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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我的,命运 第1节
    《你是我的,命运》作者:郭缪
    简介:
    民初富家小姐馥汀兰与青梅竹马沈安之的跨世纪虐恋,曾被逆天改命,
    她成为被时光遗忘的人,被冻龄的奇幻人生,让她独承孤独百年,
    当她生下女儿馥芮白,诅咒仍在继续,
    2022年夏,当命运给了她重新宣判的可能,
    “你是我的,命运”,她要找寻秘密的初始,
    给女儿一个完美人生,是否命运能重回最初……
    正文前传   得偿所愿的悲伤结束
    我带着母亲的骨灰回到京海市的老宅,已经是2023年入夏,风轻云淡的日子。
    刚刚初晨,已经有人等在门口参观了,那是一些带着猎奇心态的媒体记者和不想错失良机的珍玩爱好者。隔着玻璃窗,屋内豪华而古典的陈设令参观者惊诧不已,时不时啧啧称奇。曾在这里近一个世纪的女主人已逝去,她的神秘轶事也随之一同逝去,这些好奇的人,也仅仅是想看到逝者身后要拍卖的物品,或者藏着什么更惊天的秘密。看见我的出现,他们不约而同地举起了手机和专业的摄像设备,我本能的挡住了脸。
    陈思源挡开了人群,为我解开了门锁,一股浓郁的陈旧味道扑面而来,他又为我推开了窗,有风拂进来,是院子里母亲种的茉莉花味道,很难以置信,这也是我第一次到了这里。
    我安置好了母亲的骨灰,祠堂里,馥汀兰的名字终于清清楚楚写在了祖宗名册里,生卒公元191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1月16日。隔着帷幔,可以看到这座房子内的收藏品数以千计,绝非人生一场可以聚敛。
    墙壁上一副母亲大大的画像,一张鹅蛋脸上,嵌着两枚杏状眼睛,挺直的鼻子,微启的玫瑰色唇间,露出雪白如宝石般的牙齿,皮肤细腻得像被牛奶常年沁过,黑色的头发,缎绒般垂在肩下,两只饱满的耳垂上闪烁着两颗水蓝色的松石耳坠,端庄大方而又带着天真烂漫的特征,她就是人们一直探寻的不老美人,很难想象她去世的一刻,风蚀残骨般的槁枯。我用手指轻轻的拂过她的天资潋色,恍恍惚惚有些分不清楚自己是醒着还是梦里,几度恍惚看见她那瘦高婉约的侧影略过。我屏气凝神地望着房间里的每一物,注视着画像上那以往最不想看见的眼眸,而她以一成不变的深邃回应着我。
    这里所有的物件,每一件都向我显示了可怜的母亲一次孤独的遇见和痛不欲生的求死不能,尽管她享用了百年有余的花容月貌,始终保持着尊严。
    长期的耳濡目染让我懂一点点古董,这是我第一次走进她的卧室,除了各式各样梳妆打扮必备的闺阁之物,都还在各自的位置上炫耀着时代之美,靠墙放着一个近两米高三米宽的黄花梨多宝阁引起了我的注意,在上面我发现了几本手写的日记,最后一本是生下我后写的。我打开那日记本,手本能的颤抖着,甚至于浑身都要发抖。
    1996年1月1日  初雪
    那个令我万分依恋怀抱的人,如今安在吗?我的人生就像一扇随意可以轻轻扣上的门,可谁知道,我的心很疼,疼得已经哭不出声音。
    1996年2月16日
    我荒唐的一生,竟然怀了孩子。孤独岁月的近百年里,我第一次感到害怕,可是我没有办法去医院,让他们发现我的秘密,让所有人围观一个我这样一个怪物,以后再去围观我的孩子。如果我能够顺利的生下这个孩子,我要回京海看看,从哪里开始,就应该在哪里结束。
    眼泪顺着下颚滴在了地面上,老地板很快吸走了我灵光一现的泪水。我痛不欲生的想要哭泣,却压抑着嗓子干咳了几声,跌坐在一把乾隆年间的紫檀木椅里,就这样过了好久,那些回忆似乎在不断的涌出来,不知道二十五年来,是什么抑制了我的思考力和明辨是非的才智,此时都神奇般的苏醒了。
