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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生意
    沈鸿雪的话,让翎钧心情颇好的眯起了眼睛。
    这种既能帮他处理掉麻烦,又能漫天要价的“暴利”生意,顿时,便引起了他的浓厚兴趣。
    “要多少,给多少?”
    “不还价?”
    伸手,稍稍活动了下手指,翎钧那带着邪气的笑容,让他只是坐在那里,一动不动,也给人一种危险至极的感觉。
    仿佛,他已经准备好了,可以拿来出手的“货物”,现在,只差沈鸿雪一句肯定答复。
    “这……生意人,自然讲究个漫天要价,落地还钱……”
    “若你把价格开的过于离谱,超出了他们的承受能力,他们,自然是会跟你商议下,可否赊欠一些,日后偿还的。”
    沈鸿雪出身商贾,自然明白,这种联姻,对商贾来说,是有多大诱惑。
    若非沈家,祖上曾助高皇帝夺天下,得了高皇帝御笔特赦,此时今日,也不可能如此做大,每代,皆有子弟入仕。
    严格来说,沈家,应算是“官商”。
    柳家与沈家结亲,是高攀了沈家,因此,对沈家老爷子的话,柳家断不敢心生忤逆。
    之前柳轻心能以嫡妻身份,嫁入哱家,亦是因为,她的外祖家,沈家,并不是身份位列四等的商人。
    需钱养兵,仅仅是哱家最末的一条需求。
    若只为图财,平妻身份,已足令诸多商贾趋之若鹜,又何必,浪费与其他官宦联姻的机会?
    “我这里,许有几位二三品大员家的嫡小姐出手,不知,鸿雪那里,可有合适下家接盘?”
    商贾,能求娶到官宦人家的庶出小姐,都会被视为“祖上积德”。
    嫡小姐?
    开什么玩笑!
    若当真,有这等好事,那些富贾们,便是砸锅卖铁,休妻灭妾,也要为这种机会,挣个你死我活。
    讨价还价?
    不存在的!
    “这种货,自然不愁卖。”
    “只是,你确定,做这么大的‘生意’,不会给你自己惹麻烦?”
    钱,是好东西。
    但也得有命赚,还有命花才行。
    沈鸿雪稍稍迟疑了一下,抬头,看向了翎钧。
    如果,能当真把这“生意”,沈家在商界的地位,定能再上层楼。
    可他不希望,为了一点儿身外之物,让翎钧惹麻烦上身,甚至,牵累到柳轻心。
    “瞧你说的。”
    “我是那么不知轻重的人么!”
    燕京里,有许多讨厌的家伙,为了与他搭上关系,甚至不惜亲自上门,许诺把嫡出女儿送来给他做妾,做通房。
    之前,他已拿年龄说事,婉拒了十几人。
    可待到几个月后,他与柳轻心的大婚尘埃落定,那些人,必然卷土重来。
    介时,年龄,便无法再作为借口了。
    为了日后清净,他必须得提前,为这些“苍蝇”准备好,适合她们的去处。
    “我即使敢说,要把她们卖了,自然,就有法子,让她们心甘情愿,感恩戴德的应承,让她们的家里,毫无怨言。”
    “当然,为了让金主们觉得物超所值,我还可以稍稍牺牲一下,跟他们有些萍水交情。”
    “只是,我家娘子,痴迷珍稀药材。”
    “若他们来拜访时,未备好,能入我家娘子眼的药材,守门儿的侍卫,恐不会为他们禀报。”
    说罢,翎钧眉眼弯弯的,看向了坐在他身边的柳轻心。
    他,从来都不是什么乐善好施之辈。
    想从他这儿拿到好处,却不付出,与之相应的代价?
    可能么?
    “好罢。”
    “既然,你有如此把握,我便信你所说。”
    “一个嫡小姐,你打算要价多少?”
