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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还有五文给他买包子吃。”他微笑,“梨花街第二家王记的包子很好吃,你有空去尝尝。”
    “那你为什么不直接买包子给他吃?”
    “别看那里没人,等会其余乞丐都会回来。”他丝毫没有不耐烦,平静解释,“看见了,不会给他留下的。”
    “这么同情,为什么不干脆收留他?”太史阑并不因为他的好态度而稍减犀利。
    “他不肯走,说要等人。”他叹气,轻揉眉心,忧愁的姿态又是一种风情,几个路过的女子,都忍不住偷偷瞧他。
    “你有金子,为什么不给他?”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你知道的。”他眼神纯净而通透。
    太史阑默然,明白他的意思,这竟是一个细腻的人呢,为一个乞丐也想了那么多,知道给金子反倒可能给那小乞丐带来麻烦,所以不惜当街拦人借钱,用金叶子换铜钱。
    “你可以在店铺先用金叶子换了铜钱,为什么非要找女人借。”太史阑居然还是不依不饶。
    “这附近的店铺,今天……”他为难地看看四周,“也就剩王记包子铺还开张着,但也找不开金叶子,至于寻找女子……”他微微一笑,“今天街上女子多,而且女子,总是比较好说话的,除非……”他忽然不说话了,望着太史阑的眼神带着笑意。
    太史阑不做声。
    明知对方的意思是“除非像姑娘你这样不好说话的”,明知他这话,带温柔的批评,试探的调侃、小心的取笑,亲昵而有分寸的放纵,种种般般的细微滋味,她应该不习惯,应该反感,应该转身就走,不知怎的,看见那人平静而浩瀚的笑意,忽然就心情平和。
    那个人,连阳光路过他身侧都温柔。
    太史阑不说话,他也不说话,两人在街角默默相对,二月春风,自墙上的常春藤上穿过,簌簌荡起翠绿的光影,那些影子投射在他眼眸,依稀也是一片醉人的春意。
    太史阑忽然扬扬头。
    “走。”
    她当先就走,那人怔了怔,举步跟上,一边问,“姑娘,你这是?”
    “王记的包子真的很好?”
    “嗯。”
    “那就尝尝。”
    “好。”
    “有没有酒?我想吃包子下酒。”
    “我知道有个地方酒很好。”
    “那好。”
    “可是……我最后一点金子,用完了。”
    “我请你。”
    他忽然站住了,她也站住,回头,看见他的笑容。
    不是先前谦虚有礼,对谁都一样的温良的笑意,而是一抹奇异的,动人的笑,从唇角慢慢弯起,缓缓染上脸颊,再蔓延到眼底,眼睛里因此落了日色霞光,渐次点亮,璀璨壮丽,像雨后刹那,一线惊虹,掠过最高的山巅。
    他说:“好。”
    ☆、第十六章  陌上人如玉
    王记包子铺的包子,城外“迎香”酒馆的酒。
    确实是很好的搭配。
    太史阑拎着一纸袋的包子,那男子拎着酒,两个人是一路逛着出城的,太史阑从小到大,一向什么事都亲力亲为,正准备一手包子一手酒,酒坛子已经被男人平静而坚决地提了过去。
    “有男人在的地方,怎好叫女人拎酒坛。”他说。
    太史阑眼睛微眯,想着此刻如果三个死党在,八成要笑得贼兮兮互相拍肩膀,咬耳朵夸一声“天生的绅士”,景横波一定会立即勾住那家伙脖子问人家姓名年龄工作工资家住哪里是否父母双亡是否没有大姑子小姑子……
    不过太史阑喜欢的却是他包容一切的态度——关键并不在于他帮女士拎酒坛,而是在这男尊女卑,女人抛头露面都难的男权主义社会,他平静接受了一个女子关于喝酒的邀约。
    此刻他走在她身边,并行,修长的手指扣着酒坛,散逸而出的酒香,不抵他唇边笑意醉人。
    “这里不错。”他指指前方一处茵翠的小山坡,刚被春风抚绿的土地,点缀淡蓝的小花,坡下垂柳依依,和流过的溪水一般线条柔软。
    看起来很配他,像他喜欢的地方。
    太史阑席地坐了下来,以为他不会坐,结果他在她身侧自如坐下,伸直修长的双腿,比她还要惬意。
    纸袋打开来,王记包子铺的包子果然不错。
    皮薄馅大一包油,雪白的褶子因浸润了汤汁而微微透明,一点翠绿的葱花,从精美的褶口探出来。
    太史阑也不让他,慢慢吃了一个,要去拿第二个的时候,一双手忽然伸了过来。
    是他,倾过身子,手中不知何时已经多了一根细树枝,剥去了树皮,露出干净的白茬,他用这个做筷子,小心地挑去包子口上的葱花。
    太史阑手一顿。
    她刚才吃第一个包子的时候,对葱花多看了一眼,这样他就知道自己不喜欢葱花?
