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第三十一章 小号
    之所以给小颖讲《舒克和贝塔》是因为这个故事是庄言小时候看的最多的一本童话故事,在他小时候那个年代,可以说这个故事陪伴了他们这一代孩子整个童年。
    最关键的是,这个故事郑渊洁写了很多年,一直到庄言长大了还在追更。因为每次看新的他都会把之前的再看一遍,所以翻来覆去的,这本书他也不记得自己看了多少遍,里面的情节虽然他不能一五一十地完整叙述下来,但是也能说个八九不离十了。
    这个故事主要是说两只老鼠的故事,舒克和贝塔,一个是开飞机,一个开坦克,机缘巧合下,舒克认识了贝塔,两只老鼠很快成为了朋友,携手一起历险。
    庄言说故事的速度很慢,而且他为了让小颖能听懂,中间有很多赘述,讲了两个小时也才讲到贝塔打伤了麻雀,麻雀们去找舒克来。
    “哎呀,这个贝塔好坏啊,竟然打伤了小麻雀,讨厌死了。”小丫头小脸气鼓鼓地说道。
    庄言笑了笑,还说自己不是小孩子,看看吧,不也是看到贝塔打伤小麻雀就激动成这样。
    连续说了两个小时,庄言也有些口干舌燥,他给自己倒了一杯水喝掉,又问坐在床上的小颖“小颖你要喝牛奶还是水?”
    “我要喝水,谢谢叔叔。”
    庄言点了点,给小颖也倒了一杯水,“小颖,今天的故事就说到这里,后面的故事我们以后再说,好么?”
    听到庄言的话,小颖明显有些失望,但还是乖巧地点头说道“嗯,叔叔你忙吧,不用管我,谢谢叔叔给我讲故事。”
    果然是个懂事的孩子,庄言也就不再管她,自己跑到电脑前面开始管理一下文艺界网站上的书评,顺便也看看网上的房屋出租信息。
    大概又过了两个小时这样子,陈佳清终于回来了,看到妈妈回来,小颖开心地抱着她妈妈的腿“妈妈你回来啦。”
    陈佳清摸了摸小丫头的头“我回来啦,小颖在这没有给叔叔添麻烦吧。”
    “我可乖着呢,叔叔还给我讲了舒克和贝塔的故事。”
    庄言也笑道“小颖很乖的。”
    这时陈佳清把手里拎着的一袋水果递给了庄言“今天真是要谢谢你,还麻烦你给小颖讲故事,这是我在楼下买的一点水果,给你平时吃。”
    庄言看着她手里的一大包水果,笑着摇了摇头,“举手之劳而已,水果就算了,你买了这么多,我家里没有冰箱,没两天就该坏了,还是你自己拿回去吃吧。”
    可是陈佳清却坚持要给,最后庄言也没有办法,只能从袋子里拿了几颗苹果和香蕉,“这就够我吃啦,剩下的你拿回去吧,再说我可就要生气了。”
    陈佳清感激地点了点头,“那好,那我们先回去了,今天真是多谢你了,小颖,跟叔叔再见。”
    “叔叔再见,叔叔有时间一定要再给我说舒克和贝塔的故事哦。”小丫头晃着小手说道。
    庄言也跟她挥挥手“好,有时间我就跟你说。”
    关上门之后,庄言坐回电脑桌前,想着刚才给小颖讲的故事,还别说,他刚才说故事的那会还挺来劲的。
    仿佛不是在给人讲故事,倒更像是在回忆自己的童年,讲到那些故事总会让他想起来小时候的某些情景,那些跟他一起看书的小伙伴们的脸时而也会浮现在他的脑海之中。
    这种感觉很奇妙,忽然间,庄言有一点冲动,他想把这个故事写出来,带给这个时代。
    自从写完《活着》之后,庄言变得无所事事,这才发现,写作这种事情对他来说似乎变得更加重要了,不再像之前那样可有可无,而是成了他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养分。
    这两天没有写书的日子,忽然变得枯燥乏味,所以现在想到舒克和贝塔,他有一种想要把故事写下来的冲动。
    想着,他就进入到了自己在文艺界的账号,准备开始编辑文章,可是手放在键盘上面,他就停了下来。
    《舒克和贝塔》是一篇童话故事,跟《活着》完全是两种风格,这样贸然地在大号上尝试,似乎有些不妥。
    想到这里,他又把自己的号撤销,重新建了一个小号,其实“文艺界”网站的作者号需要实名认证,所以他这个小号只能瞒得过读者,却瞒不过网站,当然,庄言也没想过要瞒过网站。
    建好小号之后,庄言给自己起了个网名叫做“童话庄园”,就开始编辑起故事来。
    把故事写出来给人看,跟给人讲故事当然是两码事,庄言不但要想情节,而且还要斟酌着遣词造句,再加上庄言虽然对这个故事比较熟,但是绝对没有熟到能把书里面每个情节和细节都记清楚的地步,所以在想情节的同时,他自己还需要脑补,因此他码字的速度跟之前写《活着》时相比,要慢上不少。
    不过庄言如今有的就是时间,所以并不是太急迫,他只想着把故事写得尽善尽美,能想起来的尽量去想,想不起来的也要脑补出比较完美的故事情节。
    就这样,写完两个小节,总共五千字不到,连写带改,花了庄言三个多小时,等到庄言搞定的时候,已经是后半夜了。
    没有选择全部发出去,而是先发了一篇,又留了一篇,他当然知道存稿的重要性。
    这次的书名庄言没有任性,而是正正规规地把原本的书名敲了上去舒克和贝塔历险记。
    把第一章发上去之后,庄言就没有再管,洗个澡就倒床睡觉了,还真别说,这算是最近一段时间最累的时候。
    刚刚那五千字不到,消耗的精力绝对不是之前写《活着》的时候几万字可以比拟的。
    写《活着》的时候,用的是第一人称,还是乘着福贵的意识残留写的,基本上福贵的意识到哪,他就能写到哪,根本就不带想的。
    第二天一大早,庄言从床上爬起来,昨晚又是一夜无梦,睡了个安稳觉。
    下床之后,庄言直奔电脑前,看到自己昨晚发表的第一章并没有什么反响,有些失望地跑到卫生间洗漱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