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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小说搞救赎[快穿] 第53节
    “比你这老婆子的心,干净十倍万倍。”
    骂完了,齐璨刷地一声打开了油纸伞,高跟鞋敲在地面上,袅袅婷婷的倩影,渐行渐远,慢慢化作一个小点消失在悠长的巷子里。
    巷口外不知何时站了两人,一黑一白。
    白色的身影赫然是看似干净温柔的陆明笙,上身一件白玉色的绸衣,搭了条带点天青色的宽松白裤。
    而一袭黑袍的杜若参则手执着一把黑色的木杆雨伞,有如一樽没有活人气息的雕塑,伫立守候在陆明笙的身后。
    陆明笙隔着雨幕,遥遥地望向方才那骂完气呼呼,却仍不失女子风情,踩着雨水腰肢轻晃离开的身影,唇角勾起,带了点若有若无的笑意。
    但那笑意,在看到那目露贪婪去拿了竹筐里的五角银钱的老太婆时,消失的一干二净,目光瞬间冷了下来。
    杜若参好歹也在陆明笙身边从小伺候到少爷长大,他的心思和脾气秉性,自己多少也能猜到些许,他看了眼方才骂人脏的老太婆,心底也是不由得泛起几分厌恶来。
    而且这厌恶,在思及那大方开朗、不计较小人之事的孙小姐时,愈发深了。
    方才,他陪着陆明笙少爷在天香坊跟商行商量着竞拍会的相关事宜,陆少爷面上是将孙小姐看作玩宠一般,其实他是知晓自家少爷就是装作心冷的家伙,这孩子有时候连自己的心意都看不明白。
    明面上倒是还一本正经温温柔柔地和商行众人说着竞拍会,但心思眼神,早就飘到那撑伞行走在街边的倩影上了。
    不然也不会匆匆交代完相关细节,就领着自己冒雨走来了这偏僻的巷子里,连车都因为动静太大怕被发现,没开来。
    这巷子人少,静谧的很,方才的动静和说话声,两人都听了个一清二楚。
    于是杜若参俯下身,低声问了句“少爷,要将那老太婆处理了吗?”
    陆明笙眼睛微微眯起,注意到了方才她扔下的银元,竟然是五角银元,便摆了摆手“罢了,不必和这种市井小民计较,更何况姝宁她嘴上是骂着人,手上却多给了人三角银钱。”
    这看着喜欢撩拨人的小家伙,明明都被人嫌弃了钱和身子脏,心里却还是觉得人可怜,多给了钱。
    实在是太傻了,傻得都让人有些心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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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了车上,杜若参怕伞面上沾着的雨水弄湿了自家少爷的衣服,便搁置在了自己腿边,突然想起来白日里报社传来的消息,便伸手从驾驶座上的黑布包里取出了一沓纸张。
    这纸张若是齐璨在场,一眼就能发现这就是自己熬了个通宵写出来的文稿。
    杜若参往后递送了过去,还不忘解释来历“少爷,这是白日里孙小姐投送到《文报》社里的文稿,您看看?”
    “哦?”
    陆明笙从手中的商行信笺抬起头,眼中浮现出感兴趣的意味,接了过来翻阅着。
    杜若参还将报社的意见一并说了出来“我听那文报的编辑说法是,这稿得退回去。其一是当下人们都不爱看这类文稿,其二是说这篇文章显然是在痛批歌舞厅和那些东洋军,刊登出来只怕是要出大事了,其三.....就是这编辑说从未听过初阳这个笔名,没什么名气。”
    陆明笙的手撑着自己的脑袋,胳膊搁在车窗的架子上,另一只手翻着页,漫不经心地扫过那些娟秀整齐的字体,本来有些散漫的神色渐渐收了起来,然后他把文稿仔细整理好,放回到了那黑布包中。
    陆明笙有些意味不明地笑了起来,嘴上还温柔地吩咐道“你带着这稿件去回复文报的编辑,这篇文稿必须刊登出去,而且务必给这篇文章一个好版面。”
    “是。”
    纤长浓密的睫毛盖住,闭上眼睛的陆明笙往后一仰,靠在了车座的椅背上,脑子里却不由得想起了刚刚那张明艳的脸蛋上,纵然隔着雨,却依旧能看到的光泽,和那双眸子里犹如火焰般的神采。
    思绪渐渐飘到了很多年前,祖父的那桩子事情。
    祖父写了些文字,在当局看来是不该出现的东西,因为里头大肆批判了当局的不作为,在东洋军的进攻和逼近下,节节败退,任由东洋军欺压折磨那些被占领的城市中无辜的百姓。
    甚至他桌子的抽屉里还留存着母亲给他的老照片,里头是祖父,手中扬起了白色的布条,上面写着还我国土,身后是助威呐喊的青年学生们。
    那些学生们脸上的神采,大概就和刚刚的女子脸上的神色大差不差了。
    可惜了,有着文人风骨,学了一身外来民主思想的祖父,就那样死在了绞刑架子上,听儿时的母亲哭诉,祖父绞死的身体还被剁碎了。
    不少民众不知道从哪听了谣言,这些愚蠢无知的人们便纷纷拿了碗筷来,说是把这生了一身逆鳞傲骨文人的血肉拿去煲汤,能长命百岁,健健康康。
    简直令人触目生寒,一生博学多才,心系百姓安危的祖父,就以那样凄惨的死法,死在了所谓开明的他乡城市,甚至不能回到自己的故乡,落叶归根。
    也不知道这群蠢笨如斯,无药可救的人何时才能清醒过来。
    他又不由得想到了被关在母亲后院中的那株被做成盆栽,该被叫做父亲的人来。
    他选择几年前,自己的根基还未稳定下来的时候,便把这个男人处理了,无他,只因这个男人起了不该有的心思。
    平城就是落在他这种生性冷漠如同毒蛇,满手鲜血性命的佛面罗刹手中,也绝对不可能白白送给东洋那群畜生。
    至于处理的方式,陆明笙笑了笑,他也是特地给了这个男人选了东洋的盆栽,毕竟他是如此地想把平城送到东洋人手中不是吗?
