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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很快,温鸣玉的清醒又回来了,盛欢不能是他的情人,连想都不可以。清醒的人总是不快乐的。
    但温鸣玉还是解开了这个误会:“虞凤亭还未成名的时候,我的确捧过他一阵子,不过只为喜欢他的戏,要他服侍这种话,我可从来没有说过。”他顿了顿,还是忍不住笑:“难道在你眼里,我就是这样的好色之徒吗?”
    盛欢听了前半段,已然歉疚又赧然。等到温鸣玉说完后半句,他半个字都说不出来,只好摇头否认,怔怔地盯着温鸣玉笑起来时舒展的眉梢,微挑的眼角。对方自身就是人人追逐的那点极致的‘色’了,自己还要因此怀疑他,的确是闹了一个笑话。
    温鸣玉站起身,将自己的手臂从盛欢指下抽了出来。发现盛欢仍在发呆,他伸出两根手指,在盛欢眼前晃了两下。
    “在家里闷了许多天,你也该出去透透气了。”温鸣玉道:“后天,我带你去听戏。”
    不待盛欢回答,他又笑道:“我的确累了,去睡一会儿,你要是有什么事,可以来叫醒我。”
    盛欢应了一声,默默看着温鸣玉走出去,他觉得对方最后一句话很有些多余。那个人应也知道,自己是不会打扰他的。
    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盛欢永远都不愿意打扰他。
    第三十五章
    今日的华鹂戏院格外热闹,无论是包厢还是底下的客座,都早已订满了。晚上六点一过,戏院门口被挤得满满当当,拉车等生意的,兜售香烟瓜子的,熙熙攘攘地排布在街道的两侧。人声竟盖过了往来的汽车喇叭。
    戏院内挂起了招牌,今夜有一出《寄扇》,在旁配了白燕生三个大字,正被一圈彩灯映得闪耀夺目。说来也奇怪,这白燕生数月前初在戏台上亮相,一夜便红透了半边天。每逢他的戏码,没有一天不是宾客满座,观众快把戏院的大门都挤破了。然而白燕生没有红多久,他又突兀地沉了下去——仿佛是被一只看不见的大手牢牢摁住。他的戏被撤去许多,好不容易登一次台,底下又时不时有地痞无赖寻衅生事,搅得看客不得安宁。一星期不到,这颗乍现的明星摇摇欲坠,险些失去了它的光辉。
    不知道的人兀自蒙在鼓里,知道的人心照不宣,能打压一位红人到这种地步的,必定是位得罪不起的大人物。一名戏子得罪了这种人,除了自认倒霉,还能怎么办呢?
    不料今天,又有人来捧白燕生了。这一位却是前所未有的大手笔,直接包了整场的戏票,又指定白燕生来唱夜里的倒数第二场戏。眼下戏还没有开演,客却到得差不多了,乌泱泱地簇拥在台下,台上台下都是一样的热闹。
    离开演尚有二十多分钟的时候,几辆汽车慢慢地从街道另一头驶来,停在华鹂剧院大门口。在前头的两辆先将车门打开,走下来数名面色不善的黑衫大汉,抵住人群往两边推挤,喝道:“让开让开!”
    戏院老板在门口翘首顾盼着,一见到这几辆车,登时揣着两手小跑过来,问旁边的黑衣人:“是三爷到了吗?”
    那人一颔首,戏院老板忙往中间的那辆汽车走过去,弓起背脊,满脸堆笑地等待着。
    等到车门一开,首先探出的,却是一只雪白娇嫩的纤手。一名黑衣人抢前两步,将那手托住了。手的主人伴随着一阵幽香迈出车外,原来是位高挑的女郎。她穿一袭玫瑰红的短旗袍,身姿窈窕,盘起了烫卷的发,乌黑的刘海下,是张清艳秀美的面孔。戏院老板一见到她,立即轻呼一声,笑道:“五小姐,稀客呀,难得您今日也来听戏。”
    佩玲扭头笑瞥他一眼,耳下的红宝石坠子盛满了摇曳的灯光,像杯里的酒,轻轻地一漾:“我只不过是陪客而已,你就不必招呼了。”
    她话音刚落,保镖已从后面那辆车中迎下一人。那人身着月白麻绸衫,颀长削痩,模样斯文俊美,正是戏院老板等候多时的那位贵客。戏院老板正要战战兢兢地上去打招呼,又看到那贵客下了车,仍没有走开,径自在车门外候着,视线落在车里,似乎在等待着谁。
    不多时,从车里伸出一双手,捉着贵客的衣袖,将身子探了出来。居然是个少年。那少年也穿同样的长衫,一条腿似乎受了伤。眉眼虽十分标致,神情却冷肃。宛如冰雕的叶雪捏的花,还未出声,一双眼睛已将人拒在千里之外了。
    这两人分明一个温和一个冷淡,或许是穿着相似的缘故,神态无端有些微妙的吻合,看起来竟像对兄弟。戏院老板不敢怠慢,对那年长的一位鞠了个躬,道:“三爷,今夜真是多谢您的照应,请跟我来,包厢已经准备好了。”他一边做着欢迎的手势,一边把目光放在少年身上:“这一位是……?”
    温鸣玉牵着那少年,低头一看对方,笑吟吟地道:“这位是我的少爷。”
    那少年闻言,先是一怔,冰雪般的神情微微融化了,似无奈又似笑,悄悄拉了一下温鸣玉的手指。老板这时才反应过来,哈哈几声,说道:“您的少爷,那我们更得仔细伺候啦。三爷说的有道理,如今是新时代了,哪个为人父母的,不都把孩子当做少爷小姐来捧着。”说着,他又把脸转向盛欢,夸张地打了个千:“温少爷,您是第一次光顾,若有伺候的不周到的地方,请您尽管的告诉我。若是没有,就劳您在三爷面前夸我们几句,让三爷多多照顾我们的生意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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