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看得出来,陈鹿归真的很喜欢孩子,无论是资质如何都愿意耐心地教导。
哪怕是资质最差的孩子,简单的一句《论语》讲了十余遍还支支吾吾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他也不会气恼,反而是和善地给他一块饴糖,告诉他已经做的很好了,歇息一会儿再多看几遍,一定能够做得更好。
沈如霜在一旁看着都咂嘴,感慨她当年怎么没发现陈鹿归这么会教导人,若是早些发现,她也多去讨教一些,也不至于如今写字都歪歪斜斜被人嘲笑。
同时她甚至还会暗暗期待,若是她的孩子一出生就有这样一位极佳的老师,应该会很幸福吧?
书院的孩子年纪都不大,男孩女孩都有,大多是当地家境殷实的人家,有的是爹娘离家做买卖,有的是当地小官家的公子小姐,陈鹿归还讲究地拉下一道竹帘,无论年纪大小,男孩女孩都分开听讲,至于歇息时一处玩闹也不会苛责。
沈如霜白日就做些简单茶饭,待到午间孩子们归家,她与陈鹿归一同享用着,后来月份越来越大,陈鹿归再不舍得让她劈柴生火,她一下子就闲了下来,成日做些绢花之类的玩意儿打发时间。
直到有一天,学堂中的女孩儿聚在一处玩耍,其中一个衣裙鲜亮,脸蛋圆乎乎的小姑娘指着她手中的绢花惊奇地喊道:
“师娘,你做的绢花好生漂亮,比我阿娘花五百文买的还要漂亮呢!不知你卖多少文呀?”
沈如霜也诧异地挑眉,她只当是个消磨时间的小玩意儿,未曾想过能赚些银钱,登时就灵机一动来了兴致,温柔地拉着小姑娘白嫩的小手,将绢花塞在她手中,笑道:
“这个你今日拿回去给你阿娘,就说是我送她的,以后若是想买,我只收她三百文。”
小姑娘笑嘻嘻地应声,蹦蹦跶跶地跑远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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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咳血(加更)
翌日上学堂, 昨日的孩子特意早些时候来,扬起红扑扑的小脸,一看到沈如霜就奔了过去, 给她递上一个尚且热乎的食盒,兴冲冲道:
“师娘, 我阿娘说昨日的绢花很喜欢,但也不能白拿你的东西,这是今早刚蒸好的糯米排骨,香得很呢, 拿来给你尝尝鲜!”
“哎呦,这么客气做什么?”
沈如霜没想到这么快就得到了回应,也不好意思拿小孩送来的东西, 但是小姑娘执意要给她,终究还是收下了,唇角的笑意再也按捺不住。
她开心的除了日后能靠这些小玩意赚些银钱外,更是难得受到了热烈的认可, 这种感觉让她浑身舒坦,仿佛将一条濒死的鱼放生到了清澈的山中小溪,欢快地摇着鱼尾游走了。
从前在皇宫的时候,她做什么都是错的, 弹的琴是靡靡之音,自小熟练的小把戏登不上台面, 连带着乡音的官话都要被嗤笑半天, 从未有人这样真诚地赞扬过她,让她都快忘了曾经在江南的时候是多么骄傲快活。
这地方不比京城, 排骨哪怕在殷实些的人家也不是天天能吃到, 应当是那位夫人觉得头一回就给银钱怕她不好意思收, 特意用这样暖心又有人情味的法子表达谢意,仿佛虽未见面,也能感受到她的用心和质朴。
“彩兰,你们这儿的绢花都长什么样?与我的可有不同?”沈如霜好奇地拉过那个小姑娘,与她一同享用着食盒中的糯米排骨,眨巴着亮晶晶的眸子问道。
小姑娘托着雪□□嫩的小脸,意犹未尽地嗦着筷子思忖片刻,黑葡萄般又圆又大的眼睛滴溜溜转了一圈,摇头晃脑道:
“这个我也说不准,但是咱们这儿大多是花花绿绿的,原本戴着不觉得,但和师娘的一比就觉得俗气。师娘的这些花样也多,都是从前没见过的呢,难道是京城才有的吗?”
