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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晓光说着拿起方映清放在案桌上的轻骨小扇,哗啦一声张开扇面,想要帮他去去汗。
    可还未等扇子扬一下,便被方映清一把夺回,眼中流露出刹那的厌烦。
    方映清不着痕迹的在扇柄上来回摸了摸,随即掩去其他情绪,略带歉意地对季晓光笑笑。
    “在下失礼,但这小扇是故人所赠的物件,虽算不上贵重,但贵在一份情谊,我常年不离手,还望季公子见谅。”
    季晓光理解状的弯弯双眼,笑道:“是我唐突了。”
    虽然方映清没有明说这位“故人”姓甚名谁,但季晓光身为原著小说剧情的忠实读者,自然知道这柄轻骨小扇是当年顾效成送给方映清的“定情信物”。
    但说“定情”二字可能不太严谨,毕竟当年方映清因魔教祸事,隐姓埋名躲在顾效成家里才十岁不到,而顾效成约莫也就十六上下,与沈连庭差不多年纪,都还太小。
    也因为这把小扇,这些年才不断激起方映清想要逃离魔教,摆脱其少主身份的源头。更是因为轻骨小扇,方映清和顾效成这两个主角才能这么快相认。
    季晓光当然不会无缘无故拿方映清的扇子,他见方映清握着扇子,眉目中有片刻的凝滞,猜想他大抵陷入了当年对顾效成的回忆,目中带柔。
    但随即,水润的眼瞳看着一室华美的摆饰,覆上一层怨气。
    季晓光摆弄着腰间色泽上称的芙蓉玉佩,火上浇油道:“方公子这是睹物思人,触物生情了?”
    方映清脸上的笑有些挂不住,不禁道:“只是在想些近来的事情。”
    季晓光点了点头,没说话。
    他方才说着这些,无法是想给方映清心里添堵,显然他的目的达到了。
    方映清看见扇子就想起顾效成,想到顾效成就会怨怼他为何让自己住在破旧的竹屋里,反观季晓光住的地方,简直不能用比来形容,直接完败。
    或许方映清知道沈连庭好吃好喝的养着季晓光,对其非常袒护。但他今日来这里,才真正见识到季晓光在沈连庭心里的位置,还真不是一般人能比的。
    季晓光借驴下坡,手臂支在案桌上拖住下巴,似是突然发现的眼前一亮,指着方映清左手中指上的尊蓝水晶戒指道:“好漂亮的戒指,肯定价值连城吧。”
    方映清下意识的用手摩挲戒指,眉眼渐渐舒展:“当初逃出来匆忙,身上未带什么贵重东西,也就这个值点钱。”
    季晓光又恭维几句,方映清眉梢上挑,心情似乎好了许多。
    若是一般男子,一般不会因为这些有过多的欲望,但方映清却有一个他一直以来搞不懂的怪癖,那就是其吃穿用度极奢侈。
    吃的用的要最好的,穿的衣服必须最好的料子,这十几年来,虽然方映清这个魔教少主当得怀才不遇,但却是过足了金贵的日子。
    每每季晓光看到书里对方映清衣着的描写,心里便会涌起一股怪异。
    本就是清冽俊秀的长相,就应该白衣若雪,衣袂飘飘然,可偏偏就要一身的华丽,显得整个人格格不入。
    这种心理说的好听叫自尊心,说的不好听就叫虚荣,活像市井小民一样,这真不该出现在方映清这种富贵出身的人身上。
    而且,方才他故意膈应方映清时,说话半句不理沈连庭,方映清虽然神情不自然,但忍着没走。
    季晓光就知道他和顾效成是要有所图谋的。
    若不是因为图谋了什么,在原著小说里,顾效成就不会成为歼灭魔教的大功臣,而方映清也不能洗刷身份,成为大义灭亲的清流人物。
    这些都是靠利用沈连庭办到的,他们一步步把沈连庭逼到那样的地步,是直接迫使沈连庭黑化的罪魁祸首。
    季晓光想到这里眼神一沉,暗下决心,他绝不能让自己的大腿重蹈覆辙。
    “季公子,看来你在这里生活极好,还真是......亲兄弟都不能如此。”方映清儒雅一笑,眼神分外清明。
    方映清不是傻子,被季晓光明怼暗怼了一道,反应再迟钝也该听懂了。
    虽然季晓光这暖阁里一应俱全,但也说明了一件事,沈连庭没碰过他,只当朋友一样的养着,只要没有XXOO,那就什么都不好说。
    不过季晓光这个脑袋带筋儿毫无恋爱经验的直男,明显没有听懂方映清话里有话。
    有些时候季晓光小心思一个接一个,可到了这方面,完全是智障儿童啊!
    季晓光也没多寻思,只一味的提起沈连庭,迎合地有感而发道:“那是,我和六殿下志趣相投,简直情同手足啊!”
    方映清:“......”
    “那日我与六殿下秉烛夜谈,夜深了殿下便大方的让我在那睡下,一早才把我送回去。”
    听到这里,方映清明显噎了一下,眼神略带怪异的看着季晓光。
    季晓光说的自然是那天自己耍酒疯抱着沈连庭哭的事情,不过是添油加醋,孜然芥末喂给方映清吃的。
    “季公子还是小心为好。”方映清收回目光,端着茶盏轻轻摇晃。
    “小心什么?”季晓光道。
    方映清饮口茶,脖颈微扬道:“或许季公子不知道,我和他在季公子之前便相识,之后多有仇怨。”
    他像是极其不愿意提起,语气生硬:“他为人乖张不驯,洁癖,还有用烟杆的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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