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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书名:魔域逆乾坤
    作者:葛芸
    第一卷 初临魔域
    第一章 被遗弃的怪胎
    “砰砰砰……”一排枪声想过,凌云迅速的收枪起立,等待验枪的指令。
    今天部队进行81式自动步枪的射击二训练,他便想趁机弄下一颗子弹玩玩。像这样的射击训练中私扣一颗子弹是很容易的,只要在射击的最后一次点射前将保险打到1而不是2,射击的时候就是单发而不是点射,再记清扣动扳机的次数,留下一颗,射击完成后再利用验枪的机会便能够很容易的将子弹收入怀中,谁也不会注意到。
    但是同样的,这样的老伎俩除了新兵谁都知道,自然瞒不过连长,于是凌云只好另寻办法了,他在装弹的时候,将装好子弹的弹匣插入弹袋时拇指微动,将一颗子弹退出了弹匣,落入弹袋之中。
    “凌云,你小子又给我私扣子弹是吧,看我不记你的过!”射击结束正等待验枪命令的凌云,却听到连长的这么一句话差点没郁闷死。
    “没有啊,连长!”凌云连忙否认。
    “把你的枪给我看看。”连长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
    “连长,没想到你这么不相信我!”凌云无比委屈的叫道,“好,我证明给你看!”枪口往自己的脑袋上一顶,也不理会连长和战友的惊呼,毫不犹豫的就扣动了扳机。“嘭”的一声枪响过后,凌云的脑袋开了花。
    凌云的郁闷就别提了,枪里怎么还会有子弹呢,难道是卡膛了?反正是千年一遇的霉运让他碰上了,他也就这么不明不白的死了。
    也许就连诸天神佛也觉得他死的太冤了,给了他一次重生的机会。
    当凌云再次有了意识的时候,他却发现无法感觉到自己的身体,自己似乎被困在一个极其狭小的空间之内。看过不少重生、穿越小说的凌云结合临死前最后的记忆,立马想到,自己是重生了。一想到这些,凌云是有喜有忧,喜的是自己也可以像小说中的人物一样重生之后开天辟地了,忧的却是自己不知自己是不是重生在地球上,万一真的重生到了什么异界,那不是再也见不到家人了吗?
    凌云渐渐的感觉到了自己身体的成长,这种感觉十分怪异。当他的身体基本成型时,他总是感觉到有一些很奇怪的气息在自己的身体内流窜。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真气?”凌云非常的疑惑,想要试着修炼,可惜他从来没学过什么武功,更不会身怀绝世武学宝典。
    “天下的武功还不都是人创造的,他们能够自创武功,我为什么就不行。”凌云终于忍不住想到,他没什么别的特点,就是傻大胆,不然也不会自己把自己打死了。想到就做,凌云试着引导着身体内被他称作“真气”到处流窜的气息向丹田汇聚——还好他还知道丹田的所在,还好他虽没有练过武功也还知道一些基本的原理。
    出乎凌云的意料,这些十分的听话,随着他的引导,乖乖的向丹田汇聚。
    如此心无旁骛的吐纳了半个月,丹田似乎已经饱和了。此时他也想起另一个问题,根据以前看武侠小说得来的知识,修炼内功不仅要吸纳真气,还要打通经脉,才能发挥出内力威力。
    反正现在丹田内已经无法存储更多的“真气”,现在似乎离出生也还有段时间,于是傻大胆的凌云调动体内的真气全力冲击身上的经脉。
    要知道,此时的凌云还在娘胎之中,身体还没有发育完全,在凌云体内气息的冲刷下,全身经脉顿时畅通无阻就连据说最难打通的任督二脉也是毫无阻滞,当然云戈并不知道那些是任督二脉,他只是将身体内的经脉全部打通,就连那些不起眼的穴脉也不放过。
