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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五四章 店已经搞定了,那么钱还会远吗?
    第二日一早,天工坊那老头就带着一队装修工人、扛着各种建材登门来了——这是昨天约好的。
    “洪公子安好。”
    “您老人家安好。”
    “不知公子昨天可否打听到那几味灵药的下落?”
    “托您老的福,算是有点眉目。”
    “那就好……那么,请问洪公子,这店你打算怎样装修?”跟那老头寒暄几句之后,二人便开始说起正事。
    坐拥上千平方的大“豪宅”,可不能再像蓝月那间杂货店那样小家子气了。
    首先,整体翻新是必须的。
    然后,密室一定要有,毕竟地藏蝉炎和忆云树根这两样宝贝不能暴露。
    而除此之外,诸如炼丹室、铸造台、铁炉、厨房、兽栏、织坊之类的设施,拍卖行本来就有的了,只是太久没用,都蒙尘了,如今只需稍加改造、翻新即可——不得不说,这五万六灵晶花得还是挺物有所值的。
    鉴于拍卖行占地上千平,是前店后宅的模式,于是洪小宝想了想,便干脆在后院开发出一片小小的药田来,打算到时候将比武大会赢来的那一堆药种,挑一些合适的种下去。
    跟施工队说清楚了之后,他们就哐哐当当的开搞了。
    该修的修,该补的补,该换的换……
    这些工序施工队都是行家了,技艺纯属,掠过不提。
    只花了大半天的功夫,整个拍卖行便已焕然一新。
    就连卫生,施工队的人也用一些除尘咒、清净咒之类的小法术给清扫了一轮,以致整个店都好像被水洗了过一般,虽然说不上金碧辉煌、大气磅礴,但至少看上去像个店样。
    卖店的周老板虽然有吹嘘的成分,但有一点他至少没有瞎吹。
    这店,是一家有历史的千年老字号,里面的陈设,也都是有历史、有来头的陈设。比如那些家具,要么是自带灵气,要么附有小阵法,就连一把笤帚也刻有除尘咒这样的阵法,相当高端。
    如今整个店翻新一遍之后,这些历史沉淀的逼格一下子就凸显出来了。人走进去之后,那叫一个高端大气上档次啊!连走路都带风的,心旷神怡。
    最后,那老头儿指着那块掉漆的千兵“白”卖行招牌,问:“洪公子,这块招牌,你是打算换一个,还是只翻新?”
    “换,必须换!”洪小宝道。
    “白”卖行这么高端的营生,咱可捣鼓不来。再说了,咱盘下这店,可不是只干拍卖这行当的。更何况,对门还有个百兵拍卖行?所以了,这种山寨风的招牌要不得。
    至于是谁山寨了谁,那都是上一家店主的事了,与自己无关。
    于是洪小宝大手一挥,千兵拍卖行就摇身一变,就变成了——宝云轩。
    宝,是洪小宝的宝。
    而云嘛,当然是云彩箫的云了。
    二者各取一字,一来是宣示主权,二来也有暗示“宝气如云”的意思。虽然俗了点,但做生意本来就是俗事一桩啊,越俗越来钱。
    至于为什么不叫宝箫轩,或者宝箫阁之类的?原因很简单,因为念着不顺口——宝箫、宝箫,那不就是“报销”了吗?
    嗯,没毛病。
    于是又哐当哐当的当场订做了一块匾额,终于大功告成。
    按道理来说,这么大一家店,换了老板和招牌,这么大一件事,就算不宴请一轮宾,也要有个像样点的仪式,择日开张才说得过去。
    但洪小宝不是一个那么有仪式感的人,他是一个实用主义者,连平底锅当武器都能接受了,区区一个招牌算什么?
    ——值得一提的是,当洪小宝接受了“御锅飞行”这样的设定之后,那平底锅用着还挺顺手的。
    咳……
    直接把新招牌往门口上一挂,旧的招牌往仓库里一搁,完事了。
    以后有机会的话,或许那块“千兵拍卖行”招牌还会以展览品一类的形式重见天日,侧显本店的历史渊源,否则的话,估计就是沦为历史尘埃的命了。
    施工队的众人见状,不由一阵哽咽:“……”
    好草率的感觉啊!
    果然是嘴上没毛、办事不牢吗?白瞎了这么大的一间店面啊!
    不过,那都是人家洪小老板的事,他们也没敢多嘴说什么。当场清算工程款之后,那老头儿拱了拱手道:“那么……洪公子,我等先行告退,预祝洪公子生意兴隆,似云来。”
    “承您吉言,慢走不送。”洪小宝连忙回礼道谢,又喊了一句:“以后有空常来光顾啊!”