沈如霜听了这番话大致就明白过来了,是她在京城待久了,这些细枝末节的东西难免精细些,放在京城自然不足为道,但在折柳镇这样偏僻的乡镇就很是吃香,人人都觉得新奇好看。
“是呢,京城好多这样的绢花,你若是喜欢,下次单独给你做一朵小的,过年时就可以配新衣服啦!”沈如霜哄孩子般温声软语道。
彩兰听了更是高兴了,嘴甜地赖着沈如霜一阵夸,直到陈鹿归要开始讲课时才被硬生生拉走。
但是沈如霜却望着她的背影不动弹,唇角的笑意愈发明艳生动,脑海中忽然有了一个念头。
她的绢花本就比别家的好看,价格还便宜许多,若是广而告之应当能吸引不少姑娘太太,除去用作本钱的绢布等杂物,应当还能赚些,哪怕每日赚一点也是收入,长年累月还算可观。
仔细算来,一日赚小几百文,只要几个月的时间就能有三十两,如此就能快些把欠着陈鹿归的银子全部还清了,说不准还能存下一些。
这个念头让沈如霜越来越兴奋,白皙细腻的脸颊泛上一层浅粉色,鼻尖也沁出一层薄汗,眸中的光亮灿若星辰,兴冲冲地拿了些碎银就去集市上买绢布。
兴许是一想到她很快就可以自食其力地过日子,可以不依靠任何人也过得很好,沈如霜浑身都充满了干劲,白日趁着光线好时坐在太阳底下做绢花,夜里为了省些灯油钱,向来不怎么点灯,她就绞尽脑汁思忖着卖绢花的法子。
不出半月,她就托彩兰的阿娘告诉大街小巷的街坊领居,她这儿的绢花原是四百文,但是只要带着姐妹相好一同来买的,全部都只收三百文一朵,若是买得多了还能再少给些,无论买多买少都会送些小玩意儿,或一块饴糖,或极小的绢花,或鲜花编的花篮......横竖是划算又好看,没人不喜欢的。
折柳镇本就不大,这个消息两三天功夫就传遍了,人人皆道南边巷尾的陈夫子不仅教书教得好,夫人也是极为贤惠手巧的心善之人,平日里极好相与,书院孩子的阿娘也会时不时光顾,同沈如霜说说话,每回都忍不住要带几多绢花走。
做一朵精致逼真的绢花也极费功夫,加之还要忙着准备那些小玩意儿,有时候一日也做不了几朵,很快上门预定之人就排得满满当当。
但沈如霜从来都是不急不躁,从始至终一丝不苟地做着,确保送出去的每一件都完美无瑕,哪怕是等着十天半月的人见了也觉得值得,甚至有姑娘家嫁人也来她这儿定做。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忙碌着,沈如霜每日都安排得满满当当,连如从前那样空想孩子以后会是什么样的心思都没有,更是极少有功夫主动理会陈鹿归。
暮色四合,孩子们都各自归家,陈鹿归独自将凌乱的书院收拾好,一进门就看见灶台上摆着热饭,但沈如霜却已经先行用过了,借着晦暗的最后一点暮色数着今日的银钱,未曾多看他一眼。
陈鹿归也不恼,反倒是轻轻地笑了,心里半是心疼半是欣慰,拿起一旁的披风盖在沈如霜的肩头,没有半分责怪,温声道:
“你也要早些歇息,别累坏了身子。”
其实他心里明白,沈如霜看起来娇娇弱弱,但骨子里却是要强不肯低头的。
还记得儿时隔壁家大姐总笑话她无人教导,长这么大了连字也不识几个,更上不起学堂。沈如霜面上风平浪静,只是冷哼一声离开了,实则暗地里求他教她读书写字,夜里没灯油就在月光最亮堂的池塘边念书,硬是在七日后默下了一首长诗。
这样的姑娘,他怎么会忍心责怪呢?只要能让她过得更好更舒心些,他做什么都是愿意的。
沈如霜注意到陈鹿归来到了身旁,赶忙用手指堪堪接住要滑落的披风,笑吟吟地和他说这些日子的事儿:
“没想到这儿的姑娘太太这般喜欢绢花,工期都排到了两个月后,这个月赚得也比之前想的多,用不了多久我就可以把那三十两银子还给你了。”
“我何时要你还了?咱两现在一同过日子,我连那些书费和束脩都一并托付给你了,还提这些做什么?”陈鹿归不在意道。
“你可别赖我,你的那些银两我算得可清楚了,一文也没少了你的,都是分开算的。你上回收了他们十五两,我近日赚了十二两......”
