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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节 火爆的开业
    一顿饭之后,程咬金的儿子程处默竟然成为了叶檀的二弟了,可见程咬金的本事。
    吃了东西之后,他还将两只叫花鸡带走了,同时训斥太子作为一国之君的未来,竟然有好吃的不给臣下分享,真的是过分了,为了治好他那颗脆弱的玻璃心,他将后来叶檀拿出来的烈酒竹叶青直接夹在咯吱窝里,跑了。
    李承乾看着叶檀,叶檀看着李承乾,互相对视,然后哄然大笑。
    “有的时候,我很羡慕陛下,有这样的臣子和朋友。”叶檀对李承乾说道,程咬金虽然很多时候不遵守这个不遵守那个,但是,这样的人却懂得如何护着自己的主子,对李世民那是绝对的好,这样的人,成为臣子和朋友,非常的难得。
    本来李承乾还有点郁闷,听到他这句话,想了一下,点了点头道,“哥哥说的是。”
    食味轩不过是一家在京城算是第十大左右的酒楼,而且地理位置不是很好,所以开业的时候应该不是有很大的动静,可是实际上却不是如此。
    张毅一大早就让人准备了鞭炮和免费试吃的活动,可惜的是,他最后发现,他错了。
    因为头天晚上备餐等原因,他就没有回去,而是在后面的院子里休息了一下,早上还没起来,就听到伙计说了,“掌柜的,外面有情况。”
    “什么事?”他本来以为是有人来捣乱呢,结果一起来,就看到了一大堆人围着食味轩,虽然没靠过来,可是看那个样子,绝对不会是过来看看,不由得了脸色一变,“难道是来找事的?”
    “应该不是。”伙计也是有眼色的人,估计了一下,其中一个大伙计说道,“掌柜的,小的看倒是像各家的采买的。”
    “采买的?跑我这里干嘛?”张毅不解地问道,不过现在自己是叶檀的手下,自然是不怕这个的,就转身说道,“今天第一天开业,大家一定要注意之前说的事,如果出现问题,大家都难看,如果不出现问题,或者少出现问题,各位的赏钱绝对是多多的。”
    “开门。”他走到正门,推开了大门,喊道。
    随着那扇比较大的雕花大门被推开之后,本来围在四周的人群忽然像是炸开了锅一样,纷纷后退,然后大家看着这个奇怪的地方,门口有一棵大树,这是在叶家村养成的习惯,虽然季节不对,不过依旧郁郁葱葱的,而树下面不是什么东西都没有,有一些奇怪的桌子和椅子,要求的关键就是大,厚实,结实,其他的都不重要,对于京城的人来说,再华贵也是普通的很,人家什么没见过,就算是没有贵族亲戚,也可以说自己看过啊,毕竟长安城就那么大,你就算是贵族也不能天天在家里不出来吧。
    张毅一身掌柜的行头,不显得突兀,却也不出彩,看着四周看着人群,不由得哈哈大笑道,“各位,食味轩开业了,大家开始吧。”
    一时间,四周很安静,大家的眼神里都透着好奇和不解,这种事,毕竟是第一次。
    不过呢,程咬金家里的管家程福可不管这些,昨晚回来的是老爷带来的东西,他吃了一个鸡腿,感觉味道那是极好的,今天一大早就过来了,一听到张毅的话之后,就直接手里提着一个大盒子走了过来,对着边上的伙计道,“来,给我介绍一下。”
    虽然程福五大三粗的,脸上还有伤疤,不过呢,他们程家的人气场都很足,脾气虽然火爆,可是如果不得罪人的话,根本就不会翻脸,所以他的话音刚落,就有一个训练有素的伙计过来,看着他,笑着说道,“这位爷,这里请,小人给你介绍一番。”
    他一走进去,后面的那些人也跟着进去了,结果一看到里面的摆设就傻眼了,一排的差不多二十个人站在那里,头上的白色的帽子,身上也是白色的,如果不是这些颜色不是特别的刺目,还以为是什么地方呢,而在他们面前的则是有更多的热气腾腾的小竹子编织的笼子,一股股浓烈的香气刺激着鼻腔,而在这些摆设的前面,则是一个巨大的桌子,应该是用铁做的支架,上面放了很多的小盘子,里面有摆设很多他们都没见过,不过呢,听说这家店的主人是松洲侯叶檀,也就认为只不过是松洲的小玩意而已。
    “这位大人,我们这里有包子,分为大的和小的两种,不知道你喜欢什么馅的?”刚刚将程福带到柜台前,他指着那里的一切说道。
    程福虽然是程咬金的管家,可是这些年也是好吃的东西没有少吃,每次去皇宫回来的时候,程咬金总是会从皇宫里带一些吃的,有的时候,也是会尝尝的,可惜的是,那些以前自己一人好吃的东西,都抵不过这里的阵阵香气。