    我从小就目睹着母亲的不同,不知道算不算处于病态的境况中长大,我恨过她,也曾躲避过她,却从未想过好好了解过她。原来与人的关系,本就是一种由于不安感设置的牵扯,而我与母亲之间的关系就在那一刻泯灭,想必我只是她漫长的生命长河中的一瞬罢了,不知道她此时的灵魂飘去何处,是不是还会时不时回来看看我。
    那个伤害她的人可曾对她有过怜悯之心,即使走进监狱的一刻,也无非是个既无趣又贪婪的坏家伙罢了。我违心的顺从了母亲的旨意,答应过原谅那位年近黄昏的老男人,但是我永远忘不了他的监视行为,也忘不了母亲对于他无限的宽容,因为我从心底不由自主的感到厌恶。我躺在她的枕头上,上面还保留着她淡淡的气味儿,很难相信,馥汀兰这个既是我的母亲,又是我的密友的人,死去了。我悄悄的掩盖了她的一切轶事,希望她生前无论之前多么满城风雨,死后也都可以无声无息不被打扰。不过我知道,我该写下来,关于她奇幻的一生,我所知道的一切,哪怕平铺直叙,她的故事也会非常生动。
    陈思源捏着厚厚的文件放在了我面前的红木桌上,同时递过了一支签字笔。
    “物归原主了,从今天开始这些交给你。”
    我看到他拿着简单的行李箱,眼眶红红的。
    “我的守护任务已经结束了,我想我该……”陈思源坐在我对面,抱着头痛苦的哭着,可能直至这一刻,他才能毫无保留的将自己内心涌动的暧昧关系公开化。
    “我的生命中,她就是全部,我不知道她走了以后,还能做些什么。”
    我的心很乱,那些过往仿佛历历在目,看着陈思源那由于哭泣而起伏的后背,伸出手轻轻拍了拍。这样的安慰,虽说不会起到太大的作用,但是足以证明,我能够理解他的心情。
    是的,母亲终于了却一生,圆满的离开了我,也丢下了这个守护了她三十年的男人,而这个男人从不曾有机会对她表白,就这样一切都结束了。
    我不知道陈思源是怎样做到面对一个无情无欲又无乐趣的女人多年不变的,大段大段的回忆让他有些失控,继续说道,“在我眼里,她只是个可怜的姑娘,我从未将她看待成不同寻常的,如果可能,我愿意就这样一直守着她,希望看到她幸福,而不是现在的结局……”
    对于结局这两个字,他说得很犹豫,我似乎理解了一些。如果可能,我想他很希望母亲能有更传奇的事情出现,哪怕只是远远的看着,也好过一颗陨落的星辰暗淡无光,而这个故事如今只能从结局开始向前讲述了。
    第一章 不请自来
    2022年,我在都城即将读完大学获得历史学硕士学位,就到了巴诺市的一家电视台实习,阴差阳错留在了一档历史栏目组里当编导。因为这份喜爱的工作,也因为母亲馥汀兰,我唯一的亲人,于是我结束了像空气一样自由的生活,到了巴诺市。
    我很不喜欢与母亲面对面,尤其讨厌她的那张脸和那双眼睛。我经常在外面称呼她为那位,或者馥先生,几乎没有人听见我提起过母亲,或者用过什么亲昵的称呼,那么以下的描述中我依然遵循以往的习惯,称她为馥先生或馥汀兰。在我心中,她才貌出众,其他女人无不黯然失色,她严谨刻板、正派规律、精通历史,沉静的以至于一切情感都与她格格不入,我甚至怀疑过她是一只完美无瑕的机器,因为在我的有生之年,她从未衰老过,确切的说,她是个奇怪得令人有些毛骨悚然的异类,不老不死的那一种。
    当我与她的面貌特征长到同龄时,是在二十五岁,而她的年龄说出来让人倒吸一口冷气,已经有一百又十岁高龄了,我与她有一张同样的脸,这是我最讨厌面对她的原因之一,更主要的是她那双永远让人看不透冷冰冰的眼睛,像万古枯木般,让我不知不觉感觉似乎就要掉进了那错误的家庭地位里,我究竟是她的谁,或者她根本不希望我是她的谁,反而她看待那些古物件时,眼神中总能涟漪出不同。
