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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乞丐丝毫不为所动,他像是失去了全部的知觉,就这么抱着膝盖待在那里。
    有人觉得可怜,朝他脚边扔了一枚铜板。可很快,这铜板就被其他乞丐哄抢走了。
    他看到了这些,却仍旧一动不动,连黑色的眼珠也没有转动半分,如同一尊古老的雕像,腐朽,充满死气。直到一粒雪砸到了他的眼睫,他才像是终于有所反应,脸部神经慢慢抽动起来,盯着那块被扔过铜钱的雪地,皱皱眉,复又再次恢复成面无表情的样子。
    城墙根下的场景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别的乞丐都在肆意嘲笑着对方,可又不得不承认,他们这几天“行情”不错,很大一部分原因都是有赖于对方。
    因此每每到了夜晚,他们也总会分一点汤面糊给乞丐,好让他不至于太早死掉。
    一日挨过一日,他才从夏天熬到了冬天。
    这雪看样子一时半会不会停,抱着膝盖的乞丐身上很快就披了一层雪,将他的头发、眉毛,都染白了。
    “喂,傻蛋,快抖抖你身上的雪!”长九砸了块石子到那名叫傻蛋的乞丐身上,他是这片乞丐里混得最好的,被其余人称为老大。
    去年夏天这名傻蛋突然出现在了肆城,肆城是天子脚下,就算是做乞丐,也比别的地方更好。因为看上去年纪小,又不会来事,处处遭到排挤,最后辗转到了他们这片。
    长九也不太愿意和对方多接触,毕竟这人看上去脑子好像有问题,跟他说句话半天才能反应过来,做事也慢吞吞的。
    但有一点,这傻蛋非常让人省心,只要给他一个地方,让他一动不动地待上一个月都没问题。
    看在对方每天都能讨到一些银子的份儿上,长九也就默认了傻蛋的存在,最开始也是他让人把面糊汤给对方的。
    长九冲傻蛋说完话也不着急,耐心地等着。果然,过了一会儿对方才渐渐有所反应。
    乞丐抬起头,他长发凌乱,脸上也满是脏污,浑身上下没有一处可以见人的地方。一双眼眸漆黑寂然,长九第一次看到傻蛋的眼睛时都愣了愣,饶是他在肆城混了这么多年,也从没看过这样的人——
    分明是活着的,可却像个死人,没有生气,根本就是一具行尸走肉的空壳。
    不过他也没有多问傻蛋以前的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他是乞丐,又不是说书先生,作甚好奇这些无谓的事情。
    “抖抖雪,这样,明白不?”
    长九见傻蛋看向自己,整个身体贴在墙根剧烈晃动了一下,做了个示范动作。
    乞丐缓缓眨眼,面无表情的,如同傀儡一般仿照着长九的动作。但雪没有拍下去,他似乎连这样简单的动作都做不好。
    长九看得心头一阵暴躁,正要起身帮傻蛋拍掉,以免对方冻死,忽而远处传来了一阵铃铛的轻响。
    叮铃铃。叮铃铃。
    这是一个尊卑严格的世界,文人地位十分崇高,当世鸿儒范家更是如此。
    范老太爷是当今太傅,名满天下,学生更是遍布朝野乡间,就连皇室之人见到对方,都要以礼相待,不能有丝毫不敬。
    范钧有两个儿子,一个叫范荀,一个叫范章,同样是人中龙凤,二人年轻的时候就被称为肆城双杰。范章更是在三十岁的时候就登阁拜相,范荀亦不遑多让,他继承了范钧的衣钵,将范学发扬光大。
    范氏出行极为讲究,有香车宝马,马车四角悬挂宫铃,人未至而声先到。所谓“宝马雕车香满路”①,不外如是。
    一路走过,匍匐跪拜之人更是不计其数。
    长九正是听到了这宫铃声,才立刻收声敛气。即使乞丐们蹲在墙角根下,也都规规矩矩地朝马车来的方向跪拜着,规矩森严,可见一斑。
    长街之上,一时只听见马蹄踏雪,宫铃摇动,别无人声。
    长久跪在不起眼的角落,抽空看了一眼傻蛋,见对方仍旧呆呆的,也没有什么动作,不由得暗暗发急。
    “跪!快跪下!”
    这个傻蛋,若是被人发现了,回头定要被顺天府抓走。
    这些年来,凡是被顺天府抓进去的人,他们就没有见过有出来的。
    马蹄嗒嗒作响,不一会儿就行到了他们这边。饶是长九想要帮傻蛋,也是有心无力。
    到时候没准人没帮到,自己也赔进去了。
    傻蛋这样存在感也不强,只要他不发声,说不定可以混过去。
    他抱着这样侥幸的心理,将头压得低低的,风雪刮在颈内,刺骨的寒冷亦不能叫这群人产生任何不该有的动作。
    叮铃铃。叮铃铃。
    铃声渐弱,长九以为范氏的人走远了,谁知就在他打算抬起头的时候,耳边陡然传来了马息声。紧接着,那辆布置华丽的马车内走出了一个人,看模样是小厮,对方从里面搬出来了一个凳子,而后动作恭敬地掀开了车帘。
    “公子,小心些,地上雪滑。”
    他说话轻声细语,仿佛是怕惊扰了里边的人。
    长九一时好奇,大着胆子悄悄抬了点头,风雪太大了,以至于他并未顺利看清。
    若说范氏一门皆为举世文豪,那么范荀唯一的儿子——范情,则更是天之骄子。他自出生便享有他人难以企及的一切,可却从不见矜骄。相反,他继承了祖父、父亲、叔叔,乃至出身名门贵族的母亲身上所有美好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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