    “这个是什么?”程福指着不远处的一个非常大的铁锅,上面放了油脂,然后慢慢划开,随即有一个人手速很快地将很多只有鸡蛋大小的面团放在上面,然后就听到呲的一声,随即,将罩子放在上面,过了一会白色的热气冒出来,他打开之后,就开始用一个奇怪的工具将东西铲出来,放在一边的竹子编的盖子上,不过呢,只放了一点,其他的都还放在那里存着。
    “哦。这叫做生煎包子,里面是松洲那里特有的材料猪肉,加上其他的秘方,才出来的,大人可以尝一个,只是有点热。”伙计很随意地说道,这个东西他吃过,味道极好,刚开始的时候因为是猪肉,所以不敢吃,可是当味道真的出来的时候,他觉得吧,这个世界上的肉除了龙肉之外,就只有这个最好吃了。
    程福当年也跟着程咬金一起出去打过仗的,没有粮食的时候就是地上的泥巴都能吃两口,所以,他根本不在乎这个,直接就要上手,却被后面的伙计阻止道,“大人,这个东西只能用筷子,一是为了卫生,二是为了不伤着你。”
    程福虽然嚣张跋扈惯了,可是也是能听进去别人的话,从边上拿起一副竹筷子,夹了一个,看了一眼,发现上面白净的,而下面稍微有点黄,看来是刚刚的油所致,闻着味道不错,就直接放入口中了,伙计刚要阻止已经来不及了,程福的表情一颤抖,看来是被烫着了,不过却没有喷出来,而是皱眉地加快了嘴巴里牙齿的动作,然后咽下去的时候,来了一句话,“好香,味道是真的鲜美。”
    “大人,这个东西表面虽然看起来不热,可是里面却非常的热,都是油,所以一般情况下都会沾着一些汁水吃的。”伙计指着刚刚的那个大桌子上的东西说道。
    “味道真好,就是小了点,就不能弄个大的吗?”程福还在回味刚刚的东西,真的是好吃啊,就是太小了,吃起来不过瘾啊。
    “大人可知,这个只能这么小的,如果太大的话不容易熟透的,不过呢,如果想要吃大的包子的话,可以看看那里,那里的都是拳头大小的包子,可以试试的。”伙计及时地告诉他。
    程福有点舍不得生煎包,不过还是走过去,一个一身白的伙计将一个大包子用竹夹子夹出来,放在他的面前,他没有吃,而是看着一身白的他问道,“你怎么穿成这样子?”
    “为了干净,这衣服都是一天一洗,一天一换的。”伙计的话让他一愣,皇宫里也没有这么讲究啊。
    “大人,这里除了这种包子之外,如果你们喜欢吃肉食的话,还有拿这种汤,不过价格稍微贵一点。”后面跟着的伙计指着不远处的一个大锅说道。
    而随着程福的品尝,很多过来看热闹的人也开始各自的品尝这里面的美食,有几个因为吃的太激动了,竟然忘记了要带回去了。
    孔颖达家的管家也来了,不过这人比较素雅,不会直接就动手吃,而是将一些金丝花卷之类的放在是食盒里带回去。
    虽然人是越来越多了,可是一点都不显得凌乱,反而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因为是休沐,所以孔颖达比平时起来的稍微晚点,虽然是晚了一点,可是依旧起来的很早,管家回来的时候,他刚从书房里出来,看着一大家子都坐在饭厅里等着自己,不由得点了点头,然后就开始吃饭。
    唐初的时候,早饭都比较简单,不是肉就是死饼,加上孔颖达从小就修身养性的死人,所以也不是很在乎这些吃的,只是今天奇怪的是桌子上摆了一些他没见过的东西,不由得问道,“这是什么?”
    孔颖达的几个孩子都不在身边,留下来的就是几个孙子,其中老大叫做孔欢,听到爷爷的问话,就站起来回答道,“爷爷,这个叫做花卷,听说是食味轩的食物,一大早管家出去买的。”
    “这个呢?”他指着另外一个小盘子,里面的东西,他竟然没有见过,这感觉,是不是有点扯呢?
    “是他们送的小菜,叫做咸菜,只是没见过。”孔欢继续说道。
    “那这个呢?”孔颖达指着一个蒸笼里放着的一堆小面团问道。
    “听说叫做小笼包子,一天就供应一百笼。”孔欢继续说道,而孔颖达的夫人则有点咽了咽口水道,“行了老爷,吃吧,孩子们都饿了。”
    孔颖达本来打算继续问的,可是听到夫人的话之后,就愣住了,他记得孩子都不喜欢吃早饭的,很多时候都是应付了事,可是今天却主动说要吃饭,不得不说,是个奇迹啊。
    他点了点头,坐下来,拿起筷子夹了一个小笼包子,道,“吃吧。”
    然后本来安静的饭桌一下子就热闹起来了,几个孩子的碗筷速度极快啊,让他愣了一下,因为是孔圣人的后代,所以他很多时候都要求吃饭的时候要安静,不过呢,当他将包子放入口中之后,本来浑浊的眼睛立马就瞪大了,这股子味道,就算是已经有些麻木的唇舌都可以感受到这股子浓烈的香气和鲜味,这个东西难道就是一个小小的包子造成的,想到这里,他打算再夹一个时候,发现已经没有了,筷子落在半空中,有点尴尬地看了一眼老妻,道,“没了?”
