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艾刚才哐哐砸门,从手指到胳膊肘震麻了一大片,他活动着手腕,歪头思考片刻:“没有。她是我们家地位最高的人,爸妈宠她还来不及呢,她申上了博士,我们一家都高兴坏了。”
卫粒把手机塞进牛仔裤口袋:“她是申上了博士,但课题做得一直不太顺利。有段时间她总是跟我聊天,那时候我也刚失业,心情不太好,没觉察出她的异样。”
“后来她才向我坦白,自己休学了。”
孟艾眼睛眯起,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休学?你是说她骗我们在国外读书,然后悄悄回国了?”
卫粒用沉默代替了回答。
俞汉广家里有一个教授一个高工,也算是对学术界耳濡目染。他想缓解孟艾的震惊,便道:“博士休学也正常,不是每个人都适合搞学术。想想老秦,老秦当初不也退了么,还不是照样在公司干得风生水起的。”
随后他又问卫粒:“孟探骊回国后就一直住在山上?给大师……给远山禅寺打下手?”
卫粒依旧一言不发。
俞汉广心中轻叹,一个锦衣玉食的年轻女孩,突然间要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并不容易。住的地方连吃水都要自己去井里取,大冬天,想来也是没有空调的。
卫波和他心有灵犀,道:“难为她了。”
几人沉默之际,冥想室的门被拉开了一个极小的缝隙。
黑暗吞没了房中人的脸,只有清泠泠一句话顺着门缝飘出:“粒粒,你进来吧。”
“探骊,我是哥哥……”孟艾扒住门。
没有一点点防备,门缝倏然消失。
卫粒重新掏出手机扫码:“孟总,您放心,我把探骊带出来。”
卫粒很久以前听孟探骊说过【我叫静静】的妙处,但因为工作繁忙,并未在意,现下也是第一次进到方寸天地。
她见室内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孟探骊还拖了个睡袋过来,应该没亏待自己,这才安心。
只是不知孟探骊有没有吃饭——她本就极瘦,不到八十斤的身子,看上去像一副水墨画中成片的留白,只有背后那根微微散乱的麻花辫,如泼墨般,能刷出些存在感。
微弱灯光撒在桌上,丝缕花香浮起。
“唔……好香呀。”卫粒享受地吸着鼻子,尽力活跃着气氛,“好想抱回家。”
孟探骊没有穿宽大僧袍,而是意外地身着那件和卫粒一模一样的玉萝裙;此刻跪坐在蒲团上,也还是像一位世外人。她托腮望向桌上的玫瑰和百合——静室无光,却止不住它们暄妍绽放,占尽风情。
像黑暗中的幻美梦境。
“你听说过那句话吗?鲜花一生不愁吃穿,只是缺少阳光与爱。(1)”她声音很轻。
被剪断根脉养在玻璃瓶中,伤口处还聚集着细小的气泡。任凭何种营养剂、液态肥浇进去,都不可能自然生长、盛放、枯萎。
抱回家又能怎样?
如穿上水晶鞋的灰姑娘,任凭如何惊艳舞场,到点后,等待它们的只有无情的垃圾桶。
香薰蜡烛微弱的光晕之下,孟探骊素面朝天,眼中没有任何波澜。
卫粒拿出了当猎头劝候选人的功力,轻轻握住她的手:“探骊,休学就休学,大不了咱们不上了,读书是万能的吗?对了,你不是会设计吗,画儿画得也特别好。我帮你推设计公司。未来的红点奖没有你我不看。”
“你要是不想上班儿,我帮你联系MCN,你去做美妆博主、时尚博主,现在网上的那些博主,没一个比你有美商……”她继续道。
孟探骊嗅着花香,在卫粒温软湿润的手掌中,眼圈酸胀:“除了能创造一点点无用的美,我好像什么都干不好。”
说到最后的“不好”二字,她的嗓音都在打颤。
一个人此生如果总是遇到美好,并非善事——久而久之,性格便没那么勇敢。
明明喜欢画画、喜欢设计,仅凭天赋就能让色彩和线条在纸上活起来,可她却想要让父母高兴,顺着父母的意愿读了商科。
明明毕业后想换个方向工作,转行做个设计师,或者成立自己的服装品牌,可她却不忍看到父母和哥哥失望的眼神,还是申请了博士。
旁人只会艳羡她的美满顺遂。只有自己明白,疲倦、焦虑和恐惧落在头上时,是怎样的无能为力。
她是富家女,是父母的掌上明珠,是学校的优等生,是众人眼中那个“最会投胎”的人。
但她不是她自己。
可旁人永远不会知晓,这种人生之“顺”,是她用折磨身体的方式换来的——本科第一年,她为了赶学习进度,为了对付那些让她眼晕的数字、曲线、信度效度、抽样调研……强迫自己悬梁刺股——听不懂学不会,就以不吃饭作为严苛的惩罚。
她安慰自己,反正国外的美食匮乏,炸鱼炸薯条,根本不合胃口。
很快她发现自己丧失了正常的欲|望,去了医院后,在病历中获得了【厌食症】三个字。
起初只是吃不下、不想吃,到后来,吃一口吐三口。
可还是要用伪装的开心和浮于表面的聪明,来粉饰太平。
否则撕开这层光鲜亮丽的皮囊,鬼知道里面藏着些什么?
“你放心,我是谁啊,著名猎头公司GHG的联合创始人。”卫粒夸张地拍胸脯,“探骊,时尚博主的路我可是为你铺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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