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城卫军一样生了不少老茧——但是在食指和中指的指尖关节附近,两个小小的凹痕却清晰可见。
“速写笔……”
只是看了一眼,薄伽丘便知道这个痕迹是怎么来的了。
常见的鹅毛笔根本留不下这样的痕迹。只有使用那些特意加粗过笔杆的速写笔,并且常年执笔书写,才会在指缝间压出类似的印记——但一般人根本不会使用这种东西,他们更喜欢使用那些可以写出漂亮字体的鹅毛笔来显摆自己文化人的身份。
低头看了一眼自己右手之间的凹痕,又看了看红衣男人的手指,薄伽丘暗自吃了一惊。
他本以为自己写作已经足够勤奋了,可就这块印记来看……面前这个突然跑来拼桌的男人或许不止是他的同行,甚至还是他的前辈。
只看那块凹痕上起的茧子,就足以证明对方握笔书写的时间比他还是长了太多了。
难怪能一眼就看出他的身份。
“呃……不是你想的那样。”
看着正低头观察着右手的薄伽丘,但丁马上便明白对方在想什么了。
“其实我也就是年龄比你大了点而已……好吧,主要还是因为我买的笔太便宜了。”
“笔太便宜?那可不行。”
薄伽丘似乎想起了什么,连连摇头。
“我原来也买过那些便宜货,就是为了图个省钱,但是做工不好的话写的时候是真的能觉出难受来……对于咱们这一行来说这可是吃饭用的东西,千万不能马虎。”
说着话,薄伽丘直接从怀里掏出一杆笔递了过去。
“给,先用我的试试,真的比便宜货舒服太多了。”
“不用这么麻烦,这种事我自己也知道。”
但丁试着书写了两下,将笔又还了回去。
“不过我也就是业余时间写着玩玩,便宜货已经够用了……”
“业余时间?兼职?”
薄伽丘的心中突然涌上一股敬意。
只是兼职都能写到这个程度……或许这就是真正爱好文学的人吧。
至于他自己……
“哎……”
叹了口气,薄伽丘将杯中的残酒一饮而尽。
当一直以来用心坚持的爱好变成用来牟取利益的工具之后,也不过就是这么回事而已。
“叹什么气?”
但丁又给薄伽丘倒了杯酒。
“想开点朋友。看你刚才那样子也不像是个缺钱的。就现在这年头,不缺钱的话还有什么值得叹气的?我听说东方人曾经有句俗语,说人活着最重要的是开心……”
“哎……不是你想的那回事。”
薄伽丘摇了摇头,随后再次灌了口酒。
“朋友,你是兼职,你只把写作这东西当爱好,有些东西你还不懂……”
“怎么可能不懂?”但丁的眉毛挑了起来,“我年轻的时候也指着写作正经吃过好一阵的饭来着……来来来,遇到什么事说一下,我作为一个过来人或许能给你点意见也说不定。”
“不一样,完全不一样。”
喷着酒气的薄伽丘摆了摆手。
“你是兼职,写作只是爱好,你完全可以随便写那些自己想写的东西……跟我这种情况完全不一样。”
“写自己……想写的东西?”
但丁微不可查地皱起了眉头。
“难道你是在写你不想写的东西?”
“是啊……”薄伽丘叹了口气,“我是真不想再写那些东西了……不过没办法,写那些东西是我最大的收入来源。我要挣钱,我要养家,我到现在连一个落脚之地都买不起……你是兼职,你还有主业在做,理解不了这份难处的……”
“嗨,怎么就理解不了。”
想起自己写的那本《入埃及记之血战孟斐斯》,但丁就一阵牙疼。
“前段时间我也接了个类似的活,找我写订制文,出钱的金主还是个什么都不懂的。那时候可真是……”
“喔!还有人专门找你去写订制文?”
薄伽丘瞪大了眼睛。
“那你的水平肯定很厉害吧!”
“还好还好,一般般。”但丁连连摆手,“主要是朋友的朋友来捧场的。”
这种吹捧的话他可不敢乱接,不然被维吉尔听到了怕不是牙都要笑掉。
他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