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冉清点人数后,将大家分成两桌,呼唤老板过来点单,社员们各自找好座位,与相熟的同学坐在一起,交头接耳地闲聊起来。
阮蔚还背着自己的小提琴,跟Cured成员们挤到一桌,蔡沐他们都知道阮蔚黏沈庭陌黏得紧,自觉地让出沈庭陌身旁的空位,将他推过去。
阮蔚从不矫揉造作,大咧咧地坐下来,把琴包搁在脚下的地面上,用双腿固定住,不让它倾倒。
这把琴还是他念小学的时候,母亲祁芸给他买的,据说是收藏级别的大师作品,价格后面五个零的那种,果然一分钱一分货,过了这么多年,音色和音质还几近完美。
服务员将烤好的各种食材依次端上桌,刚从电烤炉上拿下来的肉串还冒着油花,呲呲作响,加上鲜香扑鼻的味道,在忙碌过后的夜晚能轻易勾起任何人的食欲。
阮蔚眼里闪着光,却被良好的家教约束,不好意思第一个伸手去拿,双手放在桌下快速搓动,像只等不及干饭的饥饿小动物。
沈庭陌注意到他的动作,唇角微动,泰然自若地拿起两串烤肉,放到阮蔚身前的餐盘里。
有好心人愿意投喂他,阮蔚回报给沈庭陌一个万分感激的眼神,抓起竹签快乐地开动起来。
店家实诚,上好的五花肉切成大块串起来,表面的油脂里融着浓厚的肉香,一口咬下去,破开酥脆的表面,中间的部分鲜嫩多汁,好吃得能把舌头咽下去。
阮蔚一口气干完两大串,又眼巴巴地看着沈庭陌,圆润的杏眼里闪着晶莹的光彩,像是好不容易找到主人的小猫,赶紧赖住自己的长期饭票,不给吃的就会凶巴巴地喵喵叫。
菜已经基本上齐,沈庭陌这次没再拘着,面无表情地伸手抓了一大把,趁大家都在专注地撸串,顺势放进阮蔚的食盆里。
阮蔚喉咙里发出一种欢欣至极的声响,像是猫咪开心时无意识的呼噜声,他将头埋下去,专心干饭,一口气吃到八分饱,才停下稍作歇息。
叶琛正好挑起话头:“小师弟,咱们今天的压轴曲怎么样?”
阮蔚用纸巾抹掉嘴角的油渍,十分捧场:“太绝了!妙脆角见了都要喊妙!”
萧雯抿了一口啤酒,眯着眼畅想:“不枉咱们辛辛苦苦作词作曲,以后绢大的学生,都会知道母校曾经有一个最牛逼的乐队,名叫Cured!”
阮蔚也跟着热血起来:“必须的!这词也写得太好了,我看台下很多快毕业的学长学姐都听哭了。”
蔡沐感触颇深:“大家伙合计了一个通宵,才拼凑出来的,韵词韵脚这些讲究,真的太难了,还得感谢沈庭陌,最出彩的一段就是他写出来的。”
阮蔚惊讶地问:“哪一段啊?”
萧雯在台上没唱过瘾,拿起啤酒瓶当做话筒,又唱了一遍副歌部分,这次没再憋着,用她本身独特的烟嗓,唱出了另一种阅尽沧桑的感觉:
风筝生来逐光,努力靠近天空的暖阳
引线纤纤飘荡,仍系于你坚实的臂膀
宇宙宽广
沿途彷徨时频频回望
涓滴难忘
你是我安放心魂的故乡
阮蔚听得入迷,等回过神来,偏头去看身旁的沈庭陌,见他眉眼低垂,不知在想什么,很认真的样子。
叶琛抢走最后一串韭菜,边吃边说:“还没来得及采访庭陌,你是经历过什么样的心路历程,才能写出这么贴切煽情的歌词。”
沈庭陌低头不语,可能每个人听到这些词句,都会以为其中的意境是对母校的热爱,和诸多眷恋不舍。
其实交给队友定稿的歌词并非最初版本,他写出的原句是:引线纤纤飘荡,仍系于你稚嫩的手掌,莫失莫忘,你是我一生奔赴的故乡。
沈庭陌想,哪有所谓的心路历程,他这小半生的颠沛流离,从岘南到绢北,又从绢北考到绢大,不过是在追着最初的那抹阳光。
现在坐在他身边的这个人,就是他苦苦寻觅的小太阳。
沈庭陌是在补课那天发现的。
一个奇奇怪怪的枕头,安静地摆放在被褥上,和周围素色净面的床品格格不入,枕面上还保持着阮蔚昨夜睡觉时,用脑袋压出的一个小坑。
枕头明明是最柔软的样子,却像一颗燃烧着熊熊尾焰的彗星,直直撞进沈庭陌的瞳孔和心头,激起漫天的火花与烟尘。
沈庭陌永远记得,那个白面团子似的小人儿,一脸得意地向他炫耀:“哥哥,你看我的枕头,是不是很特别?”
在这个宽广无垠的宇宙里,没有人会像他的未仔一样,偏执又可爱,将所有的童年回忆剪裁成碎片,拼凑出一个香甜完整的梦境。
也只有他的未仔,会拥有这样一个特别的枕头。
未仔,蔚崽。
他的小太阳从没有变过,只是长大了,长成沈庭陌认不出的模样。
未仔也没有离开他们约定好的地点,绢市往北,即是绢北,他们之间仅仅隔着一百多公里,一个半小时的车程,却都在原地蹉跎徘徊,错过了八年。
沈庭陌不知该如何形容自己当时的感受,只能模糊地用近乡情怯来描述,阮蔚是他悲苦凄凉的人生中,最重要的那个转折点,也是他会用一生来奔赴的故乡。
世人道:吾心安处是吾乡。
也许是分别得太久太久,沈庭陌根本无法心安,他也不敢贸然与阮蔚相认,因为他发现,在某个并不确切的时刻,他已经亵渎了自己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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