    沈鸿雪对翎钧的了解,仅限于他摆在明面上的皇子身份和远在西北的粮马生意。
    他不想雇人调查翎钧。
    虽然,这有助于他更多的了解他,规避与他合作的风险,但凡事,有利必有弊。
    他不希望,为了一点未必会到来的风险,伤及他与柳轻心的感情。
    不舍,为柳轻心的将来,埋下祸根。
    “三品以上,嫡小姐,黄金一万两,庶小姐,白银一万两,三品以下,就各自折半罢。”
    “过门前,货款付清,没钱的,拿能入了我眼的好马来换也行。”
    把官宦人家的小姐,嫁给商人做妻妾,这种在旁人看来,难如登天的事,从翎钧嘴里冒出来,却似打个瞌睡般简单。
    他要的价,并不算高。
    大部分经营有道,敢惦记这种事儿的人,都出得起这价儿。
    “彩礼,由买家准备,嫁妆嘛,无论多寡,也都归买家所有。”
    “成交之前,我会使人寻机会,带买家看货,婚礼当日,我会使人送去贺贴。”
    “需我前往观礼的,可去王府送请帖。”
    “去不去,瞧我家娘子心情。”
    翎钧稍稍想了一下。
    许是觉得,自己没什么需要补充的了,便把目光,转向了坐在他旁边的柳轻心。
    “你们这些家伙,怎能把人当畜生贩卖!”
    对柳轻心而言,贩卖人口,是一种非常野蛮的事。
    她来自未来,对这种事,可谓深恶痛绝。
    之前,她没有发声,只是因为,她以为,这只是翎钧和沈鸿雪,在信后胡说,瞎闹着玩儿的,而非,在谈生意!
    可现在……
    “娘子,这可就冤枉死我了!”
    “真正卖掉她们的,是她们的父兄,我,不过是借个势,给她们换个买家!”
    见柳轻心面露不悦,翎钧忙跟她解释。
    他不知道,为何柳轻心对人口生意,有这般大抵触,但不管原因是什么,他,都不想她不开心。
    “官宦家族出身的女子,有几个,不是家族牟利工具的呢?”
    “轻心,你这么责备我们,着实有失公允!”
    在沈鸿雪的概念里,柳轻心,他的表妹,一直都是那个,看到家里丫鬟犯错挨打,都会掉眼泪的善良姑娘。
    在他想来,柳轻心会对人口生意这般厌恶,也该是因为,她觉得,那些被贩卖的女人可怜所致。
    思虑再三,沈鸿雪最终决定,换一种,柳轻心能接受的方法,跟她解释,这买卖,其实,并不像她想的那么可恶。
    “翎钧说的这生意,虽归为买卖,其实,也不能算是买卖。”
    “嫁入贵门,固然能让她们收益些许风光,但风光之后呢?”
    “宅府之斗,后院之争,子嗣夺嫡,一着不慎,就会连性命都搭上!”
    “而嫁给商贾,就完全不一样了。”
    “那些花费重金,将她们娶进门的商贾,为了能让家族脱离商籍,定会对她们这些‘来之不易’的妻妾,百般疼惜,力求令她们多育子嗣,为家族多备‘希望’。”
    “纵是将来,她们年老色衰,夫君移情旁人,只要,她们家族不倒,或子嗣尚存,那家里,就总会有她们一席之地。”
    说罢,沈鸿雪稍稍犹豫了下,最终,决定保持缄默。
    他不知道,柳轻心还记得多少以前的事。
    也不知道,她对翎钧,这个令诸多燕京贵族爱恨参半的“煞星”,到底有多少了解。
    但他知道,翎钧跟他提“人口生意”,实际上,是在跟他,跟沈家,表明一种态度,他,对柳轻心的态度。
    没有人可以取代她。
    连与她相争,令她委屈,都不行。
    而他,作为沈家人,理应,或者说,必须,给翎钧一个,衬得上他诚意的回答。
    “若这些女人,都是如你说的这般,逆来顺受,苟且度日之徒,被卖给谁,好像,还真就没什么太大区别。”
    在柳轻心的概念里,女人,最应该具有的,就是自爱之心。
    趟无自爱之心,自尊之气,别人,又有何能,对其施救?
    这就好像是患病之人。
    若这患病之人,自己都没了求生意志,一心盼死……
    “罢了。”
    “你们想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去罢!”
    想明白翎钧和沈鸿雪的话之后,柳轻心自嘲的笑了笑,仰起头,看向了颇有些灰暗的天空。
    这里是古代。
    生活在这里的女人们,大都被三从四德束缚,甘愿,甚至以成为对家族有用的人为荣。
    她这样的“疯婆子”,怕是翻遍一座城,也寻不出几个的。
    “我只盼,你们在做这生意的时候,别伤天害理。”
    “若有女子,有心意所向之人,那得其倾慕的人,亦愿与之相守……”
    “莫为三寸之利,毁人姻缘。”
    人,总得为自己的喜欢,付出一些东西。
    若一人,连对抗自己命运的勇气都没有,又有什么资格,说自己是当真喜欢?
