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馨雨只觉得两点朱唇传来一种异样的触感,心便向从高中坠落时的那般一悸,双手无力地垂在了身侧……
太快了……
太突然了……
太出乎意料了……
一切,让刘馨雨根本没有反应的时间,就被周良搂进怀里深情湿吻着。
能做的,只是紧紧地闭上双眼,任其索求。
为什么会这样?
我喜欢他嘛?
不!
医生怎么会爱上病人?
职业道德怎么会上升为爱情?
那一次,只是酒醉后的失态。
那一次,只是久受压抑后的释放。
那一次,从头到尾,完全就是个意外!
终于,霞飞双颊的刘馨雨迷茫的眼神渐渐清明,被紧紧相拥的她,开始了挣扎!
钱佳义震惊了!
尼玛!良哥就是良哥……
真尼玛的偶像!
难怪一直叫自己“牲口”。
枉我自诩风流,自称情圣……
跟他比,还真就是一只柔弱无力、人畜无伤、可爱萌态的食草牲口。
丫的根本就是“禽兽”哇!
有这样跟妹子表白的嘛……
“哗……”
赌场工作人员耳畔响起什么东西破裂的声音。
手中的牌,便散落一地……
一见钟情,在这个年代还是可以有的。
只是不多见。
可偏偏地,就发生在他的身上。
只是初见,她便是他的梦中女神!
然后,梦碎了……
女神,被人亵渎……
他却无能为力!
人家带来的女伴,管他什么事呢?
顾客是上帝!
他所能做的,最多只是在赌桌上,让“上帝”输的连根内裤都不剩。
可是……
这样不正好方便“上帝”回去和女神办事嘛!
恨啊!
此恨绵绵无绝期……
“周良!你干什么?”
终于推开了周良,离开了他那宽厚的胸膛、温暖的怀抱,刘馨雨红着脸无限愤恨地小声斥问。人多眼杂,她不想将事情闹太大,丢不起这脸……
“嘿嘿……”周良有些不好意思,“馨雨,这个……反正又不是第一次了,应该不会疼吧。”
“你……”刘馨雨愤而跺脚。
什么叫不是第一次不会疼,接个吻会疼嘛?尼玛!
“好了,乖,别闹了,有什么事回去再说。”周良的语气像极了细心男友安抚耍小脾气的女友。
“你……”刘馨雨怒而失声。
见过无耻的,就没见过这无耻的!
“我是认真的!”周良忽然脸色一肃。
刘馨雨再度失神……
趁这机会,周良转回身去,拖回椅子垫到屁股底下,悄悄地抹了一把额上的细汗,重新就位。
抬眼一看,脸色古怪。
那失魂落魄,呆若木鸡的对手。
那散落一地,天女散花的纸牌。
效果,似乎出奇的好?
“喂!没见过kiss嘛?犯得着反应这大嘛?”周良很欠揍地刺激人。
“啊!客人,对不起……”对手如梦初醒,慌忙道歉。只是那职业的微笑后边,却有一股掩不住的杀气流露。
只是,有用嘛?
一切,尽在哥的掌握!
你,死定了!
周良得意一笑,玩世不恭地斜叨起一根烟。钱佳义屁颠屁颠上前点火……
他到底想要干什么?
这是此时的刘馨雨、钱佳义、还有周良的对手共同的心声。
赌局再启。
风卷残云,大杀四方!
天上地下,舍我其谁?
哥要这天,再遮不住我眼!
哥要这地,再埋不了我心!
这众生,都明白我意!
那诸佛,都烟消云散!
哥要……
呃!哥只要这赌场,奉上三百万大洋。
这要求,不过份吧?
……
天豪大酒店正门,一辆牌照为“zy88888”的黑色悍马h2像一只狂奔地犀牛般大刺刺地冲到电动旋转门前,这才喷出一股浓郁到半天化不开的黑色尾气,急刹制动。
霸气无比,挑衅十足!
门前的两排迎宾,早已惊叫连连、花容失色。
那一瞬间,还以为悍马车是想将她们辗成肉浆呢!
大堂中,一个双臂雕龙刺虎的年轻保安,瞬间变了脸色,拎着甩棍就气势汹汹往门口疾赶。到天豪闹事,这不是寻死嘛?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嘛!
只是,刚跨出两步,便被身边另一个稳重些的同伴拉住。
“你不要命了嘛?不认得这辆车是谁的嘛?”
“他是?”
“创龙集团董事长,龙三。”
第一百四十一章警察可以干些啥
更新时间:20128132:34:23本章字数:4936
新官上任三把火。
上任第二天,我们的警花张佳妮便忙的团团转。虽然,她只是一个小小的副所长,主持工作的。
她上任之前,群龙无首的新明街道派出所本就积了不少日常事务亟需处理。
更何况,她上任前的那一晚,辖区内还发生一起重大斗殴事件,死一人,重伤十数人。
本次斗殴事件,系涉黑势力火拼,结果波及无辜,更有一名分局的年轻交警在本次事件中殉职!
最令人痛心疾首的是,罪魁祸手黑虎盟的老大何黑虎被逮进来不到三小时,就因为所谓的证据不足获得保释,又被放了出去。
性质极其严重,影响十分恶劣!
这让敬岗爱业,一心为公的张佳妮如何能够不心急如焚、怒发冲冠呢!
虽然这起斗殴事件发生时张佳妮并没有上任。发生后,y市公安局已经责令中心区公安分局成立专案小组负责侦破工作。理论上来说,已经不关新明街道派出所屁事了。
可是,张佳妮认为,我的地盘我做主!在新明街道派出所辖区内发生这种恶性刑事案件,暂为一所之长的她责无旁贷!
副所长办公室内,张佳妮英气的脸上尽是严肃。办公桌前,摊着一份夜夜晴酒吧斗殴事件的案情报告,坐在她对面的是两位被她找来询问具体情况的民警,张军和孟强。
张佳妮认真地看了一眼两位民警,“这么说来,黑虎盟之所以和夜夜晴的酒吧发生冲突的诱因,就是因为何黑虎无视王法、强抢民女?”
张军和孟强闻言狂汗,面面相觑。
强抢民女……现在都啥年代了,哪来这种罪名啊!应该叫“寻衅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