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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节
    马不见了,要么找回来,要么再去白河镇上买两匹,只有这样的办法,不然光靠两只脚赶路,要走到临黑城,不知道要花去多少的时间。
    “都怪你!笨蛋!胸大无脑的家伙!”
    “谁让你不给我鬼晶?你才是笨蛋呢,你不仅是笨蛋,还是色狼!”
    在去山水镇的路上,百鸟冲和南茜并不安静,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吵着嘴。不过和逻辑很有问题的南茜吵嘴,百鸟冲很快就发现,被骂作色狼的他肥都快气炸了,人家大胸脯的女孩却屁事没有。
    偌大一条白河,近二十丈,没人能在这样宽阔的河面上架桥,要去白河镇就只有坐渡船。在渡船上百鸟冲和南茜倒安静了下来,没有再吵了。
    “船家,你有没有看见有人牵着一匹白色和黑色的大马呢?”船行河中,百鸟冲试探性地问道。偷马的人除非是掉头往西凉州的方向走,要去白河镇的话,摆渡的船家就一定会看见。
    船家看了百鸟冲一眼,随口问道:“公子问这个干什么呢?”
    百鸟冲道:“那是我们的马,我们在河边转了一圈,回到路上的时候,马就不见了。”
    “这……”船家露出了一副奇怪的表情,欲言又止的样子,“这位公子,你还是不要问了,我没有看见。”
    这个回答并不高明,百鸟冲看出了船家似乎有所顾忌,不敢把他所看见的事情说出来。越是这样,百鸟冲心里也就越明白了,偷马的人不是掉头往西凉州的方向走,而是过河去了白河镇。
    “好吧,多谢船家了,我不问了。”百鸟冲笑了笑,不再问了。
    横竖才两匹马,他不会让老实巴交的船家难做。
    同船的几个渡客本来还在关注这件事情,但见百鸟冲闭上了嘴巴,心里虽然好奇,但也没有添言插句,很快就聊起了别的事情。
    “知道吗?我听说梦织被林公子抓了起来,说是明天日落时分,要在镇公馆前的邢台上烧死呢。”一个头戴学士方巾,身穿青色学士长衫的青年人说道。从他的穿着打扮来看,是一个三等学士。太明王朝的读书人的雅称就是学士,有五等之分,从学士服侍的颜色上就能分辨出来。五等学士是最低级的学士,穿黑色学士袍,戴黑色学士方巾。四等学士穿蓝色学士袍,戴蓝色学士方巾。二等学士穿紫袍,戴紫色方巾。一等大学生穿白色袍,戴白色方巾。
    眼前这个说话的三等学士,已经可以考取功名,求个小小的文官的职位了。
    “梦织?可是咱们白河镇第一才女梦织?”一个商人打扮的中年人急忙问道。
    那学士打扮的青年人说道:“可不是我们百河镇的大才女梦织,唉……”
    “天妒红颜啊,谁让她生得那般美貌,却又孤高清傲,不肯嫁给林公子,才会招来这种横祸……”那中年商人叹息连连,很是感伤的样子。
    “你们说话注意点,要是被林公子听到,你们小心脖子上的人头。”一个老者提醒到。
    这一句提醒让这次谈论嘎然终止,最先说出事情的青年学士听到林公子的名字的时候,脸色都变青了少许。那中年商人也噤若寒蝉,不再说话了。
    百鸟冲心中暗自奇怪着,“这些人提到了一个林公子,却又如此害怕他,难不成那个林公子是一个十恶不赦的恶霸?这些人都被他欺压怕了?他们还提到一个叫梦织的女孩子,嗯,大才女……所谓的大才女,都在什么方面有才呢?琴棋书画还是女工刺绣呢?”顿了一下他又摇了摇头,暗自苦笑道:“天下恶霸千千万万,可怜的人也数之不尽,倘若我都要管上一管的话,我就不是鬼炼者,而是圣人了。我不为良知而杀人,不为正义而杀人,我只为我自己杀人,我有我的标准。”
    鬼炼者肯定不是圣人,也不是行侠仗义的侠客。鬼炼者杀人,多是与自己有关,和修练有关。倘若在这个过程之中救了什么人,那并不是鬼炼者有狭义之心,正义之感,而纯粹是一种顺带的关系,是无心插柳之举。
