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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 旧人相逢不相识
    茶棚一角,几个带着斗笠的行人,像是对近在咫尺的热闹,毫无所觉。
    但细看去,却是不难发现,那几人里,为首的一个,自听到柳轻心说话之后,就停滞了一切动作,竭力,压低了斗笠。
    因手臂颤抖,而撒漏出来的茶水,沾湿了他的衣袖。
    可他,却像是半点儿都不介意,冷风,将他的衣袖,凝成了坚硬。
    “查查她们的来路。”
    待柳轻心等人的马车远去,那为首的一人,才重又抬起了头。
    哱承恩。
    他重新蓄起了胡子,脸色,也失了之前红润,显然,是近些时日,过得不算很好。
    “两人,都与夫人相像。”
    “可年长的那个,谈吐与夫人宛若云泥,年幼那个,虽性子与夫人相类,年纪,却是有些不甚匹配。”
    围坐在哱承恩身边的几人,有一个,领命而去。
    另一个,坐的离他近的,则压低了声音,跟他分析了起来。
    “无妨。”
    哱承恩的眸子里,满是阴狠。
    “老头子只是说,让我把人带回去,又没说,非得是活的。”
    “介时,找个想拿命换钱的贱民,就一口咬定,她是携了嫁妆,与其私奔的,因为被我们抓住,怕被浸猪笼,才自己了断了。”
    说到这里,哱承恩稍稍停顿了一下,将掐在手里的泥碗,放回了桌子上。
    “把年长的那个杀了,装进棺材,送回宁夏。”
    “年幼的那个,下了迷药,送去我房间。”
    刚才,“事发”的时候,他没有上前。
    但透过斗笠的帘布,他却瞧见了,语嫣那像极了他“梦里人”的举止和神色。
    曾几何时,他也曾站在,那个阻挡她的女人的位置上,笑着看他的“梦里人”胡闹,只是,那时的他,满心筹划的,都是让她坠马殒命,从而,理所应当的吞了她的嫁妆,使卖了她嫁妆的银子,扩充他父亲的军队,以抗衡,朝廷对他们的制裁。
    到底是什么时候,对她有了心动的呢?
    是被她精良的马术折服,亲手给她戴上花冠的时候,还是面对狼群,她用敲击蹄铁的怪法子,使他们两人,得以脱险的时候?
    应该,不会更晚了。
    不然,以他的性子,定会在脱险的下一刻,使人将她丢给狼群,造一个意外身亡出来,了却所有麻烦。
    一如,他对待那些,比她更早嫁给他的中原女人那样。
    “是,少爷。”
    又一个追随者,应声而去。
    哱承恩是哱家嫡子。
    年纪轻轻,就斗败了他的诸多兄弟,成了公认的,最适合承袭爵位的人选,对家族,也是贡献巨大。
    成为他的追随者,是件让所有哱家侍卫,心向往之的事。
    虽然,他这次,受了“奸人”所害,在阴沟里,翻了船,但就像他们家少爷说的,人生起落,谁还没个走背字儿的时候呢,摔倒了,爬起来就是。
    无论是在坐的追随者们,还是远在宁夏的其他哱家人,哪个不知,哱承恩的这次,被哱家老爷子赶出家门,只是走个过场的事儿?
    说句不好听的,只要他能平息了沈家的怒火,让柳家和沈家的商队,再跟哱家通商,哪怕,是哱家少比之前吃些亏,这事儿,也就过去了。
    生意人,利字当头。
    哪怕,会有那么几个,为了面子活的,可凡事,总该适可而止,给脸不要脸,对谁,都没好处!
    ……
    马车沿着官道徐行,到傍晚时候,歇在了一间,由沈家经营的客栈。
    客栈掌柜一早儿得了沈鸿雪来信交待,提前给几人留出了一整层来,还特意使人,去城里沈家经营的酒楼,给柳轻心和语嫣,借调了个好厨子回来。
    “轻心小姐好,语嫣小姐好。”
    远远的见柳轻心等人的马车来了,客栈掌柜便小跑着,迎了上去。
    在沈家,三少爷沈闻雷,得了老天爷保佑,一举找回了自己的两个,“失散”多年女儿的这事儿,已是无人不晓。
    虽然,这两个女儿,一个是已经断了气,被沈闻雷夫妇埋了,又侥幸被一位老神医从土里挖出来救活的,一个,是被劫匪追赶,坠下悬崖,得了好人捡回养大,半点儿闺秀该学的东西,都没研习过的。
    可老话说得好,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现如今,那位被老神医救活的大小姐,已得了当今圣上欢心,被赐婚给了正炙手可热的三皇子,彩礼和教习,都到了沈家多日了。
    咳,有这么一个姐姐当支撑,那位二小姐,便是一无是处,又有什么要紧,至不济,也得嫁个二三品的京官当嫡妻才是!
