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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首辅后院种田 第103节
    而且元府的这些菜色,虽然比大头他们吃得好些,但是也好不了多少。
    两肉,四个素,一个汤。
    菜色普遍很素。
    元阿笙看了,心思转了几圈,忽而心底一叹。吃饭的怨念少了许多。
    元家本就不是大富大贵之家。
    但是元家的日子虽然难过,可嫡母从来没有想过把大头他们、包括以前的自己这些元家老祖母捡回来的,又被她查过不是元家种的十几个孩子赶出去。
    白养着,已经不错了。
    豆儿以前是小乞丐。这十几个孩子大多和豆儿也一样,也无家可归。
    放在这个冬天,去善堂凑合着能活。但是还是比元家差一点点。
    这嫡母,有时候又与想象中尖酸刻薄的模样不一样。
    这般想着,饭也吃到了后半段。
    两碗饭下去,元走春快速放下筷子。其余人也跟着放。等他走了,众人又吃了一会儿才停了。
    常嘉漱了口,端庄地理了理衣摆起身。
    元阿笙自然跟随。
    等坐在客厅的凳子上,元阿笙背脊不自然地挺直。他垂下眼,一边是肌肉记忆里的对嫡母的尊敬,一方面他吃完饭后犯困了。
    胡思乱想着,元阿笙盼着上首的人快点发话。
    自然,常嘉也不想在他身上浪费时间。
    “元阿笙,你怎么自己一个人回来了?”
    “我想家了,回来看看。”
    元阿笙细声说话,装的还是原来那个胆小的样子。
    常嘉生得美,是那种带着英气的美。
    不过她常年管家,又是个严肃的人,难免让人忽略他的长相,只会注意到她难看的脸色。
    她脸色一变,在她手底下讨生活的其他人自然也怕。
    大少爷元至茂倒是嫩稳得住,二少爷元至泓却是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常嘉:“你来元家可有跟首辅大人说过。”
    元阿笙摇摇头。
    “你好大的胆子!”常嘉一巴掌拍在桌子上。
    元至泓立马缩了缩脖子。
    不过在嫡母眼刀子扫来时,又一副嫡子的端方。
    元阿笙在心底啧啧直叹。
    不是演戏可惜了。
    “他应该是知道的。”元阿笙等她骂完了,才怯生生地补了一句。
    嗯,不是他自夸,很符合以前阿笙的性格。
    常嘉一噎。
    不过顷刻,收敛了那一副怒容。
    “你在顾家过得可好?”
    元阿笙点头:“好。”
    尤其好,好得他现在有点后悔跑回来受苦了。
    “好那自然是好。”
    常嘉起身,看元阿笙像是看一个不懂事的笨蛋玩意儿。
    元阿笙只觉那压迫感扑面而来。
    不过相比于老顾的,那是差的不止一点半点。他心态平和,甚至在心底对老顾说了一声“谢谢”。
    “不过你既然是顾家的人,又非正式夫人,未经允许你怎敢私自出府。”
    “我叫你小心伺候着首辅,你就是这么跑回元家伺候的?”
    “我教给你的规矩,你学到哪儿去了?”
    元阿笙不语。
    这个时候说多错多。
    果然,等嫡母喘了一口气,开始和善了。
    “能去伺候首辅大人是你的福气,顾家比咱们元家好个千百倍。你只需要做好一个妾氏应该做的。安分守己,顾家是不会亏待你的。”
    元阿笙恭顺:“是。”
    “嗯,能听得懂就好。”
    “这次也就罢了。待两天就自个儿回去。以后没事就不要回来了。”
    “知道吗?”
    元阿笙点点头。“知道。”
    果然是嫁出去儿泼出去的水。
    不过两天时间也够了。
    这边被敲打完,元阿笙立马回了以前住的小院。也就是跟大头他们住的大通铺子。
    大头与阿笙并排坐在大通铺上,晃了晃脚丫。“傻阿笙,嫡母有收拾你吗?”
    元阿笙摇摇头,一边将自己给这些小孩准备的吃的拿出来。
    他笑:“我从顾府里带的,好吃着呢。”
    几个月不见,这些孩子好像又长大了一点。
    油纸包里裹着点心,一块一块的一点没散。
    豆儿护得很好。
    元阿笙跟前,三个大孩子。十岁的大头,七岁的双胞胎常佐还有常佑。都是以前一块住在一起的。
    元阿笙看他们吃得香,吃了一半又像松鼠似的到处找地方藏。既无奈,又心酸。
    “还有呢,给你们带得多。”
    哪知说完,大头认真地看着他。稚嫩的面孔上一副老成的大人样。“多不能贪嘴,要慢慢吃。”
    “傻阿笙,你待多久啊?”常佐常佑藏好了东西回到他跟前。名字是左就站在元阿笙的左边,是右边就站在他的右边。
    以前阿笙傻,又经常区分不了他们,所以兄弟俩想出了这个主意。到现在,已经是习惯了这么站。
    “两天。”
    元阿笙比了个二。
    常佐:“那阿笙要不要出去玩儿?”
    “我恐怕不行。”顾云霁说自己现在还被英王府的人盯着呢。这次出来就已经是他胆子大了,再往外跑,你纯粹是给顾柳他们添麻烦。
    大头沉沉叹气:“那可惜了。今天有斗鸡看呢。”
    作者有话要说:
    第49章
    西市。
    元阿笙换上一身小厮的衣服, 带上顾柳给的□□大摇大摆地跟着大头三人。
    又是钻狗洞,又是翻墙,最后七拐八拐地过了一个极其狭窄的小巷子。面前便豁然开朗。
    “到了到了。”
    一步跨出巷子, 人声鼎沸。数不清的人围在竹篾围起来的圆形围栏边。
    整一条街, 鸡叫声混着人兴奋的嚷嚷。如洪水滔滔而来, 将元阿笙几人淹没其中。
    隔个十几步,就是一个斗鸡的包围圈。有粗布麻衣的老百姓,也有穿着富贵的富商公子。不过一般无二的, 都是急急忙忙地给一旁的盘子里掏银钱。
    斗鸡, 堵的是银钱。
    看着如织的人群,他眸色沉沉。
    大头他们怎么会找到这么一个地方。
    越是往里, 位置越好的地方。挤挤挨挨的局面少了,但是并没有减去丝毫的热闹。
    只看衣着, 这边斗鸡的是那些穿金戴银的少爷。而围栏里的大公鸡,也比外围的那些好了不知多少。
    羽毛油亮,飞起来的架势都含着一股凶猛劲儿。
    数不清的银钱一盘一盘的银钱珠宝在面前掠过, 元阿笙看得眼花缭乱。
    “傻阿笙,你跟紧我们。”
    大头领头,灵活地在人前中穿梭。元阿笙听招呼, 只好加快脚步。
    看大头他们的样子,已经不是第一次来了。
    “大头。你们是怎么找到这里的?”
    “来了。”一个老爷子急急忙忙地冲着大头招手。“快点快点。”
    大头抓着元阿笙往里面去, 将他往凳子上一按。“傻阿笙,回去跟你说,我们先干活儿。”
    干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