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简直就是战斗机器啊,嗖嗖嗖就杀了那么多血族。
不过这些血族也活该,那个人类是主子的心头肉,他们还想逼迫主子把人交出来。
还说要拿她做实验,制造出比人类更好喝的血,造福全血族。
这种屁话也敢在老大面前说,找死。
姜繁夕拿出手机,给洛伦斯打了个电话。
死寂一般的战场,有手机震动的声音。
“谁啊,手机不关机?”阿尔奇道,“不怕手机忽然响了分神,死掉吗?”
然后,他就看到洛伦斯拿出了手机。
阿尔奇扭头,假装刚才自己什么都没说。
洛伦斯的眸光转向了古堡的方向,仿佛看到了姜繁夕一般,眼神变得温柔起来。
“小夕,醒了?”洛伦斯问。
姜繁夕道:“嗯,刚醒,和祖母杀了几十个想闯进来的血族。”
“杀了几十个血族?小夕真棒。”洛伦斯这语气像是在夸奖小孩子,透着一种说不出的温柔与宠溺。
阿尔奇打了个激灵,被洛伦斯这语气弄得浑身不自在。
他就没见过洛伦斯这样。
尤其是上一刻,洛伦斯还和死神似的收割着生命。
“我在古堡等你,所以你不用太着急。”姜繁夕说,“慢慢来就好,我有耐心的。”
“可是我没耐心,想见你,很想。”洛伦斯叹息一声。
这声音又苏得厉害,能把人听到除了胡乱点头,都不知道要怎么做。
姜繁夕说:“就离开一小会儿而已。”
“一小会儿也不行。”洛伦斯知道人类的寿命很短。
虽然他可以初拥姜繁夕,但初拥是有可能失败的。
他不想冒这个风险,更害怕姜繁夕承受初拥时的痛苦。
“看你下次还自己行动……”姜繁夕说。
洛伦斯含笑:“下次,走到哪儿都带着你。”
第284章 血族大佬身边的她17
和姜繁夕打完电话,洛伦斯的表情再次变得冷肃,他道:“走,去下一个地方。”
“洛伦斯先生,等把安默恩等人解决之后,我能见见那位美丽的小姐吗?”阿尔奇还没有和姜繁夕正式见过面。
“嗯。”洛伦斯点头。
阿尔奇顿时干劲儿满满。
“但是,如果你敢对着她流口水,我会拔掉你的獠牙。”洛伦斯的声音里满含冷意。
阿尔奇摸了摸自己的獠牙,害怕又期待。
人类的血液的味道,真的那么好闻吗?
洛伦斯在血族进行了大规模清洗,但凡是觊觎着姜繁夕这个人类的贵族,都被洛伦斯以雷霆手段镇压下来。
有的死,有的逃。
逃亡者中,如安默恩就带着他的家当跑得远远的。
洛伦斯让阿尔奇派人去追踪安默恩,而他则是回古堡见姜繁夕。
阿尔奇不得不听令,带着人开着飞船寻找安默恩等人的踪迹。
洛伦斯回去的时候,迎着朝阳的光。
姜繁夕站在阳台上,看到洛伦斯苍白俊美的脸,因为有朝阳的照射,而多了一抹红。
看上去,好像脸色红润了,整个人变得更加鲜活了一般。
姜繁夕的唇角翘起,站在阳台上,朝着洛伦斯招手。
洛伦斯甩了一下身后的披风,像是变戏法似的,瞬间不见。
“小夕。”
姜繁夕感受到了熟悉的气息,洛伦斯已经站在她的身后,搂着她的腰,亲昵地叫着她。
阳光的暖意落在身上,姜繁夕道:“我们回去吧。”
吸血鬼不喜欢晒太阳,大多数也不喜欢朝阳。
若说喜欢的时刻,大多是夜晚以及日落。
“再陪你晒一下太阳。”洛伦斯说,“人类应该都挺喜欢晒太阳吧?”
“但你应该不喜欢吧?”
“不是烈日的话,还好。”洛伦斯微冷的手握住了她带着暖意的手,“阳光和你一样暖,所以阳光也变得没那么讨厌了。”
“一直站着吗?”
“那就躺着吧。”洛伦斯把姜繁夕公主抱,抱着躺到了躺椅上。
做成藤状编织物的躺椅,其实非常柔软。
一个人躺在上面绰绰有余,两个人就显得有点窄了。
洛伦斯依旧保持着抱着姜繁夕的姿势,亲吻着她纤长如天鹅的后颈。
属于人类血液的香气,以及她身上好闻的气息,全部都在诱惑着洛伦斯,让洛伦斯蠢蠢欲动。
“要咬一口吗?”姜繁夕问洛伦斯。
男人的鼻尖在她的颈部轻蹭着,就像是一只小猫咪在撒娇。
“尝一点,解解馋。”洛伦斯的尖牙冒出,刺入她的肌肤。
洛伦斯是高级血族,被他吸血,会有种酥麻的快感直冲天灵盖的感觉。
姜繁夕放松身体,躺在他的怀中。
“多谢款待,亲爱的,你的血真的非常甜。”洛伦斯用舌尖一勾,舔了舔残留在她脖颈血洞处的血迹。
鲜红的薄唇,有种另类的诱惑。
姜繁夕调整着姿势,侧躺在他怀里,搂着他的脖子道:“你们血族的血液是什么味道的?”
“不如你试试?”洛伦斯抬起手,自己用尖牙一刮,手背处渗出了不少血。
姜繁夕好奇地凑上前,舔了舔。
血族的血液和人类没什么两样,也是红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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