    我从未听她说过对女儿疼爱的情话,也从未见过我的父亲,从她的描述中,那人已故且原因不明,我甚至没有发现过那人的任何蛛丝马迹,连一件遗物都没有。我的人生有两大愿望,用我卓越非凡的观察力去探究我这位奇异母亲的不老原因和找到我的亲生父亲,如果说有什么线索能够打破那些难解之谜,那就是我们家世世代代流传的古玩了。说不清楚我是为了探究真相爱上了古玩,还是因为什么,尽管她莫名其妙的反对我的爱好,但与她何干。
    陈思源是我和馥汀兰身边唯一亲近的人,我称他表哥,比我大五岁,从小照顾我并一起长大,没有血缘关系那种,是馥家族留下的管家系后代,负责帮助馥汀兰打理日常生活,管理着一家私人博物馆,那馥先生的称呼也是源于他。在我的印象中,他永远恭恭敬敬的站在馥汀兰身后的一边,外显谦和,话却很少,是一个整齐的男人,个子很高,骨感的棱角分明的脸颊,面部轮廓几乎挑不出什么缺点,只是那薄薄的唇紧闭看起来有些严谨的刻薄,与馥汀兰有异曲同工之感。陈思源是个古典音乐爱好者,喜欢收集黑胶唱片,平时与我跟馥汀兰共住一处宅院。我很少与他们晤面,除了每周末必要的家庭晚餐,我们各住宅院的一方,谁也不会干扰谁。
    四月十七日是周末最后一天,由于是初春,馥汀兰躲在书房里,裹着一张羊毛毯子,依然埋头于旧书堆中。馥汀兰的日常生活均与古玩有关,经营一家小古玩店,四处淘淘宝贝,而每到周末她就是这个样子,特意挑出一天时间在家陪我,她说希望我们的关系更像朋友,可更多的还是各忙各的。陈思源在厨房与保姆忙碌着晚餐,因为这个季节的房间里太过阴冷,我半卧在客厅的天井下的沙发上准备着单位下周选题会的内容,一缕阳光暖洋洋照在脸上,听着老式留声机里咿咿呀呀放着上世纪二十年代的歌曲感觉有些犯困,突然有人在后面拍了拍我的肩膀。
    “馥芮白,你姐呢?我刚在古玩市场收了一件好东西,想让她帮我掌掌眼。”
    我本能的身体一激灵,从沙发上滚到了地毯上,同时拨开那手掌,这才发现院子的大门被我养的那只调皮的萨摩耶犬“狗”撞开了,是的,我这只宠物名字叫“狗”,而这个不请自来的人叫陈传柏,我叫他柏叔,在隔壁开了一个小古玩店,属于那种超喜欢走街串户的性格,我们搬到巴诺市不过两年,这门槛倒是属他踏的最多。
    柏叔宝贝一样捧在怀里一支青花瓶子,带着好奇的眼神在宅院里四处溜达。当他走向一间挂着帷幕的房间门口时不自觉的停下来,迎面走出的馥汀兰,让柏叔不自觉的向后退了几步,马上收回那些猎奇的目光,脸上堆回了笑容。
    “那个,w小姐,这可是乾青花?”柏叔闪闪发亮的眼睛中透出了无限的贪婪和期待。
    我不自觉的向后捋了一下额上的短发,重新坐回到沙发里,端回手里的书,可不想让馥汀兰看见我跌倒在地上窘迫的样子。狗很乖巧的蹲坐在我的脚下,吐着那柔软的粉红色舌头,我边撸它头上的毛,边远远的注视着馥汀兰和柏叔的一举一动。
    馥汀兰面上无甚神情,一张小巧的鹅蛋脸肌肤娇嫩白皙,弯弯的柳眉下,长长的睫毛随着她那双有着清澈深邃瞳孔的大眼睛微微颤动着,一头纯黑色的秀发简单的放在一侧肩膀上,一直垂在腰间,身着纯白色精致剪裁的设计师定制品牌套装,一字型的脖领露出清晰漂亮的锁骨,一条镶嵌着红色珠子的白色羊毛大披肩随意的搭在肩上,很自然的坐在了距离我十米之外天井另一侧长沙发的正中间,她优雅的接过陈思源递过来的咖啡,一双雪白的长腿叠交在沙发上。馥汀兰伸手示意柏叔先坐下,那秀雅绝俗的气息无意中散遍了满屋,让柏叔顿感浑身拘谨,坐在了一侧的独立小坐墩上,陈思源很自然的站在了馥汀兰的身后,远远的向我递过浅笑。
    这个小玩意儿很显然柏叔是花了点银子的,柏叔小心翼翼的将那瓶子放在了沙发前的茶几上,又拿起瓶身,露出瓶底,以一种仰视的状态等待着馥汀兰道出结果。
    “今生即永生,今世即永世,w小姐,你看这瓶子下面的字,什么意思啊?”
