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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团战,帅不过三秒的萝莉闪
    就在林森看向维摩那的同时,犹如流星般的四道金色的流光也从维摩那上降下,直接就把大海魔给轰掉了将近三分之一!
    来自天空中的“流星”打击给大海魔造成了前所未有的严重伤害,然而……这并没有什么用。
    “……这怎么可能!”
    不知道是谁发出了这样的惊呼。
    扭动的肉块就像是气球一样膨胀起来,迅速把损坏的部份覆盖、挤掉,异常的再生能力瞬间就让破损的部位恢复了原状。
    海魔的构造恐怕和原生动物一样简单,没有骨骼或是内脏,因此也没有弱点。不管身体哪个部位被何种方式破坏都不会影响行动。
    这样的一幕被萝莉闪看在眼里,她直接流露出了……嗯……厌恶的表情。没错,是厌恶,绝对不是害怕!
    “真……真是不堪入目的丑……丑陋景象,回……回去了,时臣。”
    现在的萝莉闪心情很不好,根本就不想多看那只海魔一眼,直接催促远坂时臣离开。
    “可是……英雄王,请您三思。”
    然而远坂时臣却并不想就这么离开,他深深躬下上半身,几乎与维摩那的表面平行。
    哎,你个不会察颜观色的家伙,活该被自己的弟子给背刺!
    然而此时的远坂时臣根本就没有想到这些,因为他的内心已被怒火与焦虑填满。
    他是冬木市暗中的管理者,是“魔术必须保持神秘”这一信条的恪守者与维护者,处理违背这一信条的caster(魔术师)是他的义务与职责。
    然而自己的servant(从者)对于海魔的肆虐无动于衷,就算自己说出了“那只怪兽正在破坏您的庭院,请您诛杀。”这样的话,她也只是表示“那是园丁的工作。”而无动于衷。
    在吉尔伽美什活着的年代,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职责,上至王,下至奴隶,都应在份内行事,不可逾越,吉尔伽美什以此为傲,时臣却不懂他的骄傲。
    所以远坂时臣注定悲剧,毕竟两人的脑回路根本不在一条线上。
    “时臣,本王看在你的面子上扔掉了四把宝剑宝枪。既然碰触到那种污秽的东西,本王也不想再拿回来了,不要把本王的宽容视为廉价品!”
    萝莉闪此时非常不爽,不悦地哼了一声。身为王者,她有义务回应臣子的请求。
    如果不是远坂时臣对她行了臣子之礼,否则就算大海魔毁灭了整个冬木市,她也不会皱一下眉头。
    “有能力打倒那只怪兽的英雄,除了您别无他人!”
    远坂时臣竭尽全力地劝谏,事到如今,他已经顾不上什么臣子的礼仪了。
    但是萝莉闪直接抬起手,止住了远坂时臣接下来的话。
    “你说错了,时臣,有能力打倒这只怪兽的不仅只有我。”
    “王,您是说?”
    “呵呵,我改主意了,我们就在旁好好观赏这一幕吧。杂种们,好好努力,本王会评定你们的价值,决定谁有资格被本王的至宝赐死。”
    远坂时臣低着头,沉默不语,在心里小心的计算着得失——是以海魔为诱饵试探其他从者的王牌更有利,还是用令咒强行命令吉尔伽美什打倒caster(魔术师)更好。
    最终他选择了前者,后者虽然可以得到额外的令咒,但因为其他从者的参战,璃正不能明着偏袒时臣,他能得到的令咒数量有限。
    而在此之前他与吉尔伽美什必将决裂,以吉尔伽美什的高傲,直接杀了他也不是没有可能。
    所以远坂时臣决定静观其变,而就在他下定决心的同时,林森也用飞翔的薄毯载着间桐雁夜来到了维摩那旁边。
    “哟,英雄王,好久不见了。上次……”
    林森一脸微笑的向萝莉闪打招呼,结果,本来一脸淡然的萝莉闪在听到“上次”两个字的时候直接炸毛了。
    “可恶,别太嚣张了啊!区区一只只配匍匐在地上的杂修,竟也敢爬上王者飞翔的天空!”
    然后就是王之财宝的齐射。
    “结果,兰斯洛特的位子让我给顶了吗?大宇宙的意志真是太可怕了。”
    躲,吐槽,闪,感叹。
    “啊啊啊,算了,既然这样,只能硬着头皮上了,喂雁夜,远坂时臣就交给你了,我去对付英雄王。”
    林森没有给间桐雁夜反应的时间,直接抓住他的衣领,丢向远坂时臣,让他们自己相爱相杀去了。
    紧接着林森直接跳上了维摩那,然后用手一摸……
    不得不说,这次事件真是巧的不能再巧,在剧情已经偏到火星了的情况下,很多事情还是发生了。
    间桐雁夜依旧与远坂时臣打了起来,英雄王也依旧玩起了空战,最巧的是林森还拥有着和兰斯洛特一样的能力——骑士不死于徒手。
    然后,骑士不死于徒手摸上了维摩那,结果不用说。
    只见深红的纹路几乎在眨眼间就爬上了维摩那,但这并没有破坏维摩那原有的美感。
    高贵华丽的黄金与妖异深邃的红纹组合在一起,使得维摩那与之前相比,增添了几分气质,显得更加的霸气。这是有证明的,比如……
    “好帅!呃,不对!居然敢用你的脏手触碰我的宝具!去死吧!”
    土豪萝莉闪再次炫富,各种各样的宝具就像不要钱似的乱扔。
    林森正准备像上次一样使用反斗披风的时候,突然想到自己如果像原著里的兰斯洛特一样,用骑士不死于徒手去接会怎么样?这样不就可以白赚一大堆宝具了?
    于是,林森悲剧的发现,自己根本就拿不到多少东西。不是因为他技术不好,而是萝莉闪的准头……怎么说呢……
    大家只要想想,原著里大帝和金闪闪在桥上互怼的时候,金闪闪扔了那么多宝具,可真正打中大帝的只有两把。
    大帝在金闪闪看似惊险万分,实则毫无作用的宝具雨中冲到了金闪闪面前,差点就一刀把金闪闪砍死了。如果金闪闪没有天之锁的话。
    对此林森表示非常郁闷,特别想大吼一句裤子都脱了,你就给我看这个?
    既然萝莉闪不给力,那么只能自己给点力了,于是,回首,掏。
    狂时机ex
    能够任意的操纵时间,调节其快慢的怀表
    林森直接把自己的时间调快了20倍,然后,呵呵,a++级的敏捷再快个20倍。
    萝莉闪丝毫没有发现,自己每扔出一件宝具,那一件宝具与自己的联系就会断开,然后再也拿不回了。
    而另一边,林森“慢悠悠”的用骑士不死于徒手接住在他看来“慢悠悠”的飞过来的宝具,然后扔进四次元口袋。一边接,一边扔,一边还时不时的向下看。
    “哦,雁夜快赢了?那我也该下去了。”
    说完,林森直接把维摩那收进了四次元口袋,然后飞往间桐雁夜所在之处。
    让我们为正在自由落体的萝莉闪默哀三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