    他却很专心,抿着唇挑去葱花,此刻两人靠得极近,他半个身子倾在她面前,气息浅浅,并没有现今男子流行的熏香,只有一点极淡的木香,极干净极醇和的那种,闻起来让人想起冬日里温暖而干燥的木屋,被深红的火堆逼烘出属于千年木质独有的暖香。
    一缕乌发散在他额头,被日光打亮,透过镀成淡金的发丝,看见睫毛纤长,碎光迷离。
    四面忽然太安静。
    鸟不鸣,花轻歇,溪水静谧,风如低吟。
    太史阑没有让,也没脸红。
    “你的名字?”她忽然开口,还是平日语气。
    “李近雪。”他挑去所有葱花,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随意地坐回,答。
    “为什么把所有葱花都挑掉?你也不喜欢?”
    “我喜欢。”他说。
    太史阑看他。
    “可我不知道你下一个挑选的包子是哪个。”他笑,“或许你看这个比较白胖,或者你看那个秀气点。”
    “包子都是一样的。”她摇头。
    “不,不一样,不仅是包子。”他笑意若深,“世间万物,无一相同,单看你有没有那份心情去辨别并从中得到乐趣。”
    “什么样的心情?”她默然半晌,问。
    “闲适而善于发现美。”他答。
    她又不说话了,这回却仔细找了一个包子,看起来很可爱的。
    雪白的包子让她想起了什么,便问:“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和你本人有点不搭,雪那么冷。”
    “我是孤儿。”他的语气就像在说他出身良好,毫无不适,眼睛弯弯甚至还带笑意,“养父发现我时,我躺在树下雪地中,养父是个私塾先生,通达文字,因此给我取名近雪。”
    她喝了一口酒,古代的酒淡,所谓佳酿也不过就是甜米酒,她皱皱眉,放下酒坛,道:“好名字。”
    “我也觉得是。”他喝一口酒,吃一口包子,忽然偏头看她,“不喜欢这酒?”
    “不喜欢。”
    “我可以猜猜为什么吗?”他语声轻缓,“你喜欢烈酒,火一般的灼热,喝下喉咙像撒进一把钢针,从咽喉一直戳到胃里,然后砰一声,烧起来。”
    她沉默一会。
    “很好,很形象。”她说,语气有点冷,“但我不喜欢别人这么猜我。”
    “不是猜你。”他轻轻吁一口气,“好,既然你不喜欢猜,那我就直接问你,我想问你一个问题。”
    “说。”
    “你不像一个爱管闲事的人,也不像一个会被轻易感动的人,那你为什么会跟着我,会因为我给了那孩子十文铜钱而请我吃饭?”
    太史阑注意到他提及那乞丐时,用的称呼是“孩子”。这让她改变主意,决定回答。
    “答案很煽情,我不喜欢说,但我可以告诉你。”她一眨不眨看着虚空,眼神直直的,像刺,不管前面是什么都要刺过去,“我和三个同伴,以前都是孤儿,我是她们中最大的,她们被抱进所里时还是婴儿,我却已经三岁。三岁,记得很多事情。”
    她一顿,他递过一个包子,她咬一口,狠狠地。
    “我记得我是个乞丐,在天桥下和母亲睡在一起,白天她都会出去,晚上给我带来吃的,我们日子过得不差,因为我会一点点本事,她能靠我这本事卖点废品,混个肚饱。”
    “因为她在乞丐中算混得好,引起一些人嫉妒,乞丐也是要被收保护费的,那条街的大哥来收钱的时候,别人就说她有钱,让多收点。”
    风有点凉,包子应该冷了,他递过来的包子却还很热,散发着喧腾的香气,她也没在意。
    “那天我抱了只狗回来,妈说那狗像名贵品种,乞丐养了怕要招麻烦,我不肯,正在这时,收保护费的来了。”
    她抿着唇,眼神静而冷,是一片早已凝结的冰。
    往事砸碎岁月时空,狠狠撞来。
    “没钱?”那青皮混混拎起幺鸡,大笑着旋转,“没钱交费,有钱养狗?还是这种阔太太养的狗?你他妈的敢骗我?”他语气忽转狰狞,狠狠将幺鸡往地下一掼!
    “别打我的狗!”她扑过去,被那混混一脚踢开,撞在桥墩上一声闷响。
    “别打我女儿!”原本谦恭赔笑,一脸哀求的女子顿时尖叫一声,也扑了上来,指甲在对方手背上留下几道深红的印痕。
    “哎哟!敢挠老子!”混混一把揪住她头发,龇牙咧嘴,“你他妈的去死!”抡住她瘦弱的身子往外一推。
    恰在此时,一辆小车呼啸而过。
    从此后她梦端,常见一片飞溅的血红。
    ……
    她的沉默令他也沉默,似乎明白她此刻心情,并没有追问,倒是太史阑很久之后,自己道,“我报了仇。”
    “那小混混后来跌倒了,落地的时候,地下有一块尖头朝上的碎灯管。”
    言语很淡,心却微微的凉,眼前春光明媚,却又仿佛是那年冬天飘雪的街角,那街角很冷,地上并没有尖头朝上的碎灯管,有的只是一块碎成无数的玻璃,那小混混搡出她母亲,却因为用力过大,自己也失去平衡,倒下去时,她在刹那间伸出手,覆盖在那块碎玻璃上,轻轻说:“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