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头顶,像摸狗似的。
对了,Flash呢?
明彗想起爱犬,又走出房门,正好看见小四拿着一叠灰灰的纸。
“大姊,你跟春哥去哪啦?让我找半天。”小四喘吁吁问。
“不好意思啊。”
明彗说了蛆的事情,接过小四递来的手纸,那粗糙的触感让她心中硌登一声,自己皮肤细嫩,是用不来这种东西的,大概只能找几块布来,重复清洗使用了。
好吧,至少很环保。
“请问我的狗呢?”她问。
“大柱哥一早就带出去溜啦,那狗听到外头有人走过,就用爪子刨门呜呜地叫,想往外冲,真逗。”
明彗看得出来小四喜欢Flash,不过牠平常不会对外人这么亲近,也不会没等她就想出去玩,大概是她昏迷这两天,在外头跑野了,等回来要训一训。
才这么想,便看到大柱从远处带着Flash走过来,大柱手上还抓了一只山鸡。
“阿福咬死的!晚点焖了吃。”大柱咧着嘴把鸡举起来。
明彗知道哈士奇也有狩猎本能,但没想到从小训练娇养的Flash,一来到自然环境,就能猎兔猎鸡,看到牠摇着尾巴高兴的模样,好像很喜欢这样的活动。
“过来,坐下。”
一下指令,Flash就过来坐下,姿势很端正,明彗仔细检查牠,嘴巴没什么血迹,口腔依然很健康,没想到这孩子还能替她做公关还人情,真是没白疼牠。
“阿福一看到山鸡,就扑了上去,我拉都拉不住。”大柱说。
“阿福?”
“大姊不是叫牠福什么的吗?咱们就叫牠阿福了。”小四笑呵呵。
明彗啼笑皆非,她英俊的狗儿子,名字从帅气的闪电变成逗比的阿福了。
她把几个英文口令教给大柱和小四,让他们对着Flash发出指令。
“真有用啊!听得懂洋文儿呢!”
小四玩上瘾,对Flash重复好几次指令,Flash做得腻了,便不甩他走回明彗身边,仲春也从房后走出来。
“水烧好了。”
“谢谢,我能跟你们借一套干净的衣服换吗?”明彗身上还穿着三天前溜狗的休闲服。
“行!”“行!”
大柱跟小四异口同声的叫道,然后同时转身跑开。
在他们避居前,父母早就替自己的宝贝儿子准备了聘礼,遗世独立的农村里用不到金银珠宝,但日用品样样不少,里头都有全新的女装。
“姑娘们呢,是最爱漂亮的,以后如果能取到媳妇,要让她们好好打扮。”
女人很稀罕,女人很珍贵,所以要好好宝贝爱护,打小母亲们都是这样教导。
仲春没说话,他不爱出风头,可不代表他傻,他宁愿跟明彗多相处,了解她是个怎样的人。
小四大柱各拿了好几套衣服,捧到明彗面前,虽然并不花俏,但崭新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