    所以自己送给他来自东洋的方法,他应当感恩戴德才是。
    “杜爷,明日商会和军团那边可有什么事务需要我出面的?”陆明笙忽然出声问了一句杜若参。
    正聚精会神开着车的杜若参想了想,回道“只有绸缎行那边有些料子进来的事情,可能需要少爷去看看,旁的倒是没有了”
    “嗯。”
    闭目养神的陆明笙心尖忽而起了点心思,于是说道“既然如此,明夜就去花汇厅吧。”
    杜若参透过车窗看了眼少爷那明显多了点喜色的俊俏脸蛋,冷硬的脸上也多了抹看不出来的笑容“是的少爷。”
    “杜爷,你觉得过些时日的竞拍会,带姝宁小姐去如何?”
    一想到那竞拍会需要带女伴去,陆明笙就觉得有些厌烦,他最是不喜欢沾染各种脂粉气,会让他动不动就回想起昔年春香窑里头的丑恶事情来。
    第58章 佛面杀心贵少爷10
    ◎花儿该开了◎
    车里的空气因为陆明笙那句问话陷入沉寂, 杜若参眼下也一时间猜测不出自家少爷的心思。
    脑中思索了片刻,杜若参试探性地说了句“少爷,我看是正合适的。正巧我前些日子听那竞拍会的朱老板说, 是差了位负责上半场的司礼名媛,少爷您看孙小姐如何?”
    半边侧脸沐浴在阴影中的陆明笙,墨玉般的眼眸流转着床外街道上晦暗不明的灯光,他轻笑了一声, 叫人听不出心情“杜爷你这么说, 以姝宁小姐的性子,再合适不过了。”
    陆明笙从袖中抽出了今日拍卖行送来的请柬, 崭新的黑色纸面描着金, 上面用楷书的字体方方正正地写了陆少爷三个字,还戳了朱氏拍卖行独有的印章。
    修长光洁的手指擦过请柬的边角,在接触到硬纸中央的一小块时停了下来, 然后撩开请柬的封面,从里头取出了一小枚戒指。
    陆明笙两根手指捏住这枚中央嵌了块成色上乘的祖母绿玉石的戒指,靠近了车窗,借着窗外不时流过的灯光端详着。
    观察确认完后, 陆明笙把这枚戒指慢慢地转上了自己的食指, 平日里捻佛珠的手指抚摸过那枚温凉的玉石,眼角眉梢都染上了笑意。
    这枚戒指方才看了,应当是负责竞拍生意的朱家世代传下来的,如今交到自己手里,意思再明显不过了。
    倒没想到这朱家刚掌权的少爷是个明事理的, 也不枉自己暗中推波助澜, 帮他好好收拾了那无情无义的父兄, 也不知是从哪听到了宋家的风声, 如今马上便来表态投诚了。
    现下就只剩主掌舞厅声娱的吴家了,指甲轻轻敲了敲佛珠,发出了微不可闻的声音。
    第二天,天色才暗下来些许,花汇厅的彩色电灯早早地就亮了起来,渲染出动人的光晕。
    才唱完一首的齐璨才从歌台上下来,就看到萧柔神色匆忙地迎了上来,说话声里还带着没平复下来的急促呼吸声“宁...宁姐,你看看底下停的是不是陆家的汽车?”