    “哇……哇……”随着婴儿的啼哭声,凌云终于出世了。此时的凌云却是极为无奈,他分明是想向自己的父母问好的,谁知一出声却是“哇哇”大哭。在他诞生的刹那,仿佛从天而降,两个只有他的小拳头大小的人形但显然又不是人的生物与他同时来到了这个世界上,其中的一个长的很纤细,一身灰白,背后还有一对如传说中天使一样的翅膀,不停的轻轻扇动着,另一个虽然还小,但却已然是膀大腰圆的,浑身肌肉虬结,一看就感觉充满了力量,一身黑色的装束,还披着一件黑色的斗篷,头上戴着黑色的头盔,就连整张脸也罩在里面。凌云就纳闷了,他们这些装备都是哪来的?仿佛他的身上有什么吸力似的,将这两个生物紧紧的吸附在他身周半米以内。
    “天哪!果然是个怪胎,丽娜,你看他,他的伴生幻兽居然是一个法师和一个战士。这要是让外人知道了,我们整个家族都要被安上私通魔族的罪名啊!”说话的是一个中年的美妇,她说的显然不是汉语,但奇怪的是凌云却完全能够听懂,就像这种语言就是他的母语一般。伴生幻兽?莫非就是那两个像人的生物?“来人,把这个怪胎给我丢掉!”中年美妇向着门外喊道。
    “不要,母亲,丽娜求求你了,不要丢弃我的孩子!”丽娜,也就是凌云的母亲气喘吁吁向中年美妇恳求道。
    “你这个贱人,还敢多说!难道你非要害死整个忒米亚家族吗?”中年美妇重重的一巴掌打在丽娜的脸上呵斥道,一把夺过被丽娜紧紧抱在怀中的凌云,刚刚生产过虚弱无力的丽娜根本无法反抗,只能哭泣着向中年美妇恳求。而那两只伴生幻兽在凌云被抱起的时候居然也飞了起来,围绕在凌云的身边半米以内。
    凌云已经基本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不由双目满含怨愤的看向中年美妇。
    中年美妇只觉得身上一阵发寒,回头正看见怀中的凌云那冷彻心扉的冰寒目光,心中一凛怒道:“你看看,果然是魔胚子,这么大一点就有这么可怕的目光,我们忒米亚家族绝对不能留下他遗祸不止。”
    “夫人。”门外走进一个全身甲胄的武士向中年美妇行礼,武士粗壮的如同一头狗熊,身上背着一把巨剑,竟有两米多长。
    “卡特,把他给我丢到沼泽的深处!”中年美妇居然就这么手一扬,将凌云向卡特抛去。
    随即,凌云感觉自己落入了一个如同熊掌的大手之中,被这只大手没头没脑的握在手中。
    “卡特不要,求求你不要!”身后传来了丽娜绝望的叫喊声,但是这个名叫卡特的武士并不理会,大踏步的向外走去。
    卡特此时也不知是什么感觉,他作为一名神耀战士,在人类的战士中可谓是十分强大的高手了,但是为了丽娜却甘愿效忠于忒米亚家族。当他知道丽娜与人类永恒的敌人魔族的皇子走到一起,并且带着身孕回到家族时,他的心都要碎了。
    此时他的手中就握着丽娜与那可恶的魔人生下的孩子,只要他用力一握,便能够让这个刚出生的孩子永远的离开这个世界。
    但是他一路向着北方走了很远很远依旧无法握紧自己的手掌。
    卡特茫然的向北走了多少天他自己也不记得了,直到他依稀的听到了大海的波涛拍击在海岸的岩石上的“轰隆”声,他才回过神来,他明白他的任务完成了,无力的将掌中的婴儿放下,放在了这魔兽与遗留在大陆的低等魔族出没的荒野沼泽之中。
    凌云被那个叫卡特的傻大汉握在手中走了三天了,三天来没有吃过任何东西,要不是体内那些他吸收的真气维系着,只怕他早就饿死了。终于,卡特将他放下了,他却自己离开了,凌云悲哀的发现自己刚刚重生三天,只怕又要再次死去了,而且还是被活活饿死的。
    “哞”一声如牛吼的声音传入凌云的耳中,随即感到地面一阵震动,一个相对于他那幼小的身躯异常巨大的怪物,踏着沉重的步伐向他走来。这是一个长着牛头,两肢着地,手中还拿着一把巨大的骨刀的怪物,三米以上的个头微微前倾,凌云真担心他保持不住平衡栽倒在地,直到它的身体一扭凌云才看清,原来它的屁股上还拖着一条长长的尾巴,原来是靠尾巴保持平衡的。
    怪物将庞大的牛头凑近凌云嗅了嗅,凌云顿时感觉一阵恶臭传来,但却无力避让。
    “哞”怪物又是一声大叫,这叫声中充满了喜悦,凌云心中悲叹:“老兄,就算你找到了食物也不必这么高兴吧,你倒是高兴了,你的食物我可就该肉痛了!”
