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是喝了几口酒,我脑子里有点转,犹如几千只小蜜蜂围住了头顶嗡嗡乱飞,赶都赶不走,哪里还会思考。
恰在此时,酒吧中央的一张大桌子上有人高声邀请钟俊海过去拼酒。一群衣冠楚楚的人在酒精的催化下终于褪去了文雅的装饰,开始肆意寻欢。此刻,钢琴声早已偃旗息鼓,一个寥寥三人的摇滚乐队正在酒吧正中间的舞台上摩拳擦掌,跃跃欲试,灯光也在我毫无察觉的情况下由明转暗。
唉,原来,所有的酒吧都一样!
钟俊海早已恢复了正常的神态,拿手在我眼前晃了一下,“失神了?”
我拼命眨巴双眼,以确定刚才是不是在做梦,抑或是酒喝多了,耳朵有点失灵,看他一脸的怡然,我估摸着后者的成分比较大。
钟俊海显然是要拉我一起去,还在那里游说:“在人多的地方显得太孤僻,会被人认为矫情,而且你要是一个人在这里坐着,过不多久就会有人来和你套近乎的。”
我终于灵魂归位,赫然道:“我倒是希望有人来搭讪呢!”
虽然这样说,但还是顺从的站了起来,尾随其后去了那个异常热闹的圈子。
他们在玩猜拳游戏,输了的人要罚酒。我们刚过去,就被热心人让道至阵线的最前沿。
一看桌子上摆满的一杯杯啤酒,我直发怵,“我不太会喝酒耶。”
在场的多有怜香惜玉之人,很快,有人拿了个稍小的杯子过来,往我面前一放,朗声道:“秦小姐初次见面,我们不为难,输了的话就喝小杯,总可以了吧。”
盛情难却啊,我不好再推,只能在心里默默祈祷自己不输。可是心里素质实在欠佳,当着这么多俊男倩女,分神也不是我的错啊!当我第三次举起酒杯举向唇边时,想必脸部已经扭曲得不行,因为终于有人想英雄救美了。
吴军离我不远,不知道他是一直在那个位置还是慢慢挪近的,反正此刻,他的手不长不短,刚好伸过来,很潇洒的截下我手里的杯子,笑吟吟道:“我来替秦小姐喝吧。”
顿时,一桌人象点燃的干柴火似的噼里啪啦的熊熊燃烧起来,叫嚣声不绝。
这,这也有点太那个了吧,我顿时窘得脸发红,但看周围的人都泰然自若,于是也只好继续雄纠纠气昂昂的屹立着,其实是脚灌了铅,虽然在公事上叱咤风云惯了,却很少遇到过这样暧昧的场面。
钟俊海忽然道:“老喝酒没意思,换点别的罢。”
于是有人提议,谁输了谁就出去拦一辆车,告诉司机自己是神经病。
这个建议惹得众人哈哈大笑,纷纷说有创意。
钟俊海在喧哗中低头对我道:“这回留神着点儿。”
我想说,还不如喝酒呢,这个更要命。
十二万分的当心,总算没当出头鸟,第一个倒霉蛋是姓冯的一个小伙子,他在众人的推搡下惨叫着奔出。
大家兴奋的拥在窗边观看,眼瞅着他拦下一部车,凑近司机不知说了些什么,离得远,听不见,但贸贸然被人拦下来,想来司机也不会给什么好脸色。
小冯完成使命归来,游戏继续。
我倒霉催的还是不幸中雷,成了第二轮的炮灰,我用近乎乞怜的眼神看向钟俊海,难道真要做这种丢人现眼的事?他无限同情又无可奈何的看向我。
“愿赌服输哦。”不知谁嚷了一句。
这回连吴军都沉默了,毕竟太没面子。
我几乎是哭丧着脸走出酒吧的,在街上立了一会儿,清寂的街上居然一辆车都没有,真不知道是万幸还是不幸。
我心里开始恼恨起钟俊海来,好好的一个夜晚,本来我大可以在家吃了晚饭,安安静静躺在暖暖的被窝里看会儿书的,现在倒好,站在冷飕飕的夜风里,就为了告诉一个路过的司机,“我是个神经病!” 简直莫名其妙。
终于有辆车开了过来,我控制住心跳,脚力虚浮,强打起精神对它招了下手,那车逐渐放慢了速度,朝我靠来,我依稀能看见车内一个男子的轮廓。在酒吧的外面有人招手,怎么都能让人想入非非。
万一他把我拉上车怎么办?我胡思乱想着,眼看那车已经近了,脸部表情越来越僵硬。
这时,胳膊猛地被人用力一拽,我还没从迟钝中回过神来,耳边就已经响起钟俊海的声音。
“傻瓜,还不快走!等着挨骂呀!”
我顿时醒悟过来,跌跌撞撞的被他拖着往斜刺里冲。
远处酒吧门口已经有人在喊:“无耻啊,有人耍赖啦!”
我们撒开腿疯了似的一通乱跑,唯恐被人追上,速度赛过两只过街老鼠,心情既紧张又刺激。
我跑得脚抽筋,可是钟俊海还是死死的拽了我继续朝前冲,头昏眼花之际,我还有闲情回忆他小学时长跑的情形,那叫一个菜,得多少女生在他必经的路上给他呐喊鼓劲,他才勉强跑到终点。不知道是不是吃了几年外国的牛排才生猛起来。
我大口喘着气,断断续续的喊:“停,停……我跑不动啦。”
他终于松开了我,我们面对面的喘息着,然后肆无忌惮的狂笑,直到笑弯了腰,再一次陷入窒息的状态。
“现在怎么办?”我喘息甫定,仍觉得没笑够。
“反正是不能回去了,不然非被他们油煎了不可。”他伸展了一下腿脚,在人行道旁的围栏边坐下,然后才发觉自己臂弯里还挎着我的大衣和皮包,于是懒懒的一伸手,“拿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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