    “是吗?”齐璨拍了拍小姑娘背,给人顺顺气,一边漫不经心地往下看去,果然看到了陆明笙的长腿正从打开的车门中迈出来。
    齐璨看到他这身打扮,有些惊讶。
    以往陆明笙的打扮不是月白色的长袍,就是白绸衫搭条宽大的黑色绸裤,从以往的打扮就可以看出来陆明笙是一个格外偏爱古典服饰的人,然而今夜他却穿了一身洁白整齐的西服正装,翻领刺绣与方扣纹章的细节体现出他的不俗品味。
    外套是柔和的米白色,交织着银线织就的压绣暗纹,显示出潜藏在陆明笙温润如玉外表下的野心和冷漠。
    裤脚处附着的银色搭扣整齐而不失典雅,整体衣着大气的剪裁,更显出工匠一丝不苟的严谨。在侧缝处装饰与翻领一致的银边和纹饰,使得整套造型得体统一。
    在一楼舞厅中站着的陆明笙抬起头,两人四目相对。
    在对上齐璨那有些惊艳的目光时,陆明笙眉眼弯弯,恰好弯出了最是好看的弧度,浅薄的唇角染上如沐春风的笑,唇动了动,似乎是说了什么。
    齐璨却一眼看出来他在说什么,应该是在亲昵地唤自己的名字,如果她没猜错的话,大概是宁儿两个字。
    手拢了拢臂弯处搭着的坎肩,一手打上了楼梯的扶手,卷发披在肩头的齐璨迎了上去,亲昵地勾住了陆明笙的手,绵言细语“陆少爷,今夜是来寻哪个姐妹的?”
    微凉的手指曲起,陆明笙的指节抵着她尖尖的下巴,使得她微微仰起头,而他则俯下身去,带着夜里寒意的唇轻轻碰了碰女子挂着琉璃红珠坠子的耳垂“既已有了姝宁小姐,怎么还能去看旁的呢?”
    “不知道今夜姝宁可有其他客人了?”陆明笙从她手心里抽出手,揽住了那柳细腰,走向了买出局票的台子。
    齐璨倚靠在他身侧,柔声回答道“没有,今夜特地等着您来的。”
    陆明笙笑了笑没回答“今晚恐怕还有个竞拍会需要姝宁帮忙。”
    卖票的人看着陆明笙给的银元,笑得眼睛都眯起来了,连连应好。
    于是啥都不清楚的齐璨就这么被陆明笙揽上了车。
    竞拍会是由朱家主办的,一看就是按了陆明笙的喜好,竞拍会的那条街都是古色古香的建筑,朱红的灯笼与烛火将路两旁的店铺映照得笼在细碎的光影之中,宽阔的街道两旁早已停了不少汽车。
    这条街比起以往更加熙熙攘攘,热闹起来。
    朱家的竞拍会一直都是十分有名头的,早在举办的前些日子便已经登了报纸,放出了竞拍品里头最引人瞩目的,一件由早已逝世的水墨画大师设计的旗袍。
    是以透过车窗,能看到不少贵家夫人都由自己的丈夫带着,进了竞拍会举办的商楼里头。
    “陆少爷,晚上好,请二位往这边走。”门口负责接引的西装门童,一看到陆明笙,连忙走了过来,弯下腰,手指向了进门的左手边。
    另一边的门童随意扫了眼杜若参递上来的竞拍会请柬,便收了起来。
    毕竟平城还没有谁会这么没有眼力见,连陆明笙的脸都认不出来。
    “有劳你了。”陆明笙颔首,笑了起来,看着好一位西装革履,风度翩翩的温柔公子。
    进了竞拍会的商楼,齐璨和陆明笙分开了,被接引的人领向了后台。
    后台负责搞妆发的手艺娘,看到那道摇曳身姿的身影走进了,赶紧过去扶着人坐下了,拿起水粉口脂眉黛,细细地给齐璨描摹妆容。
    不过本身在花汇厅,姑娘们就已经画过妆了,因此这手艺娘也不需要花多少功夫,这边还有丫头端上了齐璨要换上的旗袍。
    齐璨摸了摸旗袍的面料,心下有些奇异,这朱家为了这竞拍会可真是舍得啊,连给主持女郎的旗袍都是织金锦缎面料的。
    竞拍会的大厅里,装潢古雅的正厅摆放着一看就价值不菲的赤色红木桌椅,头顶的灯却是西洋来的水晶大吊灯,但和这古典的环境融合得恰到好处。
    在幕后的齐璨透过珠帘看了眼大厅顶上的水晶大吊灯,嘴角抽了抽。
    很怪,西洋水晶灯配上这种中式古典的装修,但又莫名其妙融入得天衣无缝。
    朱家的家仆到了正位宾客室,神情挂着经典的营业笑容,为陆明笙沏茶,如玉的手指拈起骨瓷茶杯,茶香四溢。
    旁的宾客室也已有不少喜好收藏古董藏品的大户人家落座了,珊瑚珠串成的帘子被竞拍会的人轻轻放下,晃荡出清脆而不吵闹的声响,也隔绝了那些人对正位宾客室观察打量的目光。
    守在正位宾客室旁的朱家管家老爷拿出帕子擦了擦额头冒出来的冷汗,那群人也真是不怕死,兴许是不知道这正位坐的是那佛面菩萨祖宗。
    这位陆家大少爷表面上看着是温温和和,待谁都是亲近有礼的,可在这商会混的,哪一个不知道这陆明笙就是个佛面杀人不手软的疯子,脾气秉性那是阴晴不定,若是这些人打量的目光被陆明笙看到了,指不定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站在珠帘后的齐璨倒是能听见旁边宾客室的谈话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