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哟,那恭喜你了。”
“谢谢!”
苏思琪话音刚落,就见一片阴影当天压过来,她压根没回过神来,只听见司机大叫一声:“完了!”
刺耳的刹车声,剧烈的撞击声,陷入昏迷前她想:原来不是沈孟青去不了民政局,是她去不了!
送到医院去的时侯,她有一会的清醒过来,因为有个人象疯子一样在大喊大叫,叫着她的名字。
真的很吵,吵得她艰难的睁开眼睛,她看到沈孟青,满脸惊恐,眼睛都红了,额上全是汗,他俯低身子紧张的看着她:“思琪,思琪你不能睡,你看着我,你睁开眼睛看着我,我是沈孟青,我是沈孟青啊!”
她动了动嘴唇,用他几乎听不见的声音说:“沈孟青,别担心,我记得你,我会一直记得你,哪怕到了另一个世界,我也会记得你的……”
日记掉在了地上,她手足冰凉,阳光照在窗前的天台上,却照不进这间小小的屋子。
其实日记里没有写她出车祸的事情,不过从那以后的事情她都记起来了。那次车祸,她足足昏迷了三个月,醒来的时侯已经是盛夏了,她躺在恒温的病房里,茫然无措的看着床边的男人。
这个人她并不认识,所以感觉很害怕,就象是一觉醒来,发现家里突然多了个陌生人。
现在她终于知道,那场车祸,让她失去了记忆,她不认得沈孟青了,但是很奇怪,所有人她都认得,只偏偏不认得他。
于是一切从来再头,他们重新认识,成为了熟悉的普通朋友,不知道为什么,沈孟青对她并不象从前那样,他总是一脸淡然,对她若即若离,而她对沈孟青也有一种本能的害怕,好象那是个非常危险的人物,离得太近便会招来祸害。
苏思琪把日记本捡起来,慢慢的走到天台上去,她把日记摊开,放回原来的地方。
原来她和沈孟青有过那样一段刻骨铭心的感情,可为什么她会忘记?忘记那个她深爱着的男人?父亲知道,方卓越知道,可是从来没有人告诉过她!
苏思琪回到屋里找出那只铁盒,随便翻了翻,那枚小小的戒指便露了出来,细细的一圈,简单别致,那是他们在余乡的教堂里举行婚礼时,沈孟青给她戴上的。她一直都戴着,从来没有脱下来过,大概是车祸后谁给她摘了下来。
阳光正在慢慢退却,从窗边退到了平地上,很快,它就会在天台上消失,苏思琪说不出那是什么感觉。她遗忘了生命里最重要的一段时光。可是突然间,那段尘封的记忆复苏了,除了震撼,还有茫然无措。
这么多年过去了,沈孟青还爱她吗?如果爱她,为什么总对她若即若离,淡漠疏离?如果不爱,为什么一直帮她?为什么他们会闹成现在这样?
她细细回忆着这三四年一路走来的种种,回忆着他们在一起的时光,回忆着男人的眼眉神情,跟她说话对她笑的模样,然后她惊奇的发现,原来她和沈孟青的交往很密集,比他任何一个女朋友都密集。怪不得海伦说:铁打的苏小姐,流水的新欢。
那么,他倒底还是爱着她的,只是因为某种原因,把他的情感藏起来了,直到林浩楠出现,他才变得沉不住气,开始主动出击。而她因为害怕,一味的后退和躲避,最后闹得不欢而散。
可是现在有个大难题摆在面前,记起了这一切后,她该怎么办?首先要确认的是:她还爱沈孟青吗?
不知道,她不知道,只是心乱如麻,就算爱,那又怎么样呢?他有那么多女朋友,而且她还伤害了他,让他发誓以后再也不在她面前出现。
苏思琪重重的叹了一口气,在床上躺下来。
天黑了,苏思琪都没下楼来,苏启荣只好上楼叫她:“思思,起来了,你睡了一个下午了。”
苏思琪揉了揉眼睛撑着坐起来,天色果然已经暗了下去,她倒有些埋怨:“爸,你怎么不早些叫我?”
