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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南墙
    对军队来说,制器大师,并不是什么不得了人物。
    他们铸造的兵器固然锋利耐用,却需耗费太长工时,工费也高的离谱,相较于廉价又便于获得的寻常兵刃,他们更惯于使用后者。
    纵有将官,对兵器有特殊嗜好的,也鲜有人舍得,将制器大师所造的兵器,用于战场拼杀。
    但于杀手而言,却截然相反。
    他们得钱容易,又不乏耐心,更重要的是,许多时候,一把趁手的好兵器,真的能帮他们杀出重围,逃出升天。
    顾落尘出生时,李二刀早已“金盆洗手”,但没见过,并不等于,没听过。
    “我师父,曾用一个承诺,跟你换了一把弯刀。”
    “要寻人,为何不用那承诺?”
    盯着李二刀的右手看了半天,确认他一准儿是师父提起过的那个,天生六指,却因与人赌技落败,自断一指的巧手铁匠,一直站在旁边,未发一言的顾落尘,突然跟他问了一句。
    在顾落尘想来,若一个人,肯花费二十年光阴,找寻另一个人,这世上,便不可能还有什么,是他不舍得了才是。
    摄天门的承诺固然金贵,但与二十年光阴相比,还是略有逊色。
    “水灾凶猛,绝仙人所赠令牌,未能存留。”
    弯刀,并不是中原人惯用的兵器。
    李二刀制器几十年,也只做过一单弯刀生意。
    天寒刀。
    摄天门门主的成名之器,曾于十几年前,助其于千军万马的围堵中,取了主将首级。
    摄天门自此声名鹊起,成为杀手界,人人仰望的存在。
    顾落尘的师父,也因此,得了个“绝仙人”的称号。
    皇子,摄天门人,巨贾沈家,还有一个,让这三人,本能护在身后,让他根本不敢猜测身份的妙手神医。
    李二刀觉得,自己,许是知道的太多了。
    他有些怕,怕自己像父亲一样,因为知道了太多不该自己知道的事,而死于非命。
    制器师,是一种高危行业。
    尤其,是手艺了得,曾为一些大人物,秘制过兵器的制器师。
    他不想死。
    他想找到妻儿,从此,跟她们过平静日子,安稳终老。
    “‘碎九刀’已于二十年前,死于水灾。”
    “其妻燕娘,与沈家铁匠李二刀日久生情,于隆庆九年成婚。”
    观察能力,是好商人的必备能力。
    一直站在旁边,未发一眼的沈鸿雪突然出声,用最简单的方式,解决了在场所有人的为难。
    对翎钧来说,有沈家“监管”,李二刀必然会安守本分,不敢对外宣扬佩剑的秘密。
    于顾落尘而言,有沈家“关照”,李二刀定然不会行踪不定,秘制和修补武器,都变得简单易行。
    在李二刀想来,有沈家“保护”,作为其盟友的皇子和摄天门,至少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不会与李二刀为难,他与妻儿的生命安全,都可以得到保障。
    当然,最大的得益者,是沈家。
    养李二刀这么个声名在外,却需要低调行事的制器师,沈家完全不用担心,他会被别人拉拢。
    在这一把正品“碎九刀”兵器,千金也难换的年代,不说多,就算,他一个月,只能铸一把兵器,一年里,也至少能为沈家,带来近万两黄金的稳定收益!
    龙生龙,凤生凤,狐狸的崽子会刨坑!
    古人诚不欺我!
    睨了一眼,一脸和煦笑容的沈鸿雪,柳轻心不禁在心里,这般默念了一句。
    还好沈家是她的后台,不是对手,不然,以她的这点儿小脑瓜儿,岂不是要被人剥皮抽筋割肉卖了,还在感恩戴德的,帮人数钱?
    “李二刀谢雪少爷成全!”
