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呜呜呜……”何小雅又哭了。
任一莲已经习惯了何小雅的哭声,自从看庄言的书之后,她的眼泪来造访已经是家常便饭了。
“这次为什么哭?”任一莲问道。
何小雅停止了抽泣,眨巴着眼睛想了半天才开口“我……说不上来。”
她时真的说不上来,上一次任一莲问她为什么哭的时候,她说有庆死了。
但是这次她说不清楚了,是因为格里高尔死了么?似乎是的,但是又感觉哪里不对,她的悲伤并不是因为格里高尔的死迸发出来的。而是通篇故事给她的感觉,越来越压抑,到最后在格里高尔的家人们商量着美好未来的时候被引爆了。
任一莲大概知道她为什么会哭,因为这本书对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思考实在是太惨忍了。看这本书的时候,人这种动物似乎被剥开华丽的外衣,露出里面赤裸丑陋的躯体,也连他们内心的丑陋一并显露出来。
就连任一莲自己在看这本书的时候,都在自我审问,问她自己是不是也是这样利己的。而他同时也想到一个故事,曾经有个母亲,他的儿子得了一种终生只能躺在床上的病。
他的儿子对人说过,这个母亲曾经不止一次地在他床边哭着说你为什么还不去死。
有些人说这个母亲值得原谅,因为他儿子这种病实在是太折磨人,而且最折磨的就是亲人,这个母亲因为压力大说出这种话情有可原。
但是这种说法却无法为这位母亲想过他儿子去死这件事情开脱,她说了,至少证明她这样想过。
任一莲不会去苛责这位母亲,虽然她不够伟大,但是她确实也情有可原,因为换个人来,并不一定就比她做得更好,其他的母亲在说出“你为什么还不去死”的时候,可能还要更恶毒一些。
但是,就是这种情有可原,才让任一莲感觉更难受,这就说明,书里表达的那种人与人之间的冷漠关系是普遍存在的,之所以只有那个母亲表现出来,只是因为其他人没有受到跟她一样的考验。
任一莲又想到《活着》,两本书可以说都是悲剧,但是《活着》至少还悲中有暖,还是有一点点希望的,所有的悲剧大部分都是客观的。
换个角度说,福贵是幸福的,他有个好父亲,有个好母亲,还有好妻儿。福贵的悲剧主题是“失去”,人们在读他的故事的时候,感受到的是失去的悲伤。
他失去了家产,失去了父亲母亲,最终失去了所有的亲人。
而格里高尔的悲剧在于“发现”,人们通过故事,发现他的家人更多的只是利用他,发现他妹妹之前对他的万般好,只不过是因为他这个哥哥能给她好处,甚至他的父亲还一直欺骗他。
而这种“发现”才是最悲凉的,因为看到这里,人们就会觉得,所有的亲情都是假的,他们彼此之间只不过是利益关系的捆绑罢了。
格里高尔一开始是家里的顶梁柱,所以受到所有人的爱戴,他的父母欣赏他,妹妹尊敬他,一家人都以他为荣。
但是等他变成了一个大甲虫之后,再不能为这个家创造价值了之后,他的地位就再也没有了,所有的爱戴转变成了嫌弃和厌恶。
所以说,这本书,从头到尾都是冷冰冰的,就连作者的叙述方式都是冷冰冰的,毫无感情。
因此,这次一任一莲没有流泪,而是觉得,有些冷。
“小雅,把空调关了吧。”任一莲忽然说。
“啊?”
“我有些冷。”
……
“我好冷啊!”叶月脸色泛青,口中也漫出一些白沫,她对抱着她的那个男人说出这么一句话。
男人身材高大,他看着怀里的叶月,表情十分紧张。
他叫王维,是叶月的邻居,也同时和她是同事,不过因为叶月平时比较内向,所以两人交集不多。
不过他们最近找到了一个共同点,这还要从前几天在书店的那次偶遇说起。
那天王维兴冲冲地跑去书店,因为他喜欢的那本《活着》正式发售了,只是没想到竟然在书店遇到了同来买书的叶月。
两人交谈之后,才知道彼此都是庄言的书迷。
自此之后,王维和叶月的交集也就变多了,偶尔也会一起聊聊看书的心得。
而今晚庄言发了新书,王维看了很有感触,在自己的房间想了半天,还是决定去敲叶月的门。
起初敲了几下没人答应,他还奇怪,明明灯在亮着却没有人,只是当他扭头准备走的时候,却听到房间里面传来一声响动,听起来是什么东西砸在地上的声音。
这时王维感觉有些不对劲了,考虑了一会,最终还是决定把门撞开。好在他身材高大,而且门又是那种木板门,如果是那种铁门,他就算再壮实都撞不开。
破门而入之后,他就看到倒在地上一脸铁青,口中还泛着白沫的叶月。当下也来不及多想,抱起叶月就往最近的医院跑。
而就在去医院的路上,叶月迷迷糊糊地说了这么一句。
但是这个时候,王维也顾不上去想她这句话的意思,直到把她送到医院才松了口气。
到了医院送了急救大概一个多小时之后,医生出来告诉他叶月服食了农药,不过好在农药的毒性不是非常强,加上送救的即时,暂时脱离了生命危险。
而王维听到没有生命危险的时候,终于松了一口气,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刚才那一会他全身都快抖得不行。
从他们的住处到这个医院,大概有一公里的距离,他就这样抱着她一口气跑了过来,现在想想,真是挺困难的一件事。
而且现在想来,王维也有些后怕,如果不是自己知道叶月也喜欢庄言,所以准备跑过去跟她讨论,如果当时叶月在房间里面没有弄出响动,如果他走得太快还没来得及听到这声响动。
只要中几件事情中有一件发生了,那叶月就会死在那个出租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