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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家书
    帝都,夏侯府。
    “老爷,北方森林的守备军送信回来了,好像是少爷的。”一名仆人匆忙地向夏侯明初报告。
    此时他一身青衣,正坐在大堂内品茶读书。这是他的习惯,如果不当值,一般都是一天到晚坐着喝茶看书,颇有儒者的味道。茗香四溢,浸**本,不失为一种享受。
    虽然儿子被掳走的事情让他烦恼,但不久前已经得到了消息,心中安稳不少。况且他也做好了心里准备,就是让儿子给玉灵子当童子!
    “什么?在哪里?快快传上来!”夏他先是一惊,手中的香茗都差点洒落,赶紧让人进来了。
    “统领大人,我们在西北的一个入口处发现了战公子。他已经安然抵达我们白将军的驻地。这是战公子给您的信。”士兵从怀里掏出一块皮毛,递给夏侯明初。
    夏侯明初接过这块皮毛的信,一眼认出了是儿子的字迹,“嗯,辛苦你了。来人,安排下去休息,到库房领十两银子。”说完,就开始读信了。
    “父亲、母亲:
    安好否?
    此次未能告别,即被人带走,想必二位心中担忧尤甚。所幸,带走我的人是昆仑派的玉灵子,对孩儿无甚恶意,也并非要我做其童子,而是希望我继其武道衣钵。可见,福祸相依,亦是孩儿之命。
    这次随老道长出入北方森林,惊险几多。诸如水桶粗的巨蟒,脸盆大的蜘蛛以及其他的怪物,让我惊讶之余也认识到世界之博大,吾之见识短浅。也正是得此次时机,孩儿的孱弱身躯,在山间灵果甘泉滋润下,得到改善;又得道长耗费石灵芝这等灵物,教授昆仑炼体招数,今日,已经能够开始练武了。”
    夏侯明初读到这里,心里激动不已。这是他梦寐以求的事情,否则夏侯战不能练武,将来如何撑起这个家族?心中甚慰。
    “父亲,进入北方森林,孩儿收获巨大。您可听说过石猿?天地灵物,养育石中。孩儿拙中灵巧,最后得这灵物亲近。这且其次,石猿实力,媲美剑罡巅峰,正是得之相助,适能在林中安然无恙。”
    到此为止,夏侯明初的嘴巴一直张得大大的,简直能塞进鸡蛋了。石猿?剑罡巅峰?这是什么概念,在这世界上几乎就是站在食物链顶端,通吃啊!想到这里,他面容舒展开来:如此一来,小子性命无忧矣,甚幸,甚幸!
    “老爷,战儿来信了是么?在哪,快给我看看!”夫人在寒冰的掺扶下急匆匆赶过来。两人相比两个月前,面容憔悴不少,眼睛红红的,肯定是日日以泪洗面。
    “夫人不急,等我看完给你讲。”夏侯明初却不管她,继续自己读信。
    “父亲,我快要出北方森林了。知道您肯定会找我,于是写下这封信给您,使您和母亲安心。只是这次,我却是不想立刻回到帝都,而是想去外面的世界转转。古语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如今孩儿十岁了,自幼苦读书本,现在该是时候去外面走动了。
    您过去教育我,凡事都要靠自己,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在为自己铺路。孩儿明白。这次出行,路途上定不荒废学业,也必将勤练武学,作为家族的一份子,为将来崛起贡献自己的力量。我了解家族的历史,夏侯氏是一个古老的姓氏,象征着家族的荣耀的巅峰。但自先祖立名后,子孙未能守住英名,现今没落,令人可泣!我虽年少,但骨子里流着的先辈的脊髓,大丈夫建功立业的心绪,势不可挡。故而,我要出去行走,增加学识,锤炼武技,来日方能再登大典!”
    “您二位不必担心,我身边的老道长将同我一起游历,又有一只石猿相伴,性命不可忧。同望保重身体,勿念,待到孩儿觉得有实力了,自会回家!
    夏侯战字”
    看完了这封信,夏侯明初心情大好。“来人,上纸墨。”他抓起一支笔,在方正的宣纸上写下一个“可”,交给送信的士兵带回去,就回后堂去了。留下夫人拽着信,看了一遍又一遍。
    一排营房都是木质的,倾斜的顶部,外部被刷成了白色。这里是北方森林治守院的驻地,夏侯战他们就住在其中的一间。
    现在刚好是早上,他们已经在这住了五天,送信来回的行程差不多了。这几天倒还好,白剑并没有时常宴请他们,而是让人把饭菜送过去,所以也很清闲。只是没收到回信,这边不放人,让他心里着急。
    “道长,不知道我这次写信回去,父亲会不会同意?如果不同意的话,肯定就会派人过来把我带回去的。到时这可如何是好?”夏侯战毕竟年幼,出去游玩还是很危险的。
    “这次我在信中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想必父亲会同意吧?”这话像是询问,又似自言自语。
    “战儿,他们这些人要留你是留不住的,也就那白剑的实力能看下。不过要打出去,必定要伤人,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在等等吧,快了。”老头子撇撇嘴。