    院子里只有三个男人。
    一个是皇子,一个是摄天门人,剩下的那个,肯定就是孙姓婆子说的那位,被称为“雪少爷”的沈家少爷了。
    李二刀态度恭敬的上前一步,朝沈鸿雪,行了一个拜礼。
    灾年,人命比粮贱。
    莫说是带孩子的仆妇,便是年轻漂亮的姑娘,也鲜有人愿意收留。
    沈家收留他妻儿,还教他儿子走商,在李二刀看来,单是这份恩情,便足够他为沈家,一辈子当牛做马。
    现在,沈家少爷,更是为了保全他性命,主动向盟友表明沈家态度,他……
    “今晚,你去西院,跟老王挤一挤。”
    “咱们明早出发,回沈家。”
    为避免夜长梦多,沈鸿雪决定,先回一趟沈家。
    待安置好了李二刀,他再骑快马翻回来,然后,在良医坊,一直待到出了正月。
    索性,沈家有家规,家中子弟,须出了正月,才能随商队外出行走,他又得了祖父特赦,可以腻在这里,陪柳轻心“过年”。
    就算他把李二刀送回去,安置好,再出门,想必,也没人敢拦他。
    “燕娘等了你二十年。”
    “也找了你二十年。”
    “人生在世,六十花甲,七十古稀,满打满算,也不过三四个二十年罢了。”
    “她爱你至深,你爱她亦深,我舍上几天,早送你回去,跟她团圆,也算是积德行善了!”
    感觉到柳轻心的目光,沈鸿雪本能回头,便看见了,她略带戏谑的坏笑。
    谁道女子无才便是德?
    他偏就喜欢,柳轻心这般,才华与德行并重,可爱里,又带着些许小狡猾的姑娘!
    他做事,她能明因由。
    她说话,他能辨真伪。
    谁都不需努力迁就,谁都不需委屈。
    这样的相处,该是有多幸福自在?
    翎钧,你这混蛋,何其有幸!
    ……
    着下人带李二刀去了西院歇息,柳轻心便坐回了秋千上面。
    依翎钧计算,李素该在今天晌午之前,带上“薄礼”,来表达德平伯府的友善态度,介时,她这个主角儿,可不能“失了礼数”。
    当然,翎钧所谓的礼数,跟寻常人说的礼数,有些不那么一样。
    救人,她手到擒来。
    害人,她不是不能,只是,有些下不去手。
    罢了,索性只是吓唬下来人,让对方觉得,她不是团能任人揉圆搓扁的软泥,又不是致人死地,总也不违背,她向师门发下的誓言的不是?
    为了翎钧,为了他们以后的生活,能平静安顺,值了!
    突然,一道黑影,自墙头落下。
    沈鸿雪先一步拔剑,翎钧也本能的,将柳轻心护在了身后。
    顾落尘没动,仿佛,什么都没发生。
    “掌柜。”
    来人,是一个面色苍白的少年,眉心处,有一颗米粒大小的痣,色红如血。
    他显然对称呼顾落尘“掌柜”这事儿,还有些不适,唇瓣噏动数次,才费力的把这个词儿挤了出来。
    “说。”
    顾落尘头也未抬,继续蹲在地上,拿骨肉逗嗷呜转圈。
    仿佛站在他面前的这个少年,远不及正在跟他玩耍的狼崽子要紧。
    “那头猪,招认了一些有用消息。”
    没有在拜见顾落尘时,单膝跪地的行礼,本就让少年浑身不适。
    此时,这种他脖颈所处,高于顾落尘,最方便被弯刀割喉的危险角度,更是让他紧张的浑身紧绷。
    豆大的汗粒,自少年的额头溢出,顺着脸颊,奔流直下,在带着潮气的冷风里,凝成了一道泛着珠光白的晶莹。
    “说。”
    顾落尘不愿与人废话。
    除与柳轻心斗嘴,他只会用最精简的字句,跟旁人交流。
    柳轻心常笑着打趣他,当自己的言语,是一字千金,他只是笑笑,告诉她,一字,许不值千金,但一诺,却远胜千金。
    少年犹豫了一下。
    小心翼翼的环顾了一下在场的其他人。
    他不敢违背顾落尘,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不能在必要时候,将不该知情的人灭口。
    “事主面前,无需隐瞒。”
    身为摄天门门主,顾落尘又怎会不知,他的手下,是怎么个想法?
