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池玥走到乔孟笛眼前,客厅里掌声将息未息。
才一站定,忽然,姚池玥身子往乔孟笛的右侧微微偏了偏,然后俯身凑到她的耳畔,用只能够让她听到的声音说:“妹妹今天很美!”
微微带热的气息缠到了乔孟笛的耳根。
她那原本已经跳得非常快的心脏秒变成上课铃,“妹妹”这个称呼,总是能轻而易举地令她沸腾,以至于她的血液猛烈地撞击着血管,就像失控地奔腾的河流一般,眼看就快要撞破束缚。
在场的几十双眼睛都看到,乔孟笛那张白皙的脸瞬间爆红,年轻人们便开始起哄,叫她们来点真材实料的;长辈们也呵呵笑,大家都觉得,这两个人看起来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在这种情况下,乔孟笛根本没有办法回应姚池玥的赞美。
尽管她是那么想告诉她“姚姐姐更美”,但在姚池玥双凤眼的注视下,她的理智已经彻底阵亡。
这一刻的她只能呆呆傻傻地看着姚池玥打开锦盒,灯光下,那枚红宝石戒指是那样璀璨,那亮红色的光芒别提有多耀眼!
姚池玥取出戒指,乔孟笛便自然而然地抬起左手。
“你的脸,今天尤其红。”将订婚戒指套到乔孟笛左手无名指上的同时,姚池玥说。她的声音不大不小,刚好能让她听清。
乔孟笛见微微俯首的姚池玥,她的嘴角似乎向上弯了弯。
其实,她的脸常常红并不是因为她容易害羞,而是因为她皮肤白,只要一点点的情绪波动,那红潮就会瞬间漫到她的脸颊上。
“订婚仪式到此——”
“等一等!”乔孟笛一惊,及时地打断了主持人的话。
她转身看向乔孟旸。
乔孟旸应该是客厅里唯一不高兴的人,同样不高兴的还有乔孟笛的奶奶。
前天,乔孟笛买好礼服,特地去了老太太家请她,老太太说:“弄虚作假的事情,我不掺和。”所以她没来。
见弟弟无动于衷地板着脸,乔孟笛只好对他招手。
这时,他才不情不愿地走过来,边走过来边往伸手往口袋里掏着。
待乔孟旸走近,乔孟笛不太高兴地嗔了一句:“你怎么慢吞吞的?”
大家都饶有兴致地看着他们三个人。
乔孟旸把手中那个白色的小皮盒递给乔孟笛,他依旧板着面孔,面对姐姐的嗔怪不吭一声。
刚刚把戒指盒递给姚池玥的那个乖巧姑娘,她左边的同伴凑到她耳边说——
“这弟弟,是舍不得他姐姐嫁人还是怎么地?”
“应该是吧,想不到他还挺重感情!诶,你别说,他长得真帅啊。”
“是哦,小狼狗,是你喜欢的款呢!”
“那你的款呢?”
“我的款——”那人定了定,然后向姚池玥扬了扬下巴,“我喜欢大表姐那样的!”
“啊!你什么时候弯了?”
“你太不关心我了吧,我就没有直过好么!”
“不过也是,像我姐这样的人,大家都会喜欢她吧。”
“那可不一定,你看他们——”
姚池雪顺着表姐的目光,看到他们家的那帮男人,目光都在看着乔孟笛。……
这时,在众人的注目下,乔孟笛边打开盒子边说,“我也有戒指给姐姐。”
她的脸还红着,不过她顾及不了那么多了。
她们不像男女订婚时那样,只有男方给女方订婚戒指。
互送订婚戒,这也是女女结亲过程中的小浪漫。
这个场景,是乔孟笛在穿书之前,还没恋爱过的她就已经早早设想好的。
“好。”姚池玥说着,将左手自然而然地伸出来。
乔孟笛买的是一枚透明的钻戒,她觉得无色更适合姚池玥。
帮对方戴戒指的时候,她有一些紧张。
姚池玥的手温比她的手凉,好在,戒指的大小很合适。
“好看。”姚池玥的目光从手背上挪到到乔孟笛那红潮尚未褪尽的脸。
“你喜欢就好啦。”
乔孟笛语带娇憨。
这时候,大家又再次鼓掌。
礼成之后,林邻凤站起来说:“我们在金鹭饭店略备了薄宴,请大家务必赏光。”
最新评论:
【按爪爪】
-完-
第14章 要不要去我房间
看看
金鹭饭店,是鹭州有名的老牌饭店。
这家饭店菜品的价格不算最贵,但味道却有口皆碑,而且以席位难以预定闻名。
不过这对林邻凤来说不算什么难事,因为她父亲就是这家饭店的前主人。
订婚仪式结束的时候正好挨近午餐时间,一听说订婚宴安排在金鹭饭店,大家都表示要去。
乔孟笛想换衣服,在众人殷切的目光中,姚池玥留下来等她。
眼看着大部分人在林邻凤的带领下都陆续地离开了客厅,乔孟笛问:“姐姐要不要去我房间里看看?”
“去看你换衣服?”
乔孟笛不太习惯姚池玥这种一本正经的玩笑。
本来她也是可以反驳的,毕竟,她并没有特指去房间看什么,是眼前这个曾说过“我不喜欢女人”的人自己故意想歪。
但乔孟笛并不想反驳,反而顺着对方的话说,“如果你想看的话,也不是不可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