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颜欢离开厉司衍公寓前,顺了一套他的衣服,又替自己化了个男人妆。
由于要去的地方是地下格斗场,她特意在左脸上画了一条很逼真的刀疤。
不过刀疤并没有破坏她酷帅的五官,反而更添了几分妖肆的邪气,愈发衬得整个人桀骜凌厉。
地下停车场,楚颜欢戴着鸭舌帽避开摄像头后,顺利找到厉司衍的车坐了进去。
还好这个男人的车是低调的黑色,开出去也不太惹人注目。
她开车去了一趟夜市,等进洗手间换完衣服出来,整个人立即大变样。
奶奶灰色的短发,黑色t恤,深色休闲裤,再配一件牛仔外套,打扮简单又利落。
她的左手虎口处是用一次性贴纸做出来的纹身,黑蝎子,带着神秘感的危险物种。
她嘴里叼着一根棒棒糖,双肩背包斜挎在右肩上,怎么看都是个痞里痞气的不良少年。
楚颜欢把厉司衍的车停在附近的地下停车场,独自打车去了地下格斗场。
夜已深,街上很安静,仿佛整座城市都陷入深度睡眠状态。
然而,当楚颜欢乘电梯到达地下负一层的格斗场时,里面却是人声鼎沸,人山人海。
入口处,两名穿着黑西装的工作人员坐在那里,看到她走进来,立即出声,“你是来看比赛的?入场门票100,只能坐普通席,贵宾座500,你买哪种票?”
少年拿开嘴里的棒棒糖,视线扫过墙上贴着的宣传海报,伸手直指c位上的格斗选手,“我不是来看比赛的,我要挑战他!”
格斗场有个不成文的规定,任何人都可以向职业格斗手发起挑战。
如果能赢过格斗手,将获得一笔丰厚的奖金,但是比赛前要签生死协议,在擂台上无论发生什么,哪怕是被对手打死,一切后果自负。
她指的格斗手正是在厉司衍电脑里看到的那一位,名叫梅森,职业拳击手,是地下格斗场最具威胁性的拳手之一。
因为他多次以毁灭性的风格打残对手,又被称为擂台上的野兽。
工作人员见这个乳臭未干的小子居然大言不惭地说要挑战梅森,眉头一皱,摆手赶人,“不是来观赛的就赶紧走,别妨碍后面的客人!”
楚颜欢站在那里没有动,提高音量一字一顿,“我说,我要挑战梅森!”
“臭小子,是游戏不好玩,还是手机不好玩,你这么想不开?”其中一位年纪较大的工作人员看着她,苦口婆心地劝道,“虽说赢了梅森能够获得三百万的奖金,但是也得有命花!这几年梅森还从来没有败过一场拳击赛。上一次向他发起挑战的是泰国的拳击冠军,在擂台上被梅森打断了九根肋骨,右膝盖骨粉碎性骨折,到现在还躺在医院不能动弹呢!你还是赶紧回家睡觉,明天好好上学校!”
少年叼着棒棒糖,斜挑起一边的嘴角,语气张扬,“那是因为他没有碰到我,我将会成为他拳手生涯的终结者。”
听她在这里放大话,工作人员不耐烦道,“别做梦了,快走吧!这种暴力血腥的场所不适合你们这些未成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