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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骑士
    翌日清晨
    崔杼早早来到了庄园的演武场,这里是贵族与骑士训练的地方,也是集结准备的地方。
    看着眼前训练的这些骑士,崔杼很是羡慕。他的心也跟着火热起来。虽然说张孟谈的实力不是太强大,也不是一个优秀的骑士。但这样才能显示出大地骑士的重要性。
    而且,他是伯爵最喜欢的儿子。只要能保护好他,给伯爵留一个好印象。再过上几年,跟上男爵去战场上混点战功,一个勋爵骑士是跑不了的。想到这里,崔杼美滋滋的,老脸上都快笑出一朵花儿了。
    “崔杼先生,早上好!”侍卫团长白圭恭敬的,向他打招呼。在没有爵位的情况下,实力弱者需要向实力强者,保持恭敬的态度。白圭作为高级骑士,理所应当,对大地骑士,保持一份恭敬。
    “白圭侍卫长,早上好!”崔杼也收了笑容,换了一个和蔼的表情与之交谈。
    一早晨,白圭就开始训练他的手下。骑士们必须每天进行训练。骑士训练,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
    不一会儿,陆续有四名身穿皮甲的高个子,来到崔杼身后。
    “崔杼老师。”四人纷纷与崔杼打招呼。
    “杨时,程颐,阮籍,刘伶,你们来了”。崔杼一一回应。这四人就是张孟谈的扈从骑士。
    扈从骑士并非是真正的骑士。只是骑士的扈从,仆人的一种,负责照顾战场上的骑士。提枪、牵马、洗衣、做饭。
    本质上,崔杼也是扈从骑士的一种,只是他是自由民,而扈从骑士是卖身的仆人。
    片刻后,还没有怎么清醒的张孟谈,来到了演武场。早晨的张孟谈,换了一身素雅的白色练功服,配上他那张令人嫉妒的脸,以及高挑的身材和出众的气质,这卖相绝对一流。
    “早上好,崔杼老师,白圭骑士,各位先生们,女士们。
    先生们是男仆,女士们是女仆,不管婚否,贵族都可以这样称呼仆人。
    最先这么做的,是国王,公爵这样的大贵族。毕竟他们的仆人数百数千,哪能记得了那么多无关人的名字呢?
    小贵族模仿大贵族,也这么用了。
    后来发现这样做有不少好处。
    一是显得有修养,第二是因为简单,不麻烦。毕竟,要让贵族要记住那么多名字的话,还是很麻烦的。
    于是这就成为贵族制度的一种,流传了下来。
    “男爵大人,我们开始骑士修行课。”
    “好的,崔杼老师。”
    在庄园的大的演武场旁边有一个小的演武场,毕竟贵族,哪能跟士兵一起训练呢。
    张孟谈开始了骑士的修行。他的四名扈从骑士,也修行了斗气,都是见习骑士。
    贵族们宣传,斗气讲究血脉传承,平民中很少有能学会的,只有跟随贵族,被贵族影响,才能修行斗气。
    其实张孟谈更觉得,斗气是跟营养有关系,连饭都吃不饱的平民,如何能提炼身体中的力量,化作斗气。
    贵族之中,只要勤奋一点,就没有练不出斗气的存在。
    那些说法只是糊弄平民的,让他们老老实实的为贵族服务,贡献他们的力量。
    而这也是贵族牢牢把持统治地位的原因,有钱吃得饱,修炼斗气,掌握力量,压榨平民,于是更有钱,吃得更饱,斗气更强,力量更大,更能压榨平民。
    这是封建时代的二八法则,只不过这里是2与98。
    早上的牛奶,鸡蛋与羊排,为张孟谈源源不断养分。
    他在崔杼的教导下,不断练习《基础斗气》,从八岁开始,他都在修炼这本秘籍。可惜收效甚微,前不久才突破见习骑士。
    斗气固然让他比平民更强大,但比起大地骑士,初级骑士显得十分弱小,崔杼气势透体都能压迫的他动不了,更别说反抗了。
    “神秘的气息,从未有过的体验,这斗气是不是和传说中的内力差不多啊。不知道完成任务后,斗气的凝练,会给我什么样的惊喜呢?”
    感受到身体内的斗气,张孟谈把它想象为内力,勤奋苦练。
    整整一个小时,才结束早课。
    “崔杼老师,喝点水,休息十分钟,我们就出发。”张孟谈擦了擦额头的汗,早课还是很累人的,尤其是对于他这个疏于练习的宅男。
    老管家韩庆已经带着仆人,端来了补充营养的牛奶,食物。
    四名扈从骑士都分得一杯牛奶、一颗鸡蛋,一些夹杂的肉沫的饼。捧着牛奶,吃着肉饼,美滋滋的,一个小时的辛苦都忘记。
    崔杼和张孟谈那待遇又不同。他们的肉饼中,夹杂着大块大块的魔兽肉,用含的营养更丰富,能为提炼斗气更好的基础条件。
    等他们吃完食物,换好衣服,准备好以后。仆人已经牵来了张孟谈的小红马——一匹浑身枣红色的千里驹。小马驹是通山岛伯爵在大陆战争中的战利品。在他过十岁生日的时候,伯爵当做礼物送给他的。
    那时候还是瘦小的小马驹,现在已经变得格外神俊,比起其他战马,高出一头。
    哼哧。
    枣红马打了一个响鼻,然后亲昵的蹭蹭张孟谈的手臂。
    “骊龙,这些天让你憋坏了。今天我们出去好好走一走。”张孟谈对着坐骑安慰道。
    说完,张孟谈摸了摸马的头,一个利落的翻身骑在马背上。
    身后崔杼和四名扈从骑士,各自骑上自己的马匹。
    大演武场里面,十名侍卫也翻身上马,跟了上来。
    “老爷,一路平安。”
    “借你吉言。”张孟谈轻挥马鞭,发出一声鸣响,骊龙马长嘶一声奔跑起来,“出发。”
    骑在最前头的张孟谈,一身贵族才能穿得起的魔兽皮衣铠甲,轻便透气,而且比一般的盔甲防御更好。
    灰色的用高级魔兽——大地魔熊制作的兽皮甲,腰间斜插一把单手剑,还有一顶大地魔熊兽皮盔,顶上插着中级魔兽雄雉身上最鲜艳的一根翎羽,格外神武。
    崔杼则跟在张孟谈的身后,保护他的安全。
    崔杼除了他最喜欢的投枪,还有一顶一人高大盾。作为一个水系的大地骑士,耐久力是他的特点,防御本身就是他所擅长的。
    以彼之长,攻其之短,是崔杼最喜欢的作战方式。以防御消耗敌人,待敌气势稍弱,再进行攻击,事半而功倍。
    张孟谈的扈从骑士,排在崔杼身后。除了自己的武器单手剑、单手盾之外,还要为李斯特抗一把大号的骑士枪,以及长剑等备用武器,和中午的午餐与饮水。
    侍卫团则排在两侧,以一个保护的阵型,保卫着整个队列,他们是守卫张孟谈的中坚力量,也是最重要的屏障。
    哒哒哒哒哒哒!
    马蹄踏在厚实的土地上,发出清脆的响声,不多时已经来到小镇,张孟谈要巡视自己的领地,小镇是首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