    ****坐在自己的位置,手里正拿着一本书,是最简单的三字经,慢慢地学着。他什么也不管,只管自己的事,除非夏侯战有危险或者叫他去杀人放火,才能转移他的目光。老头子看了一眼,心中揶揄了一句,“这畜生倒是很好学啊!”
    “咚咚”,外面门被敲响了,夏侯战以为是送早饭的伙夫,开门一看,站在门口的是白剑。
    他应该是刚起床,没来及戎装上身,披了一件稍厚的皮毛就过来了。他爽朗地推开门,走进来。“贤侄,这几天,住的还习惯么?叔叔是粗人,照顾不了人的。”
    “叔叔,挺好的。只是几天过去,不知为何父亲还没有把回信送来?”夏侯战行了一礼。
    “唉,你可真是心急,哈哈。这不,信刚到了,我就给你送过来了。”他笑着从怀里拿出了一张纸。
    夏侯战一把接过,打开后,只有一个字映入眼帘,“可”。看到这个字后,他的心里五味杂陈。
    “没想到明初还是当年的老性子,简洁明了啊!来人,把东西递上来。”白剑挥挥手,鱼贯而入三名士兵,分别托着一盘白银,一身铠甲,一柄宝剑。
    “这白银乃是当日赌物,铠甲和这柄战冰剑,是我的收藏。我看贤侄行装简陋,要出去游历,没有防护太危险了。不要辜负了叔叔的美意。我知道你们着急赶路,已经备好了良马,吃完早点即可出发。”
    白剑对他还是很不错的,两人也算是结下了一段交情。恐怕他也不会想到,在今后的皇位争夺乱局中,这段交情使他成为白家唯一幸存的人。
    夏侯战没有多余的话,只道了一句感谢,用过餐后,就告辞离开,一路西去。
    蓝蓝天空,白白祥云,一片片牛群羊群,一匹匹俊马,相互追逐的牧羊犬,披刀挂箭的放牧人;茂盛的草地,弯曲的小流,饮马的女孩子,打水的少年郎,一顶顶帐篷如同雨后蘑菇.......这样的画面,使人心旷心怡。
    夕阳西下,晚霞披在了两人一兽的身上,灿烂无比。走在最前头的是老头子,他已经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白衣飘飘,仍旧不声不响;中间的马匹上坐着夏侯战,立着发髻,一身青衣,缠着腰带,挂着战冰剑,风度翩翩,;最后是****,穿的是白剑赠送的铠甲。这铠甲是软甲,与鱼鳞甲不同,比起曹正的那一身要差一些。两人一兽缓缓驱着马匹,踩着柔柔的草地,慢慢前行。他们已经在草原上走了两天,都有些疲乏。
    “美丽的大草原啊,圣洁的天堂
    我是这里的小羊羔,为你点缀
    我是那弯弯的小溪流,为你滋润
    我是夜间的皓月,为你增添光彩
    我是英雄的少年郎,为你守护
    我是草原上的明珠,点亮你的美丽
    .........”
    一阵银铃的歌声从远方飘来,在这空旷的草原上,在这浪漫的霞光中,传入了夏侯战的耳朵,让他陶醉其中。这世间,仿佛只剩下了一少女,一少年,夕阳下,少女为着少年唱歌,两匹骏马在奔驰。
    夏侯战心血来潮,双腿夹住马匹,手中缰绳一拉,“驾”,一声吆喝,就往声音的来源地奔去。
    老头子见少年的马匹脱离队伍,眼神有些空洞,好似回忆。他无奈地摇摇头,同着****,远远地吊在夏侯战的后边。
    翻过一座小山坡,夏侯战停住了马儿。
    山脚下,是一片羊群,数目可能有两百来头,白花花一片。此时像是一块巨大的棉被,在绿色的草床上缓缓移动着。
    不远的地方,一个女孩儿正跨着一匹枣红色的大马。她背上背着一张牛皮弓,马肚子左侧挂着箭囊,右侧别着一柄弯刀,迎着夕阳下落的方向,跟着羊群慢慢走动。正是她樱桃儿般的小嘴,唱着可人动听的草原歌。
    远处的白云停住了,火红火红的;猎狗都向她跑来,摇着尾巴,哈拉着舌头;甚至前方的羊群,时不时回头望一眼,仿佛是要知道是谁在唱着这样的歌。
    夏侯战听着歌声,静静地望着女孩儿,出了神。瞳孔里,远处的草原边际不见了,火焰的火烧云消失了,甚至近处的白羊都不存在,天地间,只有这个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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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