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
男人的嗓音浸染了笑,“七年时间里,你不也是一个人,”他捧着她的下巴,就这么吻了下来,“我们耽误的是彼此的七年时间,并不只是单方面的,而且你也一直在等我,我们之间如果我往前走了九十九步,只要你走最后一步,我也会义无反顾地走向你,因为你在我眼里跟别人不一样,是最特别的存在。”
有多特别呢?
特别到在他无意识的情况下,可以等她七年。
特别到……
他觉得自己如果没有她的话,身边最好是一个人也没有,因为只有单独到那种思念的感觉,会让他觉得她还在他身边,一直都没有离开过。
江暮夏本来就泛红的眼眶,眼泪就这么源源不断地全都掉下来了。
“韩庭之……”
“怎么?”
他垂眸看着她笑,“这就感动了?”
“……”
江暮夏本来都不哭了,甚至都可以跟他认真说话,可在听到后面那些话之后,到底还是绷不住了,嗓音都带着压抑紧绷的哽咽,“还不是都怪你,非要惹哭我……”
她不喜欢哭。
一点也不喜欢哭。
之前追着他跑的时候,哭只是一种手段,发泄情绪的手段,可她跟他分开了七年之后,越来越多的时间都有些不敢把那些赤裸裸的过往摊开给他看。
她害怕。
虽然说现在已经在一起了,可自己情绪全部泄露的时候还是莫名有些难以启齿。
是那种……
在确认了自己心意后,被他看穿的难以启齿。
“呵。”
韩庭之看着她哭的模样,其实稍稍有所欣慰,“哭一哭还不好?”他漆黑深邃的眼眸就这么看着他,“看你平日里总憋着,之前跟我分开了什么也不说,你在我面前哭一哭闹一闹,总好过你什么都不说。”
他还是更喜欢之前。
她会跟他撒娇,闹脾气,生气,嗔怒,甚至是发火炸毛的模样。
“……”
江暮夏有些不安地偏开了自己的视线,直接闭上了眼睛,“我……我要休息了……你别再跟我说了。”
再说哭没完了还。
哼。
她拉过被子挡住了自己的脑袋,闭着眼睛不肯说话了。
韩庭之哪里肯。
附身捉住拉她的手腕,把她重新抱到了自己的怀里,“明天我们就去民政局办手续,不然念念的户口都落不下。”
“……”
江暮夏被抱着,触及到的就是他炽热的胸膛。
和,那狂热的心跳。
很久了。
跟他分开差不多一年多的时间里,她总是在想自己什么时候可以重新回到这个怀抱,现在回来了,有种莫名尘埃落定的感觉。
她好像觉得,其实认认真真地活下去其实也没那么艰难。
是他,给了她勇气。
错过也好,之前兜兜转转很多年也罢,最起码现在他们是陪在彼此身边的,而且之后也会一直都陪在彼此身边。
她这晚,难得好睡眠。
因为有他。
韩庭之也出乎意料睡地很安稳,比之前很多个夜晚的时候都要安稳。
……
第二天。
阮笙迷迷糊糊从沙发上醒来,看到的就是空荡荡的家庭影院,她微微皱眉下意识起身下楼,佣人已经在准备早餐。
“阮小姐。”
佣人看到她,主动走了过来,“太太吩咐了今早做南瓜粥,我给您盛过来。”
阮笙最喜欢的就是南瓜粥,江暮夏是知道的。
尤其是高中的时候。
她们两个人在学校里每天早上都会去食堂买哪里的南瓜粥,周围的人都说两个千金大小姐放着山珍海味不吃,非要是小门小户的南瓜粥,其实他们不知道,阮笙小时候在小镇子里,最喜欢的就是外婆煮的南瓜粥。
小城镇的人没有多少经济收入来源,吃饭最好的也就是南瓜粥。
而且,还要等季节。
所以后面她从那穷乡僻壤的小地方搬到了阮家,成为了所有人都知道的阮家名媛大小姐,所有的关于城镇的习性都改掉了,唯一改不掉的就是这碗南瓜粥。
江暮夏偶然暑假的时候,专门陪着她去了一次小城镇。
住过一个暑假。
从那个暑假过后每次去学校,早餐江大小姐就全部变成了南瓜粥,美名其曰说自己山珍海味吃多了,想吃清粥小菜,周围的人也不敢说什么。
曾经很长一段时间,阮笙是因为江暮夏才觉得生活不那么无趣。
不用每天读书,钢琴,舞蹈。
甚至……
早上六点就要起来背书,晚上十点了还在上补习班,周末别人出去玩的时候,她都要专门去学习钢琴课。
她其实很羡慕江暮夏,可以拥有自由的身份。
有江成柏宠着。
想做的事情没有人可以拦着,不想学的东西也可以不学,高中的时候每次都是江暮夏在她别墅房间外的围栏上,怕上树给她投喂。