“这两天你辛苦了,多睡一会也好,爸爸把饭菜都做好了,下楼吃饭吧。”
苏思琪裹上外套,跟着父亲下楼去。
吃饭的时侯,苏启荣看到女儿手指上的戒指,脸色微变,很快又恢复如常,笑着说:“哪来的戒指?以前没见你戴过?”
苏思琪看了他一眼,不知道父亲对沈孟青还是不是老眼光,于是说:“我在盒子里找到的,瞧着别致就戴上了。”
苏启荣心里一松,随口答了一句:“是挺别致的,就是小了点。你的手指修长,戴宽点的戒指才好看。”
苏思琪却转了话题:“明天得刷客厅了吧?咱们得快点,别等家俱到了,屋子还没刷好。”
“放心,明天我们爷俩一起干,很快就完事。”
过年前的这段日子,苏思琪专心专意翻新房子,她做事向来专心,有时侯苏启荣跟她说话,总要说两遍她才听得到。终于在大年二八那天弄妥当了,雪白的墙,暂新的家俱,整个屋子看起来焕然一新。
苏启荣高兴的说,“年二八,洗邋遢,今年咱们连大扫除都省了。”
“可不,这几年装了地暖,家里才不冷,小时侯我是最讨厌做大扫除的,拎着一桶水擦窗玻璃,那水啊,冷得跟冰渣子似的扎手。”
苏启荣也感慨:“是啊,以前条件不好,每天冬天我都恨不得要睡在火上,幸亏我女儿出息了,不然爸爸的老寒腿可是熬不过去了。”
苏思琪说:“爸,今年咱们过个肥年吧?”
苏启荣不解:“什么意思?”
“新家新气象,咱们明天就上市里边转转,专挑贵的好的买,往年过年大鱼大肉,今年咱们高大上,什么龙虾牛排黑山羊野兔三文鱼,山珍海味,什么贵吃什么,咱也开开洋荤。”
苏启荣眨巴着眼睛,半响才说:“思思,咱家刚花了一大笔钱翻新了房子,况且你现在失业呢!”
“怕什么,我的能力你还不知道?分分钟都能找着好工作。”苏思琪搂着父亲的肩膀,笑眯眯的说:“老头,就这么办吧,吃光喝光身体健康!”
苏启荣向来崇善节俭,但这次他没有阻止女儿,第二天真的跟着苏思琪一起上市里买了好多昂贵的食物,和一些高档的零食,父女两个拎着大包小包风风火火的回到家里来。
很多东西苏启荣没弄过,苏思琪便从网上下载食谱,俩父女钻在厨房里边看食谱边琢磨,居然也做得象模象样。大年三十的晚上,虽然只有他们两个人过年,但确如苏思琪所说的,他们过了一个肥年,吃得满嘴油光,都快把肚皮撑破了。
过了初八,苏思琪提出要回s市去。苏启荣有些舍不得,说难得没上班,多在家里呆几天吧。于是苏思琪又呆到过了十五,吃了元宵再走。
苏启荣照例是送到火车站,叮嘱的话也都是老生常谈,无外乎要她按时吃饭,穿衣要穿暖,别熬夜,少喝酒,找着新工作就认真干,找不到也别着急,大不了再回家来……
苏思琪不时点点头,瞅着时间差不多了就赶父亲回去。看着苏启荣的身影消失在茫茫人海之中,她轻轻吁了一口气,转过身去。
第221章 是她先忘记他的
这一次回到s市,苏思琪是最有感触的。她拖着行李箱慢慢走出火车站,站在偌大的广场上看远处的街道颇有些唏嘘,这里的一花一叶,一草一木都让她无比亲切,大学四年,工作四年,她在这座城市里呆了八年了,人生中最美好的八年都留在这里,最苦涩的记忆也留在这里,两段恋爱都无果而终。
如果说跟林浩楠的那场初恋让她耗尽了激情,那么沈孟青却让她再次找回了激情,只是一场车祸让一切结束得太突然,她感恩自己可以活下来,感恩沈孟青一直陪在身边默默相助。其实人的直觉是最奇特的,虽然她一直害怕沈孟青,但只要遇到麻烦,头一个想的就是他,无数次腆着脸上门求助,只因为她清楚,沈孟青一定会帮他。
那次吵架,他愤然之下说:不过仗着他爱她,初初听到这句话,她觉得荒唐无比,现在终于明白,她确实,是仗着他爱她。
以为那样远,其实那样近,说的就是她和沈孟青的关系,她一直觉得沈孟青是贵人,他们之间隔着天与地的差距,现在才知道,曾经,他们也那样亲近过,好得象一个人似的,可以挤在沙发上吃着香辣小龙虾看韩剧,也可以静静的相拥在露台上看星星……
出车祸那天,她以为自己会死掉,有意识的那一会,她想说很多,可最终只说了一句:沈孟青,我不会忘记你的,哪怕去了另一个世界,也不会忘了你的!
