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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九章 你插过秧吗
    钱喜顺莫名其妙的问道,“啥孩子?”
    “我问你,不是你问我。”康爵失去耐性,阴狠的抓住钱喜顺的脖领勒的他喘不过气。
    “王,饶命,饶命,我不知道什么孩子。”
    钱喜顺灵光乍现,突然大喊道,“王,你是不是想要个孩子?听说宫里的娘娘还没有给王生个一男半女,你要求子心切,不如去拜拜送子观音……”
    对于他的聒噪,气到要吐血的康爵直接赏给他一记响亮的耳光。
    钱喜顺吐掉嘴里的血沫,求生的渴望让他想起那天在马厩附近看到的那张粉团子脸。
    “王,明明行宫里就有个小娃娃,你不知道吗?他很漂亮,也很可爱,你是想找他的吗?”
    已经走出去的康爵迅速返回,大手钳住钱喜顺的下巴,几乎要给他捏碎,狠厉问道,“你在胡说什么?”
    “王,小的下巴要掉了……”
    “咔嚓”一声,康爵直接卸了钱喜顺的下巴,疼的他满地打滚,哭着喊道,“王,那孩子好看着呢,就在行宫里,不信你回去看看。”
    见他一直坚持在行宫里看到过小孩子,生性多疑的康爵立即返回,把所有仆人赶到一起,就算把行宫掀个底朝天,也要找到钱喜顺说的孩子。
    结果管家来报,说马厩里养马的人不见了,厨房的人交代,前些日子,饲马人总去厨房转悠,有两次偷东西还被打的皮开肉绽,这跟他平日里的表现十分反常。
    钱喜顺被带来指认在哪里见过小孩,看这架势,钱喜顺心里发毛,第六感告诉他,他可能惹了滔天大祸。
    所以他故意指错地方,把视线转移到别处,没想到被人挖出以前他来行宫坑蒙拐骗的事儿,最后免不了一顿毒打,死去活来的只剩半条命才交待了实话。
    康爵来到饲马人曾住过的小屋,将整个房子全拆了,终于在一块不显眼的木板上看到一副稚嫩的画,画上只有数个圈圈,谁也看不懂是啥意思,不过所有迹象表明,曾经在这里住过一个孩子。
    难不成就是慕青岙寻找的孩子?
    康爵突然想起被他冷落的谢家姐妹。
    “来人,去把谢敏找来,我有话问她。”
    结果翻遍整个戎城,谢家姐妹消失的无影无踪。
    据说当晚暴跳如雷的康爵,几乎毁掉半个行宫,被他无辜杀死的仆人不计其数,一时间整个行宫都笼罩在死亡的阴云下。
    他从来就没有觉得如此憋屈,事事不如意,完全没有一件按照他设想的去发展,甚至恶劣到让他绝望。
    他努力那么多年,弑父杀兄,罪大恶极的事情都做过,唯独被慕青岙牵着鼻子走,他却无力反抗。
    阴险狡诈的他,既不想得罪大周的太子,也不想惹怒名扬四海的杀神慕青岙。
    那日落音第一眼看到慕青岙,眼睛里流露出的不可思议,其实代表着所有人见到慕青岙的第一反应。
    他温文尔雅,笑容无懈可击,完全找不出一丝破绽,这样的人放在人群里,人畜无害,不知会迷惑多少人的眼睛。
    可是真正跟他交手才知道,他心狠手辣,招招毙命,若不是落音最后使出杀手锏,那天早上他有可能命丧黄泉。
    当天晚上,康爵的人就把轻云住的那处宅院给围个水泄不通。
    宋轻云皱着眉头,对慕青岙的安排,她一向不持怀疑添堵,所以当林许岙进来跟她说康爵来了,她从容的站起身,整理好自己的衣衫,阔步出去。
    林许岙砸吧着嘴,摸摸自己光秃秃的下巴,心里赞叹,王爷选妻的眼光不错,换做别人早就被眼前的阵势吓到,看来宋轻云心里明白自己不会有事,不然慕青岙也不会离开这半天都没有回来。
    “王,分开不过几个时辰,你看上去并不好啊?”厅子里宋轻云请他上座,亲自在炉上烧水给康爵煮茶。
    康爵的脸冷的似千年寒冰,一言不发的盯着宋轻云忙碌的身影,那副样子打算把宋轻云直接冻死一般。
    “请喝茶。”
    鬼知道这屋子里的茶叶从哪里来的,不过随着沸水的冲泡,干瘪的茶叶在水中翻滚,慢慢舒展身体,很快白瓷碗里呈现翠绿颜色。
    宋轻云啧啧称奇,端起茶杯闻了闻,唇边带着揶揄的笑意,“王,你快尝尝吧,在你的鬼地方能喝到只有我们大周才产的龙井茶,真是令人称奇。”
    这茶叶是行宫里的,秉承“贼不走空”的林许岙顺手拿的。
    在这里提一嘴这个京城林侍郎的公子,是个极会享受生活的主儿,他总能在艰苦的条件下,淋漓尽致的发挥他公子哥的本性,随身携带着龙井茶,就算没有水冲泡,到饥饿时,极有可能拿出来干嚼,以便于清新口气,时刻保持他的风度。
    康爵始终端着冰山脸,宋轻云也不再劝,端起茶盏轻轻抿了一口,唇边,齿间,喉咙,尽数是流淌过的茶香,她惬意的眯了眯眼,忍不住发出一声轻叹。
    康爵听到,侧过头冷眼瞧着自顾享受的宋轻云,她的半边脸很美,如高山起伏,线条优美,安静温顺的如画里的仕女图。
    “宋小姐,哪一面才是你的真面目?你令本王摸不着头脑啊!”
    宋轻云淡然笑着,“王,你是不是搞错了?我跟你不是一路人,你何必要了解我?”
    “那你说说,你是什么人?为何笃定我们不是一样的?”
    “我嘛?”宋轻云放下手里的茶盅,抬头看看外面黑漆漆的夜,脸上挂着恬静的笑容。
    “我喜欢泥土的清香,喜欢光着脚踩在湿滑的田间小路上,春种秋收,蛙鸣蝉噪,喜欢跟一群没有文化只会算计,嫉妒别人的乡下人打交道,喜欢每天挥汗如雨在田间劳作。
    也许你会觉得我没有出息,胸无大志,鼠目寸光。可是人活一生,活的不就是痛快吗?干嘛要在意别人的眼光?”
    她叹口气,想起离别快四个月的家乡,其实那并不是她真正的家乡。
    “你下田插过秧吗?到五月份春暖花开,禾苗长到这么高的时候,就要分秧插到水田里。做这个活儿很辛苦,要猫着腰把秧苗插到水里,时间久了腰累的都抬不起来,又酸又胀,仿佛整个人都要分成两截。
    最可怕的是,水里还有一种会吸血的水蛭,那东西浑身软软的,长的极丑陋,不喝饱血,它是不会松开嘴,现在想想,那就是我的噩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