    爱极无惧。
    恨极无畏。
    喜极无怨。
    怒极无智。
    这是她自恩师手中接下,象征传承的玉牌时,恩师给予她的教诲。
    ……
    吃过饺子之后,白发老者就客气的跟李素告辞。
    身为“地主”的李素,亲自帮他挑选了马匹,并将他送出了江南大营。
    临行,他回头看向了李素。
    见李素着实没有要挽留自己,或跟自己问询什么的意思,才长叹一声,扬尘而去。
    见李素矗立原地,一副错事机会的遗憾模样,一直跟在他身边的李七,笑着摇了摇头。
    急功易失,近利易损。
    他家少爷,自幼便是个急性子。
    为此,不知吃过多少亏。
    虽他每每后悔,发誓赌咒,日后绝不再犯,可事到临头,他却总难自抑。
    不过,他今日听从了自己的劝阻,没有画蛇添足的,去与那白发老头儿套近乎,倒是让他颇感意外和惊喜。
    “咱们该回去,处理军务了,少爷。”
    李七上前一步,压低声音,跟李素禀告了一句。
    李素只是个小小校尉,虽暂时的,被翎钧授权看管江南大营主事,但地位在他之上,又早就被分派了主管事宜的将官们,却都还官在其职。
    换句话说,真正轮得到李素处理的军务,并没比之前时候,多出太多。
    跟在李素身边的李七,当然知道这个情况。
    所以,他跟李素提醒,该回去处理的“军务”,显然,是指的他们刚刚得手的那本,记录了诸多人把柄的暗帐。
    “知道了。”
    李素答应了一声,回头,看向了站在他背后的李七。
    他还是觉得,自己错过了一个,与李铭的亲信结交的好机会。
    在他想来,若那白发老者,只是为了考验他,临走,便没必要,再回头看他,更没必要,以一声长叹,代替与他辞别。
    虽然,李铭有很多亲信,这白发老人,只是他众多亲信中的一个,不知何时,都可能死于非命。
    但李素认为,人脉,总需要一个,日积月累的过程,能结交讨好一个,就总比,一个替他跟李铭说好话的人都没有,要强得多。
    “我还是觉得,该寻个机会,跟这位先生,好好儿的喝杯茶。”
    “你帮我打听一下,这位先生怎么称呼,可好?”
    跟李七,李素永远只会用商量的口气。
    他知道,李七,比他聪明的多,敏锐的多,冷静的多。
    如果,李七对一件事,连续拒绝两次,那就意味着,这件事,绝不是他能觊觎。
    当然,通常情况下,李素,不会做第二次的尝试。
    “老爷最不喜的,就是家中晚辈,与他的亲信保持亲密。”
    “少爷可是忘了,旌德少爷,是怎么死的?”
    李七永远知道,用什么样的方式,能在说服李素的同时,最大化的,帮他保留面子。
    也正是因为这样,比李廿七更晚成为李素下人的他,才步步为营,先是成了李素的书童,之后,又得了“自由”之身,成了李素的“军师”。
    李旌德,李素平妻王氏所生的次子,在德平伯府,排名第五的嫡少爷。
    十年前,为帮他母亲王氏出气,试图以黄金千两,收买李铭的一个亲信,劝说其毒杀李素。
    结果,那亲信非但没受其贿赂,反将黄金递呈到了李铭面前,详述了李旌德试图收买他的前后事宜,李旌德也因此,被李铭下令,于庭院正中,乱棍打死。
    彼时,李素已到达东北大营,无缘目睹,李旌德被杀惨状。
    但恰巧前往德平伯府,为李素取春衣和单鞋的李廿七,却将彼时之景,详细的讲给了李素和李七听。
    皮开肉绽。
    血溅三尺。
    收尸时,除了头骨,已无一处骨头,不是碎的。
    据说,李铭没让李旌德白死,他用这具破烂不堪的尸体,诬陷了一个,与他有隙的武将,那武将,被隆庆皇帝治罪,施以“檀香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