才会躺在那。」
    「……我原谅了,几天前那个想自杀的自己。」杜允湘缓缓地说着,她走向了阿辛,伸手握住了阿辛的手,「就在你说你跳楼,阿辛姐救了你,你一直在后悔的时候,我就原谅了我自己。」
    「因为把爱自己的人丢下,真的很笨,虽然我没有女朋友,但是我有爸妈,他们忙碌,但是爱我这件事我还是很清楚的,所以我该在乎的是那些人的看法,别人的嘴我管不了。」
    我一时语塞,看着杜允湘眼里重燃起的希望,我忍不住的嗤笑,「是的,你还有父母,你该在乎的是他们。」
    「我或许没办法在高中时刻就遇到一个很爱自己,我也爱他的人,但是有一天她会出现的。」杜允湘收回手,转头看着我,勾起了灿烂的笑容,「所以,你也要跟自己和解。」
    「到底是我的故事让你想通了,还是刚刚你妈的电话让你想通了?」
    「都有吧,我妈突然跟我道歉,她说她不知道我在学校被说是爹不疼娘不爱的小孩,只是谁跟她说的我不知道,因为我们学校的老师很怕事……-而且我不想后悔,才会去告的白。」
    「我很开心你想开了……不过你就没有比较好的同学吗?」
    「有啦,但是我……」杜允湘愣了一下,她直接在我面前打起电话,还开扩音,「喂!是你跟我妈说今天的事喔!」
    「嗯啊,还有你前几天想死的事。」
    「鸡婆!」
    「所以哩?你闹完脾气了吗?」
    「对啦……我晚点跟你在你上次说的咖啡厅碰面,你要载我回家。」
    我看着杜允湘掛掉电话,轻轻的挑眉,「原来你死还先跟别人说啊?我是留遗书等阿辛回家的时候发现……结果她那天提早回家。」
    「其实我没说,但是我不知道她怎么发现的,隔天来问我是不是想投河。」杜允湘看起来神经比我想的大条,「那麻烦谊琦姐带我回咖啡厅囉?」
    我回咖啡厅的时候牌子已经翻过来变成了休息,但是里头还有一个高中女生。
    「涵瑜!」
    「终于来了,到底跑去哪啊?」被称为涵瑜的女生我对她有些印象,她是店里的熟客,「老闆你原来跟我家臭小孩认识啊?」
    「什么臭小孩,你才早我一个礼拜出生所以大我一届而已,少摆出那副姐姐的态度好不好。」
    「刚好捡到罢了,不算认识。」我把外套脱下,再把十七的牵绳解开,「智恩!我回来囉!」
    智恩送办公室走出来,再看向杜允湘,「这就是你在河边捡到的小朋友啊?」
    我点头,涵瑜则冷笑了一声,然后捏住了杜允湘的脸颊,「没泡水就那么肿了,泡了水之后没讲你跳河谁他妈有办法认尸。」
    「简涵瑜你松手!」
    两个高中女生把我跟智恩当成空气的吵了起来,而我则默默的冲了杯花茶,智恩叹了口气,走过来用屁股轻轻的推了我一下,「我才刚把几天前的监视器画面看完,你又装成阿辛救了一个人啊?」
    「别问那么细,而且什么叫做又?」
    「谊琦,活成阿辛的样子,真的好吗?」智恩无奈的看着我,用只有我们两个能听到的声音说着,「她还没死,有一天她会醒来的。」
    「对了,谊琦姐,你上次答应我说如果来再遇到你,你要跟我说为什么这间店的店名叫做贰柒。」
    「我想你应该知道吧?」我看着杜允湘,送上了玫瑰花茶拿铁,跟涵瑜的同一杯。
    贰柒、27、爱七。
    七代表了我跟阿辛。
    杜允湘思考很久,她喝了一口手边的拿铁,一旁的十七突然叫了一声,她转头看着吐着舌头不断摇尾巴的十七,突然灿烂一笑,「当然是因为27号开幕,所以叫贰柒!」
    调皮的小孩。
    当她想开的时候,某方面还蛮像阿辛的。
    「猜对了喔,饮料喝一喝可以回家了。」
    送走了那两个孩子,智恩跟我难得的坐下来喝咖啡,因为她还要等阿海来载她。
    「那你明天要接着去查案了?」
    「嗯,也还好今天突然想到要请补休,不然也没办法处理那个小孩。」
    「你说那个小朋友什么时候才会发现涵瑜喜欢她啊?」智恩吃着蛋糕,「就跟当年的阿辛一样,笨死了,还要叔叔让她好好思考才会发现喜欢你。」
    「应该很快吧,刚刚听上去两人是青梅关係。」我耸了耸肩,拿起马克杯喝了一口里头的黑咖啡,苦涩的味道下肚后再嘴里蔓延的是咖啡本身的甜,「苦尽甘来。」
    「不过贰柒……不知道涵瑜发现我们的开幕日不是在27号会不会很傻眼。」智恩撑着脸颊,十七走过来,眼神炙热的看着她的蛋糕,「贪吃狗,这个你不能吃啦!你的在冰箱,我帮你拿。」
    我再喝了口咖啡,看着方才坐着两个女生的位置,过去的我跟阿辛,也是那样呢。
    好多年了。
    回到家里,我翻着刚从信箱里取出来的信件,水电帐单、瓦斯费、电话费帐单......喔,有个黑色信封装的东西,是周姐寄过来的,她又开了间酒吧,邀我参加开幕。
    虽然说着不会原谅我,但是周姐总是默默地在帮我,有些棘手的案子在她的一通电话后通常就顺利结案了。
    说着与轮仔大仔无关,却做出了自己的事业。
    还有一封叔叔寄来的信,是照片,他去参加刺青大赛得了佳作,跟我分享喜悦。
    十七叼着狗碗走到我面前坐下,我伸手挠了挠牠的下巴,「贪吃狗。」
    十七呜了一声以示抗议,我则去帮他装了一些饲料,放在地上后我走进了书房,从抽屉里拿出沾着血的,那一封遗书。
    我也不知道为甚么我要留着这封遗书,这是妈妈给我的,那时候她赶来医院处理我跟阿辛,医护人员把阿辛的衣服剪破后发现的。
    比起遗书,这更像是悔过书。
    杜允湘让我原谅自己,我想,我该跨出那一步,不要再被过去的是绑着了。
    毕竟一个单纯的女高中生都想通了,我还有什么藉口逃避?藉着衝动行事,尝试给自己一个解脱。
    面对,处理,接受,放下。
    我一直拒绝接受阿辛可能不会醒来的事实,责怪自己的愚蠢,做出阿辛会做的事,假装她还好好的。
    衝动、鲁莽、耍小聪明。
    「阿辛,你是个狡猾的人。」我走到阳台,拥抱着凉爽的夜风,从口袋摸出打火机,「偷走我的心,随便当我的肉垫,又睡了那么久,你是个狡猾又过分的小偷。」
    「我还是会等你,但是我不想要再装成你了。」
    点火,我看着那遗书被火吞噬,我松开手,看着点点火星跟灰烬被吹散在风中。
    菸,明天去看她的时候再放在她床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