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人意料,那个当年随意锁拿百姓的官员竟然步步高升,就是如今的大司马贾化。
这位贾大人一开始说“官府不曾随意去民家锁拿百姓”,言外之意是胥吏们自作主张,并非他这个府尹发的令。
后来京兆尹找到了当年在金陵当过差的胥吏,去锁拿那家儿子的一共是四个人,其中一个还留着贾大人发下的签子。这下抵赖不得,牵连到了自己,贾化也不管什么“世交”、什么“同宗”了,贾化这才在朝堂上把自己说得无比无辜,“原是有人以权压人,臣当时不得不从呀。”
仿佛是怕自己一张嘴说话的力度不够惹人信任,这位贾大人还拿出了自己和别人来往的信件。那信件还不是一封,而是一沓。在朝会上当朝传递给刑部、大理寺、御史台的诸位大人看了,上面还有那位“高官”的印章,可以说是可信度十足了。
云苓对这件事情本来没有放那么多注意力在这件事上的,她对大司马贾化此人没什么印象。因为司徒晖一直觉得中书省和大司马之职权利过于大,这些年一直在致力于把这些人手上的工作分给更多的人干。比如司徒晖从登基开始就一直在提拔的侍读学士,再比如司徒晖前年知道了军队吃空饷之后,将大司马的一部分职权过渡给了兵部。
不过云苓听说这个大司马虽然不是武勋人家出身,但在朝堂上和那些人倒是一派的,因此倒存着些看热闹的心。不过,云苓再是没想到,这个热闹真闹起来后还正经不小。
原因就在大司马贾化咬出来的那位“高官”了,这位被贾化指认的大人,其实到现在还能算是贾化的上官。谁呢?九省统制王子腾王大人。
从前朝开始,富贵人家的子弟犯了罪的,有些人家不忍心让自家的孩子受到刑罚,于是就用钱买一个良民去替自家的孩子服刑。这种行为被许多官员用“行内黑话”称呼为“捉白鸭”。这种事一般都是你情我愿的——是的,那个被捉去的“白鸭”多半也愿意,究其原因,不过财帛动人心罢了。有些人忙了一辈子都攒不下一百两银子,不过替大少爷受流放三年的刑罚,没准三年之后还能回来呢?这买卖简直不要太划算。
到后来,这种交易甚至发展到了死刑也可以用钱买卖。还是前面举的一百两银子的例子,有些人能够豁出命去,只要把这份钱留给他的妻儿或父母。这样一来,富家子弟逃过了死刑,穷人家有了活命的银两,也算一种讽刺的“双赢”。
那对告状的夫妻就一口咬定自家的儿子就是被捉去的白鸭,且是官府用强权捉去的,自家没有干过这种用银子卖了孩子的事情。官府都不用细查,只要翻一翻当年金陵的卷宗,就能看到王子腾大人的外甥,薛家的现任家主在案件的卷宗上已经被“冤魂索命”死了,但这位薛家家主在京城中可不是什么低调的人啊!尤其是贾家的大姑娘封了贤德妃之后,这位薛家家主常以“贤德妃的表弟”自居。
听说了那孩子不是那对夫妻收了银子卖出去的人也多半相信这种说法,不说别的,民间对于香火还是看重的,这对夫妻可只剩这一个儿子了,若是能商量的话,怕是那老头情愿自己去当那个“白鸭”,都不想把儿子交出去吧?
云苓听到这里就有些奇怪了,“既然有那么多心甘情愿的,那王大人和贾大人为什么不把事情做得干净一些?”反倒用强权逼来一个替死鬼,闹到现在人家要上京告御状的程度。况且,佃户人家是什么条件?在土里刨食儿的人,连地都是租别人的,能有这个上京告状的底气?
不是云苓看不起朴素的劳动人民,可是在大梁,人穷志短才是常态。别说孩子是被府城的官衙锁拿走了,就是被县太爷家的公子当街打死了,很多人都未必敢告状的。若说这对夫妻是刚烈之人,那孩子刚被锁拿的时候他们在干什么?从金陵到京城,就是用脚走,两年的时间怎么也走到了。
杨佩珊摇摇头,“不好说后面还有谁呢,反正现那对老夫妻听说了孩子已经殒命之后,已经在京兆大堂上昏过去了。”
果然,杨佩珊也觉得这不是一个单纯的上京鸣冤事件。现在那对老夫妻是个什么状态已经没有人关心了。御史台因为这件事已经吵翻了,按照御史台左都御史的说法,这个案子如果不严惩的话,其中暗含的意思,鼓励百官草菅人命是小,让他们藐视朝廷的威仪才是大事。
薛家那位一直很高调的家主自然被下了大狱,连经手人王子腾和贾化也没能独善其身,被司徒晖暂时停俸在家休息了。
俗话说,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难。尤其是在官场上,落井下石者众。就在王子腾被撵回家反省的第五天,有人上折子弹劾王子腾,说自己之前会贪墨军饷全是王子腾从中劝说,他巧舌如簧,并且言之凿凿地保证绝对不会影响到军队里的关键地方,自己“无知”之下,才同意了王子腾的主意。
这位上折子的人,是前年被贪墨军饷被司徒晖削了一级爵位的武勋人家的子弟,虽然在朝堂上没有了实职,但还是能把奏折递到御前的。
如果说之前参与捉白鸭的事情还能让王子腾罚酒三杯,降两级职务之后就重返官场,那这个折子上面所奏的事情可就不是能这么简单过去的了。或许是被贾化激发的灵感,这位上折子的大人也跟着奏折附送了许多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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