沈如霜较真地同陈鹿归掰扯,听得他露出无奈的笑意,未曾想一个半真半假的玩笑话她也当了真,这么着急撇清关系,但终究没有打断,任由她神采飞扬地说着。
他似乎在如今的霜儿身上看到了曾经的影子,仿佛悠悠岁月并未变过,他还是那个青衫学子,沈如霜还是巷子里最灵巧聪慧的姑娘,两个人每日都要打闹着说许久的话。
只不过现在除了当初少年人的感情与意气外,他总觉得多了几分温馨美好,这间屋子不再是一个安寝的地方,变得有人情有温暖,真正地像一个家了。
兴许连沈如霜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虽说二人分开明算账,但她一茶一饭的筹算,不知不觉间早就将二人紧紧联系在一起,未有夫妻之实,却有肖像夫妻的情意。
他时常想,若是能这样过完一生,也是极好的。
*
夜幕深沉,沈如霜睡得安稳踏实,但远在千里之外的层层宫墙内却不尽然。
江南已经是阳春三月,但京城的春日却迟迟未来,消融了一半的冰雪不情不愿地拖拉着不肯离去,整个皇宫都寒冷彻骨。
养心殿内虽然彻夜燃着上好的银骨炭,但若是心冷了,无论怎样都暖不起来。
萧凌安正是梦醒时分,似是梦到了极为痛苦之事般攥紧被褥挣扎着,眉毛如两把锋利的宝剑纠缠在一起,胸腔中传来一阵猛烈的咳嗽,堵得他险些喘不上气来,强撑着起身咳了许久,喉咙间涌上一股腥甜。
他赶忙用锦帕捂着唇,再次揭下时已经沾染了点点血渍,如桃花般妖冶刺目。
萧凌安望着那尚且带着余温的鲜血,讽刺地笑出了声。
他上回一时兴起服用了还梦丹,竟然真的在梦中见到了霜儿,并且霜儿还是从前那般温婉乖巧,不会像上回那样摔碎花瓶,会笑盈盈地朝他走来,温暖柔软的掌心抚摸着他的脸庞,含羞带怯地唤一声“夫君”。
但是梦中有多美好,醒来后就有多残忍,冰冷的床榻、空荡荡的枕席、素色的寝衣......一切都在提醒他这是梦,这只是梦,梦是不可能成真的。
所以他总是一而再再而三地逃避,总是会控制不住服用第二颗、第三颗......仿佛这样霜儿就会一直在他身边,永远都不会离开。
他竟是有点理解父皇当年的痛苦,甚至还生出点同病相怜的意味。
“陛下,您感觉如何?”安公公闻声而来,连外衫都顾不上穿戴齐整,焦急地冲了过来,最终还是顾忌礼节伫立在珠帘之后,担忧道:
“要奴才现在传太医吗?”