只可惜,她说话不算话,醒过来的时侯,把一切都忘了。沈孟青是为了这个才一直对她不冷不热的吧?那个男人气性长,她是知道的。
回到家里,先把门窗都打开,去去味道,阳台上的花被冻死了,她有点懊恼,走的时侯怎么忘了把它们托付给管家了?
冬天天黑得早,她又累又饿,懒得做饭,便下楼去吃了一碗牛肉面,遛跶回来的时侯,走到街边去看了看自己的车,放了一个冬天,不知道还有没有电?开车门进去,发动了车子,觉得还行,索性在附近转了一圈再回来。
上楼的时侯,她给陆天臣打电话,约他明天吃饭。她是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人,陆天臣救了她,这份恩情她永世难忘。
陆天臣很爽快的赴约,穿得精神抖擞,英俊得一如既往,看到她的时侯居然手一扬,给了她一个利是封。
苏思琪很惊讶:“你和安小姐结婚了?”
“没有,”陆天臣解释:“但我如今也是做爸爸的人了,可以派利是的。”
s市的风俗,过年的时侯,凡是成家立业了就可以派利是,苏思琪虽然年纪不小了,但每年回来上班都会收到一迭利是封,有一些还是比她小的职员给的。只有这个时侯,她才觉得单身也是有好处的。
没到今年回来也能收到一个利是,实在让她惊喜不已。
苏思琪请陆天臣吃火锅,红辣辣的油汤散发着浓烈的香气,馋得人直流口水。
她把牛肉,牛百叶,毛肚,蹄筋,牛尾……一古脑的倒进汤里,拿汤勺搅了搅:“这里的东西太棒了,全是牛身上的,萧筱带我来吃过一次,我就爱上这里了。”
陆天臣笑着说:“名字也有意思,叫牛郎火锅,真够有噱头的。”
苏思琪舀了一勺煮熟的牛杂放在陆天臣碗里:“别光说话,多吃点,你怎么跟沈孟青似的,在哪吃饭都端着架子!”说完苏思琪有点后悔,自打恢复了记忆,沈孟青三个字就象在她心里生了根似的,拔都拔不掉了。
陆天臣问她:“你见过他了吗?”
“没有,我一直呆在老家。昨天才回来。”
陆天臣有些意外,“这么久你们一直没见面?我还以为……”他笑了一下,“这个沈孟青,他这是要干嘛呢!”
苏思琪听这话里有话似的,便问:“他怎么啦?”
“矫情呗!”陆天臣端起杯子喝了口水,“上次特意给了他一个机会,让他主动跟你坦白,没想到他居然没去,而且到现在还是没有说。”
苏思琪越听越奇怪:“说什么?”
“救你那件事啊,其实真正救你的人是他,云家在s市势力不小,我哪有那么大本事,在短时间内把你救出来,只好把你的事情跟沈孟青说了,他嘴上硬,说你跟他没关系,但我敢肯定,那天我转身刚走,他立马就拿电话开始找人了。”
这倒是苏思琪没想到的,她半张着嘴,傻呆呆的看着陆天臣:“你说是沈孟青救我的?”