    馥汀兰有一种非凡的能力,只要她轻轻触摸那些有特殊意义的古物件,闭上眼睛稍稍花些时间,便能看见这个物件的前世今生,而这种造物弄人让她变得眼光异常挑剔,似乎一直在寻找着什么,对所看之物均流露出一种隐隐的遗憾。
    柏叔拿来的的确是一件绝妙的珍品,可对于馥汀兰来说却是我的人生中第一次见到她荡漾出了惊诧之色。换句话说,她还没有触碰过那小巧玲珑的瓶身,眼角却滑下来一行泪。这使得柏叔不知所措的站起了身,支支吾吾的不知说什么好。
    关于如何解释异常反应这件事,必须要说明一下,这一切与馥汀兰的身世有关。在我的记忆中,馥汀兰从未缺过钱,这得益于祖上的恩泽。
    我们馥家家风正派,百年前是京海城赫赫有名的古玩世家,家世雄厚,当地一条街的染坊铺子都挂着馥家的门牌。馥汀兰的父亲馥谦修,也就是我的祖父,是当时小有名气的爱国人士,有一身不错的功夫,他经常凭着馥家剑法铤而走险的打击一些倒卖文物去国外的小贼。馥汀兰是家中独女,被家人倍加疼爱,动荡的年代,活得却像个天真浪漫的仙女,她每天学学女红,读读诗书,莞尔一笑,皆让人感受到星辰灿烂般的耀眼。俊俏的脸上时常挂着笑容,她两鬓间梳着两条麻花辫,辫子被漂亮的珠粒点缀,环绕在胸前衣裙的褶皱间,那总是被搭配淡雅长裙,均匀的裹在身上,让人不禁想象,像她这般幸福而又绝色的女子,如果能定格在那一瞬间,该多美好。民国二十六年,也就是1937年,馥汀兰二十五岁,与当地大户人家沈家长子沈安之顺利订婚,沈安之是她的青梅竹马,两个如胶似漆很快将进入婚嫁之事。
    那一年盛夏,馥谦修亲自带着护卫秘密护送一批盗墓人的明朝文物匆匆归来。馥谦修神色紧张,身侧的佩剑血迹斑斑的还在滴着血,他不顾浑身上下的刀伤,便进入了馥家老宅的密室。馥汀兰无意中见到父亲的神秘举动,便趁着夜里家人熟睡悄悄潜进密室,可是在密室她在暗格中只找到了一枚外观普通的古钱币,正放在左手的掌心中摩挲,突地听得外面有刀剑拼杀的声音,慌乱中她不小心被钱币划破了手指,那只是被划破了一点点的伤口,钱币却如钻进了她的手里,她仿佛瞬间被那钱币吸干了全身血液,最后的一丝力气,她只看到一个若隐若现的人影,对她说,“这是馥家的劫数,汀儿,你一定要活下去。” 馥汀兰恍惚间看到一把剑插进了父亲的胸口,她想要声嘶力竭的呼喊,却发不出声音,而后便不省人事。那夜,风雨交加,天空中闪过一道道轰鸣的雷光,每一声响雷都掩盖着铿锵有力的剑鸣声,当尘土漫天被雨水淹没后,所有的昔日阳光化为乌有,却不知馥汀兰从此的人生宛若穿越了百年。
    第二日,馥汀兰在密室的地板上独自醒来,走出密室时,她披头散发,形如枯竭老妪。焦灼的阳光下,馥家人如人间蒸发,硕大的院落空空荡荡,四处都是刀剑相向的痕迹,那把她分明看见插进父亲胸口的剑插在血泊中,却不见父亲的尸首,她双膝跪地,一口鲜血从口中喷射而出,与泪交融而下。突然听得有人在身后唤她的名字,她恍惚间被叫醒,当回头的瞬间,容貌再度恢复成二十五的样子。那唤她名字的人是家中的婢女铃铛,她躬身抱住馥汀兰,泣不成声,“小姐,夫人让我出远门送东西,一早回来家就成了这样,我疯了一样四处找你们,能看见你太好了,太好了……”