那时年少。
江暮夏穿着长裙都挡不住那颗放肆的心,格外肆意妄为。
有时候被江老爷子追满街跑。
明明同样是千金大小姐,可江暮夏从小到大不管名声再怎么样,做什么事情永远都有江成柏在身后撑腰,除了同样的事情江成柏都会帮忙摆平。
她们打群架。
斗殴。
江成柏生气地揪着江暮夏的耳朵把人保释出去,阮笙永远是那个顺道被救出去的,而且江暮夏即便是挨打,也还不忘提阮笙求情。
让江成柏帮阮笙保密,不要让阮家知道。
甚至……
有好半年的时间里,阮笙因为被阮老爷意外知道了这件事,不准她跟江暮夏来往,每次周末浑身都是伤。
她不敢跟江暮夏说话,只能逃避。
说自己有事。
江暮夏虽然说神经大条,但是在关键是情商还是很靠谱的,看到阮笙身上的伤专门把阮奶奶从外地请了回来坐镇,后面才免了好几顿打。
她和她,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人生。
却还是做了朋友。
她至今还记得自己刚到阮家不久还没几年的时候,整个名媛圈的人都说她是一个农村长大的小土妞,都不愿意跟她来往,唯一一次鼓起勇气参加的酒会,也被那些人讽刺地一无是处,说她是乡下来的,果真没一点教养。
甚至……
全都排斥她。
唯独江暮夏穿着红色的束腰吊带长裙,提着裙摆笑眯眯地走过来拉住了她的手,高调地对众人宣布,“从今天开始,阮笙就是我江暮夏的朋友,你们说她土鳖的意思,就是说我也不懂的审美品位喽?”
那时候的江暮夏是最傲慢跋扈的江大小姐。
漂亮。
以及绝对的高高在上。
酒会上的人都知道江暮夏不是好惹的主,前几天被名门贵公子搭讪,直接找人打残了人家一条腿,自然都不敢造次,全都偃旗息鼓不说话了。
而……
那个时候的阮笙,应该是到阮家之后最狼狈不堪的时候。
就算是拼了命学习,也得不到认可。
得不到承认。
江暮夏其实很长一段时间里对她来说都是很特别的存在,已经不仅限于简单意义上的朋友,她后面也是跟她相处久了才发现,其实这位大小姐随性的生活很。
随性到……
对周围所有人,都保持着单纯的善良。
甚至,被江成柏保护地很好。
当然她也有不少的缺点,可那些所谓的缺点在阮笙的眼里看来,那才是江暮夏这个人有血有肉的表达,而不是一个近乎于完美主义的人设。
这个世界上,永远不存在完美无缺的事物。
东西如此,人也如此。
阮笙这么多年拼了命地学习,到阮家之后唯一仅有的目标就是成为阮家所有人眼里那个最优秀的孩子,说到底她跟韩庭之倒是有些像,可却又不那么像。
她选择不了出身。
而……
韩庭之也不会有她的自卑。
任何人到底还是存在天生的区别的,就像韩庭之刚到韩父和韩母身边的时候,所有的事情都会自己做,就是怕自己被人丢弃,于是自发地所有的事情都要做到最好,最优秀。
这是他,自己给自己定的枷锁和目标。
没有任何人逼他。
甚至韩父和韩母还总是希望他可以多出去走走,不用每天都闷在书本和学习上,哪怕是认真谈恋爱也可以。
可……
阮家带阮笙回去的原因,不过是因为阮家没有了后。
她,是他们迫不得已的选择。
于是,她迫不得已必须要变得优秀。
变得高高在上。
她其实也可以很努力,也可以给自己很多枷锁和目标,可被人催着往前走的感觉实在是不怎么好,而且一催直接就到了她二十六岁。
半辈子,就这么过去了。
韩庭之从卧室出来,看到的就是一个人坐在楼下餐桌上吃饭的阮笙,微微皱眉过后还是主动走了过去。
“阮笙。”
他迟疑了一下,拉过椅子就这么坐了下来,“我们谈谈。”
“……”
阮笙自然知道他要谈的是什么。
“我不想提他。”
她低垂下眼睑,说话的声音都是没有温度的,“我们之间该说清楚的都已经说清楚了,他不欠我的,没有必要一定要有结果。”
“……”
韩庭之放在桌上的手微微顿了一下,还是拿出了自己的手机。
“给你看个东西。”
他在手机相册里找了好一会儿,才翻出来了一张照片,放在了阮笙面前的餐桌上,“这是我之前在他哪里拍到的。”
那是一份检查单,上面清晰地写着治疗结果。
成功。
阮笙在看到那行字的时候,瞳孔瞬间都紧缩了起来,“你为什么会有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