    凌云干脆闭上了眼睛,安心的等待死亡的来临。但是许久之后他只是感觉到脸上痒痒的,好像被什么东西抚摸着,耳边传来怪物低声的鸣叫,好像非常的焦急。缓缓的睁开眼睛,映入眼中的竟是一只巨大的肿胀的**。
    凌云实在是饿极了,也不管那么多,嘴一张便将**叼入口中,尽情的吮吸着甘甜的乳汁。
    许久,凌云才满足的松开了嘴中的**,就听见耳边传来怪物一阵欢快的低鸣,用它那粗短的前肢抱起了凌云便走。
    怪物将凌云带进了一个山洞之中,山洞很大,很干爽,地面上铺着厚厚的草。在草堆中有一只小怪物,比此时的凌云大不了多少,直挺挺的躺着,似乎已经死了。凌云隐隐的有些明白了,原来这只母怪物的孩子死了,便将自己当做了他的孩子。他以前听说过狼孩的故事,没想到自己也有了差不多的经历。
    第二章 提风奶妈
    凌云被怪物放在草堆中,软软的很舒服。没多久便沉沉的睡着了,也许是因为他终于有了家吧。
    就这样,凌云在这个怪物洞穴内住了下来,怪物对他的照顾倒是很周到,先是喂他喝奶,它的奶没有之后,每天总是为凌云带回吃的东西。
    凌云的那两只伴生幻兽比他长的快多了,当他刚刚能够蹒跚走路的时候,他们已经长的有人类的五六岁大小了,凌云完全把他们当做了人类,凌云教会了他们汉语之后,每天三个人在一起说话解闷倒也快活。
    凌云为女幻兽取名凌波,男幻兽取名凌霄。凌波是个法师,而凌霄则是战士,据他们说这是天生的能力,随着他们的成长自然就会领悟一些技能。
    很快,凌云已经三岁了,可以走路了,便经常跟着他的奶妈,那只母怪物一起出去打猎。在这一片地区,这种怪物似乎是最强势的物种,而他的奶妈在族群中似乎地位不凡,同样的怪物见到它都十分的恭敬。因此凌云这些日子过的也十分自在。
    此时凌云已经知道这是一个神奇的世界,在跟随奶妈出去打猎时,他曾亲眼目睹奶妈与一只身长三四米,高有两米像老虎一样的动物战斗,两只怪物打了许久,就在凌云担心她会输的时候,她的骨刀上突然爆发出黄色的光芒,一刀斩在对手的脑袋上,竟将它从头到尾劈成了两半。
    可是奶妈毕竟不是人类,无法说话,根本没办法教他,他虽然坚持每天吸收那些未知的气息,却并不能发出这种恐怖的光芒,但却也不是毫无好处,只有三岁的他已经力大无穷,甚至能够轻而易举的举起数百斤的东西,这更刺激他坚持不懈的修炼真气,他明明知道自己的身体内拥有着强大的力量,却苦于没有办法发挥出来,令他苦恼不已。
    很快的凌云已经五岁了,这天早上他像往常一样早早的起来,却看见他的奶妈正匍匐在他的身边,睁着一双巨大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他。
    “早啊,妈妈!”凌云伸手摸着她的大脑袋说道,虽然她根本听不懂。对于这只养育他的怪物,凌云还是非常感激的,一直以来,他也完全把她当做母亲一般的尊重。
    奶妈舒服的摇摇脑袋,伸出舌头在凌云的脸上狠狠的舔了一下,顿时让凌云犹如一只落汤鸡,满头满脸都是她的口水。还好,现在凌云每天都逼着她洗澡,已经不像当初那么臭了。