“当然是他,除了他还有谁,思琪,你应该知道他对你的心思啊!他那个人,喜欢把事情闷在心里,越在乎越不说,其实人人都看得出来。”
苏思琪心里翻江倒海,哪怕他们闹翻了,沈孟青还是不会对她见死不救,这么多年,不管她是不是记得他,不管她怎么伤他,他一直护她周全!苏思琪突然间悔青了肠子,为什么她要失去记忆,如果醒来的时侯还记得他,他们还会象从前那样相亲相爱,按照计划结婚生子,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
可是她失忆了,把生命里最重要的那个人忘记了,连上天都妒忌他们的相爱吧?所以才故意让她忘记他。
她脑子灵光一闪,想到了那个奇怪的阿野,难道阿野是沈孟青派来保护她的吗?因为知道她是属刺猬的,从看守所出来肯定会找那些人算账,怕她吃亏,所以派了那样一个神出鬼没的人保护她。
如果是这样,那么李延年和云家都是他事先打过招呼的,不然她不可能那样容易就得手。这样一想,看似奇怪的事情也完全解释得通了。
她吃了一块牛蹄筋,辣得她眼泪都出来了,一边抽气一边问:“沈孟青他现在在哪?”
“不清楚,我就那次为了你的事找过他,后来一直没联系,过完年也没听到他的消息,不知道是不是在s市?”陆天臣看着她,真诚的说:“思琪,既然他不找你,你可以主动找他,你们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一定要有个人先主动。我看得出来,沈孟青他真的很喜欢你,而你,对他也有一种特殊的感情。不然当初你不会那么果断的甩了我。”
当苏思琪的记忆复苏的时侯,她一直在犹豫要不要去见沈孟青,心里有这样那样的顾虑,害怕见了面男人会对她冷言冷语,又害怕沈孟青已经对她没有感情了,就算有也不象从前那样浓烈,其实她只是缺一个象样的借口,如今陆天臣告诉了她事情的真相,这个借口就非常充份,不管他对她是什么态度,当面感谢一下救命恩人,总是应该的!
一旦打定主意,美味的火锅也对苏思琪失去了吸引力,她满脑子想的都是见沈孟青的场景,好几次陆天臣跟她说话,她都没听见,直到陆天臣拿筷子敲碗沿,叮叮当当响,她才回过神来:“你说什么?”
“思琪,你魂不守舍的,该不会是现在就想去见沈孟青了吧?”
“没有,我……”苏思琪咬了一下嘴唇:“他是我的救命恩人,我去感谢一下他也是应该的,但他大概不会想见我吧?”
“他那人你还不知道吗?”陆天臣笑着说:“就是喜欢装清高,其实心里边比谁都闷骚,你去见他,他肯定高兴死了。”
“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陆天臣拍着胸脯保证:“他要不见你,你告诉我,我来修理他。”
苏思琪在心里盘算着要用一种什么方式约见沈孟青,不能太唐突,还得让自己下得来台,她以前在他面前一贯厚脸皮,但是恢复记忆后一切都变得不同了。
她先联系方卓越,想从方卓越那里知道沈孟青的近况。
哪知道方卓越非但不愿出来见面,在电话里还含糊其辞,一下说沈孟青在北安,一下又说他出国了。
苏思琪知道太久没联系,是会生疏的,但没想到能生疏到这种地步,想想以前和方卓越那样好,一起吃饭,一起喝酒,一起笑谈人生。用萧筱的话说就是好得能穿一条裤子,可是时间匆匆,岁月飘飘,他们友谊的小船不知在哪个沟坎里就翻掉了。
方卓越尚且如此,另外几个就更不用提了吧?
苏思琪没抱什么希望,却还是厚着脸皮给江朴良他们打电话。
江朴良对她还算客气,扯了几句闲谈,可苏思琪一提沈孟青,他就把话题叉开了,苏思琪觉得无趣,便挂了电话。
最后一个电话打给关克勤,他倒是讲了沈孟青一些情况,说过年的时侯,沈孟青跟朋友出国度假了,虽然没说明是女朋友,但言语之间总流露出那么一点意思。听得苏思琪心里酸不溜秋的。
自从林妙儿以后,沈孟青身边就没出现过新欢了,那段时间他正跟她纠缠,估计是没时间招蜂引蝶,跟她闹翻后,自然又回归本性,他从来都是不甘寂寞的男人,特别在那方面需求很大,身边没个女人倒是很奇怪的事。
苏思琪一想到他跟别的女人在床上翻云覆雨,就难过得想哭。
但是能怪谁呢?是她先忘记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