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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七零:带着亿万物资当知青 第5节
    孙桂兰挑着水回来,听到他们父女的对话,酸溜溜的说:“女儿贴心,你还嫌弃。”
    “妈,下回再有好吃的,我留给你吃。”陈雪立刻说着。
    孙桂兰眉开眼笑,说:“行了,你留着自个当零嘴吧,你说是方知青给的?”
    “对,她不仅长的特别好看,名字也好听,方忆甜。”陈雪一提起方忆甜,叽叽喳喳的就说个不停,道:“对了,她今天绑的辫子也好看,不像我们绑了两个,她就绑了一个,垂在这里。”
    陈雪比划着,用尽自己学会的词夸赞着:“反正方姐姐真的是我见过最好看最好看的人了。”皮肤白的跟刚剥壳的鸡蛋似的。
    “那姑娘,确实长的好看,水灵灵的。”孙桂兰想着那天笑的眉眼弯弯的姑娘,欢喜的很。
    如果方忆甜在的话,一定能认出,这就是那天热情帮她们指路的大婶。
    “唉。”孙桂兰又叹了一口气,将水往缸里倒。
    “妈,你也别气了,大概是大哥跟韩家人没缘份。”陈雪安慰着,妈肯定是又想到韩家人了。
    孙桂兰沉默着没说话,道理她都懂,可是心里上过不去。
    当初老大救了韩秀莲,韩家那上赶子的态度,恨不得立刻就将韩秀莲送到陈家。
    大勇出事之后,韩家又火速给韩秀莲订亲了,这变脸的速度,她真是没想到。
    幸好老大当初死活不同意,不然的话,订亲又退亲的,那岂不是更坏了名声?
    晚上吃完饭后,孙桂兰看着劈柴的儿子,问:“小风,你舅妈说,她们村有……”
    “妈,我现在不想结婚。”陈风随手擦着额头上的汗,道:“你让舅妈别费这心思了。”
    “你都二十三了,之前韩家的你不同意,现在给你介绍,你又不去相看,你难不成想当光棍?”孙桂兰气呼呼的瞪着他,为了儿子的亲事,她可不知道愁白了多少头发。
    “妈,你就别操心了。”陈风一斧头下去,柴轻轻松松的被劈成了两半,他道:“我听说,公社来了一个老郎中,我想请他帮爸爸看腿。”
    “好啊,老郎中医术应该不错。”孙桂兰立刻被引开了注意力,她道:“等会拿点钱,你明儿个去公社一趟。”
    “好,正好明儿个没活。”陈风立刻应下,这会还没到秋收,活并不算多。
    夜里繁星点点,天一亮,又是炽热的阳光。
    今天她请假不上工,屋子里就她一个人,她打开箱子,收拾着东西,原主的家人对她真的很好,麦乳精都带了一罐。
    她从老宅里拿了不少裙子塞到箱子里,琢磨着等稳定之后,就给原主家人寄点东西。
    一个瓶子,引起了她的注意。
    梨膏糖。
    她小心翼翼的打开了盖子,拿了一块梨膏糖塞到了嘴里,甜如蜜,松而疏,不粘不腻的,十分好吃。
    梦里的梨膏糖,二哥也不知道放了多少糖,才会这般甜。
    方忆甜找了一块格子布,铺在桌子上,原本老旧的桌子加上这么一块桌布,好像都变的文艺了起来,她拿了一张信纸,握着笔,却久久都不知道该写什么才好。
    也不知道她和原主的字迹像不像。
    方忆甜犹豫了许久,才写了一个报平安的信,塞进信封里,又从老宅里翻找着,找到一款军绿色的背包时,她高兴极了。
    她挑了一条嫩绿色的裙子,大夏天的,还是裙子舒服,她背着绿色的背包,直奔红星公社。
    走了半个小时,方忆甜先将信给寄了出去,就开始寻找着传说中的黑市了。
    方忆甜挑了一条长长的巷子,琢磨着黑市应该就在七拐八拐的巷子里,走了没多久,她就发现自己被一个男子拦路了。
    “红星公社,什么时候有这么漂亮的姑娘了?”男子盯着方忆甜的眼,那猥琐的眼神,让人看了就作呕。
    戴着一只灰扑扑的帽子,手插着裤兜,自以为帅气的吹着口哨,道:“我们处对象吧。”
    “不处。”方忆甜冷着脸,转身就打算往另一条巷子走。
    男子像一阵风一样,跑到了方忆甜的面前,痞笑着说:“等我们好上了,你就是我对象了。”
    男子说着,便大胆的朝着她的腰摸了过去,这细腰,好像多用一点力,就能折了。
    方忆甜冷眼看着他,心下琢磨着等会该给他一个过肩摔呢,还是来一记扫腿呢?
    “啪。”
    男子忽然被人踹了一脚。
    方忆甜傻眼了,身侧一阵风传来,带着淡淡的药味:“欺负女同志,算什么男人?”
    “哟,这妞是我先看上的。”男子爬起来,拍了拍肚子脏污的地方,朝着他就打了过来。
    方忆甜正想说小心,就看到他将男子打的趴在了地上,连连求饶:“我,我不敢了,再也不敢了。”
    他装帅耍酷的帽子,早就不知道飞到了哪里,只剩下那胡乱飞舞的头发。
    “滚。”男子嫌弃的将人踢走,一回头就看到方忆甜那甜甜的笑容,巷子里的阳光,只有一半洒落在她的头发上,衬的她的皮肤白嫩,一双乌黑的大眼睛弯弯的,好看极了。
    “以后不要一个人走这种偏僻的巷子。”话落,他转身就跑了。
    方忆甜的笑僵在了脸上,她还想要谢谢他呢,怎么人就跑了呢?难不成她是母老虎?