    突然,奶妈站了起来,用她的前肢一把抱住了凌云,向洞外走去,走到洞外,放下凌云,向着茫无涯际的沼泽一指。
    “你让我打猎去吗?现在还早呢,等一会吧。”凌云说着便要走回洞内。
    奶妈手中的骨刀一挥,刀上闪烁着黄色的光芒,拦在了洞口,另一只手再次指向茫茫的沼泽。
    如此几次之后,凌云终于明白了她的意思,她是要让自己离开她,开始独立的生活,这是她们种族的传统,每一个族人在五岁的时候都会离开父母,开始自己独立的生活。凌云心中苦笑,是啊,自己已经五岁了,应该独立了!
    凌云深深的看向养育他的奶妈,向她轻轻的点了点头,却见她的那巨大的双目中瞬间流下了豆大的泪珠。凌云忍着悲伤,向她一笑道:“妈妈,我会回来看你的。”转身向北而去,走出数里,蓦然听到身后传来一声凄厉的悲吼,他知道那是她的声音……
    凌云还记得,当初自己被遗弃的地方能够隐隐的听到海浪之声,那里必是滨海之处,于是一路向着记忆中的地方走去。
    “凌霄、凌波,我还没见你们出过手呢,你们现在觉得你们的修炼的怎么样了?”
    “老大,我们的天生属性实在是太差了,我到现在也只领悟了一个火球术!”凌波叹口气说道。像凌霄和凌波这样的伴生幻兽,会毫无选择的认伴生的人类为主人,凌霄和凌波也不例外,只是凌云和他们自小相依为命,早已如亲人一般,不愿意让他们叫自己主人,只叫“老大”,就像兄弟姐妹一般。
    “我也是啊,我只会一个重击。还不如波波呢!”凌霄嬉笑着道,顿时引来了凌波的一个大大的白眼。
    “嗯,我们来试试看你们两个的技能怎么样!”凌云有些兴奋的说道。
    走了没多久,就见一只绵羊一样的动物从树木后面转了出来拦住了他们的去路。凌云可是见过这种动物的,长相看上去和绵羊很像,但却凶狠的像豺狼。
    “凌波,凌霄,就拿它试试招,快打!”凌云连忙叫道。
    凌霄毫不犹豫的就冲了上去,和“类绵羊”战在一起。凌霄的身法很灵活,但这绵羊却也不慢,两个人都以速度见长,看的凌云眼花缭乱。
    “重击!”凌霄抓住机会,纵身一跃,狠狠的一拳砸在羊头上,随着他的一声爆喝,绵羊软软的倒下了。
    “火球术!”凌波手一挥,一个拳头大小的火球准确的射在“绵羊”的身上。“嘭”,一个小小的火球在绵羊的身上爆开,竟将绵羊的半个身体炸没了,剩下的半个身体也熊熊燃烧起来。
    凌霄和凌波的技能让凌云是羡慕不已,心中飞快的寻思着怎么才能学到这些技能。但是自从被丢弃,这五年来他也没见到半个人影,想学也没办法啊。
    又走了几天,凌云终于听到了“轰隆”的波涛声。“快到了,快走。”凌云向两只幻兽一声招呼,带头向前跑去。转过山壁,顿时看见一座高塔的塔尖,凌云兴奋了,这高塔一定是人类的建筑,那里一定有人,他跑动的速度又快了一些。
    他终于看见了人类的痕迹,但却大失所望,眼前是一座港口,但却是一座破旧不堪的,显然已经废弃已久的港口,那座高塔正是建在海边高高的悬崖之上。