    所以,这些人谈论的林公子,还有那个可怜的大才女梦织,百鸟冲心里都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更没有偏向谁。这些人谈论的林公子逼婚逼到要杀人的程度,确实可恶,那个梦织也确实可怜,可这和他有什么关系呢?他修练杀道,对于生死之事看得尤其开,对于善恶也是如此。在他的眼里,人其实没有善恶之分,只有活人死人之分。
    然而,只要那个林公子被他碰上,偏巧又符合他的标准的话,那么,那个林公子就难逃一死了。
    就在百鸟冲想着与杀道有关的事情的时候,南茜却插了一句嘴。
    “什么狗屁林公子?人家不嫁给她,他就要烧死人家姑娘吗?”南茜很生气的样子,“倘若他这样逼一个男人和他成亲,我可以不管,但是他这样欺负一个女孩子,那我就管上一管了。”
    童颜巨.乳的少女的一句话陡然让已经够紧张的气氛变得更紧张了,众人都惊诧地看着她,不敢插一句嘴。不过,众人很快又注意到了她腰上插着的三把刀,这些人的心里又一片恍然,原来是有能耐的人,怪不得敢说这样的话。
    然而,她那是什么混蛋逻辑呢?逼婚有向男人逼婚的吗?
    “你们怎么不说话了?”南茜不满地道:“你们不是很为那叫梦织的姑娘感到可惜吗?难道连话都不敢帮她说吗?”
    众人还是噤若寒蝉,一字不吐。船家更是紧张,脸色苍白的他使劲地摇着船桨,想尽快将这个女瘟神送到对岸,离他和他的船远远的。
    “算了,烧死就烧死,本姑娘也懒得去管这些事情了,倒霉倒到她那种程度,死了也活该,你们说是吧?”南茜的嘴无法闲下来,见众人都看着她,她以为大伙儿要她继续发表一件,于是又冒出了一句。
    那些老老少少,刚才还敬佩她是个带刀的女中豪杰,但转眼她的侠义感就没有了,还是如此的一副女痞子的口气,这种转变,未免也太快了,变化也太大了吧?
    其实,他们根本就不知道,眼前这个童颜巨.乳的模样可爱的少女,杀起人来有多狠毒。她这样的人,哪有半点怜悯之心和正义感存在呢?
    梦织什么的,烧死就烧死了,关她屁事?
    百鸟冲笑了笑,看这些人被南茜弄得神一阵,鬼一阵,他有种身同感受的感觉。他将视线移到了白河上,看波涛滚滚地从船舷旁边冲流过去,一去不返。他有些淡淡的感受,人生何尝不是如此,一出生就奔向死亡,何曾能回头?
    其实杀道,不外乎心念,不外乎感受。杀道,不仅是要在杀人的时候得到进化,还要在平淡的生活之中得到真理。
    他的杀道修练,无时无刻都在进行着。
    船家很快将船摇到了对岸的渡口,几个渡客先下了船。百鸟冲很慷慨地给了双倍的船钱,然后和南茜下了船。那夜灭了零家,他在零瑞杰的房间之中就搜到了十万银币的钱票。这一笔钱,让他过一些优质的生活是足够的了。
    从渡口出来,百鸟冲带着南茜向白河镇走去。
    “这位公子和姑娘,你们等等。”
    身后传来声音,百鸟冲回头去看,却见是那个最先提起林公子和梦织的青年学士。他的嘴角露出一个示好的笑容,“你有什么事吗?”对于那些有学问的读书人,他从小就是很敬佩的。
    那青年学士四下看了一眼,然后才走到百鸟冲的身边,压低声音说道:“我见你们是外乡人,不知道这里的情况,所以才不忍心见你们招来血光之灾,特意来提醒你们一下。”
    百鸟冲淡淡地笑了笑,“呃?先生说的是什么血光之灾呢?你也看见了,我们并没有招惹谁。”先生,是对学士的尊称。
    青年学士又颇紧张地看了一下四周的情况,又才低声说道:“公子,你有所不知,这白河镇是惊雷军和暴风军两不管的地方,镇长就是这里的土皇帝,掌握着镇上所有人的生杀大权。我先前提到的林公子就是白河镇镇长林公明的儿子,林浩天,平日里欺男霸女,无恶不作,这里的老百姓都怕他。就如先前这位姑娘说的那些话,要是传到林浩天的耳朵里,你们……唉,那就是血光之灾了。”
    百鸟冲心中大感有趣,他杀了那么多人,但每一个都不是无缘无故却杀的,更不会因为别人说了他的坏话,对他不敬就要杀人。这个林浩天就连别人对他有言语上的不敬都会杀人,那真的是……太够标准了。
    “公子,你没听见我说了什么吗?你还笑,你笑什么呢?”青年学士看着露出笑容的半年线,心中既是奇怪,又是气恼。他来提醒,已经是一种冒险的行为。这个少年怎么还笑得出来呢?
