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第69页
    “十二岁那年,你把我从孤儿院领回来,给我一个家,我很感谢你。”陶荻站直了身子,退了几步,远远看着他,嘴角掠过一丝苍白的笑:“你永远…都是我的…”
    “我说了!不准叫我那两个字!”陈牧山两步上前,伸手直接掐住了陶荻的脖颈,凑近她苍白无血色的脸:“信不信,我今晚…就可以办了你!”
    “我不是处女。”陶荻突然冷笑了一声,迎上了他的野兽般凶狠的目光:“早就不是了。”
    陈牧山的手骤然收紧,陶荻的脖子被他桎梏着,身体开始缺氧,她用力地呼吸,肺部发出嘶哑的呻吟,脸色越渐苍白,手紧紧抓着他的手腕,宛如一头垂死挣扎的鹿…
    终于在最后的瞬间,陈牧山松了手,陶荻跌坐在地,大口大口地喘息着,汲取着他周围的浑浊空气,眼泪鼻涕跟着流了出来,狼狈不堪…
    “那个叫穆琛的,你想跟他?你觉得他能保护得了你吗?”陈牧山居高临下地看着她,眼角微微勾起了一抹嘲讽:“信不信我分分钟捏死他。”
    陶荻冷冷地抬眸,定定地看着他:“你敢吗?”
    陈牧山突然笑了起来:“小荻,你还真是天真得可爱啊!以为找个条子,就能保护你一辈子?”
    陶荻没有说话。
    ……
    陈牧山是一个很讲究生活品质的男人,生日晚宴是家庭简餐,红木的长桌上,灯影烛光闪烁,映照着两个人结了冰的脸。
    陶荻已经换上了一件新衣服,陈牧山替她准备的,白色的泡泡裙,脖颈上系着一根白丝带,手上还戴着白色的绸质手套。
    像一个精心打扮的洋娃娃。
    陶荻强忍着内心的屈辱,将自己打扮成了他喜欢的样子。
    陈牧山是个很敏感,且带有一点神经质的男人,如果不乖乖听话,后果可能很糟糕。
    她和他共同生活了快十年,一开始她真的很喜欢他,叫他陈叔叔,虽然也很想叫他爸爸,可是他不准,不准便不叫,他很疼她,给她买好多好的的洋娃娃,外国的,做工精致价格不菲,她有一整个房间的漂亮裙子,这些年,成长在他为她所营构的梦幻王国,骄傲得像个公主。
    突然有一天,她长大了。
    开始懂得了很多,开始觉得,陈叔叔有时候的一些行为,是不恰当的,比如不准她锁房间门,晚上好几次他以为她睡着了,进她的房间,坐在她的床边,什么都不做,就那么坐着...这些,让她感觉不舒服和不对劲。她开始改变称呼,不叫叔叔,而是叫爸爸,可是他好生气,还摔了最喜欢的瓷器,发很大的火,不准叫爸爸。
    陶荻考上了首都的大学,终于要逃离的时候,陈牧山却用尽一切办法和手段,把她留在了本城,进了S大,并且不准她住宿舍,而是住家里,每天派人接送她,几次激烈的冲突之后,陈牧山的心思意图,已然暴露无遗,陶荻明白了这些,除了恶心没有更多的感觉,她毫不犹豫便退了学,开始赚钱,想要离开陈家,自立生活,远远逃离那个男人。
    陈牧山并没有逼她太紧,这么多年,他了解她的性子,宁折不弯,他也害怕,太过激烈的行为会毁掉他们十多年的感情,所以由着她搬出去,反正不管她去哪里,都逃不过他的手掌心。
    “等这几年,收尾的工作做完,我就带你出国,咱们俩找个没人认识的地方,好好生活。”陈牧山持刀切牛排,动作优雅矜贵,不可否认,48岁的他完全不显老态,模样好看,斯文大方,很容易让女人着迷。
    陶荻知道,陈牧山做的事,不是什么好事,如果是正经的生意,他怎么一天到晚琢磨的…都是跑路?
    陶荻放下了手里的刀叉:“我不走。”
    “我不是在征求你的意见。”
    “吃好了,我走了,老爸,祝你生日快乐。”陶荻用餐巾擦了擦嘴,然后起身离开。
    幽暗昏惑的烛影下,陈牧山将刀叉重重插在了带血的牛排上,隐忍着,沉声道:“你还记得大学的时候,那个姓林的家伙吧。”
    陶荻身影微微一顿,长指甲狠狠攥进了柔软的手掌心,深深凹陷下去。
    那是她无疾而终的初恋,是她第一次爱上异性,两个人偷摸地只在小花园牵过一次手,便被陈牧山知道了这件事,大发雷霆。
    再后来,那个男孩…就失踪了。
    -
    傅知延已经离开三天了,叶嘉整个人都像是冬日里打了蔫儿的植物,提不起精神。连着三天,都在吃担仔面,犹食之无味,总是意犹未尽地想起那晚,傅知延挑起面条,轻轻吹散热气,然后呼噜呼噜,香喷喷地吃面条的场景。思绪不由得又飘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在多年以后,他晚上下班回家,她盛了一碗热腾腾的面条,坐在桌边,托着腮帮子,看他胃口大开的模样,想来人世间最温暖的时光,莫过于此了。
    傅知延回了首都,但每天都会有信息过来,有时候一天一条,有时候连着两三条,内容不多,大抵是一些感受和心情。
    叶嘉闲来无事,便会拿着手机,翻看他给她发的信息。
    “首都的雪比鹿州来得更为迅猛,纷纷扬扬,若有机会,你来,我带你去看上了银妆的故宫。”
    “雪停了,很安静,我在书房,一盏灯,无眠。”
    “几个朋友约了郊游,想去什刹海,尝尝荷叶粉蒸与河鲜冰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