    从此,世间传闻了各种版本,有人传馥家得罪了贼人惨遭灭门之祸,被人挫骨扬灰,有人说馥家大小姐是恶魔现世,吃了馥家人。终究没有人知道馥家遭遇了什么,但是从此没有人敢踏入馥家旧址,而馥汀兰由于那枚古钱币,仿佛被诅咒般,成了被时光遗忘的人,不老不死不灭的独自活了百余年。
    在我的印象中,馥汀兰第一次露出情伤的神情,她别过头起身走进书房,撇下无所适从的柏叔,他并不知道自己闯了什么祸事,会让馥汀兰抽袖而去。
    陈思源显然认得那物件,我猜想他是在馥汀兰还原老宅时的物品图中见过,这应该也是他回流还原馥家老宅原貌的任务之一,他面无表情的拦住正要跟过去的柏叔。
    “多少钱收的?”
    “三三三万……三十万……”
    陈思源写了一张三百万的支票,放进柏叔手里,反常的犀利眼神望着柏叔一会儿,做了一个送客的手势。
    柏叔捏着手里的支票,得意的狠狠的亲了一口,他缓慢向大门口挪着步子。柏叔这老爷子油的狠,他每天游走于鬼市,有几个内线,却眼力很差,柏叔错过了几次天大的好机会,自从一次偶然机会被馥汀兰现场指导了一下,便黑上了我们家。
    趁着陈思源转身离开,他一个箭步窜到了我面前,以一种兴奋过度的声音大声道,“馥芮白,你看到刚刚发生了什么吗?这个瓶子我真的是无意中收的,嘿嘿嘿,你们家看上东西也不跟人商量的嘛,我还没捂热乎呢,真舍不得。”
    “这个瓶子我刚刚看了,不是什么乾青花,就是个民国初期没什么做工出处的小东西,一个家里再普通不过的花瓶了,但工不错,有点像闺房私藏或者男女信物。”我很清楚他无非莫衷一是的想要在我这里套个原委,而我向来对这样有着浓浓女人味道的东西不感兴趣,尤其是民国时期的,也许来自于内心对馥汀兰一切的排斥,什么“今生即永生,今世即永世”,一看就是个定情信物,我甩了甩头,从沙发上跳起来,活动了一下腰身,向柏叔伸出五根手指,“顶多五万,柏叔,您偷着乐吧!”同时挥动着手掌作出了再见的手势。“下次来记得敲门,否则我要告您私闯民宅啊!”
    “不过今天的事儿发生的蹊跷,就像有人硬塞给我钱似的,你说我老陈是不是走了发财运了,你不知道那个人说话口音很奇怪,好像外国人,又好像不是。”
    我将柏叔硬塞出了大门,狗跟在我身边,笑嘻嘻的吐着舌头。
    “那个……我刚儿是不是惹你姐不高兴了……你当真这个玩意儿不值几个钱?那你姐姐为什么要买……”
    柏叔刺耳的声音被厚重的木门隔离后,我们家的小院又恢复了平静,这件事本来我认为可以不了了之,而却没想到,引发了后面的事,我怎么也想不到,我的那些随意的话会让一切走向了一个不可逆转的方向。
    第二章 果真威风潇洒
    四月十八日,星期一的一早,天气很明媚,大概是这个季节最好天气的一天,我穿着一身轻便的休闲装,推开院门,却不想柏叔正等在院子口,他还穿着昨天那身衣服,面容憔悴,见到我便突地扑了过来。
    我下意识向后一躲,他扑了个空,也并不觉尴尬,笑嘻嘻地说道,“听说你是在电视台做鉴宝节目?我突然想起来,卖我瓶子的人我见过,就在你们节目上。”
    柏叔边说边搓着手掌,又从身上掏出一根烟点燃叼在嘴上,紧紧的跟在我身边。
