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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页
    那微凉的陌生触感从她手指传出。
    几乎一瞬间,慕容钧感到了身体某种熟悉颓废的变化。
    该死。
    一瞬间。茫然,惊讶,气愤和失望接踵而来,他的手突然缓缓松开了。
    少女不明所以,只笨拙地上前了一小步,想要表明自己并不抗拒的态度。
    慕容钧俊美的脸上一瞬出现了某种狼狈的愤怒。
    “滚。”
    ~*
    慕容钧马车已经离开,万淼仍然没有上马车,他看着已经清洗干净看不出端倪的马和新套上的马车,微蹙了蹙眉。
    玄安道:“已安排重新套了马车。”
    “不必,走走吧。”他踏足走上了长街,有些事要好好想想。
    不知何时,又开始下起雪来,细密的雪落在人脸上身上,仿佛无数小小的手抓过来,痒痒的。
    有一种奇异的情绪在心中焦灼如将熄欲燃的炭火,辗转煎熬。
    他非常确认自己是第一次见温宣鱼,但见到她的时候,那种难以形容的情绪却又让他生出恍然隔世之感。
    他好像忽然理解了孟沛为什么会屈尊同意迎娶一个乡下村女。
    这并不是一个普通的村女。
    万淼在越过马车的瞬间,一匹马踏着马蹄,嘶鸣了一声,似在提醒主人。
    他道:“都杀了吧。”
    玄安垂眸:“是,公子。”价值千金的青骓,一旦不洁,便一文不值了。
    另一个小厮荼定执伞,万淼方走了两步,便看见前面的韩胜,韩胜没有打伞,青丝微湿,也不知被赶出温家后,在这旁边站了多久等了多久。
    见到万淼,他脸上立刻露出亲和谦卑的笑意:“公子。”
    然后迅速上前,亦步亦趋:“公子,我在云宾楼雅间备了酒菜,都是新从南边送来的好东西,请公子赏脸。”
    万淼的脸一半藏在风帽中,韩胜看不清他的表情,但他知道今天自己的唐突惹了大-麻烦,若是完全得罪了万淼,那后果可不是他能承担的。
    “公子,我不知道温四小姐是您看……”
    万淼的余光看了他一眼,韩胜一下顿住了后半段的话,他摆正了态度,然后毫不犹豫将温瑾卖了:“日前我曾有幸见过温四小姐,只觉她可怜,这才生了怜悯之心。公子知道我的,我向来看不得女孩子受苦——”
    “受苦?”万淼重复了一句。
    韩胜道:“这温四小姐是从乡下来的庶女,不受嫡母待见,性子又弱,且无依靠,温家谁都可以使唤他,连一身合适的衣服都还是她那庶兄给她买的,我今儿在铺子里,正好听见她丫鬟来请大夫,说她病得厉害,一时心软这才跟了过来,得亏我来了,这才发现温家二公子下药的事。”
    所以,她今日是病着,也要被迫出来周旋吗?
    韩胜又说了那温瑾日前在宝华楼拿了一瓶药,是从老-鸨那里得来专门助兴的秘方。也是导致万淼的马儿被强的原因。说到最后,韩胜小心看了万淼一眼,就在这时,忽听一阵嘈杂喧嚣的马蹄声,伴随着粗鲁的“让开”“闪开”“奉旨进京”呵斥声。
    然后就看着粗壮带着风雪和血腥气的北地战马一路疾驰而来。
    韩胜猝不及防,被那战马一惊,一脚踩在了融化的雪水里。
    街道两旁的百姓纷纷惶惶然转头,满身戎甲的兵士奔马入城,定是边城出了急事,但为首的军官头也没回,他身后跟着的四五个小兵紧随其后,最后面的一个兵士微侧回头,并不干净的脸上带着一丝冷意。
    韩胜本是商贾出身,混乱既危险,也能带来绝好的机遇。他立刻转头看万淼,试探。
    “公子,您没事吧,这是什么地方来的野兵鲁。”
    万淼看着马臀上的烙印。
    “这是金淮军叱羽军的徽印。”
    韩胜轻轻啊了一声。
    大雍朝□□和前朝一样,是节度使出身起家,深为忌惮各地节度使,登基后一方面采用轮戍制,一面特设枢密院试图控制军队。但有一个地方不一样。
    那就是金淮郡。
    金淮郡和北戎相接,曾割让给北戎的十二城导致大雍无险可守,只能再设风雨雷电等十二城相互守望。
    但金淮郡十二城地处边疆,气候严苛,物产不丰,边境不稳,在那群世家和权贵眼里是个烫手的山芋,更无法募兵,最后变成了犯人流放和罪臣左迁之地。
    这地方是没有人去轮戍的。
    现任的经略使沈之介已经营了五年,不功不过,勉力支撑。一年前金淮军新编各城军制,风城设叱羽军小打小闹了几场各有所得,直到一个月前,和北戎一场对战斩敌三千,己方只损了不到三百人,一战成名。
    邻州督军马沈朴瞬时心动,他自诩甚高,便要求轮戍去金淮郡,接管风城和叱羽军,以期早立军功。
    然此人目光短浅,暴戾无知,在一场过于轻敌的追击战中了埋伏,战损过半,为了挽回颓势避免被追责,他强迫剩下的队伍整编继续搜寻北戎游牧王庭,预备将功折罪。
    最后却搭上了自己的性命。
    带着他尸体回来的是剩下的不到三百的亲兵。
    按律,这些亲兵都应当处置,但同时,他们带回来的还有北戎王庭左贤王的首级并亲眷王后俘虏百余人。为首的是一个号称小白雕的年轻校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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