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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娇作桃花精原配觉醒了[七零穿书] 第30节
    怎么可以?
    怎么可能啊?
    江红俏鼻头一酸,心底委屈得要死,不是说那小妖精是下药才嫁给宋三哥的吗?可宋三哥为啥会这么温柔对她?
    第024章 : 你怀的是双胎啊  [1-2更]
    (1更)
    江红俏是喜欢宋文景吗?
    不, 她谁也不喜欢,宋文景再厉害也是乡下泥腿子,长得再好看,也常年不在家, 谁会稀罕啊?
    她来下乡当知青的时候, 宋文景就已经去当兵了。
    她并不像大队?蒊这些跟宋文景一起长大的姑娘一般, 真的都想嫁给宋文景。她是城里来的, 要找,自然也是找城里户口门当户对的对象。
    她为什么哭呢?这哭不是因为爱慕宋文景,也不是宋文景对叶蔓菁特别好而哭,她纯粹是哭她自己的处境和遭遇。
    在叶蔓菁还没嫁进宋家村时,她不但是知青点第一俏,还是整个宋家村最漂亮的姑娘。
    一山不容二虎,既生瑜何生亮, 既然都有她了, 为什么要来个什么都比她好一筹的叶蔓菁?
    不就是嫁进大队长家吗?一堆知青就这么捧着对方?
    上次她这么豁得出去创造的机会, 结果这些人就因为对方是大队长家孙媳妇, 居然就压着她道歉。
    江红俏被按头道歉有多狼狈, 对叶蔓菁就有多恨。
    江红俏跑出去后, 就遇上一直向她献殷勤的村长儿子梁文宾,她也不知道因为什么, 脑子一热,就答应跟对方在一起了。
    要求就是给她搞回城介绍信, 在乡下这段时间, 要给她安排一个工作名额。
    一个大队, 大队里最有权威的是大队长和村长, 叶蔓菁嫁给了大队长家, 那她接受村长儿子,这下总没人敢小瞧她了吧?
    她有一种报复的快意,村长儿子长得是不如宋文景,可叶蔓菁是靠下药才嫁进宋家的,宋文景又常年不在家,这种嫁进去就跟守活寡一样的婚姻,不过是表面光鲜。
    何况叶蔓菁挟恩图报嫁进宋家,新婚还要靠下药才能洞房,想也知道结婚后婆媳关系有多紧张,私下都不知道偷偷抹泪多少次了。
    而她呢,因为她下乡知青的身份,是城里户口,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能回城了,村长家从村长到村长儿子梁文宾,哪个不小心捧着她,哄着她?
    她不愿意公布,梁文宾还不是得捏着鼻子,处处顺着她?
    也因为她不愿意公布,又要安排工作,又要回城介绍信,没人是傻子,梁文宾也不是蠢笨如猪的人。
    不先领证可以,但是二人关系要坐实了,他才可能去安排这些事情,所以,江红俏得意炫耀的回城介绍信,是她私下跟梁文兵处对象,并且还搭上身子才这么顺利的。
    梁文宾长得不丑,人还体贴,对她更是鞍前马后,温柔体贴得几乎是将她当宝贝儿一般哄着,她也才勉强将心底的不舒服压下去。
    可毕竟是乡下泥腿子,她心底到底是不舒服的。
    江红俏就是靠憋着这口气,她对象比宋文景温柔,村长家上上下下都哄着她,才勉强接受的。
    憋屈痛苦得快疯了的江红俏:……?可是谁能告诉她,为什么,这么难搞的宋三哥,居然对那小妖精这么小心翼翼说话?
