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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大家闺秀?
    明晃晃的尖刀,令周围的行人都跳了一大跳。几个胆小的女性更是叫了起来。
    “杀人了!”
    所有人都像避瘟神那样四散逃窜。
    这个歹徒长得很是佝偻,也并不强壮,但就是有股恶徒的气质,仿佛一不小心他就会夺你性命。事实上他也正是这么打算的,他看到了身材高大的枇杷挡在路前,索性也不跑了,因为他很清楚不做掉这个碍事的小子是不可能逃的掉的。
    后面追他的也无须担心,因为他知道只有个女人在追。虽说她喊了一路,不过跑了这么远,见义勇为的也就眼前这一脸傻气的大个头小兔崽子。
    这个叫伍佰的歹徒已经不知道做了多少这样的勾当,害了多少条条无辜的性命,刺出的匕首毫无犹豫。眼见刀子就要在枇杷的肚子上戳个大洞了,嗖的一声他身体朝后飞去。
    钻心喘不过气的疼痛从伍佰胸口传来,他有点痴呆,完全不晓得刚才发生了什么事。明明在给那不知死活的小子送上亡命一刀,自己的身体去不受控制朝后一飞。
    模糊的看到枇杷摆出的姿势,伍佰才清楚自己原来是被对方打飞了。
    怎么会?伍佰一下子慌了,刚才刀子在离枇杷肚皮不到半厘米的时候,他还十分确定对方还是傻傻挡在那里而已,手没有任何动作。下一秒他就像武打片里的反派,突然被击飞,这抬手的速度是不是有太反人类了?
    幸亏伍佰不知道枇杷是留了一手,否则这一掌可以直接夺去他体内所有的生理机能,让他死的不能更透了。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只是胸口剧痛流鼻血而已。
    擦了擦后,伍佰脸上像多了朵大红花,鼻血把他那张本就恶心的污垢丑脸凸显的更凶神恶煞,四周远远围观的路人则都拿着手机远远拍摄着这一切,被人拍到不算什么,主要是丢了这么大的脸,让伍佰感觉屈辱至极,顿时换身为一头手上的野兽咆哮道:
    “小子,我发誓,我一定要杀了你!让你那具惨兮兮的烂尸上新闻!”
    只可惜,上新闻的没错,只是上的内容有所出入。背后一直紧追着他的女人终于赶到了,这也多亏了伍佰把路人们都吓跑了,否则她还真没那么容易从拥挤的人群中追上来。
    这是个透露着没有多少杂质的女孩,看上去并没比枇杷大多少。由于漂亮的缘故,比那边正剑拔弩张的伍佰和枇杷更吸引了路人们的注意力。
    “终于抓到你了,你这个家伙!”
    伍佰是常年被警察追的那种歹徒,所以长跑能力已经与他的生活融为了一提,可他也没想到这个女孩居然能够以几乎不落后多少的速度在后门死死咬住他,脸上自然不会缺少意外的表情。
    于是,现场呈现出一个奇怪的景象,正在和歹徒搏斗的枇杷,和身为歹徒的伍佰,同时把目光投向了这个来的女孩。
    很朴素的,但颜值水平极高,这是给枇杷的第一印象。虽然很努力伍佰恶狠狠的发话,却看得出是个未经世事的大家闺秀。她微喘着气,黑的宛如一体的宝石的秀发中有几丝因为汗珠而很颇有健康气息的散乱着,面庞挂着最古典的国风美人的那种雅韵,却像个女运动员那样坚毅着表情。
    “那边的男孩,离他远点,他手里有刀!”