    “呵,没什么,多谢先生了。”百鸟冲微微鞠了一躬,算是见礼答谢了。
    “不要客气,不要客气,我们读书人心中要存正气,我虽然不能帮到你们什么,但提醒一下却是能做到的。我不要你谢我。”那书生连连摆手,随即又叹了一口气,“哎,可怜梦织姑娘了,年方十七,就已经是二等学士了,据说还学了一些奇术,可是却招来这种横祸,天妒英才啊……”
    “呃?那个梦织姑娘还会奇术?什么样的奇书呢?”百鸟冲好奇地问道。
    “算了,我就不多说了,你们也赶快离开这里吧。”青年学士叹着气,落魄地离开了。
    目送他走远,百鸟冲又带着南茜向白河镇走了过去。
    对于合符他猎杀标准的人,他不会放过。但是,他不会仅仅凭几个行人的说辞,不分青红皂白地就去杀人,在那么做之前,他会调查一下。
    这个,是百鸟冲的自己所养成的一个,良好的杀人习惯。
    第七十三章 蛮横的林公子
    白河镇的街道宽阔明亮,商铺林立,做买卖的人很多,街上的行人大多衣着得体,体体面面的。一眼看过,这白河镇倒也是一番富裕的景象。
    “这么看来那个叫林公明的人除了纵容儿子这一点不好之外,在对这个镇子的经营上倒也有些本事,这个镇子比山水镇强多了。”走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百鸟冲若有所思地想着。
    镇子上不乏佩剑带刀的人,不过象南茜这样的一个人就佩戴三把刀的刀客却只有她一个。一路闲逛,也总有那么些好奇的人盯着她看,嘀嘀咕咕地议论。南茜对一切有礼或者非礼的目光一概无视,只顾着看她的想看的景致。
    走到一个十字路口,百鸟冲和南茜同时停下了脚步。两人看着一座茶楼,样子奇怪。
    “主人,那不是我们的马吗?”南茜说道。
    百鸟冲也看见了,在那座茶楼门前的拴马桩上,系着的不正是他的黑马和南茜的白马马?在两匹马的还有一些别的马匹,黄色黑色都有,最醒目的却是马群之中的一匹枣色大马,无论是毛色还是形体都要比两人的马出色许多。
    百鸟冲又向茶楼里面看去,里面的茶客很多。他无法判断出是谁牵走了他和南茜的马,而旁边的这些马又是谁的。
    “谁牵走了我们的马?我去问问,然后狠狠砍他两刀!”南茜气愤地说道。
    百鸟冲笑道:“谁牵走了我们的马,你去问是能问出来的吗?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我们把它们牵走,那个时候谁牵走了我们的马,自然会现身的。”
    “这个主意不错,我去牵马。”说牵就牵,南茜随即向栓马桩走去。
    百鸟冲将视线移到了茶楼之中,看着里面的情况。这个时候已经有几个佩刀的汉子向这边走来。南茜还没解开白马的缰绳,一个留着胡须的中年男子就破口喝骂道:“大胆!光天化日之下你也敢偷马吗?”