萧凌安沉默片刻,沉声道:“退下吧,朕无事。”
声音是一如既往的沉稳从容,带着一股锐利的锋芒,听起来真的没有任何事一样,他还是从前那个掌控风云,让人闻风丧胆的新帝萧凌安。
直到安公公彻底离开后,他才从掌心展开那块锦帕,缓缓放在烛火上烧了。
作者有话说:
狗子没那么容易死,这个老六的福气在后头呢
晚上十点还有一更哦~
第35章 猜测
陈鹿归的书院每旬休一日, 所有孩子都欢天喜地出去野了,前院空荡又寂静,只有明媚的阳光透过棚顶的缝隙零碎地洒落, 在桌椅上投下斑驳的影。
前几旬休息的日子,陈鹿归都是和沈如霜上午坐在前院里边做些杂活边说话, 用过午膳后就相伴去田野间赏春景,一直从柳枝抽新芽到桃花掩面开,他们都这样平淡又满足地过着日子。
但是现在不同了,沈如霜要忙着做绢花, 得了空各家姑娘太太都争相邀请她去家里做客说话,早上出门晚上都不见得能回来,连身影都瞧不见。
陈鹿归只好独自一人收拾着书院杂乱的笔墨纸砚, 后来一抬头忽然觉得书院墙壁太过灰暗,还有着积年风雨侵蚀留下的痕迹,平日里不觉得有什么,仔细打量起来就不顺眼。
兴许是京城耳濡目染出来的习惯, 陈鹿归第一反应是挂些清雅的字画就能改善不少。原本京城同僚的卧房也是多多少少有些破旧,但谁也不想被人看出落魄的困境,都互相赠予字画来装点,好歹被人嘲讽起来能狡辩说清韵风骨。
他虽不在乎这些表面功夫, 但在书院挂上字画也十分应景,还能激励那些孩子勤加读书, 于是说干就干, 铺开宣纸就磨墨落笔。
折腾到了夕阳西下的时候,陈鹿归已经大致完成了一幅满意的长诗, 简单装裱后就挂在了墙上, 转身进屋将板凳搬到院门口, 打算坐在这儿等沈如霜回家。
谁知刚出了门,就看见一位胡须尽白的老者踱步至院中,身穿石青色弹墨阔袖长衫,满头白发用一根木簪随性束起,拄着拐杖悠然端详着书院的每一个角落。
陈鹿归乍一看以为他是哪户人家的闲散老头,但仔细一瞧就发现他衣衫上的纹样与众不同,似乎是京城曾经时兴过的,料子看着也极好,不像折柳镇可以轻易买到的,貌不起眼的拐杖是上好的檀木,老者目光清明利落,看着精神矍铄,整个人清清爽爽,不像田间庄稼人,倒像是颇有学识的读书人。
想到了这一层,陈鹿归也不敢怠慢,温润谦和地笑着迎上去,相隔几步远立于老者身后,拱手行了一礼道:
“寒舍简陋破旧,亦无上好的茶水,还望这位夫子不要嫌弃才好。”
老者也客客气气地回礼,只道是小镇并无多少书院,路过一时新鲜进来逛逛罢了,又随和地与陈鹿归闲谈了一阵。
这时陈鹿归才知道,这位老者名唤苏思林,曾在京城做过几十年的官,虽一直都是些无实权的文官,但资历极深也受人尊敬,还曾经做过进士科的考官,近几年才致世归乡,做一个闲云野鹤之人安度晚年。
陈鹿归自幼刻苦读书,不断从乡里考科举,一年又一年地往上爬着,为的就是有一天能仕途顺畅无阻,在有生之年平步青云,奈何进士落榜却不知缘由,知道苏思林的身份后肃然起敬,态度愈发诚恳恭敬。
但苏思林倒是挥挥手让他不必拘束,他早已不涉足任何官场之事,在偏远村野间相遇也是缘分一场,权当是忘年之交便好。他缓缓地迈着步子在书院转悠着,直至行至那幅字画前,才骤然间停住了脚步,目光变得意味深长起来,问道:
“这幅字画你是从哪里得来的?”
陈鹿归一愣,不知苏思林究竟是何用意。他自知没有名家大师的水平,这幅字画他自己觉得满意,但在苏思林这样的大家眼里是再平常不过,根本不可能入了他的眼。
他摸不清苏思林是客套还是认真,也没脸面和胆量直白告诉他是自己所作,只好踌躇了片刻陪着笑答道:
“这是我在京城时一位故交所赠,我与他感情深厚,所以一直带到了江南挂着。”
听了这话,苏思林更是让人捉摸不透地抚摸着胡须叹息,眸中的神色似是带着遗憾和愧疚,沉声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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