    我低头看向他刚刚站过的地方,土地上踩了深深两个脚印,想来这老家伙的确连窝都没挪的等了许久,我迅速的躲过他正喷出的劣质烟烟雾,快步向胡同外走去,真不明白这个柏叔为什么如此执着于一个转让古董的人,只当是他又想来蹭热乎的借口。
    “都有钱了,抽点好烟吧,老爷子。”
    “你说你和你姐姐真不一样,你跟个假小子似的,嗨,丫头,你慢点走,我这一大早可就是来找你的。”柏叔并不掩饰情绪,他依然延续着昨天的激动,看着他厚厚的眼袋又挂上了一层暗淡,想必这样一笔巨资让他整晚都没睡好觉。
    我不知道正在阅读故事的您是否有过这样一种感受:凡事发生后去接受就好了,人们最不可控个性却总是想要探求个究竟,而那本与自己毫无关系的事或人一旦被提及,与这件事或这个人有关的会慢慢向自己不可控制的聚拢而来。人们通常把这称为宇宙吸引力法则,也有人叫蝴蝶效应的改变,我倒更相信其实一些事情是早就存在的,只是一直没有引起格外的注意罢了,遇见谁,碰见什么事情,其实都会在生活中某些细节的经历相吻合,最后会画上一个完美的圈,而这个圈的大小完全取决于自己的一些执着或放下。
    作为我这样一个自认为不太讲究俗套的人来说,其实也避免不了好奇心的作祟。比如我一直无法释怀的两件事,寻找家族隐藏的真相成了我的执念,或许如果我没有那么大的好奇心,也不会让自己做出后悔终身的事,如果让我重新选择,我绝不会为了谜底的揭开,而亲手将馥兰汀一步步送到死亡的边缘。
    “我老柏是贪财,但是也不太相信天上有掉馅饼的事,这个人我真的很眼熟。”
    我们家的宅院坐落在市区最繁华地段,走起来却离主马路有好一段距离。我不想借助家里的任何力量,除了不得不回家住,其余时间我就只是个刚上班的小白领,所以经常为了挤公交车而拼上老命。我奔走于硕大的柏油马路上,一辆塞得快吐了的公交车从我面前驶过,喷着浓重的汽油味儿。这柏叔一直不肯罢休,跟在我身后絮絮叨叨,生性热情的样子,让我周一的一大早好不烦躁。
    “奶糖,快上车。”
    奶糖是陈思源五岁前给我起的乳名,因为小时候我总喜欢哭,他就拿着奶糖哄我,也只有他这样叫我。他正开着一辆幻影停在了我面前,操着低气压的声音让我上车。本来我一直拒绝他送我上下班,但是为了摆脱柏叔的跟随,我果断拉开了车门,长腿微微一曲,钻进了副驾驶。
    推开车门的瞬间,便看到一张赏心悦目的脸,我经常开陈思源的玩笑,说他这斯文得让人无法直视的侧颜不知道能骗了多少男男女女。说起来,陈思源是馥汀兰侍女铃铛的后人,从小与我一起长大,他是个温暖的男人,对我真是好得没话说,像对亲妹妹的那种,但是总是隐约有一种说不清的距离感,或者更确切的说是相敬如宾吧,在他的眼里,他与我的长幼关系大概跟馥汀兰一致,对于我的玩笑他从来都是轻描淡写,也从不接我开的玩笑。
    “你们老板不发工资的吗?连打车的钱都没有。”陈思源眉心微皱了一下,一大清早就满头大汗等公交车的我让他有些心疼。
    “嘿嘿,我刚刚攒钱准备买个宝贝。”我笑得无所顾忌,把他递过来的一张卡丢在了中控上。
    “这么嘴硬,就不肯求助家里一次吗?”