    几个随同出来的汉子纷纷拔刀。街上的行人一片惊慌,纷纷躲避。眨眼间,四周就围了许多看热闹的人。
    双手在腰间一抓,揽月和烈焰也锵锵出鞘。南茜怒目相视,没有一句解释。这些人要动手,她是巴不得的心态。对于马是谁的,她却连解释一下的兴趣都没有。
    “居然还敢在我们面前拔刀?反了反了!兄弟们,砍了她!”领头的胡须男气得胡子都往上翘了起来,双目凶光闪露,杀气腾腾的样子。在他的喝斥下,几个汉子顿时散开,将百鸟冲和南茜包围了起来。
    百鸟冲的眉头皱了起来,就在刚才他还认为只要解释清除,他就能把马牵走,不会有多余的麻烦,但现在看来是不行的了。一旦打起来,不等那些人发狠,南茜肯定就已经将他们几个砍杀当场,这是这些家伙无法预料的事情。然而,他却不能让这种事情发生。
    “这位大哥,这显然是一场误会。”百鸟冲说道:“这匹黑马和白马是我和我的同伴的马,我们在白河河畔丢失了它们,突然在这里看见,准备取回来。事情就是这样,根本不存在偷马。”
    不卑不亢,在情在理。这样的解释就连四周看热闹的人都忍不住点头认可,低声议论。
    “哼!我呸!”胡须男却蛮横地往地上吐了一口口水,恶笑道:“在白河镇,我家公子看中的东西就是他的,这两匹白马和黑马我们看见它们的时候,它们四周并没有人,也就是无主之马,自然也就是我们公子的了。现在你们要想牵走,那就是牵我们公子的马,是偷马!”
    一丝怒火在百鸟冲的心间燃烧了起来,暗暗地。他还从来没有见过如此蛮横之人,更没听过如此蛮横的说法。在这些人的眼里,太明王朝的律法形同虚设,甚至最起码的道德也丧失殆尽。
    然而,这些人仅仅是家奴,仗势欺人的狗腿子。他们的胆子,是他们的主子给的。他们的蛮横,也是他们的主子给的。百鸟冲的视线忽然移到了茶楼二楼的一扇窗户上。在那打开的窗户里面有一双眼睛也正看着他。那双眼睛的眼神里,有着不屑和轻蔑,还有一丝狠毒。
    “那个人……”百鸟冲心中顿时明白了过来,“那不就是林公子吗?白河镇镇长的儿子林浩天。在渡船上,那些渡客就连提一下他的名字都会胆怯。那个三等学士还提醒我不要招惹他,对了,还有那个大才女梦织的故事……”
    四目对视,百鸟冲在想着事情,林浩天却是充满杀气的敌视。
    拴马桩前,决斗的气氛越来越强烈,大有一触即发的态势。却就在南茜即将挥刀砍人的时候,百鸟冲制止了她,一边抬起头,对着那扇窗户说道:“林公子,你打算一直坐在那里看热闹吗?你这些下人,对付那些山野小民倒是没有问题的,但要想对付我们,恐怕还得你亲自出手。”
    “哼!”林浩天随手将他手中的茶杯扔出了窗口。那只洁白的茶杯和着一杯茶水掉落街上,发出啪的一声脆响,水花四溅。
    这是他的动手的暗号了。在他看来,百鸟冲和南茜不过是两个外乡人,他就连打个照面的兴趣都欠奉。对于百鸟冲和南茜,他的骨子里也都透露着轻蔑和不屑。
    百鸟冲的反应却不一样,他知道决斗已经无法避免,但在动手之前他却对南茜说道:“收起你的刀,用你的拳头,和我一起敲碎这些家伙的膝盖骨,让他们一生都别想站着欺负人。”
    南茜微微一愣,旋即却咯咯一笑,“这可比杀了他们更残忍,我喜欢。”双手往腰间一送,已经出鞘的揽月和烈焰又回到了刀鞘之中。残忍的事情,她喜欢,越残忍越合她心意。
    “可恶,竟敢如此轻视我们!兄弟们,砍死他们!”胡须男再也忍不住了,紧握着手中的刀,大步向百鸟冲冲来。他一动,几个汉子也呼喝着,冲向了南茜。在他们看来,身上有三把刀的少女一定比身上只有一把刀的百鸟冲厉害。打架杀人他们很有经验,先干掉最强的,然后再收拾最弱的。
    这些穷凶极恶的家奴,有着虎狼的凶悍气势,但在百鸟冲的眼里,却是一群不知死活的绵羊。就在刚才观察的时候,通过鬼炼者的感知能力,他已经了解了这些人的实力。这些跟随林浩天的家奴,最强的便是向他从来的胡须男,不过也只是一个炼意境的天武者,其余的更弱,多是金刚境的天武者,有一个甚至连天武者都算不上。这些人,又岂是就要进入天人境末境的南茜的对手?又岂是已经进入鬼村境的他的对手?
