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桃红一爪子拍在他头顶:“你可闭嘴吧你!”
“……”
暮雪尘抬起头来,以眼神向聂昭发出询问。
聂昭心领神会,流畅地接过话头:“师弟,这位是黎公子。他撞破了女鬼作祟的现场,而且对其中内情略知一二,我便将他一起请回来了。此事的来龙去脉,还是请黎公子为我们说明吧。”
“在下黎幽,见过暮少侠。”
黎幽向暮雪尘拱手一揖,仪态端正而不失潇洒,一派落落大方。
然而,小桃红还趴在他头顶,两只前爪牢牢扒着他脑门,好像一顶不太合脑袋的雪白皮帽,看上去十分滑稽。
“……”
暮雪尘苍白的脸颊抽动了一下,似乎差点忍俊不禁,却被僵硬的面部肌肉拖了后腿,导致笑容未能成型。
他只好放弃了微笑,从喉咙里慢吞吞地拱出一个字来:“好。”
他停顿了一会儿,又觉得这个“好”字实在没头没脑,努力搜肠刮肚一番,凑数似的补上一个音节:
“你……好。”
黎幽也报以一笑:“你好啊。”
如此一来,他们三个人——除了凡人秦筝之外,这浩浩荡荡一大家子里仅有的三个“人”,总算是相互认识了。
至少现在,聂昭还是这么想的。
……
“想必各位也曾听说,这座‘春风客栈’,昔日原是烟花之地,名为‘锁春楼’。”
黎幽也不卖关子,在收拾齐整的桌边坐下,草草抿了一口清茶,便开始讲述自己知晓的故事。
他嗓音柔和悦耳,讲起故事也是娓娓动听:
“锁春楼中,曾经有位名动一方的花魁娘子,唤作‘琉璃’。”
“据说,这位花魁娘子不仅貌若天仙,而且才华横溢,博古通今,羞杀多少须眉。就连京中许多自命不凡的才子,与她一比,也不过是些凡庸俗物罢了。”
“‘琉璃’……”
聂昭若有所悟,“我记得,钱府中那些鬼怪,曾经大喊‘琉璃小姐’。如此说来,那位鬼小姐就是琉璃了?”
“依我看来,多半是她。”
黎幽颔首认同,又接着往下说道,“琉璃本名秋玉离,出身于书香世家,诗、书、礼、乐无一不精,有经世济民之心,匡扶社稷之志。只因族中一位叔父通敌叛国,满门获罪,这才沦落风尘。”
“后来,城中有一钱姓富商之子,一心倾慕琉璃才貌,历尽坎坷为她赎了身,将她接回自己府中。琉璃感念他恩情,两人海誓山盟,约定从此相守一生,白首不离。”
“然后呢?”
哈士奇紧张地咽了口唾沫,“那个姓钱的,是不是变心了?我看人类的话本里,都是这么写的。”
“‘变心’?”
黎幽轻嗤一声,眉峰高挑,毫不掩饰眼中满溢而出的嘲讽之色,“从未有过的东西,又怎么谈得上‘变’呢?”
此话一出,聂昭便大致猜到了故事的走向,不禁有些齿冷。
“他对琉璃做了什么?”
她将茶杯托在手中,用拇指慢慢摩挲杯沿,“杀了她?还是卖了她?”
黎幽垂下眼帘,摇头道:“我只知道琉璃的结局。其中曲折,恐怕只有她本人才知晓。”
“琉璃赎身后不到一年,便遭那位钱少爷厌弃,当个玩意儿送了人,在许多觊觎她的‘风流才子’手中辗转。她性情刚烈,几度以死相争,谁也驯服不了她,只好转手给下一位买家。”
“直到最后,有个急色之人企图用强……”
黎幽说,那人最终如愿以偿,得到了一个安静、顺从,不会反抗的琉璃。
这很正常。
死人是不会反抗的。
琉璃死时一点都不像“琉璃”,不再光彩夺目,也不再晶莹皎洁。没有一个人认得出,她便是昔日名动京华的花魁。
这也很正常。
无论多么美艳的皮囊,多么莹润的肌骨,被烈火灼烧一天一夜后,都只会化为一堆辨不出原形的残渣。
风一吹,便是干干净净的灰飞烟灭。
“一辈子再重,变成灰以后也是轻的。”
黎幽说到这里,意味深长地笑了一笑,“多少求死之人,都是为了这一个‘轻’字。”
琉璃引火自焚,那位急色鬼也没讨着好,被卷入大火,活生生烧了个半身不遂。
顺便一提,这里的“半身”指的是下半身。
漫长的余生里,他只能与自己的碳烤金针菇形影相吊,用一生来怀念它还没被烤熟的时光。
但是琉璃,却再也没有“余生”了。
“岂有此理!”
哈士奇义愤填膺,眼睛瞪得像铜铃,“那个姓钱的呢?他后来怎么样了?”
“钱少爷啊……”
黎幽神色淡淡,像在讨论一个无关痛痒的脓包,“将琉璃接回钱府之后,他不知走了什么狗……对不起,不知走了什么好运,过了一段春风得意的好日子。先是在科举中金榜题名,后来又与一位门第高贵的小姐订了亲,眼看着就要平步青云。”
哈士奇将眼睛瞪得更大:“然后呢?”
黎幽:“然后他就死了。”
哈士奇:“……啊?”
“是琉璃吧。”
聂昭毫不意外地接话,“她死后化为厉鬼,回到钱府报复,杀了个整整齐齐。废宅中的鬼怪,就是钱家人徘徊不去的亡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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