    她的视线看过去,那是倒抽一口凉气的惊艳,宋三哥长得太有冲击了:身高腿长,五官俊美,英俊帅气,那是一张清俊如画的容貌啊,就跟艺术家画上去的一样。
    那浓密的眉,漂亮多情的桃花眼十分勾人,鼻梁高挺有形,性感有形的下巴,薄薄的嘴唇微抿,那刀削一般的漂亮下颌线太美了。
    再配上一双锋利冷硬的眸,一身气势如鹰似狼似的,一股煞气迎面而来,那是久经战场磨砺才有的气质。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宋三哥没回来,梁文宾够看也够体贴,她自然是吊打叶蔓菁好多倍幸福。
    可本来确定了小妖精过得不好,宋三哥回来也要冷淡对待她的,这种优越感让她高兴得要命。
    可事实不是这样的。
    那,她搭上自己清白的身子,只为出一口气,真的值得吗?
    满头黑线的桃花精:……,这男人在搞什么?就他那冷淡性子,像是能在外边表演温柔的人吗?
    “三哥?”
    宋文景‘恩’了一声,将伞递给她,还指了指额头,一脸理所当然道:“媳妇儿,这里,擦一下。”
    叶蔓菁只感觉自己眼都要瞎了,这是那个气运逆天的龙傲天男主?
    这是戏精附身吧?
    偏偏男主已经将伞递过来,那高她两个头的男人已经低头俯身,在叶蔓菁瞪大眼中,伸手将她有两分凌乱的碎发给她理到耳后。
    男人声音多了两分缱绻柔意:“媳妇儿,小心点,省得不小心撞到碍眼不开心的东西。”
    只觉自己眼瞎都不够看的小桃花精:……?
    江-某碍眼让人不开心东西-红俏:……?这人怎么这么讨厌。
    江红俏几乎是咬碎一口牙,恨声道:“谁是碍眼不开心的东西?”
    江红俏嫉妒得要命,宋文景的容貌太盛,她嫉妒。
    宋文景对叶蔓菁温柔,她嫉妒。
    一个平时冷淡,对所有女孩子都没什么好脸色的男人,却愿意为自己媳妇出头,那就让她嫉妒得眼睛血红了。
    她能看不出来这个男人故意的吗?
    冲击太大,就衬托得她像个跳梁小丑一般,说不定对方还觉得她是神经病,也根本没将她当回事,甚至也不知道她为什么找她麻烦。
    江红俏咬住牙齿,脸上还挂着泪珠,一双眼睛瞧着他们,双眼血红。
    这任凭谁看到,都以为是她跟男主一起欺负了一个女知青吧?
    女人的撕逼,男人怎扆崋么能插进来呢?
    眼瞧着知青点有知青和村民围过来,叶蔓菁凝着江红俏,声音娇中带着一点疑惑:“我们又没欺负你,你干嘛一副咱们欺负你的样子?”
    “你上次故意跳进水田里碰瓷我,这次你拿张回城介绍信,想要干嘛呀?”
    叶蔓菁长得娇滴滴的,人是又娇又美,那双眸子跟刚剥开的新鲜葡萄似的,看起来一点攻击力也没有。
    知青点众人出来,一听叶蔓菁这话,本来还想过来帮忙的知青停住脚步了。
    毕竟上次,江红俏才搞过一次事情呢。
    几个知青还看到宋三哥在叶蔓菁跟前,这下,谁敢过去啊?宋文景那一身气势太强了,几个知青还朝他讪讪打招呼:“宋三哥回来了?”
    宋文景收了先前的动作,很自然地接过媳妇儿手里的伞,淡淡朝几个知青点头:“恩。”
    “赵知青在吗?我媳妇儿说跟她约好了。”
    一众只觉眼瞎了的众知青:……?这……真是刺头宋三哥?
    “来了来了。”
    赵佳佳风风火火就跨着个军绿色的帆布包,一看到叶蔓菁和她跟前一双哭红了双眼的江红俏,瞪大眼道:“江红俏,你干嘛呀,别以为你跟村长家儿子在一起了,就能欺负菁菁吧?”
    忽然被砸了个重大炸弹懵了的众人:……?这是什么重大消息?
