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况这次他不占理。
在我说完那两个字之后,傅之珩愣了很久,不敢相信地看着我问:“你不会……喜欢他吧?”
我实在不明白他的反应为什么这么大,漠然摇了摇头说:“还没有。”
我可以接受沈南屿,也欣赏他身上某部分特质,但这种接受和欣赏很难发展成为坠入爱河的那种喜欢。
傅之珩不说话了,不知道在想什么。相对无言很久,我从长椅上站起来,说:“我累了。”
说完我也没有管他,径直向前走去,几秒钟后身后脚步声响起,傅之珩小跑追上来,跟在我身侧半步远的距离,依旧一言不发。
他安静点也好,我并不是很想和他讨论沈南屿的事情。
回家后我去洗澡,出来发现傅之珩自己去客房睡了,第二天早上等我醒来,他已经做好早饭去了公司,餐桌上留了一张便条,说司机会来接我上班。
我看着便条上熟悉的字迹,皱了皱眉,随手折好扔进了垃圾桶。
连着这样三天后我发现,傅之珩好像在和我冷战。第三天晚上他甚至没有回家,托助理转告我说在外面应酬,不回来了。
我听着电话里助理小心翼翼的声音,一时失语,无奈叹了口气说:“知道了。”
——这个年纪还这么幼稚,傅之珩有时候让我不知道说什么好。
挂了电话刚好沈南屿打进来,他刚结束乐团的排练,背着一把小提琴走在校园里,问我在干什么。
“没什么,刚到家。”我说。
“你……自己一个人吗?”他试探着问。
“嗯。”我给自己倒了杯水,坐在沙发上说,“之珩出去应酬了。”
沈南屿哦了一声,忽然想到什么,问:“出来玩吗,我去接你。”
他这个样子很像放学偷偷去找同学玩的小朋友,我没忍住笑了笑,问:“去哪玩?”
“出来你就知道了。”他说。
左右今晚没什么事,我想了想答应了:“好。”
但我没想到的是,沈南屿骑了一辆单车来。
他在楼下给我打电话,下去之前,我从客厅的落地窗向外看了一眼,落叶堆积的梧桐树下,沈南屿穿着白T恤和浅色牛仔裤,身后背着黑色的小提琴包,一脚踩着单车,一脚支着地,像很久之前看过的日本青春电影里的画面。
仿佛等待也让人甜蜜一样,他唇角勾起一个浅浅的弧度,薄薄的手机在灵巧的十指间有一下没一下地翻弄,偶尔弯下腰,T恤被后背的蝴蝶骨撑起一个好看的形状。
只有未经世事的少年人才会有这样的清峻和干净,我不由得多看了一会儿,才穿上外套下楼。
远远的沈南屿就看到了我,随着我一步步走近,他的笑容越来越明显,最后像是等不及了一样,长腿一跨下地把车放好,从几步远外小跑过来把我拥进怀里,给了我一个用力的拥抱。
我也不自觉露出微笑,抬手回抱住他,问:“等久了吗?”
“不久。”他摇摇头,“我愿意等你。”
“我们今天去哪?”我问。
“去一个你没有去过的地方。”沈南屿冲我神秘地笑笑,“走,上车。”
我没有告诉他,这是我第一次坐谁的自行车后座。
傅之珩从小养尊处优,心血来潮的时候偶尔玩玩机车,其他时候要么自己开车要么司机接送,从来没有骑过自行车。至于别人更不可能,即便是同性,骑自行车载人对我来说也过于亲密。
于是我略显不自在地跨坐在沈南屿的后座,手不知道该往哪放。像是看出我的生疏,他抓起我的手放在自己腰上,说:“抓紧。”
隔着薄薄的布料摸到他劲瘦的腰,我的掌心莫名开始发热。
耳边风在后退,卷着初秋的凉意,视线尽头只有沈南屿的后背和一小段被黑色碎发遮挡的脖颈,他的衣服被风吹起,担心他冷,我主动抱紧了他的腰,把脸贴在他后背上。
沈南屿明显僵了一瞬,然后放慢了速度。
他带我回了A大,不过没有走平时的大门,而是走了一扇很少有人经过的侧门。原来校园比我想象中大很多,不远处有几座老旧的欧式建筑,像是教堂。
“学校的前身是教会大学,这几座建筑已经被保护起来了。”果然,沈南屿说,“我带你去我的秘密基地。”
他说的秘密基地藏在教堂的后面,是一座七八层高的教学楼。我们两个上到顶楼,又从顶楼上了天台,我才发现上面有一块明显人为改造过的小小空间,搭了一个勉强能遮风挡雨的小棚子,放着一张小桌和一把沙发,还养了几盆绿植。
沈南屿过去摆弄了几下什么东西,忽然棚顶亮起一圈闪烁的金色小灯,小小空间一下子变成了童话里的爱丽丝仙境。
像爱丽丝遇见一只兔子一样,沈南屿变戏法一样从里面拎出一个方形的笼子,回头对我招了招手,“来。”
我走过去,看见笼子里趴着一只毛茸茸的浅褐色垂耳兔,正睁着圆溜溜的眼睛警惕地看着我。
沈南屿用手指摸了摸垂耳兔的脑袋,说:“这是我养的兔子。”
我蹲下来,被眼前圆滚滚一团的小东西吸引了视线,小心地伸手过去,问:“我可以摸吗?”
“当然可以。”他握住我的手,带我去摸兔子的耳朵,和想象中一样软软的松松的,很好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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