    “恩,听说今天的是开业,东西不多,不过这个东西是真的不错,适合老年人吃的。”老妻将自己盘子里的那个放入口中,细嚼慢咽地说道,而孔颖达则低头喝着小米粥,不知道在想什么。
    而程家就有意思了,一大锅子的肉汤加上大肉包子,让程咬金吃的那叫一个畅快啊,结果就是大儿子程处默被他打了,因为这孩子竟然敢抢自己老子的吃食,而二儿子程处亮则直接对程咬金的老婆喊道,“娘,爹又吃独食。”
    手里拿着骨头的崔氏一巴掌拍在了程咬金的脖子上,让他差点摔倒,程咬金别看是个悍将,他老婆看着很娇弱,可是在乱世之中长大的人,不管是男女,只要是活着的,都有自己的一门绝活,所以程咬金有的时候都打不过自己的老婆,尴尬吧。
    “老爷啊,你就不能少吃点嘛,你看你胖的,孩子都没长大呢。”说着将一块肉骨头给了二儿子,而程处默则在边上暗笑,结果被程咬金看到了,直接就是一巴掌,差点将牙齿打出来,骂道,“老子让你没事的时候去叶檀家玩玩,你怎么不去?”
    感觉到脑子都要炸了的程处默小声道,“爹,我今天还没出去呢。”
    “没有灵性,蠢货,就算是不熟悉,也要过去大吃一顿,难道你就不懂得孝敬老人吗?”程咬金的话简直就是强盗逻辑,还不知道是谁家的呢,你就过去蹭饭,觉得合适吗?
    “哦。”程处默摊上这么一个爹,也算是倒霉了,只能低头喝粥,那些肉汤肉包子之类的,和自己没有关系。
    这样子的事在好多人家上演,至于说李承乾,叶檀给他准备了一个小厨子,虽然手艺不太好,可是对付李承乾这样的土包子是够了,至于李泰,自从吃了叶檀给他准备的东西之后,现在是有事没事就跑到东宫那里去,知道的是吃东西,不知道的还以为打算逼迫李承乾退出去呢。当然啦,他的理由也是十分的充分的,自己不多,需要跟着太子哥哥哥。
    而叶檀却带着一些吃食,坐上他特有的马车,四个轮子的,去了魏征家。
    魏征这个人,怎么说呢,虽然脾气不好,而且不给别人面子,但是叶檀感觉到,在这个世界上真的无私的人也许就只有一个人了吧,皇帝李世民需要对世界有控制,各个大家族也要繁衍生息,可是魏征的儿子魏子玉的后来日子过的是真的不怎么地,单纯从爹的角度来说,这样的爹简直就是最倒霉的事。
    虽然魏征说了很多对于叶檀不好的话,可是在现在的京城里,一个不会害自己的人,肯定是魏征,因为他不屑于做那些事,而其他的人呢,包括和自己关系不错的李孝恭,他都不想去,和皇家的人扯得太近了,不是好事,不只是大家对你的印象不好,有狗腿子的嫌疑,就算是那些皇子们长大了,对你的态度也不会好。
    想想后世的时候看过魏征的介绍,虽然现在不记得了,可是他一辈子清贫,为了贞观这个年间的奉献是一等一的,他成功地控制了李世民的怒火,这个也是他为什么当初非要让李建成将李世民弄死的原因,从后期魏征死掉之后的表现来看,李世民其实脾气并不好,做事也不认真,从小看到老,就可以看出来,打仗是把好手,但是打不过薛举,治国是个牛人,其实也不比李建成好到什么地方,只是痞子和无赖总是有一个不一样的地方,那就是敢玩狠的和邪的,所以,他成功了。
    叶檀之所以这么做,就是为了去看看这么一个伟人。
    一路马车经过了很多个大户人家的门口,看着人家的那些房子,都不得不说,别看门房不怎么宽大,可是从外面看到里面的很多东西那绝对是好的不行,而当来到一处破墙破门的人家门前,叶檀抬头一看,皱眉地看着身边的莫小雨道,“你确定是这里?”
    莫小雨也揉了揉眼睛看了好几遍,然后看了看四周的环境最后确定道,“少爷,是这里。”
    “太牛了吧,这么修身也不见得有几个人了。”叶檀下了马车,然后走到门口轻轻地扣门,不是他不想要大力,而是担心一用力的话,门直接就飞了,到时候自己是帮忙修呢,还是不修。
    “当当当”门上的铜架子倒是不错,敲了几下可以穿的很远,这是个古物。
    “谁啊?”一个年迈的老头满脸的皱纹出现在门口,看了看站在门口的叶檀,愣了一下,毕竟很少有人来这里,自从李建成死掉之后,就更少了,加上魏征做人不太圆滑,四周的人都避之不及,所以几乎没有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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