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长野旅游前的几站,千穆就和贝尔摩德随便决定了。
的确非常随便。
“你之前推荐给我的景点基本都去过了,再去一遍没什么意思……就在米花町转转吧。”
“好哟。”
“对了,开始旅游之前,还有一项重要的前置准备。”
“嗯?你是说——”
“给Gin换一身衣服。”
Gin和贝尔摩德同时打出了一个“?”。
千穆跟下属们解释:“我们是去玩去放松的啊,总不能穿一身黑去吧?太惹眼了,还影响氛围。”
他特意站起来了一下,展示“艾利克斯博士”脱掉白大褂后的休闲装扮,同样易容过的贝尔摩德也是轻装上阵,融入人群毫不突兀。
只有Gin,外貌特征本就抢眼,再搭一身受气质加成明显的黑,所到之处随时可能召唤出一只江户川柯南,再死一个或一个以上的路人,当场开启《名侦探柯南》新主线。
非特殊时刻,千穆谢绝发生在自己眼皮子底下的杀人案,此行还是放松为主,场外娱乐为辅。
为了打消顽固下属对黑色的执著,千穆还直视他的双眼,认真劝解:“阵啊,要想幸福快乐每一天,生活和工作绝对要分开,千万不能混淆。跟我说实话,你穿过黑风衣配高领毛衣以外的私服吗?夏天你又是怎么穿的,难道还是风衣大衣毛衣?你不热吗?”
Gin:“……不,我没有。”
“…………我有自己的便装,也会根据时节更换衣着。”
继让Gin短暂十几分钟频频震撼之后,顽皮的BOSS又达成了把Gin噎到不知道说什么好的成就。
Gin想知道BOSS对他有什么误解。
虽然黑大衣与黑礼帽已经成为top killer登场的标配,但夏天穿毛衣这种事,正常人一般干不出来。
Gin钟情这身打扮只是单纯因为方便,以及没必要——他从不沉浸于物质享受,对于雕琢自己的皮相更是毫无兴趣,自然是怎么轻便怎么来。
又及,Gin的衣品其实相当不错。
“你可以叫我艾利克斯,也可以像克丽丝那样直接叫约瑟。”千穆从Gin略微拖长了些许的沉默中看出了什么,主动替他解决了称呼问题,“噗,跟你开个玩笑——我很想看穿便装的你呢,不用回去换了,就在附近现买现穿?唔,突然来了点兴趣,介意我帮你挑挑吗?”
“我倒觉得不用这么麻烦哦。”贝尔摩德幽幽说,甜腻的嗓音里绝对没有嫉妒,“这位黑泽先生只要把他沉甸甸不怕掉色的大衣脱掉,只穿他钟爱的紫色毛衣就够了。”
“哎,万一风大……”
“身为约瑟的护卫,不会连这么点寒风都顶不住吧,不会根本没想过风大的时候应该挺身给约瑟挡风吧?那带他有什么用呢。”
前一句Gin还能当做没听到,后一句却是不能忍:“带你就能用你的废话挡住风?”
贝尔摩德笑容美艳:“风大我就不会让他出门下车,你呢?”
Gin眼冒怒火,表情顿时变得冰冷难看。
这话听起来就这么简单,却在出口的一瞬将Gin的气焰牢牢压制。
如果BOSS硬要挑在风大的时候出去吹风,Gin会以他的意愿为重,只想办法替他遮挡寒风,但贝尔摩德就不一样了,她无理取闹,她不许BOSS下去吹风,BOSS还真的拧不过她。
“我真不需要谁来给我挡风……好吧,其实我看过天气预报,今天会出太阳。”
千穆说了一句谁都听不进去的大实话,只好强行打断他们:“早饭吃完了我们就走吧,挑衣服还得耽误一阵儿,动作不快点,就要拖到中午了。”
BOSS的左膀右臂(有意见也只能)没有意见。
“克丽丝,只要你不嫌弃我的品味,我也给你搭配一身,怎么样?”
“好!”
于是最有意见的那一个真没意见了。
他们径直去了奢侈品牌专店,虽然来得太早,商铺还没到营业时间,在钞能力面前却不是什么问题。
千穆年轻时对衣着打扮极不上心,方便保暖的卫衣可以从17岁穿到22岁,一改风格成为风衣派后,挂在衣柜里的套装基本也是贝尔摩德帮他搭的。
如今看得多了,审美得到了足够的熏陶,说自己品味一般当然是谦虚。
他给两位一会儿看不住就要掐架的下属挑衣服时,眼光极准,速度极快,却还是花了一个上午才搞定。
不要问为什么。
总之,需要眼观八方观察细致才能解决的难关结束了。
等在试衣间外的男人后退几步,打量完自己艰苦奋战的两位成果,蜷起的食指轻轻摩挲起下颚,他露出了一个十分“源千穆”的微笑。
“感谢你们,让我这一天的记忆变得更美好了。”
“都是你的功劳,亲爱的先生。”贝尔摩德笑着说,眸光柔软地回望他。
由于事先没想过要有换衣这一出,贝尔摩德今日的伪装做得比较随意,选的是一张只能算清秀的脸,装束同样低调。
可多亏一句话不说也能冒出来捣乱的Gin,她的斗志燃烧起来,易容再普通也要往最美的方向冲刺,孩子的品味不可能不行,只是如果真的稍微有一点点不完美,她就自己暗示引导,反正绝不允许银发男人得意。
结果是毫无必要的担心,男人为她选择了一条过膝长裙,颜色与其他配饰,都能将不完美的易容形象烘托至最完美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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