    “用不着你操心,我好着呢,哥,过几天跟你亮亮我的新宝贝。”
    倒车镜里,柏叔的身影很快被远远的甩在了车后,那个小黑点最终也被抛到了九霄云外,我的思绪又回到了昨天馥汀兰那反常的表情,那是一种哀伤成疾的神情,我绝对没有看错。我没有任何心情揣测一个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于是从一个极端想到了另外的极端,那东西会不会是已经死去的爸爸的,可是这个瓶子的年代是民国时期的,这又让我很快否定了自己的假象,这个世界上绝对不存在另外的一个特殊人类,就算有也绝不可能是我的爸爸,我是个正常人,不正常的只有馥汀兰一个人而已,我在心里反复这样叨念着,想到这我感到很不安,紧张的打开了车窗。
    从小到大记不得这是我们第几次搬家了,由于馥汀兰的外貌始终不变,又过于显眼,而这一次我们对外的关系竟然头大的变成了双胞胎姐妹,我无法想象有一天我被人误解为她的姐姐,甚至有一天是妈妈、奶奶的情况,每次想到这儿,我都感觉无比的恐惧。
    “不要随便搭讪,尤其是邻居,准备一下,我们搬家吧。”我注意到陈思源脸色并不好看,自从昨天买了那个破瓶子,他就整个人看着都不对劲儿。果然,很快他便复读机般,那没有任何感情色彩的语气,像坨冰般劈头盖脸砸在了我头上。
    想想那个时候大概我不懂如何表达爱吧,其实对于亲情早随着岁月深深的埋进了心底,只是不知道那就是爱罢了,因为万事万物的质发生改变,都需要一个触发条件,而我们一成不变的相处模式,让我缺乏了思考力,更想不出,这一起长大的人也或许是个从未了解的陌生人。我习惯了被他照拂,自然而然的没有多停留一秒的直怼回去,“可不是我招惹的,谁让那位那么喜欢炫耀?非要自己出面在鬼市跟人家杠一个不出名的礼器,她自己惹的祸,这锅我可不背。”
    巴诺这座古城是历经数千年的十三朝古都,当初我们逃离般来到了这座城市,而如今似有魔力般吸引着我,我有一万个理由想要留在这里,在这里还没玩够,总觉得这里有我非常期待的未来,我可还不想这么快搬家。
    我将脸伸出窗外,这里春天的风并不柔软,拂面将我的满头短发吹得起飞,我这才发觉,原来我头发松若柳丝,似乎多年来我早习惯的潇洒只是为了隐藏着什么,心不知被什么尖锐的东西碰了一下般难受。在记忆里,我曾也是满头长发,是在青春期大家都在向往长发及腰的少女时代,我猛然知道了那位的秘密,在那年生日我赠送了自己一头齐耳短发。我倔强的想要摆脱馥汀兰赋予的一切,她的举止优雅内敛,我便粗犷豪迈,不修边幅;她柳叶大眼,我就偏在高高的鼻梁上面架着一副大大的无镜片眼镜;她皮肤白皙无暇,我便热爱户外将皮肤晒成小麦色,甚至不介意多几颗雀斑;她每天端庄套裙傍身,我则永远一身运动休闲装,与裙装老死不相往来。说起她似乎从未正式的关心过我,那种压抑的家庭关系,我虽早就习惯,却一直是个偷偷摸摸的探究者,而她昨天的那行泪,让我深深的在意着,我收回可爱自信的表情,关上了车窗,抿着嘴终于挤出了几个字,“昨天她哭了?”
    陈思源正在专心致志的开车,似没听到般,虽然他并没有转过头来,可我看到了他嘴角分明颤动了一下。
    “‘今生即永生,今世即永世’,这么肉麻的话是她的老情人写的?”本不想说出这样的话,我并分不清那种情绪是不是想要关心她,可是无论怎样却也没有想说出如此刻薄的言语,想到连这个毫无血缘关系的表哥都能对她更了解一些,唯独是对我为什么不能坦诚,一下子一股热辣辣的气息涌上了我的心头,我毫无遮掩的皱起了眉头,用纤细的手指推了下眼镜,口气淡淡道,“我知道她的秘密,你不用替他掖着藏着,反正我习惯了,你们从未对我坦诚过,什么都瞒着我。”
    “奶糖,你不要总把自己说的那么孤单,我跟馥先生都是很爱你的。”陈思源转过脸,恢复了以往的和善,微笑着,满眼疼爱的用一只手摸向我的头发,这让我更加烦躁,在他那张脸上看不出任何撒谎的痕迹,或许真相早就被时间封存,但直觉那就像充斥谎言的海妖之歌,不知还有多少我不知道的秘密,尽管如此,他还是我能够唯一有依赖感的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