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你在交了五银币,指了一个屏风之后,直到上桌你才知道吃的是什么菜。
本来只是好好吃顿饭,莫名多了一种刺激感。
虽然那些菜都很好吃。
为此,雷斯顿还专门有人出了小册,研究哪个美人今天要是散发出什么味道,那就是代表哪几样菜,一时间这家店的名声又随着这种内容古怪小册的宣传推广往上一个台阶。
这都是后话。
分店开张没两天,里谢尔变得更加焦虑了。
“自由之城的农场调查都在这里了?”他坐在柜台里,手里不断比对收集来的资料。
“是的,老爷。”黑斯廷斯垂首弯腰道,“大农场五家,中小型农场十二三家,我在昨晚已经思考过。除了伯纳德夫人的农场,没有一家有能力把新品种作物种好。”
里谢尔自己看了两遍,确实是这样,整理好数了数,疑惑道:“这里怎么只有十七张?”
他马上反应过来,“以你严谨的态度,为什么说中小型农场十二三家?”该是就是,不该是就不是,他不是一向如此么。
黑斯廷斯面色难得露出一丝犹豫,“那家农场,其实说不上农场,就只有一个寡妇,养了十多只鸡鸭,种近二十亩大麦。”
“没有大规模养殖,没有雇佣农夫,难道就不算是农场了?”
“也不是。”黑斯廷斯的话变得吞吞吐吐,“因为,这家农场的主人——那个寡妇,是我的姑母。”
明白了,是个亲戚,想避嫌。
“没关系,给我看看。”
黑斯廷斯从胸口里拿出一张,摊开,双手递给他。
上面比其他农场的介绍简单多了,只有他刚才嘴里介绍的情况。
“并没有太出众的地方,与伯纳德夫人的大农场比,微不足道。”
里谢尔挑了其中几张随手塞到袖子里,把剩余纸张收起来,招呼艾德里安一起走,“我们实地过去走一走。”
黑斯廷斯点点头,连忙去套马车。
“今天隔壁怎么这么多人?”里谢尔张望道,面包店排队的人从门口到一百多英尺外的街道上,看得他眼馋的很。
头上一紧,两只手往他脑袋扣了一顶帽子,还使了力气往下压了压。
里谢尔胡乱拍开他的手,抬高帽檐,把眼睛露出来,朝对方怒气汹汹地瞪了一眼。
艾德里安压根没在意,搂过肩膀,手捏捏他的脸,也奇了,“今天隔壁竟然比我们店更热闹。”
“去看看。”里谢尔拖着他挤进了面包店的门。
面包店老板夫妻和他大儿子的身影在柜台后十分忙碌,里谢尔深吸一口气,嘴馋道:“好香,你们在卖什么?”
“披萨。”矮胖老板一见到他来,立刻得意地把刚烤出来的东西给他看。
一张圆形的厚饼,上面是培根和豌豆洋葱之类的东西,满满撒了一层,边缘略高,被烘烤得金黄发焦。
里谢尔惊讶地看着这个东西。
“上次你送我们一些包子,还吃了你的饺子,我就想都是面粉做的,你所有面点加了馅料包好,就变得非常好吃,所以我也在我的面包里试了一下。”
“可是老爹怎么都包不起来馅料,反而面皮越做越大。”大儿子毫无余力地损他。
老板骄傲地甩甩毛巾,搭在肩膀上,“那又怎么了,现在这个饼更省事,摊平了,面上撒一层馅料,都不用思考怎么包,还有一股焦香,你尝尝看。”他利落地切了一张饼。
里谢尔拿了两块,分给艾德里安一块,自己手上咬了一口,面粉特有的麦香飘散出来,与他自己做的包子馒头一样,并不是很纯粹,还夹带少量更便宜的大麦粉和黑麦粉,节约成本的同时,也让香味更加浓郁富有层次。
表面烤得酥脆,尤其是边缘,里谢尔最喜欢吃这部分,再往里是红色的培根和晒干后泡软的豌豆,仔细尝有股淡淡的蒜香,混合在洋葱的香味中,比时下流行的酥软无味的面包好多了,比黑面包更是不知道好吃多少。
“看到没有,这些都是来买披萨饼的顾客。我家的小炉子完全不够用,街道面包坊的烤炉已经被我霸占了。”
里谢尔提了个建议,“你要不要试试往披萨里加一点儿奶酪?”
“那可就要花更多钱了。”老板不赞同道。
里谢尔试图劝说他,“把奶酪磨碎加在里面,烤完之后,边缘还是酥的,中间菜蔬水分被锁住部分,表皮仍带点焦味之余,里层大部分变得更软,香味不易外散。
切开之后,还会拉出细丝,咬一口,在现在原有的咸味基础上,多了浓浓奶香,味道更加醇厚绵柔,口感不会这么干塞,肯定比这个更受欢迎。”
“你这么一说,好想尝尝看。”旁边一个正在付钱的人感慨道。
“那样肯定卖得更贵,懒驼,别想了,拿好你的饼吧。”老板没好气地把两张披萨饼包好塞给他。
里谢尔从老板那里买了一份培根虾仁披萨,与两人上了马车,撕开一块有一口每一口吃着。
黑斯廷斯早在等他们时把炉膛收拾好,用火钳往里面加了烧红的煤炭,放上一壶酒,在小几上摆几样小点,还未完全坐下,被里谢尔塞了一块披萨。
“尝尝看,味道还不错。”里谢尔道。
他对身旁艾德里安抬抬袖子,“你先把调查情况拿出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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