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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晓光舌I头打结,脸更红了:“没,你说得对。”
    沈连庭是宣国六皇子,那他当然就是,六皇子妃。
    虽然对他来说,听起来有点别扭,但亲都亲了,也不能让沈连庭白占便宜吧。
    所以,季晓光十分坦然地接受了这些暗卫问他皇子妃安这件事。
    这次经历好在有惊无险,沈连庭被无心剑接受,认了宿主,灵力大增,肩膀和手里的伤没有大碍。
    还有季晓光手里的伤,沈连庭也用灵力帮他治愈,不过过程似乎有些长。
    因为沈连庭一直在他手上摸摸掐掐的,美其名曰据说好得快。
    真假不知道,但他的手果真肉眼可见的愈合,手心白皙,竟一点疤痕也无。
    “很疼吧?”沈连庭在他完好的手心用指腹摩挲。
    季晓光已经将顾效成如何身死,一字不落地告诉了沈连庭,而沈连庭只挥挥手让人把这堆花团锦簇处理掉,一心只在他的手上。
    沈连庭一直在摆弄他的手,季晓光不知该说什么,随口道。
    “说起来挺奇怪的,顾效成可能被我一板砖拍傻了,眼睛也不好用,居然把我认成了方映清。”
    “我们虽然长得像,但是仅看衣服就很容易分辨啊。”季晓光打趣。
    修长的手指不易察觉地微僵,沈连庭随即低眉轻笑:“不像,肯定是认错了。”
    “就是说啊。”
    “方映清”不见了,沈连庭命人去祭台搜人,并未让季晓光知道。
    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他不会以德报怨,他一向睚眦必报,何况“方映清”做出这种事,也不能轻易放过“方映清”。
    “方戈!方戈!你在哪!”
    季晓光在一片狼藉中找方戈,可原本方戈躺着的地方,除了血迹什么也没有。
    沈连庭怕他被碎石绊倒,让几个暗卫去找人。
    “不要乱跑。”季晓光心急火燎的,沈连庭怕他乱跑,抄了他的腿弯打横抱起。
    季晓光扑腾几下拗不过,一本正经地道:“他真的不见了!”
    那么大一坨,变成巨型犬快成两坨了,怎么能说不见就不见。
    沈连庭眼神一暗,季晓光下意识闭上嘴,沈连庭和他咬耳朵:“还记得我说过什么吗?”
    耳廓泛痒,季晓光缩了下脖子,结巴道:“记得,记得方戈,皮糙肉厚......”
    话音刚落,沈连庭便俊颜舒缓,似是故意地在他腰侧捏了捏:“所以,你要乖。”
    然后季晓光又软了。
    不多时,说方戈找到了,季晓光看一暗卫手里捧着什么走来,朝他身后看去:“在哪?”
    随后季晓光双眼顿时一亮,只见暗卫双手捧着个肉墩墩的小奶狗,四肢短粗,浑身墨黑,尾巴尖和眉头各有一小撮白,显得灵气又可爱,
    “想来是受了伤,才退化成这个模样。”沈连庭道。
    而季晓光爱心泛滥,他最喜欢这种狗狗幼崽,伸手就要去抱。
    沈连庭见他这般,眉头暗蹙,抱着他转了个身向外走,可怜季晓光连狗毛都没有碰到。
    枭鸟被淬了毒的箭羽射中,受了重伤,可以说是拼尽性命把暗卫调来的。
    不过就飞奴所说“百毒不侵”,不会危及性命,但要暂养些时日。
    沈连庭心情好,破天荒让人备了两辆马车,让枭鸟去歇着不必跟,飞奴直接连给沈连庭磕了三个响头。
    季晓光站在魔宫门口,盯着马车道:“我们要去哪?”
    沈连庭轻轻刮了刮他的鼻尖:“回宣乐城,此事暂且了结,父皇召我回去一趟。”
    此次的讨伐,不如说是单方面的生讨,若沈连庭死了,那所有一切都会编过理由,会有人让沈连庭死的合情合理。
    可死的是顾效成,宫里已经传来消息,说是顾效成强弩之末,一意孤行而来,并没有受任何人的指示。
    听到这些,沈连庭嗤之以鼻,替死鬼而已,反应够快的。
    “该走了。”
    沈连庭摸摸季晓光的眼尾,又两只掐了掐他略带婴儿肥的小脸,心情才好些,要是没有他怀里那个小破狗,心情肯定会更好。
    季晓光撸着小狗圆圆地脑瓜,依依不舍道:“真的不能带他走吗?”
    沈连庭狠心拒绝:“不行,方戈走了,魔宫怎么办?”这话半真半假,有带私心。
    魔宫那么多人,刚才清点伤员时,季晓光还看到很多拖家带口的,如果方戈走了,确实不好办。
    “那好吧,方戈,我走了。”季晓光只能小心翼翼地把他放在地上。
    小奶狗方戈早在季晓光怀里醒了,毛茸茸地直摇尾巴,分去了季晓光一半的注意力。
    季晓光被沈连庭拉着要走,谁知方戈被放在地上,蹬着四条小短腿,摇摇晃晃地跟上来。
    呜嗷呜嗷直叫,好像被人踩了尾巴。
    对于看到路边流浪猫能看一小时的季晓光来说,怎么能受得了小狗这种凄惨的嚎叫。
    况且他自己还养了几只猫狗,方戈这一叫近乡情怯,他心里软的一塌糊涂。
    他把在自己腿上乱刨的方戈抱起来,眼眶湿润道:“不行,我要带着他!”
    沈连庭脸上登时一黑,沉着气道:“不......”
    季晓光拿出和小勾勾共存亡的架势,噘着嘴:“真的不行吗?他现在只是个小狗,留在魔宫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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