    “好说、好说……”
    然后那老头儿便带着施工队溜了,只留下一家焕然一新的宝云轩,以及正在看着新招牌陶醉不已的穷光蛋老板洪小宝。
    哈哈……
    风吹鸡蛋壳,财散人安乐!
    咱如今又双叒叕是一个有家业的人啦——店已经搞定了,那么钱还会远吗?
    正自暗乐着,殷老魔突然跳出来问了一句。:“小子,如今店是有了,你打算用什么来挣钱?”
    “这还不简单?”
    洪小宝笑了笑,胸有成竹道,“先制作低成本的铜雀金疮药,回笼资金,然后开始生产银猴,以钱生钱,最后再到金龙……如此滚雪球式的壮大,以大莽的经济条件,不出三个月我就至少能拿下十万灵晶……”
    “呵呵。”
    “老头,听你口气,似乎不服?”
    “如果是只卖金疮药,你对得起宝云轩这个招牌?再说,三个月十万……嘿,下个月药师之墓就要开启了,你如今才区区肉胎四重,距离最低进入标准还差一重,灵台朱果不想要了?”
    “额……”
    “另外,你那小未婚妻虽然是圣灵琉璃体,修炼起来一日千里,但如果培养不得法,至少需要一年时间方可晋阶六重。而她的剑气问题,如今虽尚在表里,但以她的资质,以后可就不好说了——至少,老夫不能保证一年之后她还能安然无恙。”
    洪小宝:“!!!”
    也甭管这老家伙是不是危言耸听,但是事关云彩箫,哪怕洪小宝再怎么安慰自己“不急不急、冷静冷静”也是立马就慌了:“老头你可别吓我!”
    “你可以不信。”
    “信!如果连您都不信,那我还能信谁呢?老头,哦不,师父!那你说该咋办才好?”洪小宝连忙求救,急得有些六神无主。
    殷老魔闻言,忽然很罕见的轻叹了一声。
    这小子……
    平日里鬼精鬼精的,可是一说到他的未婚妻,智商就直线下降到正常人水准以下,贼出息了有木有?
    如果他日后遇到心魔,那么毫无疑问,一定是与他的未婚妻有关!
    毫不夸张的说一句,要是在上古时期,他这么明显的一个弱点被敌人抓住了,至少有一万种方法,可以让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不过……
    那都是以后的事了。
    眼下,殷老魔觉得洪小宝还是可以抢救一下的,于是便提醒道:“金疮药成本虽然低,但同样的,售价也低,走的是薄利多销的路子,终究是来钱太慢了。所以,想要暴利的话,你应该着眼于其他来钱更快的东西。”
    “比如说?”
    “比如说兵器。”殷老魔冷笑了一声,“正所谓刀在人在,刀亡人亡,这句话可不是说说而已的。去到野外,一把好的兵器就是性命的保障。先手杀敌总比后手疗伤好一百倍,所以,兵器类也永远比灵药类更加畅销、更加赚钱,这道理你总不会不懂吧?”
    “是这个理没错,但是……”洪小宝迟疑道,“一时间,我去哪里搞来这么多的好兵器来卖?”
    “上次在月神宫,你不是捡了一大批残缺的兵器吗?不卖了留着生崽啊?”殷老魔哽咽道。
    “哎呀我去,差点给忘了!”洪小宝顿时一拍额头。
    殷老魔不说,他还真的忘了这一茬——主要是那批兵器的造型,实在是太辣眼了点,而洪小宝又自问是一个风度翩翩、正直纯良的修炼界五好青年,所以总会下意识的忽视了那批兵器的存在。
    那批兵器压根就是捡来的,绝对是无本万利的买卖啊,还有比这更好的选择吗?
    不过想了想,他忽然又发现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你也说那是残缺的兵器了,那总得修复好才能拿来拍卖吧?可是炼器这玩意……我不是很在行啊。”洪小宝皱眉道。
    如果打造个平底锅也算是炼器的话,那倒算得上是精通了。
    “不会炼器,你还不会学啊?!”殷老头恨铁不成钢,只气得当场破口大骂,“有老夫从旁指导,修复个破兵器有个屁难度啊!”
    “是是是,您老说的是。”
    洪小宝被他骂得眉开眼笑,然后一拍手掌,“那么尊敬伟大的殷老前辈师父大人,咱们现在就开始?”
    殷老魔:“……”
    什么殷老前辈师父大人乱七八糟的?
    不过见洪小宝这么“上进好学”,他也是老怀安慰了。
    这小子就一滚刀肉,整天就想着钱啊钱的,完全都忘了要钱的目的是为了提升境界了,不给他点压力,都不知道主动。
    于是二人便要进屋,打算开始捣鼓那批兵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