    第9章 谁是你婶子?
    “风哥,你跑这么快做什么?”等在巷口的何斌看着陈风那麦色的脸,不确定的问:“风哥,我怎么觉得你脸这么红?”
    “晒的。”陈风板着脸道:“斌子,昨天我拿了一批粮食,等会就去卖了。”
    “风哥,这些日子不太平,你怎么还去拿货了?”何斌朝着四周看了一翻,才低声说:“最近查的太严了,不是说好了,等一段时间再去吗?”
    “是不是陈叔的腿又不好了?”何斌低声询问着。
    陈风垂着眸子,道:“斌子,你放心,等这一批粮食卖了,就等入了冬再来。”
    “好。”何斌没有再问,跟陈风两个人七拐八拐的,进了一个院子。
    从院子里出来,陈风跟何斌两个人又跑了七八趟,将粮食卖的七七八八的了,陈风这才打算回去,刚走没多远,就看到一个……装束怪异的人。
    大夏天的,戴着头巾,穿着一身黑不溜啾的。
    这也真是傻大胆,不怕被抓了。
    陈风说完,就瞧着有人来抓人了,他心头一紧,看来,最近一段时间,确实是查的很紧。
    他刚要走,看到一双乌黑明亮的眼睛,下一刻,他想也不想,冲上前,拉着那人就往旁边的巷子里走。
    “想被抓就别叫。”陈风低声说着,一把扯掉她的头巾,道:“你是傻还是蠢,穿成这样,是生怕别人注意不到你是不是?”
    装成老大婶的方忆甜看着陈风,可不就是先前突然跑了的救命恩人,她盯着他问:“你是怎么认出我的?”
    她自认化妆术不赖,又换了衣服,按理来说,应该亲妈都认不出才对。
    陈风看着她,拆了头巾,才发现,她的脸上不知道抹了什么,比她原先的脸黑了一半不止,眉毛也粗的跟蚯蚓似的。
    脸上还多了好些个麻子。
    “你们干什么的?”戴着红袖子穿着制服的人来了。
    陈风笑着说:“我婶子刚从省城来,她不识路,差点走丢了。”
    方忆甜看了他一眼,想:谁是你婶子?
    一番盘问之后,方忆甜才后知后觉的,她又被他救了一回,她问:“谢谢你啊,我刚刚是不是差点被抓了?”
    后知后觉的她靠着墙,有一瞬间的腿软,那些小说里都是骗人的!
    不是说怀揣着空间,卖物资轻轻松松就能挣大钱吗?
    为什么到了她这里,第一次没找到黑市就算了,还差点被抓?
    “是。”陈风点头,看她这模样,也知道她想做什么,他问:“你要卖什么东西?”
    “白糖。”方忆甜本来想卖大米的,可是后来一想,这年头,白糖精贵,大米卖二三毛一斤,白糖就得七八毛一斤了。
    陈风的眼睛亮了亮,低声问:“你有多少?”
    方忆甜正想回答,突然,她闭上了嘴,看着他问:“你先说怎么认出我的。”
    “眼睛。”陈风老实的说着,她的眼睛乌黑明亮,翻卷的睫毛,又长又翘。
    方忆甜眨了眨眼,当时太慌张了,只做了脸上的伪装,倒真没有注意眼睛了,她又问:“你叫什么?”
    “我叫陈风,红星公社,青山大队蓝湾的。”明明她只问名字,可他还是下意识的把自家的地址给报上了。
    蓝湾,不就是离知青点不远的地方吗?
    “你认识陈雪吗?”方忆甜迟疑的问,总觉得太巧了,他的五官棱角分明,头发和时下男子喜欢的中分,偏分的长碎发不同,他的头发也就比寸头长那么一点,显得他格外硬朗,板正着身体,看得出来,应该是当过兵的。
    这和陈雪大哥刚刚退伍回来,还真挺像的。
    最最最主要的是,他的长相,完全长在了她的审美点上,高大颀长的身材,给人一种安全感。
    这样的人,若是在大队上见过,她肯定不会忘记的。
    陈风不答反问:“你就是给了小雪糖吃的方知青?”
    “对,我是方忆甜,刚到青山大队的知青。”方忆甜确定了他的身份之后,知道他是退伍回来的,莫名的对他就放心了,她着急的问:“为什么我找不到黑市?”
    “像你这样装扮过度的人,不被人误会成坏人就算不错了,就算你到了黑市,也没人敢跟你买。”陈风解释道:“我们买东西,一般都是熟悉的人,要么就是有地方上的人带着。”
    “原来是这样啊。”方忆甜的眼神,顿时就黯然失落了下来,她偷偷摸摸的换了这身装束,化了一个自认亲妈都不认识的妆,敢情是白折腾了。
    陈风看着她那黯然的眼神,脱口而出:“你要是信我,我帮你卖。”
    “信。”方忆甜眼睛瞬间迸发出亮光,她将背包拿了出来,说:“我二十斤白糖。”
    她的眼神亮晶晶的,就像是天上的星星一般,他默默的移开眼,道:“你把衣服换回来,我带你去卖。”
    这话听着怎么怪怪的?
    方忆甜甩了甩头,很快就找了一个偏僻的地方,将衣服换了,脸洗干净,重新恢复了那个漂亮女知青的形象。
    陈风不敢多看,道:“走吧。”
    “好。”方忆甜连忙背着背包跟上,看着他高大的背影,默默的摸了一把自己的脸,原主和她长的是一模一样,就连皮肤也和她精心调养着的一模一样。
    陈风回头,就见方忆甜摸着脸,站在原地,一脸疑惑的样子。
    那水灵的脸,想摸。
    陈风清了清嗓子,道:“方同志,这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