    这个忠告姗姗来迟,她已经错过了枇杷与伍佰交锋的精彩时刻。可看到狼狈的伍佰手里拿着刀,却半躺在地上的样子,她顿时浮现出一种不切实际的想法:
    (打倒这个抢劫犯该不会是这个男孩吧)
    这种想法没能持续多久,伍佰已经抓住了最后反抗的机会,扑向了这个女孩。他看出了枇杷并不是一个好对付的对象,便退而其次转向要挟持这个一直追赶他的女孩。
    或许一开始就该这么做,挟持或者干掉这个讨厌的婆娘,就不至于遇到眼前这个难缠的大个头了。
    “小心!”对方古典美人的相貌一度让枇杷如同眼睛被吸住一样,完全忽视了地上还躺了个手持凶器的歹徒,可惜发现的时候已为时已晚。伍佰已经几乎扑到了女孩触手可及的范围内。
    然而他发现自己的身体突然随着扑击的势头,朝天上飞了起来,还没弄懂是怎么回事,已经重重落到了地上。
    围观的群众也没弄懂,靠近女孩的歹徒怎么突然就又倒在地上了。难道他是故意的吗?很多人这么想。
    枇杷看的一清二楚,女孩或许是被伍佰突然的袭击下了一跳,但身体比大脑更快做出了反应,抓住他握匕首的那条胳膊,顺着方向向他凌空一个过肩摔,可怜的伍佰就倒在了地上。
    伍佰还想抵抗,那只细嫩修长的手已经摆出手刀架在他喉间,威胁的意思不言而喻。女孩精致的面孔落入他的目光内。
    (原来干翻老子的是这样的小美女?开什么玩笑?)
    可他并不敢轻举妄动,因为从喉间传来的寒意,让他丝毫不敢怀疑只要自己敢反抗,小美女的这只手就会戳断他的喉管。
    警察与失主随后赶到,傻站着的枇杷想要离开,却不被允许。只好无聊的在旁边坐着。被警察们问了好多话,虽然大部分刑警
    都冷冰冰的,但其中一位年老的还是夸了他:
    “感谢你的见义勇为,小伙子。”
    虽然麻烦事挺多,但这句话已让枇杷很满足了。
    那个一直追赶歹徒的女孩,被大群警察围着,突然为首的那个队长模样的警官看到她的身份证后,神情明显一变,然后声调突然提高,发出的响亮声音离得老远枇杷也听得到。
    “原来是您啊,幸会幸会!”
    什么人需要警官用“您”来称呼的呢?枇杷也没有去想这些事的心思了。他只是在思考着刚才刑警
    说过的话,说是要跟着去派出所录笔录,那样会耽误很多时间,奈奈莉的晚饭怎么办?
    结果事实证明他白担心了,某个从围着的女孩那边走来的刑警对他说:
    “枇杷先生,你可以走了,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协助了。”
    这个消息比任何消息都要让枇杷开心,至少奈奈莉不用等着他饿肚子了。他不由得舒了口气,起身准备离开,发现自己s县到最后还是没吃成。
    只好午饭晚饭一起吃了,他无奈的想道。没留意到那个女孩已经被问完了话,走了过来。连衣裙下细细的小脚踝首先落入了低头思考着的枇杷视线内。
    “听围观的人说,你身手不错哦。”入耳是相当元气的少女音。
    抬起头,身着民国改良风连衣裙女孩近在眼前。枇杷大吃一惊,心想这谁啊。然后看到这个透露着健康气息却有着古典美人脸蛋的女孩,就是刚才放倒歹徒的那位。
    说起来他都一点没注意这个女孩穿着,一下子没认出来。完全不像一般男人从见面之初就把女人浑身上下打量个透彻。他总是晚觉晚悟。
    “啊,哦,没什么,”不擅长和女孩子打交道的枇杷只好害羞的摸着头发,然后想起了刚才那一幕,又变得兴奋起来:
    “刚才那个过肩摔很漂亮啊,姑娘。”
    女孩首先是一愣,然后轻捂着鼻嘴面露嫣然:
    “这年头其他人都喊我们小姐姐,还有人称呼其他女孩叫“姑娘”,你还真是个传统的人呢。”
    枇杷有点不服气,心想你穿的比我更传统啊,至少我穿的还是耐克的夹克衫。
    看到枇杷那副小脾气的样子,女孩更忍不住粲齿,很有家教的轻鞠道:
    “我叫君月城,你呢?勇敢的大男孩。”
    想不到世界上还有人姓“军”,没能得到君月城逐字介绍的枇杷瞎想着。而且除了月这个字,君月城这个名字怎么看都属于一位风度翩翩的公子爷,而不是个继承中国传统女性魅力的年轻少女。
    枇杷抛清杂念,也自我介绍道:“我叫枇杷,枇是…”
    “枇杷?吃的那个枇杷吗?”君月城好奇的问道,无意间打断了枇杷进一步的解释。
    “啊,是啊。”
    “哈哈哈,真好玩!”
    枇杷决心收回对她的第一印象,这句不是什么传统的大家闺秀,君月城实在活泼的有点过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