    而且,他们家三少爷沈闻雷本就致仕,这些年,也曾多次,得圣上褒奖,今年开春,就要被调到燕京任职……
    “让人把吃喝,送到楼上罢,戚伯,两位小姐,一路舟车劳顿,吃了东西,梳洗一下,就该歇了。”
    沈鸿雪把自己的小厮,派给了柳轻心。
    这小厮名唤沈墨,是沈家的家生子,本是在商队里打杂的,因做事细致,入了沈鸿雪的眼,留被他留在了身边做事,寻常里,从不舍得借给旁人使用。
    见客栈掌柜戚伯,从柳轻心和语嫣下了马车,就僵了似的,杵在原地,沈墨忙紧一步上前,唤他回神。
    这条路,他走过很多遍,对这沿路的沈家商铺,都熟悉的像自己的手指头。
    这戚伯,是个好人。
    从他还在商队打杂的时候,就没少给他帮衬,他自然不希望,戚伯因一时糊涂,惹了柳轻心和语嫣这两位,前途无量的小姐不喜,自毁前程。
    “哦,哦,瞧我这糊涂的,怎竟让两位小姐,在风里站着。”
    “快屋里请,屋里请,这人上了年纪,可真是,真是……”
    被沈墨这么一提醒,戚伯顿时便回过了神来。
    忙不迭的告罪一声,先行一步,给两人引路,眸子里,尽是对沈墨的感激。
    昨日之因。
    今日之果。
    多年前,他瞧沈墨又瘦又小,吃饭抢不过旁人,又不好意思跟管事说,饿得睡不着了,就半夜跑到院子里喝井水充饥,觉得他可怜,便时常把一些客人没吃完的饭菜,挑择拾掇出来,给他留着,从未想过,要让他偿还自己人情。
    不曾想,十年河东,十年河西,这沈墨竟一朝得了沈家最前途无量的孙少爷青眼,成了极得其信任的几人里的一个。
    而这沈墨,也是个知恩图报的孩子,每每经过他掌事的这客栈,就算不住下,也会进来,跟他问声安好,时不时的,还会帮他带些各地的特产来品尝。
    因一早儿就做好了准备,安排柳轻心等人歇下之后,戚伯就重又闲了下来。
    他坐回了柜台后面,回忆起了,他还年轻时的事儿。
    那时,沈老爷子还没成家,总爱把一个姑娘的名字挂在嘴边。
    那姑娘,是他的青梅,他的梦里人,只是可惜,两人有缘无份,被因为一桩生意,成了仇敌的两家人,棒打了鸳鸯。
    说起来,这两位孙小姐,长得还真是像那位啊,怪不得,沈老爷子听说她们要回周庄,高兴的让人把所有的院墙,都重新粉了一遍!
    叩叩叩——
    手指敲击木制桌面发出的声响,让正沉溺于过往回忆的戚伯,登时回过了神儿来。
    一个身材魁梧的男子,站在柜台前面,脸色,不甚好看。
    “客官几人住店?”
    戚伯管事的这间客栈,建在官道边儿上。
    因价格合适,又地处城外,不受城门开闭影响,而颇受着急赶路的过往客商喜欢。
    像现在这样的傍晚时候,因赶不及进城投宿,而选择在这里下榻的寻常旅人,更是隔三差五,就会来上一波。
    “刚才,是不是有两个带着侍卫的小姐,在这里住下了?”
    因不知柳轻心跟这客栈关系,这被哱承恩前来“探路”的人,问的毫无掩饰。
    在他想来,在客栈里当掌柜的,要的无非是客人打赏,只要赏钱合适,就没什么“秘密”,是不能说的。
    说罢,身材魁梧的男子,往戚伯的面前,丢了一锭银子,示意他赶紧回答,不要浪费他工夫儿。
    “回大爷的话,刚才,是有两位带着侍卫的姑娘,来小店下榻,可在他们来之前,已经有两位爷,先带着十几个侍卫到了。”
    在这种情景下,只有初出茅庐,不懂转圜的“愣头青”,才会对柳轻心一行,在客栈下榻的事儿,矢口否认。
    更有甚者,拒收来人的赏钱,死鸭子嘴硬的,跟对方表示,自己不清楚。
    戚伯是老掌柜,自然不会做这种幼稚应对。
    他稍稍犹豫了一下,然后,往四下里看了看,见前堂里,的确只他一人,才以极快速度,把那魁梧男子丢在柜面上的银子,收进了袖袋,然后,又佯装为难的,捻了捻自己的右手的三根手指,言外之意,就一锭银子,不够。
    要让人不敢动作的最好法子,是让其觉得,自己手底下的人,不足以与对方抗衡。
    而要让一个人觉得,自己说的是实话,最好的法子,则是狮子大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