    刚一走近港口,一群和奶妈同一种族的怪物手中提着骨刀从港口的破败的房子中冲了出来,迅速的将凌云包围了起来,凌云一愣,没想到,港口中的房屋竟然被他们当做了自己的住所。他倒也不担心这些怪物伤害他,这几年他接触的这种怪物也不少了,对他们的习性非常了解,最重要的是他们会根据气味判断敌友,而凌云因为自小喝奶妈的奶长大,身上自然会有她的气息,之前遇到她的族人无不对他十分尊敬。
    果然,其中的一个怪物围绕着凌云转了一圈,闻了闻,高兴的将大脑袋伸向凌云。凌云同样伸出脑袋,小心的躲避着它的双角,和它碰了一下头——这是他们同族间表示友好的方式。
    “奶奶的,走,我们去霸占那个灯塔,那以后就是我们的洞府了!”凌云仰视着那高高在上的灯塔豪情顿生的高声大笑道。
    港口有一条通向灯塔的路,但是已经残破不堪,一些断裂足有数米宽,凌云就沿着这条道路,一步步艰难的向着灯塔迈进。
    艰难的爬到灯塔下面,凌云才真切的感受到这座灯塔的高度,也许是凌云此时实在是太矮小了,即使他多么用力的仰起头,却依旧看不到塔顶,仿佛这座高塔连接着天际。
    第三章 永恒塔中的怪老头
    仰视着高耸入云的灯塔,不自觉的一阵冲动涌上了凌云的心头,他要登上塔顶,俯视天下。
    每一级台阶都有半米高,凌云必须手脚并用才能爬上去。凌霄和凌波还在旁边不停的喊“加油!”,他们倒好,直接飘在凌云的身边,根本不用费半点力气,让凌云嫉妒的要死,早知道还不如转生成个幻兽好。爬了不知道有多久,也不知道爬了多少级台阶,但是他却记得一共爬了十八层,凌云终于到了塔顶。心中一松,顿时委顿在地,身上没了半点力气。
    “加油,加油!”凌波用她的翅膀轻轻拍打着凌云奶声奶气的叫道。
    “我说妹子,你就饶了我吧!你们倒好,不费半点力气就上来了,我可是连吃奶的力气都用完了。”凌云无力的叫道。
    “咚咚”,隔壁的房间突然传来了响声,似乎有人在走动,凌云顿时脸色大变。
    一个脏兮兮看上去极其猥琐的老头走了出来,一头乱发,漆黑的发出油光的长袍,还有满脸的污迹,一见之下凌云只有一个念头——乞丐。
    老乞丐将手中一根黑漆漆的木棍向着凌云一指问道:“你是什么人?”
    他说的语言和凌云刚出生时听到的一样,但却苦于虽然听得懂,却不会说。不得已只好试着用汉语说道“我叫凌云,你是什么人?”
    “原来是个不会说人话的野孩子。”老乞丐说出了一句让凌云差点气死的话,居然说自己的母语不是人话,凌云真想冲上去好好揍一顿这个糟老头。但是看看他那老朽可怜的模样,还是算了吧。凌云转身就想走,却被老乞丐的黑棍子拦住了。
    “你听得懂我说话吗?”老乞丐问道。凌云点点头,他又道:“那你以后就跟着我学学说人话吧。”
    凌云一想也好,反正没什么事要干,自己将来免不了要与人接触,可不能言语不通,于是又用力的点了点头。
    从此凌云便在这高塔之上和老乞丐做了邻居,每天向他学习说话,之后又学习认字。而凌云则承担起了每天下塔狩猎的任务,然后还要费尽千辛万苦将猎物背上塔去和老乞丐一起享用。开始的时候这项任务对于凌云来说还很困难,但随着日益习惯及他一日日的长大,变的越来越轻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