    他抬了下眸子,给了少年一个,让其毛骨悚然的冷淡目光。
    他不许有人威胁柳轻心性命,亦不能接受,有人做出,令她伤心之事,所以,他看了少年一眼,让少年明白自己的态度,以及,他该有怎样的立场。
    依摄天门规矩,审问出来的秘密,归事主和摄天门共享。
    而前一日,翎钧刚刚替柳轻心,支付了他报酬。
    柳轻心是事主,在场诸人,皆与她关系密切,她既没有念头,要回避什么人,顾落尘自然没必要,也不愿意,当那招她不喜的恶人。
    “那头猪表示,他手里,有一本贿赂朝中官员的暗帐。”
    “希望能用那本暗帐,跟掌柜换个痛快。”
    对胖子,少年显然全无好感。
    若不是怕耽误生意,惹自家门主不悦,他定不会给胖子这个,与顾落尘讨价还价的机会。
    “三千两。”
    顾落尘一边说着,一边把手里的骨头,丢给了已经跟他周旋了半天的嗷呜,不紧不慢的站起身来,把目光,落到了翎钧身上。
    “黄金。”
    稍稍犹豫了一下,顾落尘缓缓的吐出了这次交易的计量单位。
    “之前内容,不变。”
    “成交。”
    用三千两黄金,买诸多朝中大员的把柄,纵是傻子,也能算出,这是个包赚不赔的生意。
    翎钧毫不犹豫的应下顾落尘的开价,扭头,看向了站在他旁边的沈鸿雪。
    “我着急过来,没带这么多,借我一千两,五天内还你。”
    翎钧的家底,并不比沈家浅薄太多。
    区别只是,他只做西北生意,趟趟暴利,沈家,却是来着不拒,什么生意都有涉猎。
    “日利三分,利上添利,或账本抄我一份。”
    翎钧要的,是对朝中势力的威吓。
    沈鸿雪所求的,却是可供收买的,朝中势力名单,及所需价码。
    便是诸天神佛,收了凡人香火,都会对一些事,睁只眼,闭只眼,更何况,是早已对别人伸过手,吃馋了嘴的人?
    于沈家,这账册,可争取更多官营授权和采买,于柳轻心,这账册,可为她争取到更多,本不敢奢望的支持和拥护……
    不论翎钧怎么言辞恳切,怎么信誓旦旦,沈鸿雪始终,更相信自己,或者说,更相信,财可通神的祖训。
    “你想要,抄去便是。”
    谁的钱,也不知大风吹来的。
    翎钧的收益,固然多为暴利,但风险,也同样异于寻常。
    他大方,仅仅只对柳轻心一人,因为,他觉得,她,值得。
    “但丑话说在前头。”
    “有碍国计民生的生意,不可伸手。”
    翎钧觉得,自己没必要把暗帐独占。
    以沈家的精明和对柳轻心的在意,那本即将到手的暗帐,极有可能,为他家娘子在燕京,立下无人能撼动的坚墙。
    人力有穷时。
    他再怎么谨慎周密,也成不了三头六臂的神佛,纵能拼尽全力,不惜遍体鳞伤的为她当下四面明枪,也无力为她防备,那不知何时会到来的八方暗箭。
    但沈家能。
    或者说,沈家的手段,能。
    “钱是好东西。”
    “但也得有命赚,有命花才好。”
    “沈家从商几百年,这个道理,还是懂得。”
    沈鸿雪一边说着,一边从衣袖里,摸出了一张价值千金的交子,递给了翎钧,“欠条就不用了,索性你使人送去沈家的彩礼,也不止一千两黄金,至多,就是我让爷爷把彩礼扣下,妹子不嫁了。”
    对翎钧,沈鸿雪总是本能的带出敌意。
    只不过,这种敌意在大多时候,都只是过过嘴瘾,并不会真的跟翎钧刀剑相向。
    他希望柳轻心幸福,而翎钧,恰好能给她这种幸福。
    所以,他宁可自己委屈抑郁,也绝不会做出,伤害翎钧,给柳轻心的未来,买下祸根的蠢事。
    “别闹!”
    “儿子她都给我生了,沈家说不嫁,就能不嫁了?”
    “若沈家老爷子恼我,觉得我先斩后奏,没给他老人家面子,我上门请罪便是,哪有长辈,会不讲道理的,压着人家妻儿不给的!”
    翎钧笑着抽走沈鸿雪递来的交子,又从自己衣袖里摸了两张出来,一并交到了顾落尘手上。
    人老精,鬼老灵。
    沈家老爷子,“人精”般的存在。
    若当真被人挑拨成南墙,他还不得撞得头破血流?
    这种又硬又冷的南墙,他才不会傻到,自己作死的撞上去!