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晚隐瞒了程芙掷剑进熔炉,把剑化成一滩铁水的事。
“原来是这样。”老婆婆热情好客,她择了一把色泽艳丽的葡萄,道:“这是阿芙今天一大早在集市上买的。她的腿脚快,我去赶集,来回一趟要费大半天,阿芙只用一个多时辰。”
老婆婆说这话时,眼里溢满自豪骄傲。
海云关虽有绿洲,但难以自给自足。居民们常去附近城镇赶集,与人交易,来维持生活。
老婆婆又问:“你和我家阿芙,是什么朋友哇?”
“我是她的同门。您应当知道,她在澄意山庄学艺罢?”
“知道知道。那,阿芙她,没有给师门添麻烦罢?”
雁晚摆摆手,如实叙说:“程芙很争气,她在一场盛会中,夺得了魁首。”
老婆婆愣了一瞬,迷茫不解:“什么叫做‘魁首’?”
“就是……”雁晚思索着措辞,解释道:“就是她最厉害,旁人都不如她的意思!”
老婆婆闻言,“哎呦”一声,拍着大腿笑了一阵。她心花怒放,乐得双眼眯成了两条缝。
程芙回来时,看见的便是外婆拍腿大笑,而自己的同门则在一旁微笑鼓掌的场景。她放下水桶,冷声唤道:“你怎么来了?”
“我当然要来。”雁晚捞起新剑,往程芙怀中扔去:“我跋涉千里,只为兑现许给你的诺言。”
剑身细长且轻盈,程芙还未回应雁晚的话,便先被这把剑吸引了目光。
这是一把以陨铁为材料,千锤百炼铸出来的好剑。
她凝视着雁晚的眸子,百感交集:“我只不过无心的一句话,你竟然当真了。”
“凭我和你十几年的交情,这算不得什么。”雁晚剥了一颗汁水甘美的葡萄,道:“白师姨很想念你,问你何时回山庄。”
程芙进了屋,坐在外婆身侧:“我临行时已向师父交代过,归期未定,让她不必为我挂怀。”
“你当然得回去啦,”老婆婆拍拍外孙女的脸颊,忧心忡忡,“你那样争气,何苦要陪着外婆在海云关磋磨呢?”
她原本只知程芙拜入名门,却不曾听说过外孙女的本事有多大。若非雁晚今日来此,她便以为程芙仅是碌碌之辈。
于她而言,外孙女无需争气上进,只需平平安安。
程芙瞪了一眼雁晚,腔调冷冷如冰:“你跟我外婆胡说什么了?”
她看向外婆,换了副柔和的语气:“外婆,您别听她瞎说。她之所以夸我,是为了哄您开心。”
雁晚无言地又吞了颗葡萄,她透过石窗,看向屋外澄澈的天:“我既已把剑送到了,稍微歇歇脚,便启程回去。”
“这就走啊?”老婆婆十分错愕,她抓住雁晚的手,道:“你歇一晚再走罢,把阿芙也带走!”
“您嫌弃我了,是不是?”程芙硬生生把外婆的手从雁晚身上掰开,神情哀怨不已:“我在外过了十几年,好不容易才回海云关,您为何急着赶我走?”
在她二十多年的岁月里,只曾短暂地拥有过双亲。自她走丢在茫茫无垠的戈壁滩上后,外婆外公也与她断了联系。如果不是她幸运地遇见了白霓裳那样的好师父,怕是再难见到血亲了。
老婆婆心中腾起一股恨铁不成钢的怒火,却因家中有客,被暂且压抑了下来。她敲敲程芙的脑门,道:“外婆想让你在外扬名,替你死去的爹娘长长脸,有什么错?”
“我脑门上又没写我爹娘的名字,谁知道我是他们的女儿……”
“你!”老婆婆气得失语,她再次赏了程芙两个爆栗,尖声道:“你要把我老婆子气死呀!”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地争论,程芙性情寡淡,雁晚几乎没有见过她与旁人争执什么。若旁人与程芙起了矛盾,她往往会用轻功脱身,绝不多作纠缠。
一老一少看似彼此对立,但在雁晚看来,这反倒是亲情浓厚的佐证。她托腮沉思,血亲与血亲之间,亦有差距。
*
海云关的天黑得晚,当夜幕布满繁星时,程芙为雁晚拿了件披风:“戈壁晚上凉,你别冻出毛病。”
“今晚的星星很多。”雁晚接过披风,“你们这里,晚上有野兽吗?”
“有狼。海云关白日有沙匪,晚上有野狼。白天倒还好,第五客栈的仇五娘会照拂我们。可一旦入夜,家家户户便只能紧闭门窗了。”老婆婆她用灶台烧着了一根火把,道:“这两日野兽少。阿芙,你不如带着你的朋友往戈壁深处去,那儿的星星又大又亮。”
“去吗?”雁晚的双眸里涌入繁星,满怀期待地问着程芙:“我俩把剑带上,不怕遇见狼。万一打不过,咱俩还可以轻功跑路。”
“去罢,你带她去。”老婆婆摇摇外孙女的手臂,笑道:“人家难得来一回,总得让人家看看海云关的美景,这才是待客之道。”
程芙犹疑许久,她拿起剑,对外婆叮嘱道:“您把门窗关好。”
“放心罢,放心罢。我在海云关住了几十年,经验比你个小丫头片子丰富。”老婆婆笑眯眯地把两名年轻人推出了门,临了不忘叮嘱一句:“阿芙,注意安全。”
程芙一步一会望,眼见外婆的面庞越来越模糊,到最后连门也关上了,她的心底愈发不安:“我总觉得,外婆今天怪怪的。”
“你若不放心,便回去陪她老人家。”雁晚仰头,辨认着天空中硕大如斗的星辰:“我自己去戈壁深处看看,不会走太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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