    这伙人之中,最强的是林浩天,到他显然没有出手的想法。
    呼!精钢打造的腰刀带着撕裂空气的风声,带着炼意境天武者的巨大力量只扑百鸟冲的面门。只要这一刀劈中,他整个人都有可能被劈成两半。天武者炼体金刚,炼意金刚,炼意境的天武者不仅身体强弱金刚,就连意志也强如金刚。
    然而,眼见这一刀就要见血奏效,胡须男的眼中却突然失去了目标。一刀用老,劈落在地上,他才突然发现,百鸟冲已经在他的身侧。
    鬼拳体防式,在和南茜的数十次决斗之中,百鸟冲已经将它淬炼到了非常娴熟的程度。以鬼拳的元转之意为基础,他的双脚形如学士构图所用的圆规,左右变化,尺度均衡快速,变幻莫测,总能快速地绕道敌人的身侧、身后,以及任何他想移动过去的方位。
    学士用圆规绘图,只要稍微将左右支脚变化一点尺寸,所绘制出来的圆形就会有很大的区别。百鸟冲的体防式就是一样的原理,他的双脚就是圆规的两只支脚,一下旋转就是一个圆圈。这样的躲闪防御,就连南茜的三刀流大快刀都不能砍中他,更何况是胡须男的刀?
    嗖!胡须男回手又是一刀砍出,百鸟冲的左脚轻轻一动,却又鬼魅一般移动到了他的右侧。嗖嗖嗖!胡须男发了横,手中的刀不再有刀法的套路,全凭蛮力挥砍。百鸟冲的身法奇诡,不容易看中,但他也有经验对付,那就是自己也打乱套路,让对方无迹可寻,无从可躲!
    “没用的,你出刀之前,你的双肩会先动,你难道不明白这个道理吗?”百鸟冲从容地说道。他在等待一个出手的机会,他需要的,一拳就将胡须男的膝盖骨砸碎的机会。
    “可恶!这种浅显的道理还用你教吗!给老子躺下!”胡须男一声暴吼,手腕颤动,手中的刀顿时犹如光轮一般旋转了起来。这个时候他手上的刀已经不再单纯是刀了,看上去更象是一面旋转不停的刀轮,有泼水不入的严密,有斩碎一切的威势。
    胡须男也不是没货的人,他的这一手,显然是压箱底的天武技了。
    双脚连动,以左脚为支点,右脚旋动,然后收回左脚,百鸟冲的身体犹如影子一般一闪,已经移动到了胡须男的右边。等到车轮一般追来的刀幕临近的时候,他又以相反的步伐移动了胡须男的左边。这一次刀幕还没有追来,他又移到了胡须男的身后,彻底消失在了他的视线之中。
    鬼拳的体防式如果速度够快的话,忽左忽右,忽前忽后,几下晃动就会让敌人头昏眼花,失去方向感。
    比身体的速度,胡须男和百鸟冲根本就不在一个层次之上。
    躲开车轮般的刀幕,绕到胡须男的身后,百鸟冲一肘重击砸在胡须男的后背之上。沉闷的撞击声传来,伴随着的还有轻微的骨骼碎裂的声音。重击之下,胡须男一口鲜血喷出,身体也失去中心,一个飞扑向地上栽倒下去。就在那是,百鸟冲飞快地抓住了他左脚的脚踝,往后一扯,一拳轰在了他的膝盖上。
    咔嚓一声裂响,一拳之下胡须男不仅是膝盖被敲碎,就连腿骨也被折断。剧痛之下他发出了一声凄厉的惨叫。不过,这样的惨叫声并没能缓解他的痛苦,也没能唤醒百鸟冲的丝毫怜悯之心。
    百鸟冲很麻利又抓住了胡须男的右脚狡猾,将他的右脚举起来,然后挥拳,迅猛冲撞过去。咔嚓,胡须男的右脚也彻底报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