    别说知青了,就是叶蔓菁都有一点呆滞:……?“所以,她真跟村长儿子在一起了?然后来跟我炫耀的?”
    她一双漂亮眸子瞪得老大,心底难以置信,这江知青认真的吗?
    就为了一张回城介绍信,所以跟村长儿子在一起?那她如果知道明年就能考大学回去,会不会后悔得想跳楼?
    真心喜欢的,她觉得没问题。
    可刚刚赵佳佳说跟村长儿子在一起时,江红俏就跟被踩中尾巴一样,立马气得跳起来,矢口否认:“谁跟村长儿子在一起才了,赵佳佳你再乱说我撕了你的嘴。”
    赵佳佳耸耸肩:“谈对象就谈对象,又不丢脸,这么大反应干什么?”
    谁知道她话刚落,就从远处跑来一个清秀的后生,嘴里还叫了一声:“红俏……”
    一听到这一称呼,知青点众人的八卦之火熊熊燃起。
    反倒是刚才一脸可怜巴巴像谁欺负她的江红俏一听到这声音,刚还故意倒在地上,此时比谁都反应快,翻身拔腿就跑了。
    还是跑过来的梁文宾看了众人一眼,都没来得及去追对象就瞧见好多年没见的宋三哥,高兴打招呼:“三哥,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昨天。”
    “哦哦,三哥我回头再找你,我有事先走了。”说完,哒哒哒的脚步声响起,很快人就追着江红俏跑了。
    众人长长地哦一声:“哦,原来是来炫耀的,然后反倒被打脸了?”
    旁边有看热闹的村民对江红俏捧上敬佩的眼神,这是多无知啊?去欺负宋文景的媳妇,今天宋文景没动手,真是她是女同志,不然早就被丢出去了。
    要说村里大家为啥都不敢惹宋文景啊?
    是因为他能打吗?
    不,那是因为这个人不但能打,他还无耻啊?遇到打不过的,被他暗戳戳恶心的人不知道多少。
    “走了,三哥。”
    众人散去后,赵佳佳过来拉住她胳膊,一边暗暗偷偷瞄宋文景,一边在叶蔓菁跟前咬耳朵:“这就是宋三哥啊,我一直以为大家说假话,这他妈的长得也太有型了吧?”
    颜狗赵佳佳被宋文景的美颜暴击得眼都瞎了,如果不是那气势太盛了,她真要扑上去来一次与盛世美颜合体。
    听得特别无语的小桃花精:“佳佳,你是姑娘家,怎么还说脏话呢?”
    颜狗赵佳佳根本不在意什么脏话不脏话,要这人不是叶蔓菁老公,她连日,草这种话都说得出来。
    你能指望一个打小就在男人堆里长大的姑娘,嘴里有什么节操?
    一路上,赵佳佳都偷偷瞄宋文景,对方发觉她的视线,并没有特意躲开,也没有特别笑意,反倒是一路上都护着媳妇。
    拖拉机上人多,他就单腿伸出来,就让媳妇坐他腿上,整整护了一路。
    下拖拉机时,怕媳妇摔倒,自己在下面双手护着,单手托着她下去的,如果不是人多,怕是要直接上手抱下去吧。
    赵佳佳被盛世美颜暴击一路,也被这狗粮喂了一路,不过对颜狗来说,这种满足难以言喻。
    小桃花精好笑得要命。
    只觉颇为无奈的小桃花精:……恩?“你怎么这么喜欢长得好看的,还男女都喜欢?”
    赵佳佳觉得来下乡当知青,她一下拿下两个颜值天花板朋友简直太他妈赚到了,至于另外一个宋三哥没拿下,无所谓,就那老婆奴样,成为朋友迟早得事情。
    但是被叶蔓菁那双漂亮水润眸子盯着,她没顶住,将心底的话说了出来,脸色红了红道:“小时候,我住那个大院有、有个哥哥,长得特别特别好看。”
    “只是,后来搬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