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冲着潘二老爷,温锦心也会对潘飞鹤更有耐心。“是你太放不开了。你若是看不进去书,不如练练字或者是作画。”
潘飞鹤想到了墙上的时间表,温锦心每次看书之前都会练字一刻钟。
“好,我练会字。”
展开了宣纸,潘飞鹤写了一小篇字后,心神渐渐收敛下来,估算差不多一刻钟时间,潘飞鹤搁下笔后再拿着书就看得下去了。
中间樱红还过来加了两次茶水,他也都没有受到打搅。
铃铛声轻轻响起,潘飞鹤抬眼看去,是温锦心用纤细手指轻敲铜铃。
“时间到了,得走了。”
今天的阳光很好,这书房又是朝向最好的房间,金色的阳光洒在她的脸上,浓黑的长睫都透出了金灿灿的颜色来。
潘飞鹤初见温锦心,只看得是她受伤的半张脸,只能用触目惊心四个字,现在再看她的容颜,只觉得清丽地不能直视。
潘飞鹤意识到现在容貌狰狞只是暂时的,耳根一红,匆忙把书给收好,“好。”
温锦心没让樱红跟着,药箱本要自己拿的,潘飞鹤要拿,就让他拿着。
两人一前一后出了宅院,等到走出了院门的时候,潘飞鹤的脚步一顿,再想想看温锦心的脸,一咬牙跟着上来。
马车就停在门口,潘飞鹤总觉得别人都在看自己,他一直到了马车上,才长舒一口气。
汪老大夫已经在马车之中,他当年和潘峯结识就是因为潘峯想要替潘飞鹤求医,两人也算是熟人,汪老大夫笑呵呵地说道:“潘少爷,好久不见。”
“晚辈飞鹤。”潘飞鹤拱手说道,“老神医唤晚辈名讳就是。”
“好。”汪老大夫笑呵呵地,“飞鹤这是要去……”
温锦心开口说道:“他今天都跟着我,师父您把他当做樱红就是。”
樱红是温锦心的下人,潘飞鹤也没觉得温锦心这样说有什么不好,直接说道,“温小姐说的是。”
“好。”汪老大夫笑着说道,“我们就和往常一样。”
温锦心伸手撩起了帘幕,而潘飞鹤扭捏地往后躲了躲,温锦心什么都没说,只是拿出了脉案和师父讨论患者的病情。
潘飞鹤本来有些尴尬,因为这两人谁也没看他,很快心情就平复下来,他犹豫了一下,坐到了窗边。
说来也是惭愧,他只消看到温锦心斜靠在马车壁,心中就有了勇气。
是因为温锦心脸上的疤痕?
这个念头一生,潘飞鹤的羞愧之意更深,旁人都去看温锦心了,自然没人注意到他是个麻子。
车轮辚辚驶过了青石板街道,这马车的避震不如潘家的马车,有节律地晃动,把投射入的阳光都晃了起来。
双手揪住衣角,良久之后,他往外探了出去。
马车行驶得不快,足以让人看清他脸上的疤痕,潘飞鹤却看到了旁侧经过马车里的小女孩对着他粲粲然一笑,肉乎乎的小手拍着,“叔叔。”
她肉乎乎的小手拍着,而马车里的妇人声音温柔,“团团,别闹,头伸出去危险。”
那位妇人伸手把女儿拉回去,她往外一看,正好看到僵硬住的潘飞鹤。
她什么也没说,只对着潘飞鹤露出了浅笑,放下了帘帐,细碎的对女儿说的话还入了潘飞鹤的耳朵,“可不许把头伸出去。”
这两人没看到温锦心,却也没有注意他的麻脸。
潘飞鹤尚未见到几个病人,就忽然明白了,并不是所有人都会关注他的外貌,他那时候被人频频关注,不过是因为他年少,加上水痘刚褪,疤痕较深,后来经过汪神医的药膏,疤痕已经浅淡了不少。
或许这还是不符合朝廷选人的标准,但是在寻常百姓眼里已经不算什么了。
温锦心的疤痕要严重的多,她是刻意做给潘飞鹤看的,所以没有带上帷帽,就这样大大方方下了马车,走入巷子里,走入病患的宅院。
这期间确实有些闲言碎语,只是那些人最多用惋惜或者好奇地目光看着,只有孩童才会肆无忌惮说着,“大蜈蚣!”
潘飞鹤连忙上前,常年不说话,难免口拙,还没有开口安慰,就听到神医说道,“我的本事我最清楚了,再过一个月,等到你成亲的时候,脸上疤痕肯定不怎么看得出来了,再用上一点胭脂遮盖,就像是没受伤一样。”
提到了成亲,温锦心难免想到了秦渊。
那天夜里,对方直言愿意入赘,她不过就是踮起脚啄了一下他的嘴唇,他直接倒地,还把她也拽到了地面上,弄得樱红听着声音揉着眼睛过来,差点撞破了夜里的事情。
想到了秦渊,温锦心笑得眼底像是盛了一泓秋水,“师父的医术很好,我从不担心疤痕的事情,最坏也不过是最开始那样,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汪神医意有所指地说道:“飞鹤,你也应当学一学我徒弟,她确实想要除去脸上的疤痕,但是我相信要是除不掉,她的日子也和现在没什么分别。”
潘飞鹤没回答,而温锦心就笑着说道:“走了。”
他有些感激地看着温锦心的背影。
到了病患的宅院,他们是见过戴面具的温锦心,现在先是惊讶温锦心伤疤的严重,过了一会儿后,反而会给温锦心提一些注意事项。
“少吃深色的食物,很快就会好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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